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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电子招投标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建筑工程电子招投标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摘要:自从2013年2月八部委联合颁布了电子招投标办法以来,电子招投标以高效、公正、便捷和公平等特点在建筑工程领域中得到大力推广与应用。本文对当前建筑工程电子招投标的优势、存在问题进行详细的阐述与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供大家参考。

关键词:建筑工程;电子招投标;解决对策

本着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基本原则,招标人可以在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中选出最经济合理的投标人,使得招标人的利益得到保障,而这样透明公平公开的招投标系统也会吸引很多投标者前来竞争投标,因此招投标是建筑工程项目开展重要的环节之一。为了响应国家节能环保的号召,应加大电子招投标系统在建筑工程领域内的推广力度,使得建筑资源能够得到有效配置从而减少资源的浪费,电子招投标系统促进了投标人之间良性竞争,对建筑工程行业有长期积极意义。

1建筑工程的电子招投标的优势

近期,管理部门加强对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投标人也对自己的监督权和知情权越来越重视。电子招投标可以将招投标项目开展活动的细节(比如财政收支等)以互联网形式公布,并对内容进行及时更新,更好地接受公众的监督,也就是让公众阳光监督建筑工程的招投标过程,这有效地遏制了腐败的行为。电子招投标的所有操作都在电子设备上进行,极大地改变了以往传统招投标活动中需要装订大量资料,减少纸张的浪费,降低了能耗,实现了无纸化招投标,以前投标人投一次标需要往返招标人、招标单位和交易中心大概15次左右,而现在这些流程在网上就可以实现,只需携带CA密码锁和身份证就可以参加开标会,这极大地降低了投标人的投标成本,而匿名报名改善了围标串标的现象;由于电子招投标全面实现无纸化,那么就比纸质材料的安全性更高,也容易查找与存放,拟参与投标项目的施工管理人员的证件、企业正常经营的需要证件根据有关部门要求,进行确定和认证,就无须提供原件核对,将招投标变得高效便捷,有效地减少了证件造假的现象,有关监督部门根据自身的权限进入网络监控系统,不仅可以查询开标时间,还可以远程监督交易中心的评标活动。

2建筑工程的电子招投标存在的问题

2.1标准不一

建筑行业目前使用的电子招投标系统基本上都是由造价软件企业研发,存在部分人员为赚取更大的利益,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上或者在动力数据格式上设卡等方式,将研发的成本转嫁给投标人的现象。虽然招投标管理部门对相关数据标准进行明确,但是在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各个地区的招投标标准不一致,因为数据的原因,导致投标人需要重新购买投标软件,这无形中增加了投标人的投标成本。

2.2评标功能不够客观清晰

电子招投标系统主要包括清标和评标等评标功能,所谓的清标就是找出投标人标书中投标报价不合理的地方,比如计算错误、大小写不一致的偏差等,为评委提供了有效的分析资料;所谓的评标就是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人进行评分,这看起来只需要计算机简单操作即可,其实这里面很容易出现系统性的漏洞,电子招投标系统的专业评标功能还不够,无法及时地对报价表中的材料损耗程度和数量进行检查,也无法对专业分包工程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核查,使得其对投标人优劣的判断缺乏科学合理的依据,电子招投标无法真正完全自动化评标,导致最后的评标流程必须由专家人工完成,这不仅降低了评标的效率,还增加了招投标评标工作中人为的影响因素。

2.3安全性和公正性有所欠缺

电子招投标本身对数据的保密性、公正性和安全性的要求是非常高的。而电子招标系统由造价软件企业主导的,本身存在较大的利益冲突,其安全性与公正性就显得有所欠缺。电子招投标系统的规范化使得招投标活动透明公开,当该系统缺乏监管的话,那么只会让招标活动变得更加黑箱操作。纵观国际,电子招投标推广的最大阻碍就是其保密性,因此,电子招投标系统管理员和开发企业有着潜在的腐败机会和控制能力,可以采取技术手段来进行一系列不为人知的操控,使得招标投活动的管控流于形式。换句话说,电子招投标系统如果监管不严格的话,那么腐败的权力只是从评标专家转移到系统管理员和系统开发企业罢了。

