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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新闻创新改革

电视新闻创新改革

21世纪是一个创新的时代。“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在新的时代,一切都需要创新。当今发展最快、最有影响力的电视新闻更需要创新。

创新是电视新闻的基本要求。虽然电视新闻的内容本身就是最新的变化,但创新并非其同义重复。目前,在电视新闻采制、传播中,有许多陈旧的思维需要去突破,有许多领域需要去拓展,有许多形式需要去更新。只有创新,电视新闻才能有新鲜感,才能满足观众不断增加的新要求。

创新是电视新闻的生存之道。现在,新闻竞争的程度加剧,电视新闻不创新,不仅难以胜任宣传任务、发挥喉舌功能,而且会在激烈的竞争中失去观众,失去阵地,失去实力。只有创新,电视新闻才能提高竞争实力,才能获得生存空间。

创新是电视新闻的新增长点。没有创新就没有活力。电视新闻追求尽可能大的新闻信息量,追求尽可能多的新闻流通量,追求尽可能高的新闻价值,强化喉舌功能,提高收视率,赢取最优化的效益,获得健康快速的发展,唯有创新。

电视新闻在新世纪如何创新?如何改革发展?这是电视新闻工作者当前十分关注的新课题,也是电视新闻工作者在新世纪需要不断深入研究的问题。本文仅从五个方面就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电视新闻的创新谈点看法。

一、新闻观念创新

观念创新,这是电视新闻改革、发展的先导。目前,电视新闻不时出现诸如:舆论导向“放空炮”、信息不多落“俗套”等问题,缺乏活力,缺少观众。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不认真研究新形势下解决新问题的方法,思想观念、思维方式陈旧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讲解放思想,是指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打破习惯势力和主观偏见的束缚,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电视新闻要在改革和发展上取得突破,首先必须摒弃陈旧观念,继续解放思想,实现观念创新。

电视新闻工作者在新世纪创新观念必须在坚持喉舌观、质量观、市场观的同时,树立如下五种现代新闻观:

(一)责任观。

从法律角度来说,电视新闻媒介必须对其发表与传播的新闻信息、言论意见、广告及其他材料承担责任。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电视新闻工作者必须对其采访写作、编排播发的新闻信息及言论意见负有责任。这是十分明确的。每个电视新闻工作者对此必须有清醒而充分的认识。

从我国国情来说,我国的电视新闻事业是党的整个事业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电视新闻工作者既是新闻信息的传播员,同时也是党的宣传员、人民的宣传员。为党的事业、人民的事业、社会主义事业鼓与呼,这是电视新闻工作者的最重要的责任,没有这样的责任感,电视新闻工作就会走入歧途。邹韬奋先生说得好:记者,说到底,是社会的良心。著名记者范长江说得好:“一个记者,要有抱负。”“抱负、理想,不是个人主义,这是我们的国家、广大群众所要求希望于记者的。一个记者,如果能为一个伟大的理想工作,那是很值得‘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责任感不仅是电视新闻工作者的最高追求,而且是观众评价电视新闻工作者的最高标准。电视新闻工作者必须牢牢确立责任观。

从社会角度来说,在目前受众整体素质还不够高,鉴别能力还不够强的情况下,电视新闻如果一味迎合某些观众一些低级口味,就将会导致电视新闻内容庸俗化、低级化,甚至出现不惜牺牲社会整体利益来刺激观众趣味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电视新闻工作者确立责任观,正确引导舆论,提高大众文化品位和良好情操,促进社会健康发展,就更加必要和迫切。

(二)经营观。

电视新闻节目不是商品,它必须为本阶段的利益服务,是为了满足本阶级自身需要的劳动产品,这是十分明确的。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作为信息产业重要部门的电视产业正在走向市场,市场机制对包括新闻活动在内的电视产品经营活动起着调节作用,非商品性的新闻活动也必须纳入市场范畴,由市场机制进行调节,新闻节目必须改变由国家支付全部费用,实行“实报实销”纯供给制,只讲社会效益,不讲经济效益的管理办法,而进行同市场相联系的“经营”。对此也必须十分明了,电视新闻工作者必须确立新闻节目也要“经营”的观念。

新闻节目经营就是指新闻节目采访、制作、传播过程中对资金和资金来源、机器设备以及人员的合理组织、调配的全过程。目的是为了实现在少投资条件下获得最佳的宣传效益。新闻节目经营并不是以盈利为目的。但是,从电视产业的整体来看,其经济效益是同新闻节目经营状况相联系的。如果没有新闻节目经营的社会效益,电视产业经营活动的经济效益就要受到影响。从这个意义上讲,新闻节目经营是其它节目经营的基础、前提和保证,各电视台必须把新闻节目经营放在节目经营的首位。

(三)品牌观。

品牌通常指的是商标。对企业而言,品牌是进军市场的旗帜,是市场形象的代表,是经济实力的象征。企业要从根本上提高竞争力,就必须努力提高企业品牌的知名度、含金量和竞争力。对电视新闻而言,品牌是提高和扩大电视新闻节目传播效能的重要途径,是电视新闻节目在市场取胜的法宝,是电视新闻节目经营的基础和根本,是电视新闻节目的形象代表。电视新闻节目要提高收视率和竞争力,就必须引进品牌观念,树立品牌观念,塑造品牌,确立品牌。

电视新闻节目的品牌包括名记者、名编辑、名主持人,名牌栏目、优秀标识等范畴,是一个全优的概念,要求电视新闻节目在质量、形式、服务、信誉、观众占有率等方面都有优异的表现。电视新闻节目塑造品牌、确立品牌,首先要正确定位品牌,根据自身的特点,自身的优势,建立品牌的受众认同感;其次要注重形象包装,设计好片头,选择好开始曲,挑选好主持人,在观众面前展示出节目的鲜明形象,以形引人,以形感人;再者要确保节目质量,使节目导向正确、内容生动、形式贴近观众;最后要重视节目营销,加强节目的自我宣传,完善节目反馈机制。

(四)效益观。

毋庸讳言,电视新闻一直以来甚至到现在都是强调宣传多,过问效益少,甚至是只求宣传,不问效益。不仅造成了真正“落地”、“进脑”、“生根结果”的“有效信息”比率不高,而且使为数不少的重复信息,为数不少的空话、套话乃至假话,为数不少的掺了水份、某种程度失真的信息或伪信息,乃至相当数量的信息垃圾通过电视新闻节目进入、侵害乃至误导、污染观众的生活。不仅没有起到宣传的作用、不能承担宣传的重任,难以获得社会效益;而且浪费资源、失去观众,影响经营,难以获得经济效益;严重的将失去阵地,难以生存。因此,电视新闻工作者必须树立效益观念,努力追求电视新闻传播效益的最大化、最优化。这是社会主义电视新闻传播科学的题中应有之义,是其本质的要求;是改革开放和迈向新世纪的新条件下对电视新闻工作的必然要求;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闻工作的内在要求。电视新闻确立效益观念,必须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为前提,以坚持宏观指导严格管理为前提,以坚持新闻的意识形态性为前提,必须承认电视新闻特殊精神产品的性质,正确调整电视新闻的市场取向,追求最大化的“新闻覆盖”和市场占有率,追求“双效益”的最优化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