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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扶持经济社会发展策略抉择

金融扶持经济社会发展策略抉择

本文作者:杨世海1郑春芳2作者单位:1.中国人民银行尚志市支行2.中国人民银行黑河市中心支行

强化政银企合作与交流力度,促进经济、金融良性发展

政府部门要加强对全省金融业发展的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协调和布局,不断改善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部门与人民银行、金融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畅通与金融企业的联系渠道,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实施对金融工作的协调、推进和指导。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努力构建和谐的政银企关系,及时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融资和项目推荐、金融新产品介绍等活动,畅通经济金融良性互动交流平台。着力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打造诚信龙江。建立科学的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提升金融生态的经济基础。加强信用环境建设,为金融业稳健运行奠定基础。着力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立以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社会化服务的企业和个人信用征信体系、信用评价和担保机构,培育和规范发展社会征信服务机构、信用登记咨询机构,有效解决金融机构和借款人之间信息不对称的矛盾,完善征信体系建设,面向金融部门、政府部门、中介机构、企业和个人等提供信用信息服务,最大限度地避免信用风险。改善法治环境,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提供法律保障。进一步推动金融业重点领域地方立法工作,优化执法环境,提高执法效率。坚持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保全的原则,创新执行机制、强化执行措施、注重执行效果,保护好债权银行的合法权益,提高金融执行案件的到位率,力求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强化信贷政策的执行力度,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认真贯彻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综合运用各种货币政策工具,加强预调、微调,有收有放。促进更多资金流向实体经济,促进经济结构的充分调整,促进信贷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与配合。严格把握国家经济、金融政策的实施力度、方向和节奏,密切关注金融市场社会融资总量的变化,科学把握资本质量、信贷质量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促进信贷资金合理有效增长。今年的工作重点是:围绕省委省政府“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的战略实施,对国家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和我省石油、石化、煤炭、装备制造四大重点骨干产业、高新技术、旅游、文化、贸易节能环保等十四个重点行业,有针对性地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全力支持重点领域的发展。针对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信息、现代装备“六大”战略性新型产业的不同发展阶段建立多层次金融支持体系,拓宽产业融资渠道。对国家重点工程、小微企业、“三农”、保障性住房、重大科技专项等予以信贷支持。重点加强对就业和产业转移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支持发展低碳经济,限制对产能过剩行业的信贷投放。

强化金融监管和行业自律,促进区域金融的发展与稳定

进一步加强我省银行、证券期货、保险行业协会建设,增强行业组织自律能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自我约束、纠纷协调、信息沟通、协助监管、改善服务等方面的独特作用,推动金融业规范发展。证券业要完善市场制度,强化行为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保险业要加强偿付能力监管,完善分类监管制度。要健全系统性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完善金融风险处置,建立健全金融安全网络。进一步创新监管工具,转变监管方式,完善监管手段,全面提升风险管控水平,促进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稳健运行和可持续发展。继续完善《黑龙江省金融稳定监测评估系统》和《黑龙江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流动性风险监测评估系统》的监测制度、指标体系和分析框架,提高金融稳定评估水平。加强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风险监测分析,认真监测全省证券业、保险业发展趋势,关注行业风险点。逐步建立健全监管机构依法监管,金融企业内部控制,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层次、全方位的监控体系,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保障金融稳健、协调、安全发展。

强化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扎实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

各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牢牢把握我省实施“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和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利契机,把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发展作为工作重点,加快建立分工合理、投资多元、功能完善、服务高效的农村银行业组织体系,不断拓宽支农服务领域,有效推动农村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为农业现代化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加快推进产权制度改革的同时,要更好地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作用,进一步加大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有效信贷投入。积极培育设施农业、农产品流通主体、农产品营销网络,加大对涉农企业尤其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扩大农户小额贷款覆盖面,支持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帮助农民增产增收,促进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创新抵押担保机制,扩展抵押担保范围。推进林权、存货、应收账款、仓单、农民存粮、农产品订单贷款以及大型农机具按揭等多种形式的抵(质)押贷款,加强与地方担保机构合作,解决担保难和贷款难问题;积极探索银保合作,有效地分散和转移农村信贷风险;创新服务产品和工具,优化设计贷款额度、期限、利率、流程等要素,因地制宜地推出适合“三农”发展的信贷产品,满足农村多元化金融需求;创新支农服务机制,优化现代金融服务技术手段,拓宽支付结算渠道,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

