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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意见建议范文精选

前言:在撰写安全生产意见建议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安全生产意见建议

安全生产意见建议范文第1篇

一、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明确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的意义。

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对于推进改革开放伟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划时代意义。

安全监管部门是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综合行政部门,肩负着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安全发展的重任。抓好安全监管工作是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行动,全体安监工作者务必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监管理念,增强“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转变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加大服务力度,在防范各类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好转上狠下功夫。

当前,全球性金融危机仍在蔓延,我区的经济发展面临严峻考验,也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解决好企业可持续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唯一出路是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转危为机,跨越发展。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新的历史时期,部分党员干部学习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不够高,部分党员干部对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实质、要求理解不够深,部分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能力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比较远,制约全区经济发展的问题比较突出,为此我们要以“拼的精神”,为“三个*”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保好驾、护好航。

二、加紧学习,不断实践,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

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是:贯彻执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总书记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三十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践行科学发展观、实现三年大变样”为载体,以“走访百家企业、梳理意见建议、回顾四年工作、提出下一步举措”为主要内容,通过学理论、大走访、送服务、促安全,着力解决生产经营单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努力构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堡垒,坚决实现“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目标。如今,要把走访百家企业活动作为践行科学发展观的有效手段,通过走访了解企业所需、职工所难、政府所为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增强信心,多措并举,为打造“平安*”奠定良好的基础。

1、进一步坚定信心。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统筹兼顾的发展理念,深化解放思想大行动,在要不要科学发展、能不能科学发展、怎么样科学发展等重大问题上形成共识,坚定战胜全球性金融危机、`实现全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信心。

2、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的理念。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把安全生产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履行好职责,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要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根本,提高安全生产执行力。

3、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年”活动。围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重点行业和领域隐患治理”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建设,同时大力营造为企业服务的氛围,变监管为服务、变执法为送法。

4、进一步构建“本质安全”。以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为重点,加强职工安全培训,普及安全知识,完善应急管理,健全监管队伍,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到位,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行为和各类事故,构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三、坚持原则,分清步骤,把握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的重点

1、坚持解放思想。安全生产工作也要解放思想、勇于创新,用实践证明的好经验、好做法解决好新问题,把握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使各项决策更符合实际、更符合新形势、更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2、突出实践特色。推进“走访百家企业”活动,梳理问题、总结经验、提炼精品、推广成果,按照“走访—调研—归纳—解决”的思路,不断摸索,反复实践,走出一条适合全区安全生产监管的新路。

3、贯彻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及各行各业人士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意见,召开民主生活会,问情于民、问计于民,解决好安全生产工作中突出问题和党风行风作风方面群众反映的问题,把群众满意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脚点。

4、正面教育为主。激发机关党员干部自我教育、自我剖析、自我提高的自觉性,认真组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问题注重根源,分析问题强化改进,不搞人人过关,保护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我局作为区委确定的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第二批单位之一,按照工作安排,分阶段、按步骤扎扎实实的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

第一阶段学习调研(3月份至4月份),重点学习《邓小平论科学发展》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认真领会全国“两会”精神、区委五届六次会议精神,开展调研活动,形成调研成果,注重收集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好方法、好经验、好材料。

第二阶段分析检查(5月份至6月份),局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机关党员过好组织生活,形成局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分析检查报告。机关内广泛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增进局班子和机关人员感情。分析检查报告形成后,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组织群众评议,进一步凝聚共识。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7月份至8月份),主要是制定整改方案,着力解决突出问题,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和不足,明确整改落实的时间、措施、责任。整改方案向全机关公布,达到取信于众、责任到人,同时,在镇街、规模以上企业中开展安监工作满意不满意评选活动。

四、健全组织,注重结合,营造科学发展的良好环境。

1、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由吴坤局长任组长,周华林、张宏图副局长任副组长,刘勇生、陶长庆、陈晓峰、江能斌同志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学习实践活动的日常工作,张宏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勇生同志为联络员兼信息员。

安全生产意见建议范文第2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和服务于“四大目标”,以贯彻落实《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为主线,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意识,继续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工作,继续深化安全生产示范乡镇活动,深化以煤矿瓦斯治理及整顿关闭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推进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和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化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减少一般事故,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水平。

