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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改造方案范文精选

危房改造方案

危房改造方案范文第1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切实解决优抚对象“三难”问题的决定,帮助优抚对象提高住房防灾抗灾能力,我镇先后于20**年、20**年和20**年开展了优抚对象危房改造工作,对部分优抚对象居住的茅草房、松皮棚、泥坯房和砖瓦危房进行重建或修葺,取得良好社会效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镇从今年7月底起为第四期19户优抚对象危房进行重建,重建补贴面积为1020平方米,需重建资金102万元。为使此次优抚危房改造工程如期顺利完工,使各有关职能部门充分了解和认识此次危房改造工作的重要性,根据各自的职责,积极主动支持配合,及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现制定**镇第四期优抚对象危房改造工程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成立**镇第四期优抚对象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

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党委委员、副镇长)、(党委委员)

成员:(财政所)、(社会事务办)、(纪检监察)、(建设管理所)、(规划管理所)、(国土分局)及有关村民政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办。

二、工作分工

社会事务办:负责做好统筹工作,以及组织各种资料的上报(要对施工前危房和竣工后新房进行拍照,并与相关施工合同等资料进行归档,以便日后作审计查询和宣传之用),工程进度的落实。

建设管理所:负责危房改造工程的质量监督,并根据符合房改条件的优抚对象的地形地貌和建筑面积,设计出图纸,供住户选择,为节约土地资源和降低单位造价,图纸设计完毕后下发至有关村(社区)。

国土分局:负责协调好土地争议,危房改造工程用地的测量。

纪检监察:负责工程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财政所:负责落实好配套资金。要积极筹措和落实资金,根据市镇、村、个人负担比例为80:10:10,设立专帐进行统一管理。补助资金由市财政下拨到各镇区财政所,由镇区财政所按各村(社区)的施工进度进行分期拨款,确保专款专用。

相关村(社区):优抚对象危房工程由所在村(社区)自行联系施工队,进行危房拆建、资料归档等工作,并安排专人跟踪建设进程。要先与施工队签定施工合同(合同按照本方案工作要求制定),然后进场施工,并将合同复印件上交社会事务办存档。并在村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后报市民政局备案。在整个危房改造过程中,村、社区民政干部要全程跟踪工程进度,保证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危房改造对象范围:此次危房改造对象为我镇现仍居住在茅草房、松皮棚、泥坯房和砖瓦危房的优抚对象家庭。农村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以安排到敬老院集中供养为原则,不纳入此次改造范围。因违反计划生育或有家庭成员因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而仍处于服刑期间的优抚对象,绝不能纳入此次改造范围。

(二)资助修建住房面积标准:以家庭1人35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2人45平方米,3人45平方米,4人以上60平方米为标准修建平房,超过规定面积的建设费用由优抚对象自筹解决。

(三)经费补助办法及管理:资助修建范围内的面积,每平方米补助1000元,砖瓦危房的修缮费用按实际支出列支,实行分级负担办法,市镇财政负担80%,村负担10%、个人负担10%。

(四)房屋产权:有关村(社区)必须与本次危房改造的优抚对象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改造后的房屋产权由优抚对象全体成员共同拥有,产权转让时,市镇村补贴费用及其增值部分要返还。

(五)建筑要求

1、土建工程。

(1)拆除原有危房,修建一层含厅、卧室、厨房和卫生间的混凝土面平房;

(2)一至两层设计的水泥桩或松桩地基。

2、装修工程。

(1)室内进行批挡,外墙体要贴纸皮石;

(2)地面铺设耐磨砖;

(3)安装木门、铝合金窗。

3、水电安装工程。

(1)灯具、插座、开关安装;

危房改造方案范文第2篇

一、目标任务

根据省、市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两年任务一年完成”的总体要求,年,我县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建设任务主要有48个,其中,中、省项目19个,有9个村小项目按集中办学实施方案予以撤并,城镇中学、城镇小学2个项目与城区学校扩容提质另行集中资金统一实施。全县需拆除D级危房20861m2,维修、改造C级危房613m2和B级危房584m2,根据实际需要,全县农村中小学需新建校舍面积19970m2,维修C、B级危房1197m2,逐步建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责任

