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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思考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思考

一、城市化进程中农民市民化面临的障碍

首先是对进城农民实行什么样的政策措施,直接关系到进城农民待遇安排,影响农民市民化的程度和发展趋势。近年来中央政府从战略高度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为进城农民市民化开绿灯。但由于我国实行的是统一决策、分级管理的体制,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在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承担不同的责任。出于代表城市市民集团利益考虑,城市政府以本市劳动力充分就业为重要目标,并将此作为保证市民收入的一个手段。因此在对农民进城问题上,实行排斥和抑制政策的多,鼓励和支持政策的少。在政策安排上,大多是以城市市民的心态对待进城农民。

实际工作中缺乏热情、缺乏引导,对农民市民化存在着重堵轻疏,重管理轻服务,重义务轻权益,重城市就业轻农民工安排的政策现象。其次是体制障碍。城乡分割的户籍管理体制,是实现农民市民化中要解决的一个核心问题。户籍制度人为地把农民禁锢于乡村土地之上,排挤于城市大门之外。即使是已进城多年的改变了职业身份的农民,仍然被排斥在城市管理体制之外,享受不到市民待遇,使其与生活在同一空间,工作在同一单位的城市市民存在着身份与地位的巨大差别,难以融入城市社会。尽管近年来户籍管理有所松动,但力度仍嫌不足,与农民市民化要求仍然很不适应。与这种户籍管理体制相联系,城市政府对进城农民的管理也存在着诸多体制不顺的问题。如条块分割、多头管理、相互推语,责权利分离,出现了“有权的无力管,能管的没有权”;“收钱的不管事,管事的不收钱”;“有利才管,无利则推”的局面,把许多进城农民排斥在城镇体制之外。

二、推进六盘水市农业转移人口的对策建议

制度障碍是制约农民市民化进程的根本性因素。因此,破解农民市民化的难题,应从制度创新入手,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制度体系,重建城乡统筹、公平公正、协调统一的一元制度体系,加大相关公共支出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社会保障、医疗、教育、卫生、住房等级别公共服务能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镇。一是创新土地制度,割断农民工与农村土地的“脐带”。通过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流转机制、征用制度改革,在明确土地产权的基础上,探索多种土地流转的模式,合理确定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推动不再以土地为生的新生代农民工与农村土地的彻底分离,加速农民工市民化的进程。二是创新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教育制度,加速农民与城市的融合。加快住房保障制度改革,消除对农民工的政策性歧视,为农民工市民化创造条件。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三是建立覆盖全民、广泛公平的社会保障制度,保证流动人口社会保障的有效转移接续;增强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灵活性与多样性,满足农业转移人口的流动性需要。

作者:张阳李治邦单位:贵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