二、责任目标

(一)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共同责任目标。*年全县杜绝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力争不发生重大事故,全县各类伤亡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市政府控制考核指标;按事故隐患治理“三级管理”原则认真排查事故隐患,限期完成重大安全隐患整治任务。

(二)*年是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年”和“攻坚年”。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层层落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力争不发生重大以上事故。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煤矿、其它工矿商贸企业、铁路路外事故死亡人数分别不突破18人、3人、4人、2人、21人的考核指标。

(三)隐患治理目标。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要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并定期公告,4月底前将*年排查情况送县安办汇总,报经县政府批准后按事故隐患治理“三级管理”原则列入*年隐患整治任务,下达各地各部门限期完成。

三、工作措施

(一)实施综合治理,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

1、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安全生产作为构建“和谐*”的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创新安全生产工作方法,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大力弘扬安全文化,扩大宣传阵地,宣传先进经验和典型事例,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进家庭,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和群众自身的安全意识。以“综合治理,保障平安”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全国第六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教育和监督作用,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监督作用。及时公布事故查处情况,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加大对信访、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动员全社会更加关注并广泛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2、加大安全投入。各地每年要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隐患治理、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安全监管等。企业必须依法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3、完善安全支撑体系。加快建立和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加快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工作。加强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发展和规范管理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安全咨询认证、职业教育与技术培训等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

4、强化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和县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区域、骨干、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调度和信息工作体系,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培训和演练,增强系统性和针对性,落实预案责任和防范措施。规范事故信息的收集、报送和处理,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提高应急能力和事故处置效率。

5、加强安全培训教育。抓好县级部门、乡(镇)分管安全生产工作新任领导干部和监管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职业安全经理人培训考核。强化安全培训教育特别是对农民工、季节工等生产一线群体的安全教育,落实企业、车间、班组“三级教育”制度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深化安全生产示范乡镇活动,推进典型带动效应

1、推行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建设。抓好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工作的总结推广,将创建工作逐步转向乡镇安全全面规范化建设。指导乡镇围绕新农村建设抓好农电、农田水利建设、通村公路建设、农村沼气“一池三改”建设安全管理,切实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工作。

2、拓展示范范围。结合实际推广示范乡镇的成功做法,大力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开展安全生产示范道路、示范学校、示范企业活动。

3、延伸监管网络。成立乡镇安监(站)所,稳妥推进乡镇安全监管委托执法,依托村社干部发挥基础作用,使乡镇村组和街道社区成为安全监管前沿阵地。

(三)深化煤矿瓦斯治理及整顿关闭,抓实煤矿事故预防工作

1、做好煤矿整顿关闭第二阶段工作。限期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第二阶段矿井关闭任务,依法关闭国务院规定的16类和省政府规定的3类矿井。继续关闭破坏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调整优化煤炭产业结构。严厉打击无证开采、超层越界、以采代探等行为。

2、规范和推动煤矿资源整合。纳入资源整合的煤矿必须先关闭、后整合,坚决防止和纠正“假整合”,严禁在整合期间违法生产。

3、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煤矿瓦斯治理的各项措施。加快煤矿安全监控县级平台建设进度,建立县级技术服务中心,加强对现有瓦斯监控设施设备和联网系统的维护检查,提高上线率。

4、严格煤矿建设项目管理。认真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强督查,严防在建设施工期间非法开采。

5、认真排查整改煤矿事故隐患。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发挥群众安全监督员作用,加强技术、设备、工艺和现场管理,严惩“三违”。所有煤矿都必须建立并完善隐患排查和报告制度,按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要求认真、全面、彻底排查安全隐患。存在重大隐患的,要坚决停产整顿。

