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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公司规章制度

广告公司规章制度

公司规章制度

一、早8:30上岗,8:30—11:30办公;中午11:30—12:30休息,

下午12:30—5:00办公。迟到三次者按旷工一次,扣罚五十元,旷工两次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二、坚守岗位。上班期间不得随意串岗。违反者扣罚五十元。

二、上班时间内,应着装整齐,大方得体,举止文明大方。

三、公司推行礼貌接待,接电话按规范用语:“您好,XX广告”,接待客户用语:“您好,请问找谁?”

四、上班时间内,不得讲粗话和讲有损公司形象的话。保守公司秘密不在非本公司职员在场的情况下讲涉及业务机密的话,发现违反者罚款五十元。

五、凡公司所订报纸,各部门员工不准随意乱拿。

六、每位员工应保管好公司的各种生产资料,严禁丢失本公司资料。禁止工作时间看电视及非设计人员使用电脑,一经发现,处以五十元以上罚款或相应的行政处罚。

六、凡借阅公司书籍,光盘及基本资料,一律由部门经理或设计人员签字借阅,并及时归还。

七、公司内部电话系业务电话,应让其充分发挥作用,绝不允许拨打各种声讯电话、上班时间应尽量少打私人电话。

八、上班时间内,不得办理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非工作需要不得阅读与公司业务无关的书籍,杂志等。

九、不得在办公室嬉戏、打闹、大声喧哗。

十、保持办公室整洁,爱护办公室内一切设备,工具、文件书籍等,任何人不得浪费办公用品。

十一、对上级下达任务不执行或消极怠工者,部门管理者应处以相应处罚。

十二、上班时间内,严禁打牌,等,若经发现处以重罚。

十三、因故辞职者,需提前一个月向公司领导声明,以便公司进行工作调整,否则扣发当月工资及保证金。

十四、最后离开办公室的人员需检查门窗、电源,作好防盗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