强化外向型经济的金融支持力度,促进对俄跨境贸易发展。

充分利用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有利契机,加大对外向型经济的金融支持。进一步简化经常项目管理手续,灵活运用外汇管理政策,推动对外贸易便利化;进一步改进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改善招商引资环境,支持我省企业实施“引进来”、“走出去”对外开放发展战略。大力支持省内企业扩大与俄罗斯及其周边国家在能源、资源等方面的合作,支持有一定资金实力的企业在俄承包工程、开发资源,建立资源开发和农产品深加工基地;发挥金融外汇的“窗口指导”作用,扶持外向型经济快速发展。进一步完善对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机制。全力支持和鼓励金融机构开办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推动全省对外贸易便利化进程。探索通过在中俄边境地区建立人民币与卢布交易市场实现中俄货币交易价格直接挂牌。

继续开展银行间小币种(卢布)挂牌交易的试点工作,制定颁布《小币种挂牌试点工作要点》与《银行间外汇市场挂牌小币种交易方案》,建立人民币与卢布交易中心,及时公布区域性中俄直接汇率,有效降低人民币与卢布交易成本和汇兑风险,提高货币兑换效率,实现中俄进出口贸易便捷化和两国资源、技术、人员流动的高效化。

强化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的长足发展

哈尔滨银行和龙江银行作为地方法人银行机构要不断提高盈利水平,实现股东收益和利益相关者收益的最大化,以“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城乡居民”为己任,逐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体系,充分发挥企业决策链条短、运转效率高的比较优势,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进一步规范金融中介机构的市场准入,提高中介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会计、审计、律师、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建设,完善和发展证券投资咨询、保险经纪、公估、等机构,着力完善运行高效、服务规范、种类齐全的组织体系,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积极发展信用调查评级机构,大力发展符合国家要求的企业贷款担保机构,建立省级再担保机构,加快形成规范的企业贷款担保体系。大力发展金融咨询、现资银行等各类金融中介机构,推动风险投资中介服务机构和消费信贷服务机构的发展,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在国家政策规定的范围内,积极推动金融产品创新。鼓励银行、证券、保险等机构加强业务合作,发挥在资源配置、风险管理、客户信息资源共享等方面的综合经营优势,创新金融工具、技术、产品和服务方式,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大力发展中间业务,积极深化信贷方式创新,满足企业多元融资需求。同时,要丰富金融服务手段,优化支付结算环境。进一步完善保险市场功能,增强经济补偿能力。重点推动安全生产领域等涉及社会公共安全管理和社会公众利益的责任保险发展。逐步推进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提高保险服务水平。

强化金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为金融街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有效保障

建设金融街是新时期赋予哈尔滨的重要使命,也是黑龙江金融业发展的重大机遇。初步确定我省2015年要全面推进金融街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立体交通网络,使城市绿化、亮化、美化、净化水平显著提升,建成一批具备智能化办公条件标志性项目。要加大引进金融机构的力度,营造金融业集中优势。

争取到2020年,金融街形成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其他金融业四大支柱产业突出、其他多种金融机构功能互补的金融机构体系。要大力推进金融市场发展战略,到2025年,哈尔滨形成层次分明、内外联结、充满活力的多层次地方金融市场体系。实施机构集聚战略、市场发展战略、资源整合战略、金融创新战略、环境优化战略,使金融街成为哈尔滨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的核心载体,成为东北亚资本的主要集散地。为此,要大力加强金融人才和高级金融人才的培育。重点扶持省内有关高校加强金融专业重点学科建设,加快建立我省金融科研培训基地,加大精通现代金融业务复合型人才的培育力度。积极开展金融系统员工岗位培训,鼓励金融企业选派人员到国外学习先进的金融管理经验和金融技术,提高业务素质、金融管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适应我省金融业发展需要。深化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改革。推行市场化用工人事制度,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健全金融从业人员管理和技术职称系列,完善资格认证制度。积极建立政府有关经济部门与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定期学习交流和相互挂职锻炼制度,提高员工综合素质,更好地为经济金融协调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