(四)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有效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1、深化道路、水上交通安全整治。重点落实道路交通“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严格“五不出站”制度,狠抓源头管理;利用GPS卫星定位系统强化对客运车辆监控;扎实开展以严厉打击“黑车”、“反双超”(超载、超速)以及农村道路“反双违”(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摩托车违法载人)为重点内容的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抓好重大节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切实加强对事故高发特别是易致群死群伤事故地区和路段以及客运比较集中的路面监控,探索农村客运安全管理办法;继续整顿乡镇船舶安全秩序,深化渡口、渡船、低质量船舶等专项整治,依法取缔非法渡口和非法船舶载客营运,加强对重点渡口、码头和险要航段的监控,强化汛期水运检查,严禁冒雾、冒险航行。抓好铁路平交道口综合治理,防范路外事故。

2、深化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以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整治。清理整顿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严厉打击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等行为,严格监控液氯、液化石油气、液氨、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的道路运输,打击超载,防范泄漏。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备案及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生产定点工作,建立危险化学品综合信息库。建立民爆器材登记制度,整顿和规范民爆器材经营秩序。加快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技术改造,加强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加强对“三超一改”行为的处罚力度,严格烟花爆竹销售许可和配送制度,严格执行封签制度,防止非法产品流入市场,严禁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严厉打击非法生产。

3、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安全技术标准,强制推行井工矿机械通风和采石场中深孔爆破,继续依法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非煤矿山,严厉查处非法行为。

4、深化消防安全整治。扎实推进多产权综合建筑消防专项治理,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普查,重点排查整治小企业、小作坊存在的“三合一”、“多合一”和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等场所的重大隐患。大力推进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狠抓重大火灾隐患的督促整改,对安全通道不畅、有毒易燃材料装修等不符合消防安全基本条件的公众聚集和公共娱乐场所要果断整顿关闭。

5、深化建设领域安全整治。以防范坍塌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加强房屋拆除、在建工地、村镇建设施工和城市公用设施、燃气设施、设备安全监管,及时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

6、加大对其他行业和领域的安全整治。加大对锅炉、压力容器、游乐机械等特种设备的监管力度;加强景区景点安全管理,完善旅游安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加强对电力企业、农村电网改造过程的安全监督;开展对学校(含幼儿园)校舍安全、寄宿制学生安全、校车及学生交通安全工作的检查督促和专项整治。

(五)推进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1、建立安全质量标准体系,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为核心,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以安全管理体系、安全责任体系、安全保障体系、安全信息体系为主要内容的安全质量标准体系并逐一细化到规程中。在企业内做到“管理依制度、操作靠规程”,使每个从业人员上岗做到“安全确认有内容、操作有规范、检查有依据、工作有记录”。

2、强化安全保障体系,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按照《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全面落实安全投入、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各项规定,在企业生产流程的各环节、各岗位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质量责任制。制订细化各工种的操作程序和动作标准,加强对员工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的培训教育,提高职工操作程序和动作标准科学化、规范化、安全化的能力和意识,实现企业全员、全过程安全管理标准化。

3、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为职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开展职业卫生健康知识教育,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促进安全生产持续改进,确保劳动者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六)推进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落实监管主体责任

1、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涉及多个部门的,原则上实行一家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实施联合执法。建立安全事故与环境风险互相通报制度,健全相关部门信息、应急救援、调查、善后处理等事故处置联动机制。

2、加强监督检查。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结合行业特点分别制订安全检查标准,细化、量化安全检查的内容、程序和要求,记录检查和处理结果,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档案,规范检查行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条件“三同时”审查制度和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制度,严格新设立的高危行业企业审批,严把市场准入关和退出关。督促企事业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督促建设施工单位和矿山企业依法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继续针对重点时期、重点地区、高危行业的特点和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阶段性的检查和督查活动,继续坚持重大隐患披露制度。做好职业危害因素的普查工作,掌握全县职业危害的分布、危害程度等基本情况,为职业危害的治理、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发放创造条件。安监、工商、劳动保障等职能部门要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的性质、危险程度和安全状况,综合分析企业安全管理现状,开展企业安全状况评估,划分安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

安全生产意见建议范文第3篇

按照国务院提出的到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的目标要求,确保全省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国务院下达的目标以内(具体目标待国务院安委会下达后由省政府安委会另行下达),奋力实现安全生产事故总量、“十一五”规划四项安全生产年度控制指标、较大以上事故、死亡伤残人数“四下降”目标,坚决遏制特大事故。

