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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丝绸之路旅游合作可行性

海上丝绸之路旅游合作可行性

一、引言

“海上丝绸之路”大约始于2000年前,是历史上连结东西方重要的海上通道,是一条沟通人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对话之路,海上丝绸之路将古代亚洲、欧洲和非洲的古文明联结在了一起,对世界各国的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1]。悠久而灿烂的海丝历史文化,保留着丰富而又珍贵的海丝遗产,使得各国人民在商贸交流的过程中能够领略各地风光,考察文化差异,接触异域风情。进一步挖掘和整合我国海丝旅游资源,进行区域旅游合作,以发挥其作用和优势,不仅对打造海上丝路旅游品牌,而且对弘扬祖国优秀的传统文化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海上丝绸之路旅游发展现状

(一)发展趋势

海丝旅游的发展首先要从海丝的研究开始。国内对海丝的研究始于上世纪80年代,早在1985年,人民画报社就组织专家沿着古代海上丝绸之路考察了多个亚非欧国家,经媒体宣传后,海上丝绸之路研究成为一个新的文化热点[2]。1990年10月,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组织下,30多个国家的专家和新闻工作者,沿海上丝绸之路对10多个国家的20多个港口进行了考察访问,国人对海上丝绸之路问题的进一步关注。经过专家反复论证,泉州被选为1991年国际学术考察队在中国的考察地点,并在泉州举行“中国与海上丝绸之路”研讨会,在此基础上,泉州积极与当年“海上丝绸之路”的通商国开展商务和旅游往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而近年来,广州、泉州、宁波、徐闻、北海合浦等城市兴起的海上丝绸之路始发港之争,更是将世人的眼光聚集于此。

在海丝旅游的开发上,地方政府都极为重视,并积极参与。2001年12月和2002年2月,宁波和泉州分别举行“海上丝绸之路”文化节,到2006年已举办了六届,吸引了国内外大量的游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2007年8月,广州、阳江和湛江徐闻县共同主办“广东三地海上丝绸之路县域旅游合作论坛”,商讨共同开发海丝旅游[3]。此外,泉州市率先在全国开发了海丝旅游专项旅游线路,力争把海丝旅游打造成为泉州的旅游品牌。

(二)存在问题

海上丝绸之路旅游虽得到一定的发展,但总体上差强人意,还处在旅游开发的初级阶段。一方面,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致使海丝旅游发展水平也各不相同。另一方面,由于观念不到位、资金匮乏、对外开放不足和旅游人才缺乏,使海丝旅游的可进入性大为减弱。因为地方保护主义严重,面对共同的旅游市场,各地出于各自利益考虑,地区间的竞争远大于合作,争夺共同的旅游市场大于联合开发市场,将本可共同开发的旅游资源人为割裂。

三、海上丝绸之路旅游合作研究

(一)必要性

1.区域竞争的压力

随着我国旅游业的不断发展,发挥旅游中心的带动与辐射作用,必须走区域旅游合作发展道路,向协作要效益,已成为旅游业界的共识[4]。经过多年的发展,全国形成了首都都市度假旅游圈、青藏铁路沿线旅游、香格里拉区域旅游、环太湖健身度假旅游圈、大长江三角洲旅游、东三省老工业基地旅游、粤港澳旅游、陆上丝绸之路旅游圈、湄公河跨区域旅游等九大重点旅游区。跟这些先行地区相比,海丝城市的合作与竞争的意识是远远不够的。在全国各方区域旅游合作参与市场竞争的情况下,要提升海丝旅游的整体实力,实行合作是海丝旅游未来发展的必由之路。

2.内部整体提升的需要

发展海丝旅游的城市单靠自身的力量发展旅游业还存在着明显的不足,如旅游资源无法共享,旅游产品雷同化,旅游业整体形象尚不尽人意,对外宣传促销力度不够,旅游市场分割,产业营运成本趋高,管理体制不顺,各地区的旅游企业之间缺少协作精神,难以发挥整体优势等。区域旅游合作是克服这些弊端的有力举措。

3.打破行政壁垒,提高旅游收入的需要

发展海丝旅游的城市的旅游业各自为政的现象还普遍存在,导致各个区域旅游业的竞争力下降,进一步遏制区域内各城市旅游业的良性发展[5]。作为一项开放性的行业,旅游业的发展需要有一个广阔的空间。实行合作可以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一个更为广阔的空间,通过合作来增强各地区的竞争力、实现规模经济和更多的外部效益,吸引更多游客,增加旅游收入和税收,提高旅游住宿业和旅行社就业岗位,带动交通、餐饮、商贸、通讯等相关产业的发展,提高当地居民的收入。

(二)可行性

1.旅游资源是海上丝绸之路的优势资源

悠久而灿烂的海上丝绸之路,保留着丰富而又珍贵的旅游资源和海丝遗产,有古建筑、古墓葬、古船、古遗址和古石刻,构成了海丝旅游资源的特色和优势,使该区域从旅游资源密度、旅游影响力和旅游资源等级方面都位于全国较高水平,以泉州为例,目前保留的属于或与海上丝路历史文化相关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有l2处;福建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有l8处;海丝旅游已为中外游客所景仰和期待,海丝旅游合作开发,一定会产生强烈的旅游吸引力和旅游联动效应。2.联合“申遗”的契机