按照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要求,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实行由县人民政府负责,教育部门牵头,财政、计划、建设等部门共同参与组织的工作管理体制。主要责任单位为县教育局,相关责任单位为县发展计划局、县财政局和县建设局。各责任单位负责共同审定申报全县年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计划。县教育局负责制定年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规划,牵头组织危改工作的实施,落实省、市级考评方案的内容,建立项目资料档案,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专项督查,督促和指导各乡镇学校危房改造工作,定期收集汇总及通报项目工程实施进展情况,并向市危改办汇报。县发展计划局负责把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作为全县重点工程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作为全县重点工程进行管理,协调落实有关政策;县财政局负责协调落实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积极筹措县级配套资金,管好用好专项资金;县建设局负责对工程实施过程特别是工程质量和安全进行指导与监管,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辖区内危改项目工程的实施与管理,跟踪监督危房改造工作实施项目工程进度及工程质量,建立危房改造工作实施项目资料档案,及时协调处理危房改造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按时上报危改工作实施项目的进展情况,并确定专人负责。

县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中小学危房改造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工作思路

1.总体思路:我县农村中小学现有危房面积中,D级危房20861m2,占84.8%。改造D级危房是我县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的重中之重。同时,兼顾改造B、C级危房,年内全部消灭农村中小学危房。

2.基本原则:坚持“四个结合”:一是与调整中小学布局、推行集中办学相结合,布局调整规划方案中不予保留的学校一律不纳入改造范围;二是与寄宿制学校建设相结合,按照“量要减少、质要提高”的要求,将寄宿制学校急需改造的学生宿舍、食堂和厕所纳入“工程”统筹解决;三是与薄弱学校改造相结合,按照“整体推进、分批解决”的要求,集中力量,加大对农村薄弱学校的改造;四是与巩固“普九”相结合,通过认真抓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为广大师生创造良好舒适的教育教学环境,促进全县基础教育健康快速发展。

3.工作步骤:全县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建设工程6月份全面动工,竣工时间一部分为8月底,一部分工程为11月底。

第一阶段(6月1日—6月15日):

主要任务:规划设计、审批方案、组织招标。

第二阶段(6月16日—11月30日):

主要任务:组织施工、工程监督、竣工验收。

第三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主要任务:决算审计、工作评估、总结表彰。

四、资金保障

年全县中小学规划新建校舍面积19970m2,投入资金798.8万元,维修改造B、C级危房1197m2,投入资金23.9万元,两项合计投入资金822.7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补助资金345万元,省级配套资金151万元,县财政配套212万元,其他资金114.7万元。

为了保证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县财政、教育、计划部门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专款及早下达,确保农村税费改造转移支付教育资金的10%以上用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省财政最近下达的新增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教育的比例高于25%的部分主要用于危房改造,同时通过调整财政预算支出结构,设立中小学危房改造专项经费,为顺利完成危房改造工作任务提供资金保障;各乡镇要及时依法处理因布局调整后闲置的校产,所得资金应全部用于中小学危房改造;另外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希望工程、各种捐赠款等资金集中优先用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适当安排部分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

按照《全国中小学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设立危房改造工作项目资金专户,分帐单独核算,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实行县级报账制度;严格资金的预决算制度和审计制度;强化合同管理,从严控制建设成本;严禁将上级专款用于偿还债务或挪作他用。

五、项目管理

(一)建立依法依规管理制度。凡列入年度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实施计划的项目,都应实行项目管理,并按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的要求组织实施。

1.严格执行法定的建设程序和强制性建设规范。完善危房鉴定、校园规划、立项预算、勘察设计、招(投)标管理、工程监理、质量及安全监督、施工许可、资金使用、竣工验收、档案管理等工作程序,从立项起,各项目学校要建立包括图片、数据等资料在内的项目改造前的档案资料。按照“整体布局、科学规范”和“坚固、够用、实用”的原则,通过可行性论证后,进行校园规划和项目规划,确定危房改造方式,做好项目资金预算。

