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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贫困因素对策研究

农民贫困因素对策研究

编者按:本论文主要从我国农民贫困现状;农民贫困原因探析;对策建议等进行讲述,包括了收入过低,增幅波动不稳,有多年呈下降趋势、城乡差距进一步拉大、有关收入方面因素的分析、有关支出方面因素的分析、增收方面的措施、减支方面的措施、增收方面的措施、减支方面的措施等,具体资料请见:

【摘要】农民贫困是当前中国“三农”问题中的一个突出问题。本文从阐述我国农民贫困的现状出发,着重于从农民的收入与支出这两个与农民生活联系最紧密且最直观的视角来探究其原因,并针对具体情况给出了一系列对策建议,旨在对解决农民贫困问题有所助益。

【关键词】农民贫困原因对策建议

一、我国农民贫困现状

1、收入过低,增幅波动不稳,有多年呈下降趋势

据《经济时报》报道,1997年以来,我国农民收入增长速度连年下滑:1996年是9%,1997年是4.6%,1998年是4.3%,1999年是3.8%,2000年为2.1%。到2001年有所增长,达4.2%,2002年为4.8%,2003年又下降到4.3%。另据2001年的调查显示:农民收入相对水平下降,且约有5.8%的农户家庭纯收入出现负值,最高的达到负8100元。截至2008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月纯收入只有大约397元。

2、城乡差距进一步拉大

与城市居民相比,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人均纯收入的增长远远落后于城市居民。从1985年起,城乡居民收入比扩大到2.60∶1,至1992年这一差距扩大到了3倍以上,到了1993年城乡居民收入比达到3.27∶1。近几年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一直呈扩大状态且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2004年和2005年城乡居民收入比分别为3.21∶1和3.22∶1,2006年为3.28∶1,2007年这一比例扩大到3.33∶1,绝对差距达到9646元。我国的城乡收入差距越拉越大,若不采取有效措施遏制和扭转这种趋势,结果势必会影响到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团结稳定。

二、农民贫困原因探析

1、有关收入方面因素的分析

(1)从农民自身主体分析。当前我国农民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农民整体文化素质较低。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到2008年为止,全国人口的10%左右是文盲、半文盲人口,而农村人口就占到了9%左右。在农村劳动力中,小学文化程度的占34%左右,初中文化程度的占46%左右,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到11%左右。正因为农民文化素质不高,农业科技的应用和推广能力较为低下,加上小农意识根深蒂固,缺乏创新和开拓进取精神,导致农民脱贫致富的能力和机会丧失,收入增长十分缓慢。

(2)从农产品本身的属性来分析。农民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出售农产品,但是农产品的生产率又很低。此外,就单个农产品而言,其功能比较稳定,相关替代品较多,价格弹性比较大,令其在价格上很少有大幅增长,这也就限制了农民收入增长的空间。另外,农产品所具有的公共产品属性,在一定程度上也导致了农民的收入很难大幅增长。

(3)从我国农业的生产方式上分析,我国实行的是个体农业经营方式,其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是富有成效的,但是对于目前的生产状况已经很难再适用。这种生产方式将农民绑在分割的小块土地上,小户经营,各自为战,加上我国农民平均占有耕地资源非常少,产出十分低下,已经不再有利于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成为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农民贫困的一个重要原因。诚然,经过“家庭承包责任制”的改革,实现了第一次飞跃,但“家庭承包责任制”的本质依然是小农经济生产方式,其功用已经充分释放,在目前的条件下很难再使农民大幅度地增收了。

(4)从国家发展战略的选择上分析。建国初期,我国为了迅速恢复经济,建立国家工业化体系,选择了重工业优先发展的非均衡经济发展战略,国家不断地从农业中抽取资金来投入重工业的发展。统计数字表明,从1978—1995年,国家财政农业收入增长了11.4倍,但同期内,国家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却只增长了3.8倍。可见,农业对国家财政的贡献比例在大幅增长,但社会对农业的反哺比例却远远跟不上。近几年来,政府一直很重视“三农”问题,出台了一系列惠农的政策和措施,给予了政策和资金的倾斜,但是农民整体的收入水平还是处于社会的底层,仍然没能摆脱其头上的贫困枷锁——收入不能补偿其投入的全部成本。

2、有关支出方面因素的分析

(1)多子女的抚养问题。农村地区,特别是广大西部农村地区,计划生育收效不尽人意,由于重男轻女观念依然残留,导致多生、超生现象严重。根据对云南、安徽、河南、河北、湖南、江西、山东、山西、甘肃、贵州、宁夏、四川等省的抽样调查,25—50岁的农村已婚妇女生育两个以上孩子的比率达63.5%~71.6%,生育三至四个孩子的比率为24.8%,有的甚至生育了五至六个孩子,以至于越生越穷,多子女的抚养问题使农民不堪重负。