2006年12月国家文物局公布了最新确定的《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将“海上丝绸之路”和“陆上丝绸之路”捆绑整合成“丝绸之路”总项目,作为跨国项目进行申报。泉州、宁波列入该名单。泉州和宁波的联合申遗为区域旅游合作提供了基础条件。通过二者的联合申遗,必将打破行政壁垒,破除地方保护主义,为区域旅游消除物理和非物理上的障碍。同时,联合申遗也有利于两地的合作,也应该包括区域旅游合作。3.政府合作意识的加强和各地区的积极参与

2004年国家旅游局长关于统筹区域旅游业发展、推动区域旅游联合工作的讲话以及我国行政区划改革的总体要求,说明政府对区域旅游合作的重视和关注[6]。在这个大趋势下,为加强区域旅游合作,2003年4月,泉州、厦门、漳州、潮州、汕头联合推出了“闽南潮汕(五市)黄金海岸游”联线旅游项目,主推海上丝绸之路旅游线路。2007年8月,广州黄埔区、阳江海陵岛和湛江徐闻县共同主办“广东三地海上丝绸之路县域旅游合作论坛”,商讨共同开发海丝旅游。这说明一些政府部门正逐步意识到合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长三角地区合作凸现出来的优势,也使其他各地区逐渐意识到进行区域旅游合作是大趋势。

四、合作对策

1.树立区域旅游合作理念

地方政府要尽快打破浓烈的地方保护主义和各自为政的旅游局面,各地只有牢固树立“从大局着眼,合则俱荣,分则易损”旅游合作精神,尽快使“海上丝绸之路”跻身世界文化遗产之列,为区域旅游合作服务。应充分认识“海上丝绸之路”是人类海洋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乃至整个人类的共同遗产和宝贵财富。不要为求片面的第一,造成了无谓的学术争执,错失了申遗和旅游合作的良机。搁置哪里是起点,谁是发祥地之争,进行联合开发。每个参与申遗城市,它的历史事实和地位都是客观存在着的,不必过多吹嘘自己,只有中国港口城市联合,取长补短,以“从大局着眼,合则俱荣,分则易损”精神来共享古老的海洋文化,共享旅游合作带来的利益。

2.合作的机制与方式

海上丝绸之路旅游合作开发是一项复杂、庞大的系统工程,合作区域的广泛性,合作内容的复杂性,合作伙伴的多元性等,就要求合作开发必须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有步骤、有层次、由初级合作到高级合作逐步推进。政府在合作开发中发挥关键的主导作用,旅游城市在合作开发中发挥主体的作用,企业在合作开发中进行市场运作和项目的具体实施[7]。

海上丝路旅游合作的工作机制是:自上而下式地在各地的领导下,在联合国相关组织和有关国际组织的协调支持下,以不同旅游城市作为项目实施的主体,通过政府或企业的投资,完成旅游合作开发项目的实施;自下而上式地由不同旅游城市提出单向、双向或多向旅游合作联合项目,经旅游合作联合体及旅游合作开发委员会的协调运作,完成旅游合作项目。

3.积极进行联合营销,为海上丝绸之路旅游造势

与海上丝绸之路历经的国家和地区联合开发。鼓励和支持国内旅行社与国外旅行社联合调查、考察并开辟“海上丝绸之路国际旅游线路”[8]。开展学术交流,加强宣传,扩大影响。组合富有特色的旅游产品,开辟海上丝绸之路旅游线路,将是一种旅游开发新思路。海上丝路是历史上商业贸易之路,是对游客具有吸引力的旅游线路。各地旅游行业组合海上丝绸之路旅游资源,共同开发客源市场,与重要旅游城市共同开辟国际海上丝路旅游线路具有旅游经济意义,同时也利于宣传海上丝路,宣传城市形象,推进城市与国内外的联系。

4.筹划制定海上丝绸之路区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海上丝绸之路旅游合作开发无疑是一项复杂的、巨大的系统工程。海上丝绸之路旅游合作开发首先要有具有前瞻性、可操作性强的、科学的合作开发总体规划,才能高效、快速、有效地推动海上丝绸之路旅游的快速、健康发展[9]。沿线城市应按照世界遗产的要求,列出专题来完成这一关系到海上丝路旅游合作开发成败的重要项目。制定出来的总体规划既要体现区域的共性,又要体现区域的地区差异.在对区内旅游资源深入调查和系统分析的基础上充分展现各地旅游的特色,形成既相互联系又相互补充的旅游产品体系,要注意所制定出来的总体规划必须是区域内各方所共同认可的[10]。

参考文献:

[1]陈志宏.泉州海上丝绸之路滨海史迹的研究与保护[J].南方建筑,2006,(9).

[2]陈爱宣.长三角区域旅游合作的障碍与对策[J].经济纵横,2007,(9).

[3]刘明金.略论海上丝绸之路引种的几个有争议问题[J].湛江海洋大学学报,2005,(5).

[4]颜莉虹.闽西南区域旅游合作的思考[J].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