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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会计监督管理

银行会计监督管理

会计监督作为会计工作基本职能和重要职责之一,是内控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作为国民经济总会计的银行会计,长期以来,以其制度严密、核算准确、反映真实而在社会上享有较高信誉。但近几年一些银行会计部门出现了违法违规问题,有的甚至造成资金损失,给素有“三铁”之称的银行会计抹上了一层阴影。因此加强银行会计监督,既是履行会计职能和保障业务发展正常有序进行的重要措施,也是防范经营风险、促进银行业整体健康发展的关键环节。

充分发挥银行会计监督职能,对全行各项业务规范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加强银行会计监督,不仅是强化内控建设、改善经营、提高效益的有效手段,而且是有效防范和保证银行资金安全的重要手段。

会计监督问题何在银行会计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

比如,对会计监督的认识仅仅停留在“记账、算账和报账”的水平,忽视了会计监督的真正职能,甚至以为会计监督的职能就是“内控健全、账平表对”;人员素质不很高,大多数属于“记账型”人才,真正从事过管理工作的“管理型”人才却很少。

再如,制度建设不够健全,导致会计资料在传递过程中,相互脱节、两个相容岗位缺乏相互制约,以致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此外,法律意识淡漠,部分银行在执行会计法规方面存在偏差,一方面对执行金融会计法规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另一方面,在日常会计工作管理与操作方面,只满足于每日账平表对,对核算事项的合法性、合规性不加考虑,缺乏风险防范意识,规章制度形同虚设,导致犯罪分子有空可钻。

问题出现如何应对针对上述问题,银行在日常工作中该采取怎样的应对之策呢?

一方面,要营造良好的银行会计监督环境。良好的环境是实施银行会计监督的重要条件,强化银行会计监督,必须全方位营造适宜银行会计监督正常开展的内外部环境。如加强对金融法律、会计法规的学习宣传工作,让全行各部门干部职工都充分认识到会计监督在业务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理解和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监督职责,为有效进行会计监督创造一个良好的内部环境;建立完善、配套的银行会计管理制度体系;提高对会计人员的关心程度。

另一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会计人员素质。银行会计监督的成效最终还要依赖于会计人员所具备的素质。不仅要把好人员关,而且要加强岗位培训,不断开展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会计行为教育和法规教育,并随时根据工作岗位和业务程序要求进行专业知识培训。

营造良好的会计监督环境

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

强化内部控制机制

此外,建立促使会计人员提高自身素质的激励机制。

通过责权明确、奖惩分明的考核评价办法,切实把会计管理绩效与物质利益紧密结合起来。

除此之外,要不断强化内部控制机制。如联行管理,指定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对空白重要凭证、密押、印章分管,每日营业终了,必须入库或专柜保管,对重要空白凭证必须按规定办理;进行账务核算时,凭证要素微机录入、数据复核、密钥使用环节,应由不同人员按操作权限分别操作,对个人操作密码口令要定期更换;实行记账处理与票据交换分人办理,确保各种资金清算凭证真实合规;收到有疑问的票据和联行查询业务,坚持先查询,再受理,不得违规操作;会计员办理退汇、错账冲正、暂付款项列账、补制丢失的联行报单、答复他行的查询等,应经过会计主管的核准并登记备查。

最后,要加强人员管理,实行会计业务各岗位的定期轮换、亲属回避、强制休假、加班审批、临时请假离岗办理交接手续等制约制度。

事后监督亟待完善银行会计监督的最重要一环就是事后监督。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在会计部门之外单独设立事后监督机构,将原设在会计内部的事后监督人员,从日常会计工作中释放出来,专门从事会计监督。除对前一工作日处理过的全部会计传票账单,由专职事后监督人员逐份复核,并负责装订归档保管外,还要完善会计核算事后监督系统,实行计算机监督、现场检查监督相结合的办法,将事后监督的重点转变到核查后的综合分析上来,对一些重要业务的处理进行跟踪反馈,及时快捷地发现漏洞和不足,从而解决问题,堵塞漏洞。

宣传教育必不可少当然,宣传、教育也必不可少。

分析近年来银行内部一再发生的违法违规现象的根源,重要的一点就是执法不严,违法不究。

对违规违纪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是实施会计监督的关键环节,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的客观要求。从日常掌握的情况来看,一些银行会计检查效果不理想,有章不循,屡查屡犯,检查过后就发生案件。究其主要原因,就是查纠不彻底,违章不纠,流于形式。因此,银行内部要采取法规讲座、培训、考核等多种形式,经常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提高银行高级管理人员和会计人员的法制观念和自律意识,使其做到知法、懂法、严格依法办事。

完善体系刻不容缓银行会计监督,从大的角度来说,既包括银行内部监督体系,也包括国家和社会的外部会计监督体系。

首先,从银行内部监督体系而言,主要建立以下层次分明五层监督构架,即一线员工、会计主管、部门负责人、单位负责人、上级会计部门。具体而言,主要做到以下内容:基层经办人员事前监督;会计主管事中监督;会计部门负责人的事后检查监督;本单位领导的事后监督;上级行会计检查进行的事后监督。

其次,从银行会计外部监督方面,除了正常的国家财政、审计监督外,银行还要转变观念,重视外部社会监督作用(如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等),即实行银行内部审计外部化,将内部审计职能全部或部分地外包给会计事务所或其他具备专业胜任能力的机构。由于外部监督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公正性,外部监督的形式和结果得到法律认可,因此要充分发挥利用外部社会监督的推动作用,促进内部监督机制的完善,而且通过借助外部监督作用,可以更加客观公正的评价内部会计监督体系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以便及时加以改进和纠正,以利于进一步防范风险,更好地做好银行会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