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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费论文范文精选

项目经费论文

项目经费论文范文第1篇

1.1高校专业设计(论文)《选题》问题。高校专业毕业设计(论文)选题面对社会需要,理论联系实际是高校毕业设计(论文)的主要趋势。选题能注重结合科学研究的前沿问题,并能体现本专业方向和特色的要求。选题题目过大,过小针对性不强,学生的选题范围集中在几个方面,比较单一。学生不愿意写代码,所以选论文的多,选毕业设计的少,还有愿意选容易做的毕业设计。另外,论文题目是主要完成导师的科研任务,是学生很少能按自己的创新思路来选题。学生不太清楚论文的内容和研究方向,大部分盲目地选择、不看题目,看指导教师名字选题。

1.2高校专业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规范化的问题。高校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主要包括“学术水平与动手能力”和“综合应用基础理论的能力”,这两个项目中存在较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很多论文缺少实验数据或结论,论文内容是理论概念和方法的陈述,学生的基础知识差,所学的理论知识不能很好地应用所选问题的研究中,所以没有创新点。有些学生对就业、出国留学比较重视,而对毕业设计(论文)重视不够,对毕业设计(论文)时间和精力投入不足,直接影响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下降。还有大部分学生离校实习,教师虽然用QQ等通讯工具指导,无法面对面地详细指导。甚至还有有些学生基础差,学习跟不上等原因没能力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所以个别毕业设计(论文)网上抄袭的现象。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化的问题。参考文献没标注注明出处,文章缺注释。

1.3指导教师的问题。学校比较重视科研经费的量,不太重视科研经费的质,使不少教师缺乏稳定的研究方向,处于有什么项目就干什么项目,不重视学科的积累,学科基础差;比较重视科研项目的完成、鉴定,不重视高水平论文的发表,不重视学术交流。学术环境不好。1999年我国高等教育的扩招、高等教育大众化后,教师力量不能满足要求,有些专业一名教师带8名以上学生的现象。还有指导教师不够重视的原因,有的指导教师写的指导书过于简单,任务书、开题报告由学生自己写。有的指导教师对学生要求不够严格,有的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的过程中,缺乏指导经验,完成科研任务意识强,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弱。

1.4实践基地问题。

2提高高校专业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对策

2.1为了避免盲目《选题》,提倡“导师制”和“创新班”。为了避免学生盲目地选毕业论文题目,延边大学今年开始执行“导师制”,从入学开始导师带几名学生一致带到毕业为止,大学期间一致跟踪和指导、帮组学生的选专业,选课程,学习、毕业设计(论文)等。“创新班”是老师们主要介绍自己的科研经历和研究方向,并且带学生一起做科研。使学生了解指导教师的科研方向和前沿知识和研究方法的思路。

2.2调整高校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和求职的矛盾。学生最后一个学期又要完成毕业论文,又要实习,还要就业和考研复试。因此,原来四年级上学期末毕业论文选题改为四年级上学期初,这样又给学生写毕业论文充足的时间,又错开学生下学期找工作时间。

2.3加大投入经费是保障。做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社会调查、实验研究、工程设计、软件开发,综合性训练等有比较充足的经费支持。因此,制定政策和规定,加强指导教师的建设,严格规范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要求,确保指导教师、学生、经费有充足的投入,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提高。还有,建设实践基地,低年级开始给学生提供软件开发,做项目的机会。

项目经费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应用型;化工;本科毕业论文;地方高校

地方应用型高校是指办学定位为应用型高校的地方所属高等学校。目前,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发展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挑战与困难,如高校转型发展系统性不够、高校服务区域产业发展能力不强、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有待提高等。本科毕业论文(即学士学位论文)是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培养创新能力和科学精神的重要环节,也是衡量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本科毕业论文是表明作者从事科学研究取得创造性的结果或有了新的见解,并以此为内容撰写的、作为申请授予本学科学士学位的科研成果。这一成果能够说明作者已较好地掌握了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业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1]。近年来,地方应用型高校化工专业教师的职称层次和学历层次均有了较大幅度提高,然而本科毕业论文的教学质量却呈逐年下降趋势。本文首先对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解决问题的策略,以期对相关本科毕业论文的研究提供一些借鉴,对提高毕业论文教学质量起到一些积极作用。

1地方应用型高校化工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存在的问题

1.1不够重视

部分院校和师生对本科毕业论文的重视程度不够,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一是认为本科阶段的主要任务是修够各门课的学分,毕业论文不过是走个过场而已[1];二是不重视毕业论文的结果,不在意做得好还是做得差,甚至不做,绝大部分论文的结果都是良好或合格,顺利毕业,皆大欢喜;三是认为毕业论文在时间上与学生找工作有冲突,为了不影响学生就业,让学生优先找工作或者进企业顶岗实习[2]。

1.2评价机制不当

一些院校甚至高教主管部门对本科毕业论文的评价机制不当,导致产生如下问题:一是论文重复率高,抄袭、剽窃相当严重[2]。由于各大数据库不收录本科毕业论文,因此一些论文从题目、开题报告到内容,多年重复,这完全不符合本科毕业论文开设的初衷。甚至有同学拿着已毕业师兄师姐的毕业论文直接充数,这是很不道德的学术剽窃行为;二是对论文指导教师考评机制不当。一篇优质的本科毕业论文,往往需要指导教师在选题、文献调研、实验方案和操作、数据整理、论文撰写和修改等多方面把关,耐心指导学生,需要导师花费大量心血,然而考评中教师往往仅是多获得几个工作量而已。

