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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哲学视角下社会变革研究

信息哲学视角下社会变革研究

摘要:大数据技术是以数据为本质的新一代革命性的信息技术,是信息时代的一个新表征。文章立足信息哲学视角,分析与解读大数据技术对当代信息活动方式和科学思维方式的变革,指出大数据技术使信息活动方式向信息传播过程双向化、信息处理速度全时化、信息传播内容精准化转变,使科学思维方式从封闭静态走向开放动态,从单一片面走向复杂均衡,从因果分析走向趋势预测。

关键词:信息哲学;大数据技术;信息传播;信息思维

随着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和云计算技术的飞速发展及社交网络的快速普及,人们通过网络无障碍交流、交换信息和协同工作,由此产生的数据量也正以指数形式呈现爆炸性增长态势。麦肯锡公司在2011年的报告[1]中将这种密集型数据爆炸的现象称为“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大数据领域出现的许多新技术在极大程度上变革了现有的信息采集、存储、处理方式,迅速引发全球关注与热议。2012年3月,美国政府了“大数据研究和发展倡议”,正式启动“大数据发展计划”;同年5月,日本重启ICT战略计划,将大数据研究和应用技术定位为战略领域之一;次年3月,我国科技部在天津召开“面向大数据的先进存储结构及关键技术”863项目启动会,启动了5个大数据课题。接下来,本文将从信息哲学角度集中讨论大数据技术所带来的信息活动方式与思维方式的变革,旨在为深入理解大数据技术发展的现状和趋势提供一个形而上的宏观视野和参考。

一、大数据的信息本质

(一)信息哲学的内涵

伴随现代信息科学的全面发展和进步,主张把信息作为一种普遍化存在形式、认识方式、价值尺度、进化原则来探讨的一种新的时代哲学———信息哲学兴起。区别于传统哲学对世界进行物质与精神的二分法,信息哲学把世界的存在领域划分为两大不同的世界:一个是实在的、直接存在的物质世界,另一个则是不实在的、间接存在的信息世界。信息哲学主要从以下三个哲学纬度进行信息定义的考量。从本体论角度,信息哲学认为“信息是标志间接存在的哲学范畴,是物质(直接存在)存在方式和状态的自身显示”[2],即信息是反映事物的形式、关系和差别的东西,而不是具体物质。从认识论角度,信息哲学主张“信息是主体所感知或表述的事物的存在方式和运动状态”,其中“感知”与“表述”揭示了信息活动与传播的途径与过程。从具体形态角度,信息哲学将“信息”划分为自在信息、自为信息、再生信息及社会信息四大类,自在、自为、再生是三个基本的信息形态,每个形态之下又可各自区分出形式,而物质信息经历了自在、自为、再生的漫长进化过程,逐渐融合统一,形成社会信息。社会信息不再是一个独立的信息形态,而是三种基本信息形态的有机统一。

(二)大数据与信息的关系

信息与数据是不可分离的。一方面,数据是信息的表现形式,数据是指能够客观反映事实的数字和资料,是表达知识的字符集合。按性质可分为表示事物属性的定性数据和反映事物数量特征的定量数据。另一方面,信息是数据的内涵,数据本身并没有意义,只有对实体行为产生影响时才成为信息。换句话说,信息是对数据的解释,因而可以脱离信息系统而独立存在,而数据却需要依托计算机系统进行存储、运算和表达。大数据(Bigdata)是指无法在一定时间内用传统IT技术和软硬件工具进行感知、获取、管理、处理和应用的海量、复杂的数据集合,既包括结构化数据,也包括非结构化数据,并非单纯指互联网上的相关信息[3]。根据数据来源,可以将其分为两大类:一类来自物理世界,主要包括科研数据与传感数据;另一类来自人类社会,指以新媒体为载体,由早期电子邮件和文档文本等扩展而来的社交媒体数据与感知数据,包括音频、视频、图片、模拟信号等。从这个角度上说,大数据是对人类已经认识和创造出的世界的客观反映,因而是社会信息的表现形式。

二、大数据技术对信息活动方式的变革

(一)信息活动方式的历史演进

从人类认识史可以发现,对信息的认识史就是人类的认识进步史与实践发展史。总的来说,人类历史上经历过四次信息革命。第一次是创造语言,语言是即时变换和传递信息的工具,人类通过语言建立相互关系,将事物的信息抽象表达为声音这个即时载体,但语言的缺点是无法突破个体的时空界限;第二次是创造文字及随之而来的造纸与印刷技术,实现了人类远距离和跨时空的思想传递,文字虽然突破了时空的限制,但耗费的交流和传播成本太高;第三次是发明电信通讯,电报、广播、电视实现了文字、声音和图像信息的远距离即时传递;第四次是电子计算机与互联网的发明,将所有信息全部归结为数据,通过数字与逻辑关系的结合就可以实现所有的意义表达。现代通讯技术和电子计算机的有效结合,在极大程度上提升了信息的传递速度和处理速度,也使人类处理信息、利用信息的能力得到了空前的提高。

