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杜国庠逻辑学论文

杜国庠逻辑学论文

一、研究的动因近代西方逻辑学

研究的一个重要趋势是用符号语言取代自然语言,建立以符号为基础的数理演算系统。逻辑学实质上是研究关于思维外在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数理逻辑在剔除思维内容研究思维形式的方向上走到了极致,在此影响下许多人把逻辑学称为形式逻辑。西方逻辑学说在引入中国的过程中,当时相当多的学者不能正确认识形式逻辑和形而上学的关系,因而,从20世纪20年代末开始,一些学者对形式逻辑进行了错误的批判。1929年许兴凯在《“演绎法”、“归纳法”与“辩证法的唯物论”》一文中指出:“演绎和归纳法有一个共同的错误,都是静止的、固定的、孤立的、绝对的方法观察一切自然和社会的现象……”王特夫在《论理学体系》中指出,演绎逻辑就是“把事物当作孤立的、永久如一的、静止的东西去思维”。邱瑞五在《形式逻辑与辩证法的逻辑》一文中断定:“形式逻辑只在事物的静态中、事物的表象中观察事物。把一切事物看作不变的、形而上学的隔离着的。”从批判者的言论中不难看出,这场批判的实质是把形式逻辑当成与辩证法相对立的形而上学的思维方法。杜国庠并未参加这场对形式逻辑的批判,不过他显然是赞同上述批判言论的。杜国庠认为,一方面形式逻辑不研究思维的具体内容,只研究思维形式,以孤立的、静止的观点看问题,会导致出现僵化、封闭的倾向;另一方面形而上学的认识论往往和唯心主义相联系,不注重历史地考察逻辑学和认识论的关系,使二者相割裂。尽管杜国庠认为形式逻辑存在问题,但是他并不因此认为形式逻辑可有可无或一无是处。杜国庠指出:“‘将丰富的感觉材料加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改造制作工夫’,是离不开比较、判断、类比以及其他推理等具体的逻辑工作的。这就需要逻辑学的具体知识了。并且,这里不但需要演绎逻辑,而且也需要归纳逻辑。”

二、逻辑学和认识论统一的基础

逻辑学和认识论,从产生时起就是一致的,并在发展过程中相互作用、相互渗透。杜国庠确信客观世界运动的法则是客观辩证法,人类的意识反映客观世界的认识成果也应该是符合辩证法的,意识对客观世界规律的反映形成了“思维的辩证法”,即“概念的辩证法”。杜国庠认为,意识对客观辩证法的反映过程同时也是认识的过程,在认识过程中所得到的客观世界的运动法则,概括起来便成为逻辑的法则。认识的发展规律是对客观世界发展的最一般规律的反映,逻辑学的范畴体系正好展示了这一发展规律。所以,“由于逻辑与认识论都是实在世界的运动之意识的反映,在实质上是同一的东西。”在杜国庠看来,逻辑学和认识论都来源于“实在世界的运动的意识”———客观辩证法,换句话说,客观辩证法是逻辑学和认识论统一的基础。客观辩证法存在于客观世界的发展变化之中。人们在实践的基础上认识和把握,并通过认识活动把客观辩证法转化为主观辩证法,用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的辩证法来表现思维内容。因此,离开人的认识谈逻辑是不现实的。所以杜国庠强调指出,真正的逻辑一定建立在对于实在世界的正确认识的根基之上,没有对客观辩证法的认识,就谈不上有真正的逻辑思想。

三、流动的认识,定式化的逻辑

虽然杜国庠认为逻辑学和认识论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但他认为认识论与逻辑学并不是无差别的完全的同一,而是在表现形式上存在一定的区别。杜国庠把人类的认识看作一个不断流动发展的过程。“认识是一个过程,不是一次就可以完成的;实践产生了认识,同时认识也要经过实践的检验,才能证实它是否正确。”人们对事物的认识是具体的、历史的,总的来说,人们对世界的认识永无止境;同时,在实践中产生的认识是否正确,也有待于实践的验证。人们的实践水平在具体时空中总是有限的,实践对认识的检验也不可能一次完成,而是一个历史演进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认识在实践检验的推动下不断得到修正和发展,呈现出波浪式前进的图景。逻辑是人类认识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作为思辨、理性化身的逻辑,其发展体现了人类的认识水平。在杜国庠看来,逻辑是从人类认识成果中提炼出的具有规则性的东西。唯物辩证法包括客观的辩证法和主观的辩证法两个部分。客观辩证法以一种不可阻挡、必然的方式蕴含在客观世界的发展变化之中,独立于人的意识、思维而存在;主观辩证法则是人类对呈现在思维中的客观辩证法进行抽象、概括的结果,表现为观念的、逻辑的形式。逻辑离不开认识的发展,只有在人们思辨能力达到一定程度时才会产生逻辑。人们在实践的过程中获得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对认识结果进行反思,从中得到思维的一般规则———逻辑。杜国庠把主观辩证法称为“思维的辩证法”,即“概念的辩证法”。杜国庠认为,客观辩证法和“概念的辩证法”的差异表明,“没有对于实在世界的正确的认识,便没有方法建立起真正的逻辑。逻辑的概念、范畴乃至法则等等,事实上无一不是人类认识过程所获得的结果之被定式化了的东西”。

