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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处理新准则探讨

会计处理新准则探讨

一、新会计准则下期货会计处理

新会计准则将期货合约作为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并按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一)投机的会计处理根据新准则的规定,不作为有效套期的衍生工具,应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作为投机目的的期货合约,在取得时应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为一项资产或负债,其交易费用记入损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记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人当期损益。以投机为目的的商品期货因持仓而形成的浮动盈亏应在发生当期确认为损益。

(二)套期保值的会计处理运用期货进行的套期保值可以分为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公允价值套期是指对归属于特定风险的已确认资产或负债,或未确认的确定承诺的公允价值变动敞口的套期。该类价值变动来源于某特定风险且影响企业损益。确定的承诺是指在未来某特定日期或期间以约定价格交换特定数量资源的不可撤消协议,即签定了合同就不能随意更改,由于更改就要付出沉重的代价,以至于为了降低未来确定承诺的风险而进行套期。现金流量套期是指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该类现金流量变动源于与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有关的特定风险,且将影响企业的损益。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是指对境外经营净投资外汇风险进行的套期。《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规定,对于符合套期工具条件的衍生工具,在套期开始时,通常应当将其整体或其一定比例指定为套期工具。同时,准则还对可以运用套期保值会计进行处理的范围作了界定,弥补了目前我国对套期保值企业应具备的条件尚无明确规定的缺陷。准则规定套期关系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能按照相应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报表中进行确认。包括企业对套期关系有明确指定,套期高度有效,能可靠计量且应持续地对套期有效性进行评价并确保在套期关系被指定的报表期间该套期高度有效。运用期货进行的套期保值,其公允价值变动(即利得和损失)的会计处理取决于套期保值的类型。若属于公允价值套期,期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人当期损益。

[例1]2005年1月1日某上市公司决定采用期货合同对其拥有的库存商品A进行公允价值套期保值,在期货市场上卖出了相同数量的商品A的期货合约,初始保证金为4400元。套期开始日,库存商品A账面价值40000元,公允价值44000元,2005年4月30日,该期货合约的公允价值上升了5000元,库存商品A的公允价值下降了3000元。

该例中,套期工具为卖出的商品A的期货合同,被套期项目为库存商品A。

(1)2005年1月1日

借:结算备付金4400

贷:银行存款4400

借:被套期项目40000

贷:库存商品40000

(2)2005年4月30日

确认套期工具利得时,

借:套期工具——期货合约5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5000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000

贷:被套期项目3000

借:银行存款4400

贷:结算备付金4400

出售库存商品A时,

借:银行存款41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41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37000

贷:被套期项目37000

借:银行存款5000

贷:套期工具——期货合约5000

若属于现金流量套期的,其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应当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并单列项目反映,该有效套期部分的金额按照下列两项的绝对额中较低者确定:套期工具自套期开始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被套期项目自套期开始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累计变动额。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应当计人当期损益。被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且该预期交易使企业随后确认一项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企业可以选择下列方法处理:原直接计,人所有者权益的利得或损失应在该项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影响企业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将原直接计人所有者权益的利得或损失转出,计入该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对于其他的现金流量套期,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或损失,应当在被套期预期交易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例2]某集团公司2005年8月1日预期将在三个月后购买现价总额为100万元人民币的天然橡胶,但由于目前市场上天然橡胶的价格非常不稳定,为规避价格可能上涨的风险,在期货市场上买进相同数量的天然橡胶期货合同,同时指定预期的买进天然橡胶为被套期项目,初始保证金为10000元。2005年11月1日,该天然橡胶价格上涨了6000元,期货合约增值7200元。

该例中,套期工具为买进天然橡胶的期货合同,被套期项目是预计购

买天然橡胶的交易。

(1)8月1日买进期货合约时进行初始确认,对预期交易无需作任何分录。

借:结算备付金10000

贷:银行存款10000

(2)确认套期工具利得

借:套期工具——期货合约72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600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200

借:银行存款10000

贷:结算备付金10000

(3)购买天然橡胶

借:原材料——天然橡胶—1006000

贷:银行存款—1006000

(4)预期交易发生时原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或计人买进原材料(天然橡胶)的初始确认成本。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6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6000

或者,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6000

贷:原材料——天然橡胶6000

借:银行存款7200

贷:套期工具——期货合约7200例2反映了现金流量套期保值会计核算的过程,但未反映出套期保值者在持仓过程中期货保证金的核算。

[例3]2006年1月1日,某公司由于业务需要预计在3个月后购买1000吨小麦,现在3个月的小麦期货为每吨5000元,若在4月底可以以该价格购到1000吨小麦,公司将感到非常满意。但该公司担心小麦价格在未来一段时间将会上涨,为了避免价格可能上涨的风险,现购进1000吨价格为每吨5000元的3个月小麦期货进行现金流量套期,初始保证金为300000元。假设每月月底根据期货价格(如表1所示)调整期货保证金。

(1)2006年1月1日

借:结算备付金300000

贷:银行存款300000

(2)2006年1月31日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200000

贷:套期工具——期货合约200000

(3)2006年2月28日

借:套期工具——期货合约200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200000

(4)2006年3月31日

借:套期工具——期货合约150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50000

借:原材料——小麦5150000

贷:银行存款5150000

借:银行存款300000

贷:结算备付金300000

借:银行存款150000

贷:套期工具——期货合约150000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50000

贷:原材料——小麦150000

或: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50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50000

从上述例子可以看出,在公允价值套期中确认被套期工具,而在现金流量套期中则不确认被套期工具,这是因为现金流量套期是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该类现金流量变动源于与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有关的特定风险,而只有已确认的资产或负债才能被指定为被套期工具,所以在现金流量套期的会计处理中,不会出现“被套期项目”这一科目。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套期,应当按照类似现金流量套期会计的规定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规定了对现金流量套期停止应用套期会计处理方法而改用投机会计方法的情况有以下几种: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行使;该套期不再满足运用本准则规定的套期会计方法的条件;预期交易预计不会发生;企业撤销了对套期关系的指定。

二、新准则下期货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

新准则中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中在有些地方需要用到会计人员的专业判断,因此还存在人为操纵的可能性。在现金流量套期保值中,如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扣除有效套期部分

为无效套期部分计人当期损益,则企业管理层为了完成业绩指标,可以人为地控制被套期项目自套期开始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累计变动额,从而影响当期损益。又如在现金流量套期中,预期交易随后形成一项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对于原计人所有者权益的利得或损失的转出处理时,可以选择计人当期损益或计人相关非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价值。这两种方法对当期损益会产生不同的影响,也存在一定人为操纵空间。再如停止应用套期会计处理方法而改用投机会计方法进行处理的条件中,若管理当局预期交易预计不会发生或企业撤销了对套期关系的指定,原直接计人所有者权益的利得或损失应转出,计人当期损益。且对于预期的交易发生与否,在一定程度上企业具有很大的主观陸;对套期关系的指定与撤销,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的经营策略,企业有着很大的自主性,使得企业可以运用将利得或损失从所有者权益转入当期损益来操纵企业的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