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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意义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意义

11月26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欠发达经济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县域经济发展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郑新立提出,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建议中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任务具有重大深远意义

首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遏制城乡差距拉大趋势,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的一个重要举措。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城乡发展比较快,城乡发展的差距在缩小。但是到了80年代后期,一直到整个90年代十多年的时间,农村的发展速度逐渐减慢,特别是最近的10多年,城乡发展的差距越来越大,城乡居民收入的差距越来越大。今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有可能达到1:3.3。如果不采取措施遏制城乡收入差距拉大的趋势的话,有人预计到2020年城乡收入差距有可能达到1:4.0。这样对我们欠发达地区要实现全面实现小康的目标就很困难。所以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遏制城乡发展距离拉大的趋势的一个重要举措。

第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扩大农村市场需求,消化富余的工业生产能力的根本出路。最近这一轮经济上升周期,投资增长比较快的几个行业主要是钢铁、水泥、电解铝,还有铜,这些原材料工业品价格上涨比较快。从今年下半年开始,表现出来生产能力已经过剩的情况有所变化,钢材价格开始下降,一些新投产的项目又面临着开工不足,甚至是停产的危险。那么怎么样消化这些过剩的生产能力,特别是建材行业过剩的生产能力,现在看来,扩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消化这些过剩生产能力的根本途径。另外,我们“十一五”期间面临的宏观经济发展的重大难题就是我们内需和外需相比,内需的经济发展拉动力不足。去年我们的出口增长30%以上,对经济发展发挥了重大的作用。但是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的增长,对经济发展的拉动力量跟出口和投资相比现在力度不够。所以“十一五”期间把扩大消费需求作为一个战略重点。而拉大消费需求的重点就是在农村。我们农村7、8亿人口的收入水平提高了,购买力增强了,这样农村巨大的购买力就可以支持经济的增长。

第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也是统筹城乡发展,构建新型的城乡关系的一个实际步骤。统筹城乡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实际上区域发展也就是缩小城乡发展的差距。因此,科学发展观提出的五个统筹把统筹城乡发展作为第一位的问题提出来。我们加快新农村建设,加快城市工业对农业的支持,加快农村的发展,就是建立新型的城乡关系。

第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也是我们党执政为民和代表最大多数人利益的集中体现。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要代表最大多数人的利益,首先就要代表8亿农村人口的利益。执政为民首先要为8亿农民服务。我们经济发展要使全国人民都能够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但这样的发展成果差距越来越大,我们现在的农村人口的购买力平均5.6人才相当于一个城市人口购买的商品。如果这种情况长期下去,就会与我们党的宗旨是代表大多数人的利益的要求形成对立。所以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在新世纪、新阶段提出的重大的战略决策,具有重大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