四、三大逻辑传统中的认识论因素

杜国庠认为三大逻辑传统都具有非常丰富的认识论因素,并以此来说明逻辑学与认识论在本质上的“同一”。杜国庠专门论证这个问题的文章有以下三篇:《为什么逻辑学离不开认识论》《墨家的逻辑也没有和认识论分家》《“因明”没有脱离认识论的立场》。杜国庠以荀子和墨家学派为例说明先秦逻辑思想富有浓厚的认识论色彩。杜国庠认为先秦逻辑的最大特色表现为其和认识论交织在一起。杜国庠指出,荀子在哲学上主张“明天人之分”,而“物之理”是可知的,人们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来认识“理”,从而“制天命而用之”。在“名实”问题上,荀子主张“名无固宜,约之以命,约定俗成谓之宜”。此主张说明名的产生离不开人类社会,离不开人们的认识。杜国庠又以墨子的三表法和《墨经》重视实践为例证明墨家逻辑也没有离开认识论。杜国庠认为墨子主张的三表法要求人们的一切言行“必须以经验为根据并以事功作为检证”,形成了基本符合唯物主义反映论的认识论思想。杜国庠还认为墨子提出的“类”与“故”的概念,是在认识论基础上对思维形式的进一步发展,使思维从类推走向归纳逻辑。杜国庠看到“因明”同样具有认识论的因素。唐玄奘的弟子窥基所作《因明入正理论疏》,是国人研究因明的重要典籍。杜国庠指出,其开宗明义的颂文表明:“能立与能破,及似,唯悟他。现量与比量,及似,唯自悟。”论旨破、立的目的是悟他;而要“悟他”、论胜,必须“自悟”。求真以“现量”(对客观世界的感性认识)和“比量”(对感性认识推理分析得到的理性认识)基础,而认识“现量”和“比量”,无疑离不开“悟”,离不开人们的认识。同时,在因明中,“宗”能否确证,不仅要看“因”“喻”和“宗”的逻辑关系,还需要考察“因”“喻”和“宗”的现实关系。因此,杜国庠得出结论:“由此可见,因明的宗旨,不仅限于研究思维和辩论的理法,同时也兼重真理的追求;不仅限于研究正确的推理,同时也注重准确的感觉,换句话说,在因明的整个体系里面,逻辑并没有和认识论分家。”对于西方逻辑和认识论的密切关系,杜国庠没有专门撰文论述。不过,这并不影响我们了解杜国庠对此问题所持的态度。杜国庠认为,既然“概念的辩证法”是对客观世界运动规律反映的结果,那么没有对于客观世界的正确的认识,就不能建立真正的逻辑。概念、判断、推理以及逻辑规律,事实上都来自人类认识过程所获得规律性的知识。所以,在杜国庠看来,尽管三大逻辑源流由于地域、政治、人文等诸多因素的差异,有着自身的特点,但都或多或少地具有认识论的因素。西方逻辑当然也不可避免具有认识论的成分。

五、历史主义的研究方法

杜国庠注重从认识论和逻辑学发展的历史中探究逻辑学与认识论的关系。古代农耕文明生产力低下,人们缺乏先进的生产工具和实验手段,各学科自然地融合在一起,学科之间往往缺乏明确的界限,逻辑学和认识论呈现出朴素的结合和统一的状态。近代工业文明的实践方式,多借助精密的实验设备和分析的方法对客观世界进行细致的考量,最终使形式逻辑和认识论相分离。“随着人类的实践活动向更广阔的领域进军,向更广泛、更有效的社会化大工业方式转变,客观世界相互联系、相互转化的辩证本性鲜明地呈现在人们面前”,体现逻辑学和认识论相一致的辩证逻辑得以产生。作为一个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杜国庠不仅积极主张以历史主义的研究方法来考察逻辑学和认识论的关系,而且身体力行,用历史主义的方法来研究先秦逻辑。杜国庠以历史主义的研究方法,对名实问题、公孙龙和墨家逻辑思想进行了深入的探究,得到了许多有价值的结论,对后学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他始终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的发展观,把逻辑思想的演变看作不断发展、变化而又错综复杂的历史过程。杜国庠强调:“研究逻辑,就应该在认识史的基础上来研究它。如上所述,逻辑是认识史的概括的、总合的表现,在这意义上,过去的逻辑(及逻辑思想)便成为认识史上的里程碑。”杜国庠主张坚持历史主义研究方法的三个理由是:有助于正确理解和把握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使逻辑真正成为认识客观现实性的工具;对历史正确的理解,能够帮助人们掌握理论;以历史主义的观点看问题,不仅能认识已知(过去和现在),还能达到未知与未来。

六、结语

杜国庠对逻辑学和认识论在本质上的一致性进行了系统论证,还以此观点为基础来研究中国逻辑史,其成果被郭沫若誉为“墨名绝学”。杜国庠注重动态地分析逻辑思想,坚持认为逻辑学和认识论在本质上是统一的,对逻辑思想作历史的说明,让逻辑思想的源流演变与社会历史因素进行互证。这种立足于唯物辩证法立场研究逻辑学的思路,贯穿杜国庠学术生活的始终,成为其逻辑思想的鲜明特色。不过应当指出,杜国庠在论证逻辑学与认识论的关系时,偏重哲学方面的论证,对逻辑的基本理论引入不多,其中某些观点也确有值得商榷之处,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论证的力量。

作者:周柏红单位:洛阳师范学院政管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