(二)大数据技术变革信息活动方式的具体体现

大数据技术是指从海量数据资源中快速获得有价值信息的技术。按照层次不同,可大概分为以下六类:大数据采集、存储、管理、大数据分析挖掘、大数据解释及应用[4]。这些技术的出现全面变革了以往的信息活动方式,呈现以下新特征。

1.信息传播过程双向化。

大数据技术的快速普及使得“多屏互动”“移动互联”成为常态,用户终端的普遍联网使得信息活动的交互性、开放性大大增加。任何一个用户在互联网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数据,都将随时通过大数据采集和挖掘技术转化为各式各样的网络信息,并通过大数据检索和可视化技术再度反馈到用户自身。交互性的数据处理过程,使得每一个网络使用者无论出于主动还是被动,同时成为信息主体和接收者。

2.信息处理速度全时化。

大数据技术的广泛应用使得“海量、多样化、快速处理”成为常态,信息传播速度实现了从“及时”到“全时”的进一步延伸。同时,大规模的数据存储和管理,开拓了数据记忆功能,实现了“媒体-人”的延伸。多样化的数据挖掘、分析和应用技术,实现了对用户的全天候服务和按需供给,推进了用户体验的进一步改善,保证了全时化传播内容的质量和受众服务的质量。

3.信息传播内容精准化。

大数据技术的纵深发展使得数据逐渐成长为举足轻重的“新资源”,成为社会的财富和创新的基础。通过数据挖掘和技术分析,围绕受众需求,整合与重组庞大冗杂的数据资源,为信息传播决策提供全方位、多层面的参考,从而提供有针对性的信息服务,使信息传播的内容更精准有效。在此过程中,大数据技术内容和服务双向互动与发展,例如,通过对某现象相关的海量数据的收集,能够分析与提炼出该现象的发展规律,并有效预测其发展趋势,从而有针对性地调整信息传播的内容与方式,使信息传播更贴近社会公众需求,最大程度凸显数据价值。

三、大数据技术对科学思维方式的变革

(一)人类科学思维方式的历史演进

人类文明史上经历了三次科技革命,带来了三次世界图景和思维方式的大变革。第一次科技革命起始于16世纪中叶哥白尼的“日心说”,完成于牛顿力学和道尔顿的原子论,迎来了实体实在论世界图景,引发了实体思维方式的变革;第二次科技革命起始于19世纪上半叶法拉第、麦克斯韦的电磁场理论,完成于爱因斯坦的相对论,迎来了场能实在论世界图景,引发了能量思维方式的变革;第三次科技革命起始于20世纪中叶,表现为一个正在持续推进和发展的过程,迎来了信息系统综合复杂的世界图景,引发了信息思维方式的变革[5],认为世界是物质、能源、信息的变换,全面刷新了传统观念模式,最终导致信息文明的崛起,并加速推动人类社会文明的全面进步和发展。邬焜认为信息思维主要由以下三个层面构成。首先是把握,就是要依据相应的理解和认识,立足现存事物的结构、关系和过程,把握和描述事物的本质;其次是破译,就是要通过将现存事物的结构、关系、过程作为信息的载体或符码,破译出其中蕴涵着的关于事物历史状态、现实关系、未来趋向等间接存在的内容;最后是赋新,就是要将事物或信息再行人为符号化,并赋予其特定的代式关系[6]。

(二)大数据技术变革科学思维方式的具体体现

大数据不仅是一场数据技术的大变革,更是对人们的思维方式产生了全方位的影响。维克托•迈尔•舍恩伯格在《大数据时代》一书中用“更多、更杂、更好”简洁地描绘了大数据技术在数据处理理念上的三大转变[7]。“更多”指的是数据规模要全体而不要抽样,“更杂”指的是数据类型要效率而不要绝对精确,“更好”指的是数据关系要相关而不要因果。这些理念的变化进一步引发了人们认识和改造世界思维方式的深刻变革。