1.3教学计划安排不当

应用型院校化工专业的培养方案一般将毕业论文安排在第七学期最后1~2周开始,至下年5月中旬结束,满打满算16周[2]。这段时间正是学生找工作参加招聘会、面试、研究生复试的关键时期,再去除放寒假的时间,学生真正用于毕业论文实验研究的时间就两个多月。时间如此仓促,很难完成一篇优质的毕业论文。

1.4实验条件和经费缺乏

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在实验场所及软硬件条件方面国家重点倾斜,其本身的纵横向项目经费充足,校友及社会捐赠也较多。有别于研究型大学,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的教学经费来源单一,主要是基于学生数量的政府财政拨款,实验条件缺乏,经费也缺乏[3]。化学化工专业论文的数据基本上都是基于实验研究而来,然而很多院校压根就没有供师生进行本科生毕业论文研究的场所。学校补贴50~100元/生用于购买化玻及试剂等耗材,测试经费基本没有。以上使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化工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很难实质上开展。

2解决问题的措施

针对目前应用型地方院校化工专业学生毕业论文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在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些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以期对提高本科毕业论文教学质量有所裨益。

2.1拓宽毕业论文经费来源

化学化工专业是建立在实验基础上的学科。建立够用的实验场所,并提供相应的研究经费是保障毕业论文教学质量的先决条件。除了学校补贴的经费之外,还应该从多方面拓宽经费来源[1]:①积极申报各类大学生学术竞赛项目,比如“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挑战杯科技竞赛”“互联网+竞赛”等。通过这些竞赛,不但能够让学生更早地走进实验室,入手科研工作,为日后的毕业论文研究打下基础,而且能够获得一些经费赞助或补助。②指导教师的科研项目。指导教师可以将毕业论文研究纳入自己或课题组的科研工作,统筹安排,使学生在跟着老师或师兄师姐“打下手”的同时能够提高自己的科研水平和动手能力;加强产教融合,学校的老师和企业的专家或工程师一起设计毕业论文的研究课题,合作得好,既可以为学生毕业论文拓宽经费来源,也能使论文做地方企业所需的研究,更“接地气”,更好地实现地方高校为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做贡献。

2.2出台更合理的考评机制

建议高校出台更合理的毕业论文考评制度,对论文指导教师全面加强考评,注重内涵和实绩,奖勤罚懒,毕业论文指导的质量要和教师的职务晋升、教学考核、年终考核、年终津贴以及职称评聘相关联。

2.3将毕业论文研究的阶段提前

针对目前毕业论文研究时间普遍不足的问题,建议有条件的学校安排毕业论文从大一结束的暑假开始。这样安排有几个好处:一是可以避开考研和找工作的时间,学生可以安心实验;二是学生科研工作入手早,他们能够更早地获得实验数据和结果,并撰写论文或申报专利,进而依托这些成果参加竞赛或评奖评优;三是有足够的时间供导师安排一项意义、新颖性和难度都适当的毕业论文研究课题。

2.4严格把关毕业论文质量,控制通过率

目前,我国本科生培养大体上还是严进宽出。对化工专业的同学来说,毕业论文是本科阶段培养的最后一课,对于检验毕业生对本领域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培养其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业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然而,部分院校这最后一堂课放得太松,没有淘汰机制[1],甚至一次性答辩全员通过。如此,导致毕业论文的质量逐年变差。有必要对毕业论文的质量严格把关,严格控制一次性通过率,对质量太差的论文进行淘汰或推迟答辩。

3结束语

当前,一些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化工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尚存在不够重视、教学计划安排不当、评价机制不当、教学计划安排不当等问题,本文提出了拓宽毕业论文经费来源、出台更合理的考评机制、将毕业论文研究的阶段提前、严格把关毕业论文质量等措施,以期有效提高本科毕业论文的教学质量。

参考文献

[1]曾楚杰,周能,韦庆敏.地方本科院校化学化工专业毕业论文的改革与探索:以玉林师范学院为例[J].玉林师范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6,37(5):84-86.

[2]袁海宽.“新工科”建设下化工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环节的改革探索[J].山东化工,2019(48):212-215.

项目经费论文范文第3篇

第一条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基本要求

1.通过毕业设计(论文)巩固和拓展所学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培养学生综合应用、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使学生获得科学研究的基础训练。

2.培养学生正确的设计思想、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对文科专业还应注重培养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思想方法,分析解决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问题的能力。

3.使学生在方案设计、社会调查、查阅文献、资料搜集、工程绘图、计算、实验、数据处理、外文阅读、计算机和工具书使用、文字表达等基本技能和基本能力方面得到进一步的训练和提高。

第二条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原则和要求

(一)选题原则

1.从本专业培养目标出发,体现高级专门人才基本训练的内容,使选题具有综合性、先进性和一定的难度。

2.在满足教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尽量结合工程科研、社会实践,使选题具有多样性、应用性和一定的特色。

3.促进学生积极思考和研究,培育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使选题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一定的创新之处。