(2)过高的高等教育费用。我国在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学费免收制,只收取学杂费,但是由于国家财力有限,高中和大学阶段的学杂费由家庭自己承担。据统计,一个农村家庭为供养一名大学生,需要全家人数年不吃不喝的财富积累。一般来说,在子女毕业时,一个农民家庭一般都负债累累。据国家权威部门统计,目前农村家庭承担的教育支出占总收入的33%左右,西部则更高。据甘肃省农业部门近年的抽样调查显示,在全省重新返回贫困线以下的农民中,因教育支出返贫的占50%。教育费用过高已日渐成为农民返贫的第一因素。

(3)越来越高的医疗费用支出。在当今农村,农民戏称的“治病三部曲”——看不起病、吃不起药、住不起院成了农民的大难题,得了大病,有的借钱看病,有的因治病倾家荡产,也有人因治疗费用太高而只有放弃治疗。近年来,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事例屡屡出现,许多地方农民的健康状况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原来已被消灭或被控制的地方病、传染病再度出现甚至流行,严重影响了农民安居乐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给农民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

(4)各种收费支出负担较重。新华社2008年3月4日播发的稿件《代表餐桌话涨价:一头猪不能承受的税费之重》报道了重庆市綦江县县委书记王越反映养一头猪竟要收15种税费的情况。在基层农村,各种收费、集资、摊派,随意性较大,是农民负担沉重最突出的表现。据农业部1992年的一项统计,农民负担项目(不包括集体提留项目)多达160项,农民承担的费用平均为200元,总额在1500亿元以上。1992年以后,经过减负,农民的负担有所减轻,但是总体上还是很重。据统计,农民直接上缴国家有关部门的赋税,1994—1997年的总额是1990—1993年的9倍;而农民直接负担的行政性收费、罚款、集资摊派等社会性负担,1994—1997年的年均数也是1993年的2倍以上,尤其是集资摊派达到2.38倍,这都高于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倍数,成为农民肩上的重担。

三、对策建议

1、增收方面的措施

(1)提高农民文化素质,加强各种教育培训。西方经济学家舒尔茨曾说过,“改善穷人的决定因素不是空间、能源和耕地,而是人口质量的改善和知识的增进,要使农民增收,必须努力提高农民的知识和素质,这是突破农民增收缓慢问题的瓶颈。”政府和一些社会群体可以为农民创造条件,通过开办各种培训对农民进行素质培养,为农村的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永久动力。

(2)大力发展新型农业,开拓农业增收新渠道。时下在我国很多地方兴起的旅游观光农业就是一个很好的路子。农民利用当地的优势条件开辟活动场所,提供生活设施,吸引游客,旅游活动的内容除游览田园风景外,还有林间狩猎、水面垂钓、采摘果实等农事活动。旅游观光农业给农民带来了十分明显的收入增长。另外,就是要鼓励发展外向型农业,政府可以帮助有条件的地方建立生产基地,给予政策、资金和技术支持,让其形成有体系的运作机制和服务体系,打开国际市场,为农民增收拓宽道路。

(3)将分散的农户由政府组织起来,以村为单位组建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将有限的农业资源集中起来进行规模经营,利用规模效应提高农业生产率。同时建立好激励机制,能力强的、有技术的、有资本的农户可以多占股份,可以参与农业股份公司的管理,充分发挥其自我能动性,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4)国家要适当调整发展战略,加大对农业发展的投入。我国已经进入了工业化中期,工业可以反哺农业。事实上,从2004年以来,政府已经逐步加大对农业的关注,进行了必要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投入,但是更为重要的是不仅要增加投入,而且要改善投入结构,增加对低收入农民的生产资料补贴、价格补贴、农业生产结构调整补贴以及运用新技术的补贴。

2、减支方面的措施

(1)加强贯彻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加大对农村地区超生现象的惩罚力度,减少农民对多子女的抚养支出,提高农业人均资源占有率;加快我国的城市化进程,提高我国城市的容纳能力,将过多的农村人口转移到大中城市去,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2)适当减免农民子女受教育的费用,尤其是对来自农村贫困家庭的子女要在经济上给予照顾,这方面的经费可以由国家财政部和教育部共同协商负担。当前最重要的是尽快完善农村教育改革,除真正推行“九年义务教育”外,政府还必须完善农村教育经费的管理和投入体制,减少农村孩子受教育的费用,特别是农村孩子上大学的学费问题,让高等教育的门槛向农民孩子放低。

(3)全面规划实施农村社保医保。事实上,社保已在少数富裕的农村施行,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也将全面铺开。为解决广大农村看病难的问题,我国已在试点开展“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该制度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农民就医难的问题。在推进合作医疗制度建立的同时,我们也要进一步完善这个制度的配套措施,解决好农村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与合作医疗的衔接,同时加快农村医疗服务体系的建设,完善医疗设施的配备,提高农村基层的医疗服务水平,满足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对医疗服务的需求。

(4)进一步规范对农民的各种收费,严格执行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坚决取消面向农民的各种不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同时,对继续保留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项目,要加强审批管理,重新核定其收费范围和标准,并向农民张榜公布,接受农民和社会的监督;全面清理整顿农村经营服务性收费,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严禁非法向农民罚款、集资和摊派,无法律或法规依据的项目一律取消,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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