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区教育局教育系统作风建设意见

区教育局教育系统作风建设意见

市教育局将今年确定为全市教育系统行风整治年,并印发了《市教育局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行风整治年活动的意见》(教发〔2013〕3号)。为响应市教育局号召,进一步深化我区教育系统“讲责任、守纪律、强素质、促发展”作风建设活动成效,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着力抓好行风建设为主线,以开展机关作风和师德师风整治为抓手,把行风整治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继续整改教育行风方面仍然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优化师德师风,进一步稳固“作风正、形象好、师德高、质量优”的教育工作新局面。

二、整治内容

(一)机关作风

区教育局机关干部要继续坚持联系学校制度,坚持一岗双责制度。进一步整治衙门之风,重点解决服务不优的问题;进一步整治拖沓之风,重点解决效率不高的问题;进一步整治推诿之风,重点解决责任心不强的问题;进一步整治懒散之风,重点解决落实不力的问题。各科室要查找整改重点,突出解决好本科室存在的1—2个主要问题。

(二)校长作风

从依法治教、廉洁从教入手,进一步梳理校长管理制度,切实规范校长行为。区教育局在2013年度内要召开至少2次校长端正作风专题会,要把作风问题作为校长会议的必讲内容。要着力解决好校长思想认识、工作作风、生活作风、领导作风上的突出问题。校长必须按要求承担相应的教学任务,切实履行管理职责,从工作作风到生活作风都要率先垂范,在本校校风、行风建设中起好表率作用。

(三)师德师风

从思想、工作、行为三个方面进一步整治教师队伍作风。进一步加强教师思想教育、提升师德境界,要求教师不得散布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言论;要识大体、顾大局,牢固树立热爱本职工作、恪尽职守教书、全心全意育人的思想理念。进一步整治教学中敷衍塞责、不服从学校安排、不按要求参加各类培训、学习,在晋职晋级等中采用不合理手段等现象。进一步清查课外违规有偿家教、办班收费、违规购买教辅、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等现象,严格上下班纪律,下班时间不得过度娱,确保教师课上课下、校外校内都有良好的师德风貌。

三、整治措施

(一)延续好活动,形成长效机制

在我区教育系统“讲责任、守纪律、强素质、促发展”作风建设活动中,“读经典、强素质”“我心目中的好老师评选”“千名教师进万家”“家长开放日(周)”等活动受到师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和欢迎。根据学校实际,各校要将此类活动列入学校常规活动,纳入管理制度。

(二)继续强监督,长期开门整风

区教育局继续加强与21名在聘区级行风监督员的联系,定期不定期收集来自社会各界关于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区教育局在区级行风监督员中推选2名担任市级行风监督评议员,配合全市行风整治年活动开展。各校继续发挥好校级行风监督员和家长委员会作用,定期开展监督评议活动,及时整改存在问题,采纳可行建议。

(三)后续强制度,及时跟进完善

密切结合我区作风建设第四阶段“完善制度,机制创新”要求,创新管理制度,加强队伍建设,创新服务制度,改善干群关系,创新发展制度,推动质量提升,巩固活动成果,构建长效机制。紧紧把握作风建设活动关键,进一步解决遗留问题,完善管理制度,建设长效机制,强化标本兼治。

四、相关要求

(一)领导机构。延用我区区、校两级作风建设活动领导和督导机构。

(二)组织实施。各校于开学一周将本校“行风整治年”活动方案报送到局办(纸质和电子文档)。

(三)严格问责。对明察暗访、群众投诉、网络发帖、媒体曝光等途径发现并查实的问题,严格追究责任,对态度不端、整改不力的学校、股室,要对相应校长、股室负责人进行问责,对酿成事端的责任人要坚决严肃处理。同时,要把行风整治与学校目标考核、领导干部年终述职述廉、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有机结合,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