(二)具体要求

1.一般情况下,工科学生应以工程设计为主,参加设计的学生数应占60%以上;文、理科学生以论文为主,尽可能多地选择与社会政治经济建设相结合的实际应用题目,避免把文献综述、资料索引或实验数据的收集处理作为论文任务布置给学生。

2.毕业设计(论文)应对计算机编程、应用和阅读与选题相关的外文资料提出具体要求。

3.选题难度和份量要适当,要考虑完成设计(论文)所需经费和其它客观条件,使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经努力能按时完成。

4.选题要体现因材施教原则。在保证教学要求的前提下,选题内容可因学生的基础、能力差异而有所不同,充分发挥各类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对于学有专长的学生,可允许自选课题,但应由个人提出申请,经指导教师同意、系主任批准。

5.对于一个课题由多人合作完成的项目,应有明确分工,各人有不同的小题目,内容有所侧重,注意使每个学生都能得到全面的综合训练。

6.选题需经系主任批准,报教务处备案。选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第三条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职责

指导教师由具有一定设计经验与科研能力、对该课题内容熟悉、具有讲师职称以上的教师承担。一般情况下,助教不单独承担指导工作。在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的可以聘请外单位相当于讲师以上职称的工程科技人员或研究人员承担指导工作,并应有专人(讲师以上职称者)定期进行联系。指导教师确定后,原则上不能随意更换。指导教师在学生毕业设计期间不得随意出差,确因公需出差,须经系主任批准、教务处备案,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并委派相当水平的教师指导。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学生数一般不超过6人。鼓励有科研课题的教师多带毕业设计(论文),但必须做到每人一题。

指导教师主要职责是:

1.选择课题,拟定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和指导书;做好设计(论文)的前期准备工作,如文献资料、图书、工具书、实验器材等;制定周密的进度计划。

2.指导学生了解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的任务、目的、要求等全部工作内容,制订工作计划,认真指导学生进行总体方案设计和实验方案或调查方案的选择以及审查数据处理、理论或实验分析的结论等。

3.定期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及工作质量,及时解答学生所提问题和尽量解决学生所面临的困难。

4.指导学生按规范要求正确撰写毕业设计(论文),评审所指导的设计(论文)的全部资料,并写出评语和评分。

5.在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由指导教师请一位评阅人(校内教师)或由答辩委员会(小组)负责人组织教师对设计(论文)进行评阅,要求参加评阅的教师从学术角度就学生所学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的掌握和运用程度、学生能力等方面进行认真评阅,并给出评阅成绩。

6.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评定学生成绩。第四条毕业设计(论文)对学生的要求

1.学生修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含实践环节),取得所规定的学分数和绩点,方有资格参加毕业设计(论文)。

2.在教师指导下,学生可根据个人特长和实际情况提出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课题要求,系进行统筹安排。

3.在教师指导下,根据任务书的要求,拟定设计(论文)总体方案和进度计划。

4.独立进行设计(论文)的研究全过程,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严肃认真,刻苦钻研,按时完成任务。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剽窃他人研究成果,一经发现,其毕业设计(论文)以不及格计。

5.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虚心接受教师和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期间,无故缺席按旷课处理,缺席时间达四分之一以上者不得参加答辩,其成绩以不及格计。

6.准确绘制设计图纸,认真拟定设计说明书或撰写论文,做到图画正确清晰,设计合理经济,说明书简明扼要、文字通顺,书写工整、计算正确,并用中英文撰写说明书(论文)摘要。

7.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所有的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包括图纸、试验记录、原始数据、调研记录本、上机程序、实物照片、图片、录音带、录像带、设计手册、打印本、样本实物等),学生不得自行带走,须由各系负责收回作为教学资料妥善保存;对有价值的还需要整理归档。

第五条毕业设计的组织工作

全校的毕业设计(论文)在主管校长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办法。校、二级学院、系的工作职责分别为:

(一)学校教务处工作职责

1.在学校预算的基础上,落实全校毕业设计(论文)的经费预算。

2.汇总各二级学院(系)毕业设计(论文)的课题和指导教师安排,协调有关问题。

3.具体负责安排、组织检查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4.做好全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和选编工作。

5.督促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登录、入档工作。

(二)二级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委员会工作职责

在二级学院院长的领导下,成立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委员会,由各系主任参加,其主要职责:

1.统一领导、管理和协调毕业设计(论文)的全过程。

2.审核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指导教师配备情况(题目、指导教师名单于第8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呈报教务处备案)。

3.督促、检查各系毕业设计(论文)组织工作情况。

4.定期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毕业设计(论文)中的有关问题,考核指导教师的工作。

5.负责组织、监督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答辩和评分工作。

6.做好二级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和编印工作。

7.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以及经验交流。

(三)系工作职责

系是直接组织与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基础单位,其主要职责:

1.根据教学计划安排,拟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选定题目,组织收集毕业设计(论文)的参考资料。

2.组织编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和指导书。

3.提出指导教师名单和分配题目。

4.检查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和质量,研究解决所出现的问题。

5.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形式审查小组,根据规范化要求进行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的形式审查工作。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化要求参照附件1。

6.成立答辩委员会,对学生所完成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阅、答辩、成绩评定、总结等工作。

第六条毕业设计(论文)的考核程序

毕业设计(论文)的考核程序一般分为资格审查、审阅、评阅、答辩和综合成绩评定五个环节。

1.资格审查。学生按计划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后,经形式审查小组通过、指导教师评阅、系主任批准,方获得参加答辩资格。