二、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深化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队伍“三项建设”,提高事故预防与应对能力,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为我省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提供安全保障。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1.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机制。生产经营单位要对照《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等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推进隐患自检自查自改工作,有力促进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2.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生产经营单位要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专款专用;要及时足额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各地区可结合实际,依法对矿山、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收取一定数额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

3.完善企业自律的内在动力机制。各级人民政府和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单位)要运用法律的、经济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激发企业自我约束、自我激励的内在动力。开展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创建工作,制订全省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制度、诚信等级标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评估、机制和安全生产诚信数据库,建立定期诚信信息通报制度并与银行信贷等级等挂钩,树立安全生产诚信样板,促进更多的企业增强安全生产自律意识。通过宣传教育、规范引导、评价表彰、培育示范等途径,培育企业安全诚信意识和安全道德观念。

(二)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

1.加强责任体系建设。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地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分管安全的副职以及其他副职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负责。各级政府要把安全生产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明确安全生产指标以及相应的项目、资金和措施。各级政府安委会要积极发挥对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统筹协调的作用。各级安监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加强对同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同时抓好本部门直接监管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政府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对所监管、主管的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实施监督管理。

2.加强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结合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完善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执法、应急救援和职业健康监管等职责体系。乡镇(街道)、园区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要加强和完善行业(系统)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机制,增强处置和预防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创新监管方式。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分析制度,及时通报安全生产运行形势,认真研究事故发生的机理,准确分析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不同地区伤亡事故发生的特点、规律和原因,及时进行预警,有针对性地实施动态管理。建立全省涉危企业安全生产信息查询系统和企业法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电子档案,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安委会例会和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创新例会形式,把召开会议与现场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结合起来,增强会议的实效性。

4.加大执法力度。县(市、区)、乡(镇)两级政府要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原则,定期组织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关闭取缔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非法企业,对安全隐患突出、安全无保障的企业停产整顿。要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制定执法检查计划,推行执法程序化、标准化和规范化,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三)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1.严格实施“三同时”制度。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矿山建设项目,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道路、桥梁、机场、铁路、码头、电站等建设项目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安全预评价和验收评价。其他建设项目要对安全生产条件及安全设施进行综合分析,编制安全专篇。未进行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审查和安全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审批部门不得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所有建设项目由同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在立项后1个月内送安监部门备案。要严把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关,企业资产增量部分不允许出现新的安全欠帐,存量部分的安全欠帐要制订补还计划,加快补还。

2.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严把安全准入关。对已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建筑等高危企业,要进行跟踪督查,确保生产企业和单位持续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发现已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停产整顿或吊销许可证。要通过兼并重组,大力调整经济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产业集中度,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从根本上增强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

3.严格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和监督管理制度,规范隐患分级、评估、报告、公告、整改、监督管理以及奖惩。继续实行省、市(州)两级重大安全隐患公示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告重大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情况,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继续对各行业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测评估分类,逐步建立数字化监控系统,实现与政府监控平台分级联网,实现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防范。制订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措施。

4.严格重点行业领域管理。煤矿重点抓好关闭整顿、整合技改,抓好瓦斯抽采利用、监测监控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安全高效矿井建设,抓好防瓦斯、防水害、防冲击地压等措施,按期完成国家下达的小煤矿关闭计划。非煤矿山重点抓好矿业开采秩序整顿和采空区治理。尾矿库重点抓好安全风险评估、监测和危、险库的治理。危险化学品重点抓好生产、储存、运输环节的整治,规范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点设置。烟花爆竹重点抓好生产企业整改提升,杜绝“四超二改”(超人员、超药量、超能力、超许可范围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擅自改变生产工艺)等违规违章行为。火工产品重点抓好非法经营、储存、使用的整治,淘汰落后生产设备和工艺。道路交通重点抓好危险路段、高速公路和特种运输车辆、长途客车、大型货车、农用车、校车、摩托车超速超载、非法载客及酒后驾驶等安全隐患的整治。建筑施工重点抓好资质挂靠、出让资质、违法转包分包工程和不按安全生产规程施工的整治,抓好水电施工项目、重点建设项目。高度重视灾后重建项目的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建筑工地安全,加强灾后重建项目周边的地震次生灾害监控,严防因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水利、消防、特种设备、电力、通信、建材、机械等行业领域要针对各自的薄弱环节和重点、关键部位,明确安全隐患整治重点及措施,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实施综合治理,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1.加大安全生产保障投入。各级政府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所必需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证,重点市(州)、县(市、区)应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采空区、尾矿库等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加大支持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执法装备建设、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和乡镇(街道)安全规范化建设的投入力度。抓紧落实“十一五”安全生产发展规划,科学编制“十二五”规划,加快实施一批重大安全建设项目。

