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新闻记者职业道德建设途径

新闻记者职业道德建设途径

一、新闻记者应勇于自我批评提高自身的修养

在今天的社会里,还有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思想的残余存在,还有旧的道德思想观念的存在,并通过各种途径侵蚀和影响着人们的思想。因而,许多人头脑中残存着一些旧道德的思想和观念,也就不足为怪了。因此,我们每个人在道德修养中,务必自觉地同自己头脑里的旧道德思想和观念展丌斗争,进行严肃认真的自我解剖和自我改造。能不能自觉地丌展这种思想斗争,是道德修养能否奏效,新的道德品质能否形成关键,或者蜕是道德修养能否成功的一个决定性的因索。一切企图掩盖矛盾、回避思想斗争的想法和做法,都是十分有害的,同我们提倡的道德修养背逆而弛,不可能形成新的道德品质。社会主义道德修养,不仅要求人们深刻认识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重要价值,自觉地进行自我解剖和自我改造,而且还要能够正确地掌握和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首先,要认识这种思想斗争的反复性,道德修养的过程,就是新旧道德思想观念斗争的过程。人们头脑中的旧道德影响,往往是根深蒂固的,不是轻易就能改变的,更不是经过一两次的斗争就可以清除的。在人们的头脑里,新道德观念的确立,开始也并不牢固,也是需要经过较长时间、反复多次的斗争才能完成。无论从清除旧道德的影响来说,还是从确立新道德的观念来看,人们头脑中的两种道德思想观念的斗争,都是长期的,需要反复地进行,不要企求一两次斗争就能解决问题。其次,对待别人的批评要持正确的态度。我们既然知道批评与自我批评是进行社会主义道德修养不可少的重要方法,就要对别人的批评有个正确的态度,欢迎批评和帮助。要知道,批评是进行正确而深刻自我批评的重要组成部分。俗话说:“当事者迷,旁观者清。”人们要严格解剖自己,进行自我改造,就要求得别人的帮助,虚心听取别人批评,正确认识自己。只有这样,自我解剖和自我批语才能做得准确而又深刻,卓有成效。正因为如此,修养者要虚怀若谷,能“闻过则喜”,欢迎他人的批评,“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为人民的利益勇敢地正视和改正自己的缺点与错误。最后,要具有不怕丑、不怕痛的精神。我们要取得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良好效果,还要着重克服常人身上的一个弱点,就是“家丑不可外扬”的思想和怕痛不敢正视自己的缺点、错误的毛病,正因为它是许多人共有的弱点,也就往往不大引人注意。然而,事实上正是这个弱点,影响了道德修养的实际效果。应该说,克服这个弱点本身,就是道德修养的一项重要成果,而且这项成果还能确保道德修养的深入和发展。因此,我们社会主义新闻工作者进行道德修养时,要着力解决好怕丑、怕痛的思想,指导自己锻炼成一个敢于正视自己、严于解剖自己、勇于自我批评的人,不断纯洁自己的道德品质。

二、记者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一)增强党性观念,坚持社会主义方向

改革开放后,人们思想解放、视野开阔,《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逐步得到保障。如何引导社会舆论,成了改革开放时代的一个重要政治课题。要现代社会中,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能最迅速、最广泛地影响社会,是引导舆论、影响舆论的理想工具。因此,党和政府十分重视新闻舆论及其导向作用,并要求我国新闻记者把它视作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基本规范之一。《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第二条明确指出:“新闻工作者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什么是正确的舆论导向?为什么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同志曾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把正确的舆论导响概括为五个“有利于”。即造成有利于进一步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的舆论:有利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的舆论:有利于鼓舞和激励人们为国家富强、人民幸福和社会进步而艰苦创业、开拓创新的舆论:有利于人们分清是非,坚持真善美、抵制假恶丑的舆论:有利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人民心情舒畅、社会政治稳定的舆论。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在新闻工作实践中,增强党性观念,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报社、电台、电视台等各类新闻机构都必须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在组织上绝对服从同级党委的领导,重大问题的处理必须向党委请示与汇报。要坚持政治家办报的方针。所谓政治家办报,就是说所有的新闻工作者,从社长、总编辑、总经理到每一个记者、编辑、播音员,都必须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主张和政治观点,善于从政治上观察问题、处理问题,把新闻工作首先看成是党的思想政治工作,而不是把它仅仅视作文字工作、技术工作。在新闻工作实践中,一个版面的安排,一条新闻的,常常不仅仅是一个业务问题,而是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报纸、广播、电视必须无条件地宣传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与政府,必须站在社会主义的立场上去发现问题、观察问题、认识问题,一切宣传报道部要有利于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在新闻报道中,要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主旋律,动员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投身到建设祖国、振兴中华的伟大事业中去,决不允许有人利用新闻媒介发表诋毁或否定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违反宪法与法律的报道与言论。新闻媒介在制定宣传报道计划时,要把好政治关,不能让那些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东西出现在报纸、广播和电视上。当然,新闻报道并非是每一篇都带有政治色彩,对于有些自然现象、科技信息等本身没有政治性的新闻报道不要强行抹上一层政治色彩。

