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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档案馆的经济效益观

国家档案馆的经济效益观

所谓经济效益,指社会经济活动中对劳动耗费和劳动成果的比较,也就是投入产出之比。赢利状况是经济效益的综合指标。目前,档案工作中通常所称“经济效益”,实际是上述概念的引申之义。其含义系指发挥档案对经济建设的作用,使档案工作在参与社会经济活动中创造物质财富。它的值的量化以货币形式表现。

引进“经济效益”概念,对于推动档案工作紧密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任务,融入社会发展的主流,创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无疑具有非常现实的积极意义。但是,“经济效益”并非一种万能的公式,只要与经济活动相关,便可以不问何时、何地、何种情况,一律套用。为什么这样讲?其一,“经济效益”的实质就是利益主体对物质利益的取得。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出现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局面;而且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市场经济对单纯计划经济的突破,就是在全民所有制内部,从微观上看,各经济实体的利益也将趋于本位化。这对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是有利的,同时,也在客观上构成了不同经济成分之间,相同经济成分中各经济组织之间,以及国家、集体、个人之间利益主体的多元性。其二,由于档案部门的隶属关系、服务范围及层次划分不同,形成了事实上的利益认可的不一致,也必然会妨碍对“经济效益”的认同。特别是综合性档案馆,由于服务对象具有社会的广泛性,更使得在涉及“经济效益”问题上难以用一种尺度衡量。比如,在一方认为取得了效益,而变换个角度,就可能认为没有效益。认识上的相对性,正是利益差别这一客观现实的反映。由此,我们不难设想,以上两种因素交织所构成的复杂的利益关系。这就是判断“经济效益”的难度所在。

那么,判断是否取得“经济效益”有没有客观标准呢?回答是肯定的。笔者认为综合性档案馆在参与社会经济活动中,确定“经济效益”有以下几条标准:

1.国家利益高于一切。档案馆的利用服务活动,只有与国家利益一致时,所创造的物质财富才能够视为“经济效益”。这是个大前提,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

2.为地区经济发展或地方行政部门的经济工作提供服务,起到积极作用,而且不影响全局利益。

3.为企事业单位、各种团体等经济实体、利益实体提供服务,使这些部门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受益,并且不影响第三方利益。

4.为解决利益纠纷提供服务的经济效益问题比较复杂,涉及所有制、行政区域诸因素,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应把握两点:

①对同一地区相同所有制成分的部门,不管纠纷双方谁的利益得到保护,档案馆都无所谓经济效益,因为,这时档案馆应处在超脱的位置上,不以纠纷的任何一方利益为利益,从公允的立场出发,依据事实保护合法一方的权益。如果属于不同地区,本地区的合法经济利益得到保护,通常可以视为取得经济效益,因为档案馆的区域性、经费来源与所在地区的密切联系,决定了事实上存在着为本地经济建设服务的责任。

②对不同所有制成分的部门,档案馆应按照局部服从大局,个别服从整体以及国家、集体、个人的顺序,从纠纷当事者之间所有制关系方面判定是否创造了经济效益。这样讲,并非提倡档案馆搞片面服务,而仅仅从档案馆经济效益统计角度提出来的。档案馆为社会经济活动服务是全面的,只要是受法律保护的合法利益,不论哪种所有制成分,都应依据事实予以维护。但解决此类纠纷,在某些情况下,与其说“经济效益”,不如说是社会效益。

以上所述仅仅为一般标准,并不能完全适用档案馆为之服务的丰富多样的社会经济现象。特别是遇有一些特殊情况,更需要深入分析研究后,再作出结论。

既然如此,由于受各方面条件的制约,档案馆为社会经济活动提供服务,其结果就不一定非要产生经济效益,不产生效益或产生负效益的可能性也同时存在。因此,这三种可能性中任何一种情况的出现,都不能简单地作出服务效果好,还是不好的评价。因为,按《档案法》规定,档案馆“是集中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档案馆代行国家管理档案,所从事的是一项国家事业,具有公共性质。它的立足点应该是国家和全民的利益,而不是某一个团体或组织。

由此,档案馆在为经济建设服务时,不可能也不应该把“经济效益”作为单纯的追求目标,而要把服务结果置于大环境中进行实事求是的考察。确实属于经济效益范围的,当仁不让;不属于这个范围的,也不要牵强附会。否则,不恰当地强调经济效益,无限制地扩展其适用范围,便容易导致偏离方向,造成服务功能的畸型和服务对象的局限,并派生出一系列弊端。

一是助长本位主义思想,搞片面服务。在为经济工作服务中从本位出发,凡是对本地区有利的就积极主动热情;凡是不属于本地区范围,对本地区无利或者不利的,就消极对待,甚至于拒之门外。

二是滋长狭隘的利益观念,服务中以“利”划线。主要表现在过于看重“经济效益”,不顾客观实际和社会需求的全面性,偏重于经济信息的开发,忽视其他信息资源的开发,使档案馆的服务工作失衡;在解决经济纠纷时抱有倾向性,亲疏之分,远近之别,人为地造成不平等,使当事人的正当利益得不到维护。

三是破坏档案工作尊重事实,维护历史的职业准则。档案馆基本任务是维护党和国家历史真实面貌,这不仅仅表现在宏观方面,而且在每个具体问题上都必须遵守。这是档案工作性质所决定的,我们的档案工作者通过长期的实践,也已经养成这种优良品质并形成传统。档案馆引进“经济效益”工作内容后,对拓展利用领域,为现实服务,提高知名度,无疑是有利的。但是,事物都具有两面性,过度强调“经济效益”,处理不当,就必然会走向其反面,产生消极影响,从而损害档案馆的声誉,动摇档案工作赖以立身于社会的根基。

档案馆为社会服务的“效益”是多方面的,一般比较完整的理解应包括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两部分。但从两者的关系看,决不是平行的,前者无论从外延,还是内涵,都要比后者广泛得多,丰富得多;档案和档案馆的特点看,其政治属性始终占据首位,具体反映到服务工作上,就必须坚持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因此,档案馆在开展利用工作,为社会服务时,要正确处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决不可离开社会效益而单纯追求经济效益;当两个效益发生矛盾时,经济效益要服从社会效益。这样才能保证我们的工作不致于走偏方向。

赘述至此,概言之,国家综合性档案馆在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发挥档案的“经济效益”的过程中,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就更需要全面而准确地把握“经济效益”的适用性,注意其局限性,以避免简单化和“一窝蜂”的倾向,使这项新的、而且很有潜力的工作,从一开始就处于健康发展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