2.审阅。学生应将完成的毕业设计(论文)、图纸及附件按期交给指导教师审阅,指导教师要认真审阅,提出审阅意见,写出评语和评分,所评成绩占设计(论文)成绩的60%。

3.评阅。详见本规定第三条第5点,指导教师所评成绩占设计(论文)成绩的40%。

4.答辩。(详见本规定第七条)

5.综合成绩评定。(详见本规定第八条)

第七条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是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全面检查、考核的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因此,毕业设计(论文)结束时,每个学生均须逐个参加答辩。

1.答辩前,各二级学院应以专业为单位成立答辩委员会,负责本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工作。答辩委员会主任一般由系主任担任,答辩委员会成员为3—5名,由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教师担任。各答辩委员会可设立一名秘书(不占答辩成员名额),负责答辩过程的记录、材料整理等事宜。

2.对于毕业学生太多的专业,可分别成立若干答辩小组,每个小组由3—5人组成,其成员须具讲师以上职称。对于结合生产或科研任务的毕业设计(论文),可以聘请有关生产、科研部门的人员参加答辩委员会或答辩小组。

3.答辩委员会与各答辩小组的成员由各专业提名,经系主任、二级学院院长审核后,于正式答辩前一个月送交教务处,由主管校长批准后生效。

4.答辩委员会与各答辩小组的任务是组织本系、本专业学生的答辩评分工作,统一答辩方法、步骤、要求,评阅毕业设计(论文),统一评分标准,科学严格评定成绩,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5.答辩一律安排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最后一周内进行,时间大约2—3天。各二级学院应将学生答辩的名单、日期安排提前向学生公布,并于答辩前报教务处备案。

6.答辩前两天,指导教师应把毕业设计(论文)发还给学生,由学生写好答辩报告书面提纲。提纲包括:①课题的任务、目的与意义;②所采用的原始资料或指导文献;③设计(论文)的基本内容及主要方法;④成果、结论和对自己完成任务情况的评价。报告时间为10—15分钟。

7.答辩提问一般二十分钟左右。提问要考察:①有关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研究方法等的掌握程度;②独立工作能力、实践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的体现程度;③关于毕业设计(论文)须进一步说明的问题等。

8.答辩完成后,由答辩委员会(或答辩小组)在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评语栏中写出评语,评定学生答辩成绩。指导教师和系主任结合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平时成绩、设计(论文)成绩、答辩成绩三部分成绩进行综合成绩评定,其中设计(论文)成绩由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的审阅和评阅成绩组成。经二级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委员会审核同意后统一向学生公布,有关教师不得事先将评分情况告诉学生。

答辩程序及实施办法参照附件2。

第八条毕业设计(论文)综合成绩评定及其标准

1.评定学生设计(论文)成绩时,必须实事求是,严格掌握标准。一般来说,获得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人数不宜过多;凡经过全面考核,确定为不及格的毕业设计(论文),应坚持原则,作不及格处理。各二级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委员会要把好关,对优秀和不及格的作认真审查,集体讨论,保证准确。

凡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者,作结业处理。一年内可申请随下届补做一次,并向学校缴纳一定的指导费。学生补做毕业设计(论文)由原所在专业安排,一般应在校内进行,其间的一切费用由学生自理。

2.毕业设计(论文)的综合成绩由平时成绩(占20%)、设计(论文)成绩(占50%)、答辩成绩(占30%)三部分组成,按百分制折算为五级记分制,即优秀(90~1**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59分以下)。

具体评分标准参照附件3。

第九条毕业设计(论文)的经费

毕业设计(论文)经费由学校确定经费总额,然后按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实际人数分配到各二级学院,包干使用。经费使用范围是:材料、器材的消耗费、加工、部分计算机上机费、资料费、调研费等。

凡结合生产实际和科研项目的题目,应从该项目经费中拨出适当经费支持毕业设计(论文),以解决毕业设计(论文)经费不足的问题。

项目经费论文范文第4篇

科学家们在批评中国目前的科技经费掌控体制——主要以科技部为代表时,往往会提及一个相对较为独立、所受行政干扰较少、评审较为公正的组织,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在原中国科学院基金局的基础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于1986年2月成立,负责管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基础研究和自由探索为主,系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最初暂挂靠科技部,2000年独立出来。

它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中央财政科学事业费预算拨款,和一小部分社会捐助。去年财政批了22个亿,约占全国基础科研投入的20%。

科技部中国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柳卸林博士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予以了肯定,“科技部推出的是‘课题组长负责制’,而自然科学基金是由‘同行评议’来决定。自然科学基金的管理人员,权力比较有限,主要是专家意见说了算,科学家有自主权,匿名评审,也比较公平,看不到很多官僚的作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是按照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的科学基金制模式运作的,即依靠科学家、尊重科学自主性的民主管理机制,与“平等竞争、激励创新”的运行机制。有人说,它是“用20%的经费,推出了基础科研近80%的成果”。

那么它的实际运作情况怎么样?在立项、评审及监督管理方面又有怎样的不同?