2.项目手续及招投标管理。新建、改扩建的项目,施工前均要办理建设项目立项批文,按规定进行施工检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地质勘察和工程设计;工程建设投资50万元以上的项目施工,都必须引入全市具备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实行招标、投标,投资额较小的不宜招(投)标的特殊改造项目,也必须实行工程议标,选择本县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承包危房改造工程。

3.项目工程监理及监督。凡具备监理条件的,县危改办将选派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机构,对工程实施全过程监理。不具备监理条件的,项目学校应选择和聘请熟悉基建业务、责任心强的学校管理人员经过培训后出任现场管理员,严把质量关和安全关。县危改办对项目工程进行全程监督。

4.竣工验收。工程建设项目结束后,县危改办将按国家《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规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5.决算审计。工程竣工验收后,邀请审计及财政投资评审部门进行决算审计,按审计结论办理工程结算。

6.档案管理。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生产供应单位,应按照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规定承担工程质量责任。要切实做好危改工程的档案建设,各项目学校要将每个危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纸、声像等各种资料收集齐全,按照权证、基建和管理等类别,根据统一的技术标准装订,并选用统一的档案盒保存归档,项目完工后,档案资料一式两份,一份交县危改办,一份自存。

(二)建立危改项目报告制度。为了全面掌握危房改造工作建设项目进展情况,以便于对项目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县危改办建立危房改造项目开工报告制度、工程进展月报制度和项目管理台帐制度。项目开工报告制度,就是新建、改扩建项目在开工时上报县危改办。工程月报制度就是在每月30日前,项目学校将来自危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报县危改办。项目管理台帐制度就是项目学校将年度危改项目工程建立包括项目基本情况、资金到位情况以及工程进展等内容的台帐,以便对项目实行动态跟踪管理。

(三)建立危改工作督查制度。县危改办将从教育、计划、财政、建设等部门抽调具有一定中小学建设工程管理经验、工作能力和责任心较强的工作人员,组成危房改造工作督查组,常年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全县危房改造工作进行实地督查,督查的重点是管理人员落实情况,资金到位情况、工程进度及质量、工程资料建档情况。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并将督查和整改情况以工作简报形式上报市危改办和县危改工作领导小组。

建立监督举报制度。在县教育局设置举报箱。县危改办将对安排了中央专款和省级资金的项目学校的现有危房情况、规划建设情况及资金筹措计划等方面的情况在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对工程概算、工程招投标、工程决算等情况向社会公开,提高整个工程管理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

危房改造方案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保障人生,把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当作一件大事来抓,保障其生存权与发展权,为尽早实现残健同行,共建小康,构建和谐社会宏伟目标作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

我镇2*年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任务18户,各村还可根据实际需要和财力,按照上级危房改造要求,适当增加本地任务量,切实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的危房状况,缩小贫困残疾人与社会平均生活水平,实现共同富裕。

三、实施范围及标准

(一)实施单位

今年是我区也是我镇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的第一年,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为便于项目顺利实施,危房改造工作纳入到新农村建设中同步进行。根据前期各村新农村建设中残疾人危房摸底调查和工作质量,本着“相对集中、选择重点、做出样板、抓点带面”的原则,确定本次项目实施的重点单位为腾桥、白沙、松岗、厚源四个村。定点实施动态管理,对工作不到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将调整。其他未列入今年实施项目重点村可积极自筹资金,量力而行地开展危房改造试点工作,为争取明、后年开展危房改造项目打下基础。

(二)实施对象

1、本项目实施对象为农村贫困残疾人极度危房户。

2、极度危房户指:房屋结构严重变型,濒临倒塌,对残疾人及其家人的生命安全造成极大威胁,必须重建或修建的贫困残疾人户。

3、选择本次受资助的重点残疾人户,要本着“六优先”的结合判断原则;(1)办有区残联核发的《残疾人证》(2)一家多残或重残户;(3)无房多人户(4)、严重危房户;(5)残疾人是家庭中主要劳动力;(6)除特殊情况外,残疾人户的亲戚或抚养人或当地村、组在资金和劳力有一定的帮扶能力。

