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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市环保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一、主要任务

提高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行政执法和服务水平。开展以环保为主的学习宣传和培训,结合各类环保主题宣传日,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期环境保护工作的新理论、新举措,市生态文明建设,四项污染物减排工作情况,“两型社会”创建工作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主题活动。

二、主要措施

(一)加快对《市农村环境保护条例》的立法工作

1、组织起草工作小组的人员进行调研;

2、修改完善《条例(草案)》,撰写起草说明;

3、做好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准备工作;

4、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审议提出的问题,配合市人大法工委对《条例(审议稿)》做进一步修改;

5、力争在10月底前通过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颁布实施;

6、组织开展对《市农村环境保护条例》的宣传、学习及贯彻实施。

(二)组织开展第六个五年环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根据人员变动,调整市环保局“六五”普法领导机构;

2、制定局系统法制理论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3、强化对学习培训的考核工作,按照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对局系统干部职工的学习考核,局机关每季度、监测站每两个月组织一次考试,监察支队每个月进行一次考试;考试由局综合处组织。

4、加强对局系统普法依法工作的检查,邀请法制办、法律顾问等专业人员对我局的行政审批案卷、行政处罚案卷进行2次评查;

5、按时完成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的各项工作;

6、以“六·五”世界环境日、“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为载体,开展环保普法依法治理专题宣传活动。

(三)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环境宣传活动

1、围绕“两型社会”创建,以各县(市)区环保局牵头,通过开展“两型学校”、“两型社区”等创建活动,深入到学校、社区开展宣传环境保护的职责,环境科普知识教育,环境法律法规、政策的解读,以此提升学生、社区居民的环境意识和环境素质;各县(市)区“两型社区”创建要达到25%,“两型学校”达到15%。

2、围绕污染减排、大气联防联控、为民办的环保实事等环保重点工作,以主流新闻媒体、环保网站、环保微博为载体,及时关注、反映群众的环境诉求和社会关注的环境热点问题,通过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促进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3、以“六.五”世界环境日、科技周、节能周等宣传活动为载体,开展以宣传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精神、生态文明理念、环境科普知识、环境保护职责、环保改善民生的成果和经验等为主要内容的大型宣传活动。

4、继续发挥新闻媒体、网站的舆论导向作用,通过在电视台、晚报、环保网、环保微博等主流媒体上,宣传全市环保工作的先进典型人物与事迹,曝光违法企业及行为,达到以树典型促发展的宣传作用。

5、规范环境质量信息工作,建立顺畅的信息渠道。每月10日前通过市政府网站、环保网站、晚报、电视台上月的环境质量月报信息,以满足公众的环境知情权。

6、环境监察支队要把环境执法、污染纠纷调处与环境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对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工作职责的宣传,做到“随工作、随宣传、随解释”,使环境宣传教育经常化。

7、充分发挥环保投诉举报中心、市环保网、环保微薄的窗口作用,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环境问题时,及时宣传环境保护的工作职责及法律法规。

8、通过向社区、生态乡镇、生态村赠阅《中国环境报》的形式,达到在社区干部、生态村干部中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开展环境宣传教育的目的;

9、组织编印、发放环保宣传册(画)2万册,环保购物袋1万个,并以此为契机,教育引导广大市民树立低碳环保绿色消费的理念;

10、积极探索农村环境保护的有效方式,与文广局合作,开展送戏、送环保电影下乡等群众听得懂、易接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处室、站、队、分局要进一步提高对环境法制宣传教育重要性的认识。把环保法制宣传列入总体工作计划;要紧紧围绕建设“两型社会”这一主线,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确保环境宣传有重点、有计划、有成效地进行;

(二)各部门要按照环境法制宣传工作计划安排,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精心安排,围绕中心工作,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及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创新经验和先进典型事迹;

(三)在开展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中,牢固树立宣传教育为先意识,通过开展环境宣传,全面促进我局环境保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形成宣传合力,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四)建立教育培训考核机制。将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干部年度绩效考核的内容,作为年度评先选优的条件,对未按照要求完成业务学习的、考试不合格的取消优秀资格。对单位组织不力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予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