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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环境审计问题探究

我国政府环境审计问题探究

【摘要】近年来,生态文明建设在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性不断提升,政府环境审计作为政府监督的重要手段,对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由于我国政府环境审计的实务操作与理论研究尚未形成统一、规范的体系,这将大大阻碍环境治理工作,因此其弊端也逐渐显现出来。本文将从我国政府环境审计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出发,进而提出改善我国政府环境审计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政府环境审计;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

一、政府环境审计概述

政府环境审计是指国家审计机关依法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环境管理系统及经济活动中产生的环境问题和环境责任进行监督、评价和鉴证。主要包括污染防治、监督、保护和改善环境及相关资金征管情况等方面的内容,如水污染防治审计、大气污染防治审计、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审计、重金属污染防治审计、污染物减排审计等。

二、政府环境审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环境审计现状

从目前我国企业环境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情况来看,尚未基本建立一整套完善的环境审计工作体系,尤其是针对环境审计绩效考核工作正常开展,还未基本形成一整套能够涵盖财务审计、绩效考核审计和其他合规性业务审计的环境审计工作准则,无法从业务操作和审计技术管理层面对各项审计工作正常开展运行形成有效政策支持。当前,我国地方政府虽然在各项工作审计事务中不断探索应用政府审计相关法律,但由于相关政府环境审计法律不够规范完善,使得我国政府进行环境审计相关信息不够完整,同时没有严格设定独立的环境审计法律法规来合理进行规范政府环境审计。

(二)存在的问题

1、缺乏审计领域专业人才

审计专业人员作为重要的审计资源,同时由于环境审计从业涉及的诸多专业知识内容广度和理论深度很难兼具,存在诸多专业知识壁垒,要求环境审计从业人员必须首先具有扎实的审计理论知识积累和丰富的审计实践经验。然而,我国缺少环境和审计方面的复合型人才,而审计人员对环境资源知识的欠缺将大大影响环境审计结果的准确性与科学性。因此就需要着力培养既十分了解专业财务审计知识又十分熟悉环保审计知识的专业审计财务人员。

2、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

由于政府环境审计涉及的环境和资源项目较多,且都具有自己独立的评价标准,需要协调统筹多部门甚至是多行业,在实际工作中难度较大,对于相关政策的执行力度、相关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对于生态环境和资源的量化评价指标体系都相对来说比较缺乏,尤其是涉及多地域、多部门、长时间的审计评价工作难以做出有公允力的审计报告。如果不能建立起科学有效的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指标体系,那么政府环境审计工作将会难以全面、充分的开展。

3、审计披露制度欠缺

环境审计信息披露是展示环境审计成果的主要渠道,也是对各被审计单位开展环境管理工作的有效提醒。作为环境审计工作的信息载体,环境审计公告披露的环境审计信息反映了环境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向被审计单位及时反馈了监督意见,能有效督促各被审计单位解决问题,根据审计意见有效开展环境管理工作。然而,我国环境审计信息披露缺乏规范的制度规定,不同的环境审计项目采取的披露标准不同,且较为零散化,可获取的环境信息有限,也大大影响了审计成果的应用。

4、法律法规亟待完善

政府开展环境审计可依赖的环境审计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就目前的相关法律法规环境状况来看,现行的环境相关审计法律法规由于缺少健全问责处理机制和缺乏明确分工,这就容易造成地方政府开展环境审计在实际工作时程中缺乏具体的环境审计职责标准,从而容易引起各种社会矛盾冲突现象不断发生。

三、我国政府环境审计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培训,重视审计人才队伍建设

环境知识的专业壁垒是环境审计工作中的关键问题,环境审计队伍作为重要的审计资源,是决定审计效率和质量的基本因素。审计技术人员应具备政府环境审计相关专业技术背景和资源环境技术等相关知识专业背景,加强审计业务能力知识培训。审计机关应通过定期组织审计人员进行环保知识培训,培养一批复合型的环境审计人才,结合不同项目的不同特点,组建专业的环境审计团队,实现不同专业背景、技术能力和实践经验的人才深入融合,从而开展高质量、高效率的环境审计。

(二)构建完善的评价指标体系

要保证政府环境审计工作有效地开展,必须统筹规划,着力解决评价标准多元化的问题,构建一套科学、合理、完善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对审计人员的业务操作进行规范和指引。因此,应着手引进先进理论,再与现代企业绩效评价方法(如平衡记分卡)相结合,将政府环境审计的操作过程及结果进行量化,打造一套适用于政府环境审计的独立指标,让政府环境审计的理论和实务研究步入系统化阶段。

(三)建立健全环境审计信息披露制度

审计机关应该重视环境审计信息披露制度建设,从而推进政府环境审计工作。高透明度的环境审计信息披露能提高社会对环境问题现状的关注度,也能更好地提高人们环境保护意识。政府环境审计的工作重点应该放在问责,而不是审计出的结果。因此,审计机关应该推动环境审计信息披露规范化、强制化、系统化,建立健全环境审计信息披露制度,提高环境审计信息的透明度。

(四)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在现有审计法律法规中还没有具体的关于企业环境保护审计的相关权责范围划分、操作技术指南以及审计评价结果考核,现有审计法律法规理论体系中还仍然存在很多空白化的地段。因此,必须不断修订完善现有的国家相关政府审计工作法律法规、审计工作准则,明确政府相关审计权责,建立健全关于政府环境审计的相关法律法规,为政府环境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管理提供法律制度和相关法律措施保障,确保各级政府关于环境审计的法律权威性。

四、结论与展望

随着我国环境审计事业的快速发展,政府环境审计将越发成熟,逐步走向正规化。同时,生态环境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从现实情况来看,政府环境审计仍属于相对新颖、浅层探索的审计业务板块,无论是在我国环境审计的技术理论层次还是在实际审计业务操作中都处在不断探索的阶段。由此,环境审计工作实施过程中往往具有较大的的技术难度。但政府环境审计从长远角度来看具有技术先进性与独立性,必将发挥出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引导作用,优化产业结构,造福子孙后代。

参考文献:

[1]郭靓举.政府环境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J].财政监督,2020(12):67-70.

[2]宿瑛.探索建立政府环境审计长效机制的几点思考[J].财会学习,2019(33):180-181.

作者:宋明鹏  单位: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