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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探讨

县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探讨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嵌入预算管理全过程,是进一步提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的有力抓手。随着县级财政支出规模的不断扩大,加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日趋重要,县级财政管理逐步迈入以绩效管理为重点的新阶段。

一、预算绩效管理的主要做法

(1)建章立制,构建绩效管理制度体系。

近年来江苏沛县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为目标,积极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要求和沛县实际,相继制定出台了《沛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沛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关于加强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意见》《沛县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2)明确程序,科学编制绩效预算。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沛县以编制2015年县本级部门预算为突破口,尝试将绩效目标管理融入到部门预算编制中,要求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申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按部门预算编制二上二下程序,预算部门对于50万元以上的财政资金支出项目,必须申报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审核在一上阶段进行,调整的绩效目标审核在二上阶段进行。财政业务科室组织初审,重点审核项目的可行性、合规性和完整性,预算科具体实施评审工作。业务科室在二下阶段通过预算编审系统批复完整的绩效目标,并将项目信息及绩效目标批复文件下达到部门。

(3)自评为主、突出重点,分层次稳步推进绩效评价工作。

2015年初,县财政局制定下发了《2015年县本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明确了部门自评与重点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分别确定了当年的县本级自评项目24个和重点评价项目10个,提出了相关工作程序及要求。自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成立项目评价组,根据年初工作方案,制定相应的评价指标和标准,实施绩效评价,最终形成绩效报告上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根据方案确定的重点项目,组建重点评价工作机构,按规定程序分不同层次采取多种方式开展绩效评价,对于政府重点关注及难度较大的住房保障、农业、科技等项目,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对于与经济发展和民生密切相关的项目,由财政业务科室人员与聘请的专家联合组建评价组实施评价;对于从单位自评项目中按20%比例抽取的作为重点评价的项目,由财政各业务科室自行组建评价组对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进行评价。

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绩效管理意识不强。

很多部门单位的预算绩效意识不强,不能正确认识绩效管理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着力点,往往视为削权,长期形成的重分配、轻绩效的观念没有转变,导致对开展绩效管理工作重视不够,甚至阳奉阴违,部门之间难以形成合力,推进阻力较大。

(2)人员力量配备不足,技术力量欠缺。

目前,沛县未成立绩效管理工作机构,绩效管理工作主要由预算科1人牵头负责,财政监督、预算、投资评审等内设业务科室具体配合。当前,县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均缺乏专家型的绩效管理人才,尤其缺乏既有实践经验又懂技术操作的复合人才。

(3)绩效评价体系不完善。

财政支出范围广泛,具有层次不同、领域不同、支出性质不同的复杂性。在国家没有统一规范、科学完善的评价体系情况下,沛县制定的评价指标是依据上级精神与借鉴外地经验而形成的,标准设置较为粗糙,评价方法单一,影响了评价结果的适用性,造成绩效评价结果大多停留在反映情况和问题的层面,评价质量不高。

(4)评价结果未得到有效利用。

绩效评价工作最重要的作用是通过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优化财政资源配置,调整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从目前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看,评价结果没有与项目安排、预算编制等有效结合,应用不够,难以充分发挥作用。

三、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建议

(1)加强组织领导,树立全程绩效理念。

首先,从政府层面要给予高度重视,主导成立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形成政府主导、财政组织、部门实施、中介配合、社会参与的良性机制。其次,政府及其各部门应统一思想,强化绩效管理主体意识,将以结果为导向的绩效理念贯穿到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应同时合理分解、量化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目标,设立绩效目标,测算资金需求,以此作为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在预算执行中,全过程的绩效监控应与项目目标实施进度相结合,保证绩效目标的实现;在预算执行结束后,要通过结果与目标的对比分析,对预算部门的职能履行情况和项目实施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并出具评价报告。

(2)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形成工作合力。

一是财政部门应建立健全绩效管理组织机构,完善机构职能,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并明确工作职责,各业务科室之间要加强内部沟通和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充分考虑县级人才和财力缺乏的实际情况,引入政府购买服务机制,采取多种方式,不断充实专家队伍,并建立专家跟踪考核机制,及时更新专家库,实现滚动管理。三是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外部协调机制。协调人大、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利用其监督检查、效能监察职能作用,加强对各预算单位的督促和考评。

(3)建立符合地方实际、科学可行的绩效评价指标和标准体系。

一是要依据财政部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结合近年来的绩效评价实践经验,进一步梳理完善共性指标。二是根据具体绩效评价对象的不同特点,进一步丰富和优化个性化评价指标。三是结合县域内各部门的实际,合理分配业务指标和财务指标的权重,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评价标准,提高部门之间评价标准的一致性、可比性,切实增强评价结果的可用性。

(4)进一步加大评价结果应用力度。

一是建立绩效评价报告反馈制度,正式绩效评价报告形成后应及时向项目单位、主管部门反馈项目的成效、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同时财政会同监察部门督促其整改落实。二是将预算评价结果与部门预算安排挂钩,以评价结果为导向,对于绩效显著的延续项目,可优先安排资金;属于一次性项目的,相对于同类项目可予以倾斜;对不落实整改意见或整改不到位的,应相应调减直至取消项目预算。三是扩大绩效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逐步扩大绩效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将绩效目标、绩效评价报告、报告审核情况等内容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增强部门的支出责任。四是建立财政资金绩效跟踪问责制度,对项目完成的质量成效、规范管理、资金使用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如发现存在严重问题,应建议政府监察部门启动问责程序,对相关人员实施问责,提高部门对项目资金使用绩效的重视和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的自觉性。

(5)加强舆论宣传,营造绩效氛围。

财政及各预算部门作为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舆论宣传,利用各类媒体宣传预算绩效管理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并通过理论研讨、政府简报等方式,营造重绩效、用绩效的社会氛围,引导社会各界支持绩效管理工作。

作者:申瑾 单位:沛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