2.依法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抓好涉及安全生产相关配套法规的制定、修改和调研工作。省安监局(省安办)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起草《四川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制订、补充、完善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逐步建立省级安全生产规范和标准体系。继续在工矿、商贸、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企业普遍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日常检查、隐患治理、事故防范、员工培训、安全投入等相关制度和工作程序。把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结合起来,构建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

3.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加快安全生产科技支撑体系和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发展和规范管理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安全咨询认证、职业教育与技术培训等机构,建立注册安全工程师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司法鉴定中心。整合各方面的优势和资源,大力开展科技创新、服务、交流与合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力争在瓦斯抽采工艺、采煤方法、通风系统优化等关键技术方面取得突破。要依法开展职业危害和关键设施设备的检测检验,为行政执法及企业的安全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搞好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继续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规划一批安全科技示范工程,淘汰一批落后工艺、技术、设施,抓好一批重大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努力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4.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积极筹备组建“四川安全科技职业学院”,采用订单培养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大紧缺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培养、储备智力资源,实施科技人才保障,着力化解人才制约“瓶颈”。进一步规范培训工作,全面推行“教考分离”。进一步抓好对县(市、区)、乡(镇)领导干部和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规范企业用工管理,稳定职工队伍,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工厂)、车间(项目)、班组“三级教育”制度。把农民工安全培训作为强化安全生产的一项基础工程,以农民工培训基地为依托,制定出台优惠政策,用好专项资金,针对农民工的特点,开发适用的培训教材,切实加强农民工安全知识、安全意识、技术技能教育和培训,使农民工安全技能培训实现有序化和规范化,让农民工真正转变为产业工人。在全社会组织实施“全民安全素质工程”,把安全工作融入生产生活的各个环节,建设以人为本的安全文化。

5.着力防治职业危害。把治理职业危害作为民生工程,在全省开展职业安全健康执法行动,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评价与控制,加强煤矿、非煤矿山、建筑、建材、化工、制鞋等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管监察,整治粉尘、有毒有害物资危害严重、不具备防治条件企业。建立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职业危害申报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制度,督促职业危害严重的企业设立职业安全健康监督员,指导企业改善作业环境,防范和减少职业危害事故。建立安全生产投入审计制度,对拒不提取、使用安全生产专项经费,造成职业危险和职业危害的,必须依法予以处罚,提高生产经营单位违法成本。

6.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工作。工业园区是企业的聚集区,要作为基层安全管理的重点来抓,搞好园区规划布局,明确入园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要规范基层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创建安全社区、安全标准化园区和安全规范化乡镇建设活动,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工作。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推进班组安全基础建设,建立严密、完整、有序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工作标准,使安全生产工作经常化、规范化、标准化。

7.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加快各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和队伍建设。加强区域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形成统一调度、反应迅速、协调有序、科学救援的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应急救援资源信息库,整合应急救援资源。加大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投入,加强应急预测、预警、预报工作和预警信息平台建设。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科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工作。

(五)调动各方力量,形成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强大合力。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分析、部署、督促本地的安全生产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改进作风,定期到矿井、车间、工地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事发单位负责人和当地党政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要按规定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靠前指挥,迅速、有序、高效组织开展抢险救援,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危害程度。加强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工作,严格重大险情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畅通。