自下而上的立项与背靠背评审

与科技部先立计划的立项方式不一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采取的是自下而上的模式,由科研人员自主申报,再进行评审立项,鼓励自由探索。

自然科学基金面向全国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主要资助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部分应用研究。每年的3月31日截止项目申请,5月到6月由专家在线评审,9月公布最后评审结果,当年底进行第一次拨款。

2003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共收到4万多件申请,经过评议、评审,最后约8000个项目得到资助,资助率为20%左右。

基金项目的评审一般按照初审、同行专家评议、专家评审组或专业委员会评审的程序进行。

在《国家自然科学管理规定》中,把“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择优支持、公正合理”定为基金项目的评审原则,而其中又把“依靠专家”放在第一位的位置,用邹承鲁的话说,就是“科学家管理科学的事情”。

“所有的评审都完全依靠专家,是否立项、该拨多少数额的经费,都由专家决定,基金委相当于一个组织与执行机构,工作人员不干预评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监督委员会吴善超处长对《中国新闻周刊》说,这是依靠科学家民主管理的机制。

而参加评审的专家都由基金委各科学部来挑选。基金委计划局田起宏向《中国新闻周刊》介绍说:“现在各个科学部不管是主任还是副主任都是院士,此前都是科研领域一线来的。陈宜瑜主任是中科院过来的。主管我们的朱道本副主任,原来是化学所的所长。从分工来说,也基本上是因专业背景决定的。一般基金的工作人员,同样不是从行政部门过来的,本身都是科研工作者。”

评审专家每两年更换一次。这两年基金委引进了一些海外专家,他们与国内部门较少利益冲突关系,发言更为直率。

评审过程中采用评审回避制度,即项目申请人与评审专家背靠背,虽然实际上不可能完全做到匿名评审,但有一点是基金委保证的,即无论是同行评议还是专家评审会,申请人事前都不知道负责审议的是哪些专家。

除此之外,与申请人同一单位的专家不纳入评审专家之列,如有师生关系,也尽力回避。

饶毅曾经参与过一个神经医学方面的基金重点项目的评审。会评的专家中,其中有一个人可能认识被评者——饶毅发现,在讨论的时候他在帮申请人说话。但是专家说话也要用专家的观点,不能逾越标准。最后的结果,则是这个专家被更多的专家意见所改变,发表了与原来相反的专业意见。

申请项目的创新能力、经费预算,全由专家独立判断,那么各位专家是否都能尽职尽责呢?自然科学基金委已经开始加强专家信用管理建设,对专家的评估主要从两方面考察:一是评估专家是否认真负责,着眼于其评议的有效性;二是专家的判断力与预见性。

“如果一位专家在评审中不负责任,多次出现无效评议,这种情况一再发生,那这名专家的判断力与预见性就值得怀疑了”,吴善超说。

项目的动态管理与监督

立项之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与项目负责人签订项目合同,由财政部按年度进行拨款,经费直接拨至项目负责人依托单位,其单位负有管理与监督的责任,项目经费的5%划作该单位的管理费。

每个项目每年都要向基金委递交一份年度报告,报告其项目进展及经费管理情况。

重大项目每年至少召集一次学术交流和工作协调会议,负责向科学部报送项目研究工作年度报告、项目所属课题年度进展报告、项目中期进展报告、中期经费执行情况报告、项目及课题结题报告等。

年度报告出现问题的,将得不到延续资助拨款。

项目完成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组织就其完成情况进行同行专家评议,分为三四个等级,评价情况将与下一次申请挂钩,评为优秀的,在以后的申请中能够得到基金委的优先照顾。最后的评议一是看培养人才情况,二是看其工作质量与工作态度。

“完成情况的评审并不完全以成败论英雄,基础科学的科学效益在很大程度上是不可预见的;如果工作态度认真,也培养了很好的人才,最后仍失败了,基金会是宽容这种失败的。基金会的宗旨是鼓励创新,宽容失败,为科学家创造一个宽松的科研环境”,吴善超说。

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设有一个监督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成立于1998年,现有19名委员,都是科学家和管理专家,负责受理不端行为的投诉。1999~2002年共受理了155件关于各类不端行为的案例,最后查实的有44件,不端行为主要有四类:伪造数据7%,弄虚作假40%,剽窃34%,其他19%。第四类“其他”包括重复申请、假冒签名、虚报工作经历、夸大表述工作基础等。

2003年共收到科技工作者来函101件,其中匿名来函39件。投诉举报内容主要涉及以下方面:违反科学基金评审管理规定赠送礼金1件,违反科学基金项目或经费管理规定17件,抄袭剽窃17件;在申请书或结题报告中弄虚作假26件;一稿多投5件;专家评审不公16件;询问情况及建议8件;滥用科学基金经费2件;评审专家违反保密规定1件;受资助单位内部管理问题1件;其他7件。

对最后查实属实的,轻则警告、批评,重则取消其申请资格。针对2003年投诉,经调查核实,对有关人员或单位提出通报批评5件;提出内部通报批评2件;提醒注意学风问题2件;取消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3件;撤销科学基金资助项目1件。

“很多人认为科技界因其专业性强而比较独特,外界无权评价,这使得科技界成为一个封闭的圈子,外界难知其详。然而科研也要讲科学道德,这在无论哪个领域都是共通的”,吴善超认为科技界有必要变得开放一些,接受外界的评价。

监督委员会也会受理项目经费使用不善的投诉,但委员会不负责财务审计,这点有别于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美国审计总署在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设有分部。吴善超告诉记者,“我们接到此类投诉后,不能直接调查,而是报给其依托单位去查。”