2.4信息资源的沟通与共享功能欠缺

建筑工程行业的电子招投标由于地域差异和行政管理体制分割等原因,各地区的电子招投标流程存在一定差异,信息技术的标准不统一,信息数据的交互共享与规范接口的服务平台欠缺,无法完成协调与规范指导的功能,使得电子招投标系统功能运用、研究开发和信息等都是相互断裂和隔离,无法满足全面统一和完整配套的需求,使得电子招投标活动的整体整合与协调和信息资源的共享与开放等功能无法实现,这就为一些投标人弄虚作假创造了空间,这无形中降低了电子招投标系统的公平性。

3建筑工程电子招投标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3.1实行统一的技术标准

标准化是目前建筑工程电子招投标大力推广的不可缺少的基本工作之一,假如标准不统一,那么将会形成新的技术壁垒和市场信息封锁。由于我国的建筑工程电子招投标的推广的进度不一致,使得各地区的招投标活动技术标准存在一定的差异,招投标管理制度存在差异较大,电子招投标的继续发展缺乏协调统一的制度支持环境,目前电子招投标所采用的电子签名、安全标准和产品标准均不统一。因此,国家应健全电子招投标法律法规,统一规范各地区的建筑工程的招投标标准,使得各地区的招投标信息能够资源更加开放共享,确保建筑行业电子招投标市场的规范性与公正性。

3.2完善客观的评标功能

电子招投标系统应以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和电子招投标法律法规相结合,制定规范合理可行的评标标准,使得系统的评标功能能够充分发挥出来。对于投标人的报价清单能够自动识别,根据招标文件及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来对投标文件进行自动化评分,选出合格中标人。电子招投标系统的评标模块设计应与技术标准牢牢地结合一起,从而实现准确和专业的评标功能,有效地减少人工干预,使得招投标活动中各方主体的合理利益得到保障,使得招投标活动符合公平竞争要求。

3.3确保系统的安全性与公正性

首先,电子招投标系统应采取切实可靠的系统架构设计和完善技术体系,确保系统的高效和稳定运行,其次,按照信息化部认证要求对投标人进行CA认证服务,使得投标人的投标数据和身份信息的安全性与保密性得到保障,目前数据运输一般采用SSL加密方案,避免信息被黑客窃取而造成一定的损失;最后,按照招投标制度定期审核投标人,规范投标市场,禁止不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进入投标系统,对管理部门和各方主体的责任进行明确,严禁电子招投标系统成为某些人的捞钱的工具,保证系统的公正性。

3.4构建统一的交易平台实现信息资源沟通与共享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主要特点是信息集成化高,招投标各方都可以在平台上查询相关招标项目的信息,使得招投标信息的交互共享功能得以实现。因此,构建统一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不仅可以将各地区的招投标信息资源共享,还可以公开投标人和招标的企业财务状况、信誉以及企业管理人员名单等信息,减少投标人和招标在电子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确保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公平与公正。统一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可以将各方的信息与数据集中到一块,监管部门可以根据共享数据的技术上挖掘与分析,从而发现一些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电子招投标活动能够有序地合法进行。

4结束语

建筑工程的电子招投标系统的优势得到广大招投标人的认可,在实践操作中还应加强对系统的维护与管理。相关管理部门应建立完善的系统管理制度,定期定时对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检查与维护,实现系统的技术标准统一,加强系统的安全性与公正性,完善系统的自动化评标功能,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创建统一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确保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的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1]郭春详.电子招投标系统在建筑工程招投标中的应用[J].中华建设,2015(07).

[2]徐宏.电子招投标系统在建筑工程招投标中的应用[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6(08).

作者:黄小勤 单位: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