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乡镇财政管理问题分析

乡镇财政管理问题分析

乡镇财政是我国现行五级财政体系的最基础环节,也是乡政府的综合性经济管理部门,担负着国家筹集、分配财政资金和监督管理乡镇财政收支的重要任务。但是随着财政体制的不断改革和深化,乡镇财政在运行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何进一步抓好乡镇财政建设,规范财政财务管理,针对乡镇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一些对策和建议,以期对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工作提供一些参考。

一、乡镇财政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乡镇财政工作环境不够优化

一是工作量加大,人员力量不足且整体素质不高。由于乡镇财政属于财政管理体系的末端,直接面对千家万户,工作面广,服务项目多,致使任务十分繁重。再加上乡镇财政工作人员整体素质较低,专业人员少,难适应快速变化的形势,乡镇财政监管职能很难充分发挥。

(二)预算编制缺乏严肃性和规范性

乡镇财政年初在编制收入预算时,一般的编制方法都是以上年的收入实绩为基础,再加上一定的增长比例来编制。这种编制方法存在很大的弊端,上年的收入实绩并不是固定的,一些项目存在偶然性;税收项目的增长具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无法准确来测算;当国家税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时,收入预算无法实现,必将出现买税或者提前征收下年税收的问题。年初编制支出预算时,只对基本支出进行较为详细的测算,而对项目支出是随意估算,造成追加支出预算频繁发生。部分预算调整虽有书面报告,但是调整程序简单,理由不充分,使预算调整成了应对审计部门和上级财政部门的形式。

(三)乡镇财政收支管理随意性大

一是财政收支平衡缺乏真实性。由于财政收入支出是考核乡镇领导的重要政绩之一,使得个别乡镇为完成收入任务还存在挖税、引税、买税的现象,同时要付出一定比例的引税资金或者提成款。有的将应属于当年列支的挂在往来科目,年终决算时为防止赤字调整账目,最终在报表和账面上体现平衡,实际上是虚假平衡。二是一般性支出增长较快。招待费、会议费、达标检查费增长较快。此外,税收征管成本过高,招商引资税源奖励过大。

(四)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

部分乡镇固定资产管理很不规范,极易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又为滋生腐败提供了土壤。一是乡镇对于固定资产投资缺乏规范意识,结算不及时,工程已交付使用,却迟迟不进行决算,入账价格的合法依据不清。二是固定资产账目不健全,购入、建置的固定资产直接列入经费支出,资产增减不及时登记。三是出售资产方式不透明,不经法定交易部门评估、竞拍,交易发票不符合规定。四是处置、报废固定资产不按国有资产处置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二、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优化乡镇财政工作环境

一是加强乡镇财政制度建设,健全岗位分工责任制、廉政勤政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通过乡镇财政职能的合理定位,明确收入、支出、管理、监督等各项职责,达到“职责明确、制度健全、操作规范、运转高效”的目的。二是加大对乡镇财政建设投入的力度,加快“金财工程”建设,改善办公条件,提高财政自动化办公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三是加强乡镇财政干部的培训和管理,提升乡镇财政干部的整体素质。

(二)加强乡镇预算管理

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的管理要求,坚持预算编制“两上两下”原则,完善乡镇预算管理制度,积极探索乡镇财政分配方式,注重预算绩效考评,强化财政监督,初步建立与公共财政相适应的乡镇财政预算管理体制。一是严格预算编制、审批程序。要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明确乡镇级财政预算是由乡镇人大审查批准,乡镇政府应严格执行的法定文件。强调预算的法律效力,对违反《预算法》的行为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切实发挥乡镇人大对本级财政的监督作用,切实改变年初做做形式,年终走走过场的名义性监督。二是细化支出预算编制,预算编制从基层预算单位开始逐级编报,减少代编预算的做法。对支出规模较大或者涉及多项支出科目的单位,由单位分预算科目编制,经费支出实行定员定额管理。乡镇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预算法》的要求,真实全面地反映财政收支情况,加快推进综合预算改革,全面推进支出预算标准体系建设。

(三)规范乡镇财政收支管理

一是严格收入管理措施。乡镇组织的各项收入要严格按照县乡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的收入分成标准分级入库,杜绝虚转、买卖税款,做到收入真实,入库规范。各乡镇要正确处理税收计划和依法治税的关系,不要片面追求税收高增长,应注意保持财政增长后劲;要加强对纳税户的指导,及时纠正纳税及会计账务处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加大稽查力度,对长期欠缴和滞留在企业纳税专户的税款、基金要及时收缴入库,做到应收尽收,以维护税法的严肃性。二是完善乡镇财政收支管理。乡镇财政要明确支出范围和各项开支标准,完善财务审批程序,从严控制一般支出,确保重点支出需要。健全和完善各项支出管理和审批制度,确保各项开支、报销手续齐全,程序规范,做到支出有预算、开支有标准、审批按程序。

(四)加强乡镇国有资产管理

要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得随意改变国有资产产权性质和用途,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乡镇要对现有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理,登记造册,纳入乡镇财务核算,并定期进行盘点,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严禁存在账外资产和公务私用。对可移动性资产要加强管理,认真检查责任制的制定和落实情况,确保其安全完整。尤其是要对近年来的基础设施建设,发挥监督管理作用,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一是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程序,做好预算、计划和审批工作。二是对达到报废年限的或者未达到报废年限但实际上已损坏无法修复的资产,按程序办理处置审批手续并及时核销。三是固定资产增加、减少、变动、调拨要及时登记卡片,严格实行固定资产实名制管理制度,对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被盗、丢失、毁损等问题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赔偿责任。四是做好固定资产的清查工作,要定期盘点。对清查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应查明原因,说明情况,编制有关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表,按管理权限报批后,调整固定资产账实。

作者: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