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检察院拟定律师阅卷方案

检察院拟定律师阅卷方案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律师法》施行后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挑战和问题,乌恰县检察院制定了《乌恰县人民检察院律师阅卷办法》,积极应对新情况、新问题,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该办法详细规定了律师到检察院阅卷的范围、阅卷程序、阅卷时间、国家秘密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办法、建筑师复印材料的收费标准以及律师保密义务等事项。

新的《律师法》的健在实施,取消了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中对辩护律师行使调查能的各种限制,将律师的权利作了相当和谐的补充。它将律师介入刑事诉讼程序的方式由当前的审批式变为公开化,律师行使权利时受到检察机关的制约减少,对检察机关的监督增加。

该办法的实施进一步保障了律师的诉讼权利,同时也对检察机关干警办案的水平和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进一步维护司法公正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