另外,监督委员会开始试行派驻监督小组参加评审会,2004年组成了三个监督小组参加评审会,实地了解科学基金评审情况。

科技成果与人才的储蓄所

“因为自然科学基金会有很多面上项目,项目比较小,而基金委鼓励创新,且宽容失败,注重科研项目的潜力,很多知名科学家最初都是从这儿起步,然后再逐渐申请科技的973大项目,973有很多项目就是在基金会孕育的。”吴善超说,自然科学基金会就像一个成果和人才的储备所。

有人称,自然科学基金会是“用20%的经费,培养了基础科研近80%的成果”,吴善超不同意将科研成果如此量化,尽管事实上基金会的贡献确实有据可查。

2003年中国科技人员在国际权威的《科学》(Science)、《自然》(Nature)43篇,其中17篇(Science9篇、Nature8篇)论文标注曾受过科学基金资助,29篇论文作者曾受过科学基金资助,占总篇数的67??4%。

《中国科学》刊登论文551篇,其中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论文391篇,占71??0%。《科学通报》刊登论文518篇,其中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论文323篇,占62??4%。

2003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授奖2人,其中刘东生院士是我国地球环境科学研究领域的专家,他使中国在古全球变化研究领域中跻身世界前列,他曾受过自然科学基金多项计500余万元的资助。

项目经费论文范文第5篇

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就科技成果为客体的知识产权而言,它是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计算机软件版权和技术秘密权的统称,其实质是法律赋予权利人对科技成果在一定期间内(技术秘密权除外)独占支配,禁止他人擅自利用的垄断权利。所谓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化,是指科研项目在立项、实施的过程中应当明确项目成果是否适用知识产权保护,对于适用知识产权保护的科技成果,在完成的同时应当明确采取何种知识产权保护形式并给予相应的落实;它不仅关注科技成果向知识产权转化的结果,而且关注科技成果向知识产权转化的过程。

1.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化及其研究的意义

长期以来,无论是政府还是科技人员都十分重视科技成果的应用转化,1996年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预以支持,相关的理论研究也比较多,在农业领域,国家甚至制定了专门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并设有专门培养硕士研究生的农技推广专业。相对而言,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化问题,尚未引起特别的重视。

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化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是自主创新发挥积极作用的必要条件。“自主创新”是科技发展十六字方针的核心,在科学意义上,旨在强调国家有能力持续不断地造出新的科技成果;在经济社会发展意义上,旨在强调这些科技成果能够支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有助于我国综合国力的提高并领先世界,这既是我国科技进步的根本任务,也是自主创新发挥积极作用的本质所在;但从法律意义上看,自主创新的积极作用,有赖于这些科技成果的内容仅为我所掌控,或他人虽知晓但我有排他使用权,前者是技术秘密权的特征,后者是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特征。

2)是一切科技投资获得回报的基本保障。科技研究一般分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部分。基础研究在战略上属于引领未来,但在科学上仅服务于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能直接应用于生产的只能是后两类研究的成果。包括基础研究在内的一切科技投资,获得回报的最终源泉,都是后两类研究成果在生产上垄断应用所产生的高额利润。也正如此,受利益驱动我国每年全社会投入的R&D经费,后两类研究占绝大部分,比如2004年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费所占比重分别为20.4%和73.4%,而基础研究仅占6.0%,这也是历年来达到的最高比例。但应该看到,科技成果的垄断应用须以这些成果已取得知识产权为基本保障。我们这方面有过深刻教训,万燕VCD事件和近几年DVD专利费事件从正反两个方面充分说明了,科技投资欲取到经济上的回报,最终成果必须知识产权化。

3)是提高科技投资效益和科技成果创新高度的有力措施。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的投资效益及其成果的创新高度,以发明专利授予量及其比例最有指标意义。

据国家公布的科技统计数据显示,2004年全年共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31720项(基础理论成果2839项,应用技术成果27363项,(基础理论成果2839项,应用技术成果27363项,软科学成果1518项)。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为2865项,仅占登记成果总数的9.0%,占应用技术成果也不到10.5%。由于为这些登记成果计投入累计投入资金达11253.4亿元,相当于平均投入3.93亿元才能产生一件发明专利。加之我国R&D经费历年来94.0%以上被用于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可见我国科技投资的效益不高,成果的知识产权化程度低。

2004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全年授予的专利为190238件,国内和国外的授予量分别为151382件和38910件,所占比例程度高的发明专利只有18241件,不到12.1%,而在国外的专利中发明件,比例高达80.0%。从全年总的发明专利授予量看,国内也只占37.0%,国外高达63.0%。而且国内与国外的这种差距,多年来一直如此。这些数据充分显示了我国科技成果创新程度不高。

识产权的取得均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不同种类的知识产权还存在一定的差别,比如专利均以实用性、创造性、新颖性为实质要件。实用性意味着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不能是一种纯理论的方案,它必须能够在实际中得到应用,并能生产积极的效果,而这正是一切科学研究的最终目的;在创造性上发明专利比实用新型专利要求更高,须“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新颖性要求申请专利的技术不能与已有技术中的内容一模一样,它以技术是否已经公开为判断标准,但又以技术完全公开为获得专利的前提。因此,在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项目的立项之初,将科研成果是否采用知识产权保护措施、采用何种知识产权等,作为评判是否给与立项、资助科研经费数额的参考标准之一,并可以通过强行专利检索制度,排除内容雷同项目的立项,避免不必要的投资浪费;课题完成后,可直接借用成果实际采用的知识产权形式,作为成果创新高度的衡量标准之一。促使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化,无疑有助于科技投资效益和科技成果创新高度的提高。