(二)以正面宣传为主,注意新闻宣传报道的社会效益

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是1989年11月25日李瑞环同志在新闻工作研讨班上作重要讲话时明确提出的。李瑞环总结了党的新闻工作的历史经验,指出:“回顾我们党的新闻事业的方针历史,至少可以得出两个鲜明的结论:一是我们党历来十分重视新闻工作;二是坚持对人民革命和社会主义事业以正面宣传为主”。新闻报道只有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就是在新闻报道中,着力宣传那些能鼓舞和启迪人们发展社会生产力,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与坚持改革开放政策,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热爱伟大祖国和弘扬民族文化,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为推进世界和平与发展而斗争的东西。一句话,一切鼓舞和启迪人们为国家的富强、人民的幸福和社会的进步而斗争的东西,都是能发挥正确的舆论导向作用的正面报道。

三、正确处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

在当今改革开放的年代,新闻事业在社会上具有双重角色:首先是社会舆论机关,具有思想宣传、信息传播、文化教育、生活娱乐等精神文明建设的社会功能,因而必须重视其社会效益;其次是一种经济企业,必须按照企业的方法经营,其产品即报刊、广播电视节目等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商品,必须接受市场的检验,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因而其经济效益也不容忽视。但是,无论情况如何,新闻记者都必须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在这一前提下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统一。因为在社会主义中国,新闻事业一是运用新闻的手段为经济基础服务的上层建筑,担负着传播马克思主义、宣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为人民群众提供精美的精神食粮的神圣职责。我们必须时时处处注意新闻工作的社会效果,对社会负责,对群众负责,以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坚持改革开放政策,以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当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发生冲突时,经济效益必须服从社会效益,以保证社会整体利益不受损害。新闻报道、评论、图片以及声像节目与制品,都应该以是否对社会主义事业有利为衡量标准,不得为追求本单位的经济效益,搞一些哗众取宠的、对社会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东西。现行的《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明确规定:“新闻报道不得宣扬色情、凶杀、暴力、愚昧、迷信及其他格调低劣、有害人们身心健康的内容”。记者在写社会新闻报道,尤其足法制新闻的报道,都不应当违反社会公德。报道法制新闻时,一足适量,二要注意分寸。报道法制新闻的目的是利用它们教育广大群众,因而应报道有教育意义的事实,不要过细地描绘犯罪的手法和手段,以免发生敦唆犯罪副作用。但是,我们也不必讳言,近年来不少报刊、特别是一些周末版或娱乐性小报,突出报道一些新闻价值不大、但能招徕一些读者的名人轶事以及色情、凶杀案件,并翻来覆去地“炒作”。对“炒作”者来说,也许会带来一些经济上的效益,如销量增大,广告增多,但对社会却危害极大,产生了不少消极影响。当然,社会效益第一,并不是说经济效益可以忽视。我们在强调社会效益第一的前提下,也应该重视经济效益,把经济效益放在第二位。首先,新闻事业也是一种经济企业,经济状况是其自下而上与发展的基础。经济效益好,不仅生存没问题,而且还可能自我发展、自我完善,不断进行技术改造,实现设备的现代化。反之,新闻事业就会面临困境,甚至无法在竞争的市场中生存下去。其次,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也有反作用力。经济效益差,其社会效益也很难充分实现,因为新闻事业的社会效益,具体体现在它经常地、迅速地、大量地、直接地传送党的方针政策和人民群众所需要的新闻信息,而坚实的经济基础和现代化的物质技术手段是实现上述目的的必要保证。经济效益差,甚至于还可能透发某些人搞有偿新闻、刊载迎合人们的低级趣味的内容等歪门邪道。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关键在于提高新闻报道的质量。(本文来自于《理论观察》杂志。《理论观察》杂志简介详见)

作者:张群单位:齐齐哈尔日报报业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