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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校科技成果向西部地区转化

我国高校科技成果向西部地区转化

高校科技成果向西部转移,服务西部大开发,促进我国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是国家科技计划的重要内容。但由于各种原因,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缓慢,尤其是向西部地方转化科技成果的力度不大,效益不明显,没有充分发挥高校在西部大开发、推动西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作用,必须尽快改善。

一、高校科技成果向西部地区转化的战略价值

(一)西部地区在我国占有重要位置。

我国西部地区包括陕西、重庆、贵州、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广西、宁夏、新疆、内蒙古、西藏等12个省、市、自治区和直辖市。土地面积681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71%;人口约3.5亿,约占全国总人口的28%。西部地区土地辽阔,人口众多,煤气油等自然资源丰富,战略位置重要,但大多处于经济落后地区,急需加快开发。国家高度重视西部地区建设发展,把加快西部发展作为国家重要的战略发展目标,加以重点建设。

(二)西部地区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施展空间。

我国西部地区地大物博、人口众多,自然资源、矿产资源丰富,基础设施好,是国家“三线”建设时期的主要基地,为后来西部地区工业、农业、科技、交通、国防等快速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同时为高校科技成果向西部地区转化落地提供了广阔的施展空间。

二、高校科技成果向西部地区转化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主要面向一线大城市和东南部发达地区,较少向西部地区转移。

我国北上广深、江浙一带等东南方经济发达省市较早前就意识到科技对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一方面积极与高校加强联系主动沟通,同时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落户建桥修路,营造良好环境,提供优质资源,从而使高校科技成果能顺利落地取得显著效益。而广大西部地区,由于受观念、资金、环境、政策、人才、成本、交通、资源等的影响和制约,高校科技成果难以在较短时间内转化,加之缺少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倾斜和激励政策,高校科研人员对在西部地区转化其科技成果积极性不高,兴趣不大。

(二)缺少高校科技成果向西部地区转化的激励政策。

完善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能够鼓励科研人员将其科技成果向西部地区转化,但由于国家对高校科技成果向西部转化的推广重视程度不够,还没有形成明确的激励转化政策,各高校也缺少相应的配置措施,西部地方政府也缺少吸引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落地的优惠政策。导致目前高校对科技成果向西部地区转移缺乏信心,高校科技人员也缺乏向西部地区转化科技成果的积极性和兴趣。

(三)西部地区缺少接收、消化吸收高校科技成果的良好环境。

我国广大西部地区大多处于经济欠发达,经济条件、自然环境相对较差,思想观念落伍,接收新思想、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能力较弱,知识产权意识不强,还没有形成系统、完善、规范、合理的科技成果转化的体系机制,缺乏引进吸收高校科技成果的规章制度和激励政策;对如何引进、消化吸收高校科技成果缺乏经验;科技成果引进落地后如何开展后续工作,如何保护知识产权等缺乏一套系统完善的管理体制。另外,在引进高校科技成果时没有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和企业的实际情况,从而导致科技成果引进不力、落实不到位、效果不明显。

(四)缺少各类科技成果向西部地区转化落地的专业中介服务机构。

专业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是连接高校与地方政府、企业的桥梁和纽带,高校科技成果只有通过中介服务机构牵线搭桥,才能实现产业化并取得效益。而当前高校与西部地区对接中缺少这样的专业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高校、科技人员、地方政府、企业等有关部门及人员缺乏沟通,缺少信任,花费了大量精力和时间但未取得预期成效,降低了科技人员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不利于科技成果在西部地区的转化推广。

三、加快推动高校科技成果向西部地区转化的建议

(一)转变观念,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高校科技成果向西部地区转化的重要性。

我国西部地区疆域辽阔、人口众多、自然资源丰富,战略地位重要。西部大开发是国家中长期规划战略部署的重要内容,而高校科技成果向西部地区转移,是实现西部大开发、加快推进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重要支柱。为此,《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中明确提出要加强西部地区科技发展,让科技成为助推西部现代化的锐利武器。高校作为引领社会发展、推动社会进步的排头兵,理应在加快推动西部大开发、实现西部现代化过程中发挥领头羊作用,而高校科技成果优先向西部倾斜、转移,就是发挥这种作用的重要表现形式。

(二)尽快出台高校科技成果向西部地区转化的激励政策。

国家要在宏观层面出台鼓励高校科技成果向西部地区转化的激励政策,如优先安排面向西部的专项科研项目、对向西部转化的科技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建立西部项目投资风险资金、免征科技成果专利使用费、“蓝火计划”中设置有专门面向西部的项目等;高校要尽快出台一系列鼓励科研人员将其科技成果向西部地区转化的优惠政策。依照“京校十条”文件,在科研人员的成果认定与知识产权保护、成果转化收益奖金比例、职称评定、科技成果计算、项目申报以及工资待遇、职务晋级、评优评奖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三)西部地区应尽快营造出高校科技成果向西部地区转化的良好环境。

一是西部地方政府、企业要成立专门的科技成果引进机构,专门负责高校科技成果引进和管理工作;二是要尽快出台一系列引进、保护高校科技成果落地的制度政策和激励措施;三是简政放权,减少项目审批手续,促使高校科技项目快速落地,尽快实现产业化;四是要在土地、税收、资金等方面给予优惠;五是建立专门的工业园区,筑巢引凤吸引更多高校科技成果项目落户,并及时解决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

(四)尽快建立完善高校科技成果向西部地区转化的专业科技推广中介服务机构。

一是由国家有关机构(如科技部、教育部、中国科协等)成立专门的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机构,引导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向专业化、规模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二是由各高校、科研院所成立相应的科技转化中介服务机构,设立科技特派员岗,专门负责本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同时向地方政府机构输送科技管理干部,加强与地方政府企业联系沟通;三是由社会有关部门及社团组织成立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机构,以第三方身份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四是西部各省市县也可以成立相应的机构,从而形成不同层次的社会化、网络化的科技成果推广中介服务体系,使高校科技成果能及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西部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服务,提升区域经济核心竞争力。

作者:胡瑞华 单位:延安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