值得注意的是,促使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并对此进行研究,不意味任何科研项目的成果,包括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的成果,都必须有知识产权化的结果,其目的旨在通过促使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化的过程,提高科技投资的效益和科技成果的创新高度,辨别科技意义上的成果与法律意义上成果的区别,为科技投资获得回报,自主创新发挥积极作用创造必要条件。

2.造成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化程度低的原因

造成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化程度低的原因有很多,人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加以分析,但根本原因还在于制度上的缺陷。

1)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化未成为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项目立项、验收、评价的强制标准。

不将成果知识产权化作为科研立项的强制评审标准,在我国由来已久。比如,从2003年5月1日开始执行的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所附的《教育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就没有将项目成果知识产权化列为教育部立项的评审标准,自然它也不会成为项目验收、评价的强制标准。

根据教育部制定的《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标准格式,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及评估标准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①研究取得的成果(受资助项目数、被引用次数、收录论文期刊的影响因子分别是多少、专利申报和获奖情况);②成果转化情况,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附证明材料);③该项目的人才培养情况。将“成果转化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作为项目验收的评价标准,无疑是正确的,因为它是一切科学研究的根本目的。在教育界,“项目的人才培养情况”比“成果转化情况”相对容易得分,实务中最核心的标准还是“研究取得的成果”,但其中“受资助项目数、被引用次数、收录论文期刊的影响因子”最为重要。这就是人们为什么热衷于的原因之一。

尽管国家科技部《关于加强国家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规定》(国科发政字[2003]94号)第四条明确规定:“申请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项目建议书中写明项目拟达到的知识产权目标,包括通过研究开发所能获取的知识产权的类型、数量及其获得的阶段,并附知识产权检索分析依据。”但从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课题申请书》、很难看出成果知识产权化已作为立项的强制评审标准,因为该《课题申请书》中的“成果提供形式”列举了9种:发明专利、新产品(或农业新品种)、新装置、新材料、新工艺(或新方法、新模式)、计算机软件、技术标准、论文论著和其它,将“发明专利”与“新产品、新装置、新材料、新工艺”并列在一起,是否意味着后者的创造性不高,不准备申请专利或当作技术秘密处理,还是无需明确知识产权的保护形式。其实质是混淆了科学意义上的成果和法律意义上成果的区别,“成果提供形式”中的成果仍是科学意义上的概念。另外,也看不出采用不同的知识产权成果形式在立项、获得经费等方面有何不同。更重要的是,倘若申请人在申请书中也明确了将采取某种知识产权化的成果形式,比如发明的形式,但科技部制定的〈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课题任务合同书〉,并未规定预期成果目标不能实现时项目负责人应当承担何种责任。从法律上讲,合同以约定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但缺乏违约责任作保障的合同义务是无意义的。

863计划项目的验收及评价标准,从〈863计划课题验收专家评议表〉可以看出:“技术指标”和“成果水平”是核心,其中前者又以是否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指标为衡量标准,由于863计划“课题申请书”中的“成果提供形式”混淆了科学技术意义上的成果形式和法律意义上的成果形式,因此科技成果知识产权也没有成为863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及评价的标准。

2)在有关个人利益的制度设计上科研成果知识产权化几乎没有作用。

以现行的〈安徽省高等学校教授任取资格考评标准〉为例,教授资格评审的三角标准为“学历”“科研”、“论文论著”三方面。

“科研”条款设计了8项,与科技领域有关的有6项,须具备其中的一项:“①获省、部级四等奖以上的技术负责人或获厅、局级二等奖的课题第一二完成人。②作为主要骨干参加1项以上省级科研项目,或获科研经费每人年均0.5万元以上。③完成省、部级以上重点攻关课题,或是工程项目的主要技术负责人、设计人,并且该项目经有关专家鉴定已产生较好社会经济效益;或科研成果经省主管部门组织鉴定达国内先进水平。④在科技开发、科技推广、科技服务方面解决了难度较大的技术问题,经省主管部门组织鉴定认为有较高水平,并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⑤获得1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或2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并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⑥创建新的学科领域,填补省内空白。”在该6项中有1项要求成果获奖励,有4项要求成果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或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填补省内空白,还有1项仅要求作为主要骨干参加了省级科研项目,是否完成或成果如何无关紧要,此为最低要求。在这6项中有1项涉及到科研成果知识产权化问题,但它又以“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为必要条件

“论文论著”条款设计了10项,须具备其中的一项。最基本的两项是①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专题学术论文6篇以上,其中在部级重点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代表作经同等专家鉴定达到教授学术水平。②公开出版10万字以上的学术专著1部,如系合著,本人撰写不少于10万字,且在部级重点期刊上发表专题学术论文2篇以上,代表作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教授学术水平。另外,有3项涉及到:成果获奖可以降低论文的要求,但无关成果的知识产权化问题。