(三)修建标准

根据我镇农户住房条件和资助对象常住人口数和资助资金规模数核定修建房标准,原则上应为当地一般农户住房条件中等偏下水平,以经济实用为标准,修建面积为50平方左右(各村可根据实际情况量力而行,适当调整)。

四、经费筹措

(一)上级支持经费

(二)运用社会力量,动员村建工作包村单位对资助对象捐款、捐物或出义务工等形式,多渠道筹措危房改造资金和物资等。

五、实施步骤

(一)前期筛选阶段——深入调查,确定对象(2*年7月14日以前)。本阶段重点是进村摸清、摸透实施项目村的农村贫困残疾人的住房状况和家庭人员情况,以确实贫困和确实需改造为原则选准受益对象,做好危房改造的具体执行计划。

1、各实施项目村委会要结合各自任务指标,在过去贫困残疾人住房状况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初步掌握的情况再次组织专入进组入户,实地了解贫因残人危房改造户的生活状况、劳力、家庭人口、残疾等级、住房状况,按照筛选原则“适当集中、做好样板”的要求,按有关程序筛选确定危改资助对象。在筛选过程中,坚持民主评议原则,严格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不优亲厚友,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通过做过细工作减少负面效应,受资助对象确定后,要拍好危房改造前的原始照片,同时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项目实施。

2、筛选受助对象的具体程序是:1、资助对象个人申请(书面)村委会盖章后,在村里一榜公布;2无异议后报镇初审,通过后,村委会二榜公布3、二榜公布后无异议,由镇政府、区残联审定,由村委会三榜公布;4、签订协议,办理有关手续,确定面积或改造资金以及扶助金额(不搞户平均分配)。

3、由区残联做好资助对象审核,与镇、村两级共同进行筛选。

(二)中期落实阶段——组织施工,确保质量(2*年8月10日至11月底)。本阶段重点是全面执行危房改造计划,妥善解决改造危房所需人、才、物问题,发动社会各界捐款捐物,组织村干部、党员、亲友、邻里义务帮工、帮劳、协调处理建房中出现的矛盾与问题,保证危房改造工程的进度与质量。

1、镇政府负责落实本级危房改造资金到位和建筑材料的购置;组织、协调和监督村委会,制定帮扶具体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并按时完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项目实施。

2、资金划拨由区残联按工程进度分三次划拨至镇政府,再按核定每户补贴金,分户办理补贴手续,即开工15天内下下拨工程款30%,中期再下拨30%,竣工验收合格和手续资料齐全后拨付余款。

(三)后期扫尾阶段——检查验收,认真总结(2*年12月1日至月底)。本阶段重点是对所有危房改造项目逐户检查验收;迎接上级检查。协助受益户解决元旦、春节期间生活问题,切实做好来年生产、生活规划,通过完善后续服务引导其自我造血,脱贫致富。同时做好全面资料的整理、归档,向上级报送有关资料。

1、由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共同检查验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明解决,对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行为给予通报批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验收不合的,责令项目实施村委会限期重建。以优异的成绩迎接省市区对项目的年度检查验收。

2、由镇村共同做好检查验收的各项具体工作,负责房屋档案的整理和归档,包括房屋报建审批资料,设计图纸和施工合同,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等,并拍好危房改造后的照片(4×6寸)交区残联,同时协助区残联填报有关表格资料。

3、由区残联协调检查验收中的情况和问题;对危房改造后的残疾人户建档立卡、登记造册;与受资助的贫困残疾人户按照协议办理交接手续入住新房,并在新建房屋的显著位置悬挂“国家公益金资助”标识牌,统一填写《专项公益金支持中国残联危改项目“*”实施方案登记表》及《专项公益金支持中国残联危改项目年度执行报告》及时总结经验。

4、各项目实施村委会负责做好房屋验收,合格后残疾人入住等后续手续。

六、组织领导

成立腾桥镇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书记徐兴龙担任,副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何剑辉、纪委书记李文明、副镇长许小剑担任,成员由刘良章、陈国平、邱文明、邱小丁、陈国兴、付宁波、汪海波、黄胜祖、吴水圣组成,负责全镇“危改”工程的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民政府,负责“危改”的日常工作。