安全生产意见建议范文第4篇

我乡2008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县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为指针,进一步强化“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忧患意识,认真落实“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指示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乡(镇)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及市、县安全生产的具体要求,强化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全乡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的繁荣进步。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以及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统揽全局,全面提高安全生产行政能力,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推进“三个转变”,实现我县“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全乡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重基层,打基础,强监督”和“深化整治,完善预案,强化监督”的要求,全面贯彻国务院、省、市、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全国、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突出两个重点,落实两个责任,加强一项工作,做到三个确保”,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督查,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局面进一步好转。

(一)、突出两个重点,即:以整治陆上车辆和完善水上安全监管机制为重点。

(二)、落实两个责任,即:落实各单位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和业主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加强一项工作,即: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四)、做到三个确保,即:确保杜绝重大事故;确保完成上级安全隐患整治任务;确保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三、任务和措施

(一)、强化领导,搞好宣传

安全生产工作渗透于社会各个领域,我们要切实加强领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会议等形式组织宣传教育活动,使宣传具有多样性、创新性、实效性,要增强全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和自身安全意识,提高全民安全素质,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

(二)、组建安全生产领导班子。

1、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乡党委副书记(提名乡长)肖毅任主任,副组长肖中印任副主任,李彪、李俊全、王光辉、吴平、雷全林、雍兴瑜、廖珊、代碧前、李波、余小秋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肖中印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王光辉、余小秋、李波任安全员。王光辉负责陆上安全;余小秋牵头、李波协助负责水上安全。

2、成立地质灾害及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指挥部,由乡党委副书记(提名乡长)肖毅任指挥长,副乡长肖中印任副指挥长,王光辉、吴平、曾杰、贺开刚、李波、陈冬琼、李彪、杨晓琼、代碧前为成员。

3、成立安全监督检查所,由副乡长肖中印任所长,王光辉任副所长,余小秋、李波为成员。

4、成立车辆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副乡长肖中印任组长,副乡长邓仁庆任副组长,王光辉、李彪、曾杰、吴平、贺开刚为成员。

5、成立船舶安全管理站,由乡长乡党委副书记(提名乡长)肖毅任站长,副乡长肖中印任副站长,由余小秋、李波为专职船管员。

(三)、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增强安全生产投入。

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与各分管领导签定责任书,做到安全生产工作常抓不懈。要加大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切实改善安全生产基础条件,确保安全生产所需物资和经费的到位。各村、单位、业主向乡政府缴纳一定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促进安全工作的正常运转。

(四)、加强安全生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安全生产意见建议范文第5篇

20**年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持国民经济又好又快,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一年。也是党和国家安全生产一系列方针政策措施的“落实年”。根据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对20**年我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安全生产重要讲话,自觉用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统领安全生产。服从服务于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大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扎实有效地做好各个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继续减少事故总量,推动和实现全县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二、总体目标

20**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目标是:1、各类事故发生起数与20**年相比下降5%;2、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与20**年相比下降3%;3、重特大事故不发生;4、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与20**年相比下降3%;5、其它行业单位事故死亡总计人数:1人;6、各类事故经济损失与20**年相比下降10%。

三、各项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1)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直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层层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企业班组,落实到村(居)组相关责任人。每季度至少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认真分析、部署、督促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把握安全生产的内在规律,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整治,对职责范围内的生产安全效果负责,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2)严格安全生产指标考核和奖惩。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对乡镇和部门安全工作成绩进行量化考核。对综合考核优秀的乡镇和部门予以表彰,对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或一年内发生两起大事故(责任事故)的乡镇和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年各类评先及表彰资格,其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当年不得评先受奖,年度考核不定等次,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3)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严格监管、实施有效指导和强有力的监督,督促企业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和完善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内容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配备专(兼)职安全员,依法提取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民爆器材、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企业安全费用,督促企业保障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做好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要做到持证上岗。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为从业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缴纳保险费,切实做好职工职业病防治等工作。全面落实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的各项赔偿、抚恤政策。

(4)推进科技兴安,严把准入关。积极推广应用安全生产科技成果,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严格执行安全审批、备案及年检和市场准入制度,要重点强化对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建设工程和危化品企业以及其他重大危险设备、场所的审核,实行“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强化高危企业安全评价评审、安全隐患评估和“三同时”审查;强化打击、取缔无证和证照不全等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对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予以关闭。