显然,在安徽省教授资格评审中,获得省级科研项目或成果获奖,并最为重要,为不可缺少的必要条件。这就是现实中人们为何积极申报项目或热衷于申报奖励、重视,忽视知识产权化问题的原因之一。相对而言,企业出于抢占市场考虑,其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化程度肯定比高校、独立科研机构高。如前文提到的2004年全国取得的31720项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中,其有发明专利授权量2865项,其中企业(含科研转型企业)发明专利授权量最多,占49.7%(1424件);大专院校次之,占24.4%(699件);独立科研机构占19.9%(570件)。如果同它们完成的科技成果总数比较,企业发明专利授权量所占的比例也最高,为13.8%,大专院校和独立科研机构分别为10.2%、8.3%,但这还不包括企业有大量的实用新型专利。

3)过高的申请和维持知识产权的费用也是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化的一大障碍。

在科技成果为客体的知识产权,从取得的程序看,可以分为4类,一是由特定国家行政机关审批而取得,如发明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二是向特定军事家行政机关申请登记(非审批)而取得,如实用新型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三是由权利人自己采取保密措施而取得并维持,如技术秘密权,四是自成果完成之日自动取得,如计算机软件版权。在这些知识产权中又以发明专利权最为常态。

以发明专利权为例,有关发明专利申请的费用共有17种,其中绝大部分由申请人承担。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专利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0]2441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该17种费用具体为:申请费(900元)、文件印刷费((50元)、说明书附加费(从第31页起50元,从第301页起100元)、权利要求附加费(从第11项起150元)、优先权要求费(每项80元)、审查费(2500元)、维持费(每年300元)、复审费(1000元)、著录事项变更手续费(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人变更200元,专利机构、人委托关系变更50元)、恢复权利请求费(1000元)、无效宣告请示费(3000元)、强制许可请求费(300元)、强制许可使用裁决请求费(300元)、延长费(第一次长期请求费300元,再次延长期请求费2000元)、中止程序请求费(600元)、登记印刷费(250元)、印花费(5元)。在这17种费用中,任何一个申请案都不可少的有6种,高达5000元。

发明专利权取得后,缴纳年费是权利人的一项法律义务,《通知》所确定的年费标准是:第1-3年900元,第4-6年1200元,第7-9年2000元,第10-12年4000元,第13-15年6000元,第16-20年8000元。

3.提高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化程度的措施

1)应将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化纳入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项目立项、验收的强制评估标准。

首先,应当树立科研成果有科学技术意义上的成果与法律意义上成果的区别意识,不能将两者混为一谈。法律意义上的成果就是已知识产权化的成果。因此,应将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化作为一项有别于科学意义上的独立指标,纳入科研项目立项、验收的评审标准。

其次,应将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化作为一项强制的标准纳入基础研究之外的科研项目立项,验收的评审过程中。这意味着应用研究或实验发展项目,都不能回避知识产权化问题。当然,强调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化作为一项强制标准,并不是说任何一个应用研究或实验发展项目的成果都必须确保知识产权化。它旨在强调成果能知识产权化的项目要明确采用何种知识产权保护形式,项目成果不能知识产权化的,原因又是什么,另外,由于不同的知识产权形式对成果的创造性要求不同,投资者应当将其作为确定科研经费的标准之一。

再次,应采用法律的形式确保成为强制评审标准。这不仅要求项目的“申请书”、“验收报告”有明确的成果知识产权化要求,而且要将成果知识产权化的承诺作为项目完成人的法律义务,并在合同书或任务书中明确违反该项义务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最后,应当吸纳知识产权法专家参与科研项目的立项、验收的评审工作。《科学技术评价办法》(国科发基字[2003]308号)第18条规定:“建立健全评价专家库。评价专家库应包括来自研究与发展机构、大学、企业等单位的科学技术专家、经济学家和管理专家等。并应当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趋势和管理工作的需要及时更新。”本文认为,吸纳经济学家和管理专家参与项目的评价是非常正确的,但将法律专家排除在外不恰当。

2)有关个人利益的制度应当充分肯定成果知识产权化的作用和地位。

大学和独立科研机构中的教师、研究人员,限于自身的观念、能力以及资金,他们一般不会通过创办企业的方式来利用自己的研究成果,并以此获得个人的利益。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承担科研项目所获得的利益,主要表现以下方式:①在科研经费中能报销一部分个人家庭生活支出,如电话费。无论采取多么严格的会计核算措施,这都是不可避免的。②按项目管理单位内部规定的比例提取一定的科研经费作为项目承担人的奖励。这早已是一个普遍而公开的秘密。也正如此,科技部为了制止这一现象,了《关于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经费使用和加强监管的通知》(国科发财字(2005)462号)。③科研成果获得政府或单位奖励。这种奖励包括荣誉称号和一定数额奖金两方面的利益。④并因此产生一系列的间接利益。科研成果多表现为论文形式,表述具体科研项目成果的论文也容易发明。论文的发表又可进一步为科研成果获奖、申报新的科研项目创造良好的基础。另外,论文的数量和质量也是许多大学给付年终奖的重要标准。但论文最重要的间接利益表现在职称的评定上,职称的晋升会直接导致工资、津贴的提高,同时反过来又有助于新科研项目以及硕士、博士导师资格的获得。相反,根据现行的制度科研成果知识产权化并不能为人们带来明显的直接或间接利益。总之,有必要修改现行的制度,发挥成果产权化在个人利益,比如职称的评定、年终奖等级、科研项目的申报等方面上有切实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