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完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思考

完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思考

完善我国现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对策分析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公共财政框架的构筑以及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政府采购制度等改革的不断深入,现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弊端和不足逐步显现,我们应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参照发达国家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实践的成功经验,发展更为全面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逐步改良和完善预算会计体系

由于私立以及不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与财政脱钩,如果将其收入与支出的数据并入政府财政部门编制的行政事业单位收入支出汇总表,汇总的收入与支出数据缺乏意义。同时,由于私立以及不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会计原则更接近于企业而不是行政单位。如果将私立及不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会计纳入预算会计体系,那么,预算会计制度体系就难以完善。因此,纳入中国预算会计体系的事业单位,可以仅限于那些国有或公立并且是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至于那些私立以及不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可以考虑不纳入预算会计体系,而纳入企业会计体系。

逐步调整采用修正的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

所谓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原则,即部分业务首先采用权责发生制,待条件成熟后再将其余部分采用权责发生制。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收入只有在政府提供服务时才加以确认,而且在政府接受服务以后,就应该将相应的义务确认为当期费用,并将其作为债务列入资产负债表,这样政府财务报告就可以完整地反映政府的财政状况和运行成果;同样,权责发生制要求在资产负债表上确认所有的经济资源,这样就会使政府更加注意其对有关资产的管理和维护,更好地认识未来的短期债务,更好地管理基础设施,更有效地重新分配预算。我国预算会计基础应是渐进式转变,先事业单位会计后政府会计,先报告系统后预算系统,先个体后整体,先地方后中央。在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的初期,可以考虑借鉴德法模式的修订的收付实现制,即首先确认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实现收入和支出在各个期间的平衡,明确政府当期的受托责任履行情况。

逐步改进完善政府现行会计信息体系

任何会计系统的基本目标都是提供信息以满足使用者的需要,财务报告是满足各类使用者信息需要的基本工具。在改进我国现行预算会计报告系统时,可以参照财政透明度的国际性规范。考虑到我国的实际情况,建立完整、透明的政府会计信息体系,可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及时提供有关政府支出和成本的可靠信息,帮助政府部门进行决策和控制支出。二是及时进行内部审计和独立的外部审计,并编制审计报告。三是报告有关非现金资源和政府产出或政府政策后果的信息,促使政府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成本管理。四是在改进现行会计报表结构、项目的基础上,增加编制现金流量表和政府整体的合并会计报表。五是参照财政透明度的国际性规范,我国政府会计信息和财务报告需要经过审计后再向社会公众及其他使用者公布,以此促进政府会计信息体系建设。

本文作者:王强李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