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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腐败的剖析与策略

国企腐败的剖析与策略

本文作者:王汝梅1秦志强2辛萍3作者单位:1.华北油田华佳综合服务处车辆管理站2.华北油田华佳综合服务处社区服务管理科3.华北油田华佳综合服务处运输物业服务站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遏制腐败现象的产生,对于增强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国有企业中腐败现象的主要表现

1.追求奢侈生活,过度职位消费。一是一些企业领导人员盲目攀比,不断更新购买高档小汽车。二是耗费大量资金装修办公场所,添置高档办公用品。三是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甚至公款旅游。四是用公款支付或者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生活费用。

2.超过权限,擅自进行重大决策。某些企业领导人违规决定企业的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等;违反决策原则和程序决定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决定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和福利待遇等。

3.利用财务作假。利用财务作假帐,私设“小金库”;低估国有资产;通过签订虚假合同等手段转移资金,侵吞国有资产。

4.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不正当收入。一些在关键岗位的人员收受或者索取下属企业、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企业的不正当利益;将企业经济往来中的折扣费、中介费、回扣、佣金、礼金等据为己有或者私分。大搞权钱交易,以各种名义和理由,接受贿赂。

5.为亲朋好友谋取不正当利益。有的企业领导人员将国有资产委托、租赁、承包给自己的配偶、子女及其他有利益关系的人经营;他们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他有关系的人从事营利性活动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二、国有企业中产生腐败现象的原因

1.针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有效监督约束机制尚未完全建立。改革开放30多年来,国有企业逐步建立了一系列监督约束机制,这些机制有来自法律法规方面的监督约束,有社会舆论方面的监督约束;有来自企业内部党组织的监督约束,有来自企业内部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约束,还有企业领导人员自身道德思想的约束,以及职工代表大会等的监督约束等。应该说我们并不缺少国有企业领导人的监督约束机制,但是,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腐败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问题在于针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直接的、十分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尚未建立。另外,对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多数靠部门政策、规定来约束,有些规定原则性强,缺乏具体性、可操作性,导致责任追究难以落实。

2.对各种制度执行不力。各企业对自身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都制定了不少规章制度,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人为的因素大于制度的因素,制度得不到执行的情况时有发生。有章不循直接导致制度发挥不出应有的规范权力运行的作用。

3.对企业领导人员的教育制度和监督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健全,监督不到位,仍然是腐败频发多发的主要原因。

3.1教育不深入、脱离实际。少数企业中存在着对思想教育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的现象,没有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议程。思想教育脱离实际,教育的方式方法缺乏创新,少数单位不善于把传统手段和现代化手段相互融合,方法老套,使得教育效果大打折扣。

3.2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制度不完善,操作性不强,重制定,轻执行,数量虽多,执行不力。有的单位动辄制定禁令,却缺乏违禁的处罚办法,禁令成为空文。有些制度多是原则性要求,可操作的少,执行起来难。

3.3监督不全面、不到位。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内部监督机构独立性差;监督方法传统、单一,针对性与实效性不强。上级监督远,同级监督软,下级监督难的问题普遍存在。教育、制度、监督中存在的这些问题极易导致腐败行为的发生。

三、遏制国有企业腐败现象的对策

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遏制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是我们面临的紧迫而艰巨的重要任务。我认为,应当从三个方面着重作出努力。

1.强化党风廉政教育,提高领导干部素质,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事实证明:国有企业之所以出现一些令人痛心疾首的消极腐败现象,大量是因为学习、教育不够产生的。由于封建腐朽思想残余的影响和侵蚀,一些党员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产生了扭曲,再加上少数单位和部门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对党员干部疏于教育、管理和监督,致使有些消极腐败现象得以蔓延。要从根本上、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就必须充分认识学习、教育的紧迫性、必要性和重要性。针对党员干部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把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什么必须坚持、什么必须反对等要求,明白无误地灌输到党员干部的头脑中去,使党员干部知道应该做什么、应该怎样做,通过强化教育,使党员干部做到时时刻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

2.严把干部选任关口,健全干部管理制度。选贤任能,事关重大。首先,要严把组织考察关。要全面贯彻“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要搞五湖四海,反对“以人划线”和以“地域划线”;不仅提拔前要考察,提拔后也要跟踪考察。考察中,要注重对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察,不能只重才而轻德。选拔重用的干部必须是那些真正政治坚定、实绩突出、作风正派、清正廉洁、群众拥护的干部。其次,要建立健全用人失察责任追究制度。对选拔任用干部中违反干部政策,不按规定程序办事造成失误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决不姑息。

3.强化职工监督意识,完善民主监督体制,形成立体监督网络。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会滋生腐败。加强民主监督,使各种权力运作都处于职工的监督之下,是国有企业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一条有效途径。首先,各级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干部职工监督意识的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主动监督别人和自觉接受监督的观念,形成监督者秉持公正、大胆履行职责和义务,被监督者正确对待、诚恳接受监督的良好局面。其次,要不断完善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积极推行厂务公开。对企业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及时全面地向广大员工公开,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第三,要建立健全立体监督网络。企业党委、行政、纪委以及监察、财务、审计等部门,要对企业执行国家和上级政策、投资、盈利、资产保值等情况进行监督。要把企业法人的投资行为、分配行为、管理行为、消费行为等纳入法制轨道,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更要建立健全监督和约束机制。

总之,要按照中纪委关于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责任追究,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