全镇各项目实施村也要相应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负责各村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的具体实施。

七、工作职责

村别新建任务数(户)金额(元)改造任务数(户)金额(元)备注

*150005户以上9500

**合计31500015户以上27900

(一)、镇政府的职责是:1、确保本镇按要求完成危房改造任务;2、按上级要求落实区政府危改优惠政策,并制定本镇优惠办法,与村委会及资助对象签订责任书;3、落实本级危改资金;4、统一购置质量合格的建筑材料,分送到户;5、组织协调和监督村委会,制定帮扶具体措施;6、确保工程质量并按时完工;7、负责房屋档案的整和归档(包括房屋报造审批资料,设计图纸和施工合同,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等);8协助区残联填报有关表格和签订有关承诺和合同。

危房改造方案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紧紧依靠群众,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等措施,着力解决农村特困户的基本居住条件,彻底改变农村特困户的危房状况,使农村特困户能感受党和政府的关怀和社会的温暖,共享改革开放成果,不断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与和谐社会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重点救助原则。按照农村特困户危房的轻重程度实施分类救助,确保有限的救助资金用在极需要帮助的特困户身上,重点解决完全无自救能力的农村特困户住房问题。

(二)坚持“四结合”原则。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要坚持政府救助与群众帮扶相结合原则。“危改工程”由政府统一领导和实施救助,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发动群众特别是救助对象积极投资、投劳;坚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鼓励有条件有税收性的村实行整村改造;坚持与“减灾安居工程”结合;坚持与小城镇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结合。

(三)公开原则。“危改工程”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工作中必须坚持民主评议、三级审核、三榜公示制度。切实做到救助对象公开、救助标准公开、救助资金公开,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因地制宜原则。“危改工程”要纳入村、镇(区处场)建设统一规划,在充分考虑和尊重群众意愿,方便群众生产生活、节约土地、减少开支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原有的电源、水源、道路等设施。新建住房的选址尽量选择在地势较高和地质结构稳定地段。

(五)经济实用,保证质量安全原则。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各地自然地理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在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引导帮助群众建造减灾抗灾能力强、造价适中的房屋。

三、目标任务

在20*年12月20日前,将568户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项目实施整体推进,基本上解决分散五保户,农村低保户住危房的问题。切实改善特困户居住条件,保证农村特困户住上人均不少于20平方米,安全、适用、卫生的房屋。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7月24日-8月10日):调查摸底、核准对象、建立台账。各地对特困户进行分类统计,明确家庭类型(农村分散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患重大疾病对象家庭、常年患病和单亲户)和住房危险程度(高危房:房屋主体结构的强度严重不足,明显倾斜、位移、扭曲,随时有倒塌可能;一般性危房:房屋主体结构强度不足,部分构件变型、裂缝、腐蚀或老化,存在危险隐患)。按照本人申请、村民代表评议、张榜公示、逐村逐户登记造册、镇政府核查、市政府审批六个程序运作。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地特困户危房改造任务。

(二)第二阶段(8月10日-8月15日):宣传发动和制定实施方案。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重视。通过宣传,引导群众从“等、靠、要”向自力更生转变。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救助对象和房屋竣工时间,与救助对象签订改造协议书。

(三)第三阶段(8月15日-12月15日):组织实施。市政府确定1—2个试点区镇,通过试点以点带面。各地每月20日前向市整县(市)推进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改造竣工户名单。

(四)第四阶段(12月):开展检查验收。市整县(市)推进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地上报的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竣工档案资料和工作总结,逐户进行验收检查。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潜江市整县(市)推进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各地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做到机构健全、责任明确。

