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后勤公司用车收费制度

后勤公司用车收费制度

为充分利用现有公司车辆资源,为用户提供用车服务,同时明确收费标准,提供优质服务,特制定本细则。

一、用车申请

1.学院各部门、二级学院及总公司各部门如需用车,需向总公司配送中心申请,配送中心根据车辆使用情况,合理安排出车任务。

2.用车一般需提前一天申请。

二、收费标准

1.现可提供使用车辆主要为:金杯面包车(11座)、福达皮卡(4座,0.6T)、昌河厢货(0.6T,6座)、五十铃货车(0.75T)、长安货车(10.5T)等。

2.具体收费标准附后

三、收费范围及有关手续

1.凡属配送中心配送任务范围之外的用车任务,一律按本标准执行收费。

2.配送中心出车后应立即登记出车单,并详实填写有关内容,用户在核实

后应主动签字认可。

3.配送中心应每季度进行一次核算,并向用车单位催缴用车费用,总公司部用车费用在各部门业务经费开支。

四、有关规定

1.所有出车任务需由配送中心所派驾驶员完成。不提供单车租用业务。

2.所派驾驶员负责完成出车任务,不负责有关货物的装卸搬运等任务。

3.如对服务态度有意见,请及时向配送中心投诉。

4.个人用车申请原则上不予受理。总公司内部各部门一般不得借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