1.从封闭静态走向开放动态。

从技术层面上看,大数据技术的出现就是力求掌握与研究对象有关的更多数据。传统的数据处理主要通过以随机性采样为代表的小样本分析,通过少量数据把握全局信息;而大数据技术则采用全样本分析,要求尽其所能收集所有数据,以便更充分反映研究对象各种微观细节。因此,大数据技术追求的“不是随机样本,而是全体数据”,而这“全体数据”正好刻画了研究对象的整体。从哲学层面看,传统的数据处理过程遵循的是以传统、封闭、静态看待事物的理念,割裂了研究对象与外界的联系,破坏了研究对象的动态发展过程,最终使研究对象失去了在发展过程中丰富与完善自身价值的可能性[8];而大数据技术则秉承着开放、动态地认识事物的理念,强调从研究对象的客观结构与发展过程中把握其本质,挖掘信息内涵,肯定了研究对象与外界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流,追求数据完整性、客观性及整体性,体现了从机械思维向信息思维的转变。

2.从单一片面走向复杂均衡。

从技术层面看,就是在追求整体信息准确性的前提下,允许各种各样的数据存在。在大数据技术条件下,一方面,收集数据和处理数据相当便捷,但另一方面,相关数据复杂多样,因数据测量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信息模糊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对数据不确定性的接纳与容忍是追求整体信息精确性的折中方案。从哲学层面看,精确性和模糊性是对立统一的关系,精确的目的是为了消除模糊,而接受模糊是为了得到精确,二者都有一定的适用范畴,是由主体的主观目的性和客体的客观规定性所决定的。在大数据技术产生以前,主体认识目的相对具有单一性和确定性特征,所以通过对研究对象简单化的处理只能够得到直接但不精确的信息;在大数据技术出现以后,主体认识目的的多元性、开放性和变动性与研究对象的复杂性,导致了数据信息无法通过简单处理从而保留了其模糊性,而大数据技术则能够通过对海量数据进行规模化分析,为事物发展提供相对精确的信息预测。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容纳模糊性是出于均衡的考虑,是为了在更大程度上保证认识客体的各项综合特征少受破坏,从海量数据中挖掘出更大的价值。

3.从因果分析走向趋势预测。

从技术层面看,大数据技术着眼于事物之间的相关关系而不是因果关系,而数理关系是相关关系的直接反映。因此,通过对相关关系的分析可以做出对事物发展的预测,并且在许多商业销售模式上已经取得了成功,例如,沃尔玛将啤酒与尿不湿捆绑销售案例。从哲学层面看,关于数据相关关系与因果关系的讨论其实在于科学与技术对待问题的各自关注焦点。二者并非完全对立。科学着眼于因果关系,探索“为什么”,而技术着眼于相关关系,解决“怎么做”。大数据技术使我们更关注相关关系,但并不意味就放弃了对因果关系的探求。社会生活毕竟不是数据的简单集合,我们不能仅仅局限于数据表象,而是要对数据进行更深层次的分析和处理,将数据转化为有逻辑、对预测有价值的信息,挖掘其背后隐藏的因果关系,并通过与已有的知识经验体系相结合,将有价值的信息转变为新的知识与经验[9]。

四、结语

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人类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都无可避免要同数据打交道。未来社会将是由“大数据”引领和创造的智慧科技时代。大数据技术的研发遍布机遇,也充满挑战。因此,一方面,我们要充分把握大数据技术的信息活动特征,提升从海量数据中发现知识、获取信息的能力,寻找隐藏在大数据中的趋势与相关性,揭示社会运行和发展规律,以及可能的科研、商业、工业等应用前景[10];另一方面,我们要进一步转变思维方式,树立与大数据技术发展相适应的信息思维,用新的信息思维框架来解读大数据,让人类的创造力在大数据技术中得到更精彩的实现。

参考文献:

[1]MANYIKAJ,CHUIM,BROWNB,etal.Bigdata:thenextfrontierforinnovation,competition,andpro-ductivity[M].NewYork:MeKinsey&Company,2011:1-137.

[2]邬焜.信息哲学的基本理论及其对哲学的全新突破[J].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1-15.

[3]王成红,陈伟能,张军,等.大数据技术与应用中的挑战性科学问题[J].中国科学基金,2014(2):92-98.

[4]涂子沛.大数据:正在到来的数据革命[M].南宁: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57.

[5]黎德扬.信息时代的大数据现象值得哲学关注———评《大数据时代》[J].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2):10-13.

[6]邬焜.物质思维•能量思维•信息思维———人类科学思维方式的三次大飞跃[J].学术界,2002(2):60-91.

[7]维克托•迈尔•舍恩伯格,肯尼斯•库克耶.大数据时代:生活、工作与思维的大变革[M].盛杨燕,周涛,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13:3-4.

[8]宋海龙.大数据时代思维方式变革的哲学意蕴[J].理论导刊,2014(5):88-90.

[9]张兰廷.大数据的社会价值与战略选择[D].北京:中共中央党校,2014:19-20.

[10]黄欣荣.从复杂性科学到大数据技术[J].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2):5-9.

作者:郑畅 邹梦瑶单位:武汉理工大学 政治与行政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