(二)明确责任。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工作必须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下进行。市政府与各地签订危房改造责任状,各地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年底对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不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通报批评。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1.市直有关部门的职责。市民政局负责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牵头工作,具体负责改造工作的组织安排、协调指导、组织验收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危改专项补助经费并按计划拨付资金,监督检查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参与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协调危房改造户办理建房用地有关手续;市规划局负责协调做好危房改造户建房的规划指导、选址审查等工作;市建委负责指导危房改造户办理报建手续,并做好质量、安全监督;市林业局负责协调组织建房户办理砍伐树木审批手续;市审计局负责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审计;宣传部门负责协调组织新闻媒体,做好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工作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2.各地的职责。各地政府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地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实施工作。成立危改领导小组,加强危改工作的领导;制定本地危改方案,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安排本地危改计划;制定危改有关优惠政策、帮扶措施等,组织和发动社会援助;组织实施危改计划,管理和使用好危改资金;落实本地和村委会的责任,做好危改户的审查确定工作;组织项目的检查验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危改任务。危改任务完成后,由各地按照工作任务数组织检查验收,对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书面报市整县(市)推进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危房改造方案范文第5篇

一、改造目标

对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用房、学生生活用房和教师校内工作用房的现有C、D级危房全面进行维修加固或拆除重建,到*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C、D级危房改造任务。

二、改造原则

(一)坚持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以县为主”的原则,危房改造的规划、立项、建设和资金管理以县为主。列入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危房改造规划的项目,该项目的建设须报县农村义务教育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危改办)审核并经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才可实施。

(二)坚持危房改造与规范化学校建设、中小学布局调整、修复受灾学校、校园环境美化、解决大班额问题相结合的原则。所有学校必须禁止使用D级危房校舍,所有D级危房校舍必须在*年底前全部拆除,并报县危改办备案。

(三)坚持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以及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和建设资金绩效评价的原则。

三、资金保障和拨付

根据*的实际确定我县危房改造资金补助原则:

(一)经省、市、县确定有C、D级危房,并实施了改造任务且有新建校舍的学校,才享受省拨危改资金。

(二)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按照C级危房维修加固及翻新每平方米160元,D级危房拆除新建每平方米500元标准补助。

(三)不遵循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不享受省拨危改资金。

专项资金拨付原则上按工程进度分期拨付。专项资金申请表报县危改办审核并经县危改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由县财政部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在5个工作日内直接支付到工程施工单位、商品供应商和服务提供者,不得下拨至乡镇及项目学校。

四、规划和项目管理

(一)科学制订危房改造规划。全县中小学校要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在省、市、县核查确认农村中小学校舍C、D级危房资料数据库的基础上,根据上级下拨的危房专项补助资金,结合本地区教育发展规划及中小学布局调整实际,校舍建设要本着“牢固、实用、够用”的原则,既不盲目提高建校标准,也不得降低标准和质量。要确保危改项目使用寿命在50年以上,并报县危改办备案。

(二)改造资金专款专用。危房改造专项资金,必须全部用于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危房改造,做到专款专用。省补助的专项危房改造资金不能顶替以前的投入,不得用于偿还过去拖欠工程款和其他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截留、套取省专项资金。

(三)确保工程质量。危房改造工程的设计、施工、材料采购、设备安装和验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规范和程序,确保工程质量。

(四)严格控制工程投资。在满足安全、适用的前提下,各改危单位对危房改造实行限额设计,已有的合格校舍原则上达到生均校舍建设面积(不含宿舍)小学6平方米和初级中学8平方米、学生宿舍生均建设面积小学4平方米、初级中学4.5平方米的,暂不列入此次改危新建校舍任务。超出上级财政补助资金的投资,当地政府和学校必须统筹落实,多渠道集资建校,不能产生新的教育负债。工程完工后,应按规定及时做好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工作。

(五)加快建设进度。县教育、发改、财政、建设、国土、税务、规划等相关单位和各镇人民政府应将当地危房改造工程列入*年重点建设项目,加强统筹协调,加快前期报批工作,及时落实供水、供电、道路等开工条件,确保按时完成危房改造任务。

(六)加强监督检查。为加快推进危房改造工程,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办法,加强督促检查。各改危单位要实行危房改造工程月报制度,每月通过报表等方式向所属教育行政部门上报危房改造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五、组织领导

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实施,县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和监管危房改造资金,保证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和使用安全。监察、审计、工程质量监督等部门要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对危房改造资金和工程质量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