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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汛期农村危房排险通知

开展汛期农村危房排险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相关街道办事处:

为了应对突发性事件,进一步做好汛期的防灾减灾工作,按照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汛期农村危房调查排险工作的通知》(咸民电()22号)精神要求,区民政局决定从8月中旬开始,集中半个月时间,在全区开展汛期农村危房调查排险工作。此项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镇办务必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落实责任,确保危房调查排险工作按时完成。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农村危房调查排险工作

今年我区虽未发生大的自然灾害,但当前正值主汛期,较大范围突发性灾害仍有可能发生。目前,我区还有少部分群众居住在危房、低洼地带、滑坡体周围等危险地段,一旦发生较大灾害,生命财产将受到严重威胁。我们要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理念和开展防大汛、抗大灾的要求,积极开展农村危房调查排险等防灾减灾工作,确保汛期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要全面开展农村危房调查工作

这次调查统计农村危房主要是指:农村居民房屋地基塌陷、墙体严重倾斜、裂缝,房顶严重脱瓦、坍塌漏雨,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可能丧失稳定性,不能保证安全居住的危房户(含长期居住在简易棚的农户);地处低洼地带和滑坡体周围等危险地段的易灾户。危房调查是排险和防灾减灾的基础性工作,要充分发挥村级民政信息监督员作用,组织力量认真开展危房调查工作,要逐村逐户对农村居住在危房和危险地段的群众进行摸底排查,分类统计,准确掌握本地区内各类农村居民危房情况和相关数据,建立农村危房统计台账,确保不错一户、不漏一户。

三、要积极开展防灾排险工作

各镇办要将危房调查情况及时汇报,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对危房户镇(办)村要确定包抓责任人,落实安全责任,尽快安排农村安居工程等保障性住房项目解决他们的住房困难。对当前危房易灾户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投亲靠友、借住房屋等形式提前转移安置。对一些居住在低洼地带、滑坡体周围的群众,要做好汛情灾情的监测预警和救灾应急预案制定工作,一旦灾害发生,能及时组织撤离,妥善安置灾民生活。

四、各镇办要按时完成农村危房调查排险资料的收集上报工作并于9月1号前将调查排险工作情况及《农村居民危房调查情况统计表》、《危房统计台帐》以文件和电子表格的形式上报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