(5)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保障,凡发现乡镇有1处非法非煤矿山或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场所的,对乡镇主要负责人追究行政责任。对列入省、市、县监控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必须进行日常监管,及时整治并形成专项档案。对因重大事故隐患未及时整治而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要从严查处。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及其负责人和业主,依法加大行政执法和经济处罚力度;对因推诿扯皮、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造成重大、特大伤亡事故的,依法从严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和领导人的责任。严厉查处事故隐瞒不报、谎报的行为。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

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是抓好安全生产的重要举措,各乡镇人民政府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加强对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现场的安全监管,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建立安全生产检查责任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要求,将查出的问题及其处理结果记录在案,定期跟踪督查,确保按时整治到位。通过对重点行业、重点部位、重点时段安全隐患的及时发现和治理,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

(1)深入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抓好危化品生产和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要针对生产企业开展查隐患、反“三违”活动。依法落实危化品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依法开展对全县危化品等高危行业企业负责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复训和年审工作。对没有获得生产许可的单位,要依法关闭。要加强对液氯、液氨、剧毒溶剂等危险化学品的道路运输实行严格监控,重点打击超载行为,防范翻车泄漏事故。

(2)抓好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以资源源头管理为切入点,全面落实乡村级对非煤矿山的日常安全检查职责,加强对非煤矿山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管,进一步提高非煤矿山的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3)深化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安全整治。进一步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整治长效机制,制定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方案,继续治理超载、超限,严禁货运、农用和证照不全车船违法从事客运业务;继续抓好对事故多发危险路段的治理;继续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监管,杜绝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章现象;继续开展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和低质量船舶的专项治理,维护水上交通安全秩序。加大打击“三无”船舶的工作力度。要会同各有关乡镇采取多种形式农用(自备)船安全教育,建立台帐,签订责任书。严禁渔船、农用(自备)船等非客运船舶载客,切实落实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制。

(4)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整治。认真贯彻《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开展联合执法,严格经营、运输、燃放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严格质量监管,实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和运输配送制度,严禁超量储存和运输。

(5)深化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建立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台帐,抓好商场、市场、学校、医院、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重点化工企业、易燃易爆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的消防安全、电气电路安全检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集中治理,防患于未燃。

(6)强化学校安全整治。重点抓好学校饮食卫生和住宿安全管理,全面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名义安排中小学生从事能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性劳动;不得将学校场地出租给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与储藏;在组织学生集体活动时,要制订相关安全预案,不得乘坐不具备交通运输条件的车船及安排学生乘坐超员车船。要多方筹集资金加快现有D级危房的改造,对已经确认的D级危房不得安排学生继续使用。

(7)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安全整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工程审批、监理、检查与验收等制度。加强对在建工程的安全监督检查,对各类违反安全操作的行为要严管重罚,对建设工程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设施、设备要责其停产整改。要加强对拆除工程的监督管理,严格审批程序,杜绝无资质施工队伍进入拆除工地施工。要注意做好公路“村村通”工程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范建设领域安全事故的发生。

(8)狠抓特种设备的安全整治。进一步健全特种设备设施动态监管机制,完善数据库;加强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技能培训;提高特种设备定检率。

(9)强化安全生产重点阶段的监管。要有针对性地加强汛期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制定科学和切实可行的防范及应急预案,加强领导,责任到人。对节假日、大型活动等要做到超前谋划,提前部署,制定预案,严格落实,有效防范。

(10)做好防雷设施的安全检测工作。做好防雷设施的安全检测工作,确保防雷设施安全可靠,减少和避免雷击事故。

(三)深入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

(1)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宣教工作的领导,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教育和监督作用,发挥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及时公布重特大事故查处情况,鼓励群众举报违法、违纪和违规现象。

(2)制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计划,各生产经营单位每月至少一次利用黑板报、广播、宣传栏、固定标语、培训班等方式广泛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有宣传内容、图片资料登记,并建立安全宣教档案。

(3)对属地内行政村、生产经营单位、学校等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要有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参加培训人员签到等相关材料。

(4)继续开展好全国安全月和“安康杯”活动,动员全社会更加关注、广泛参与和积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宣教工作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