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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教育和美育

素质教育和美育

美育在素质教育中起着综合、协调的枢纽作用。美育的这一特殊地位和作用是由美育的本质决定的,审美教育不仅仅是美的形式的教育或情感教育,而且包含着德育与智育的因素。这是因为,美虽然不等于真与善,但本质上体现着真与善的统一;审美作为一种精神活动,虽然不等于认知活动和道德意志活动,却往往包含着对真理与道德的评价。所以美育虽然主要表现为美的形式的教育和情感教育,却同时推动着认识的深化和道德的完善,尤其是在完整的现代文化人格的培育过程中,美育的这种综合、协调作用是其他教育所不可替代的。因此,西方近代美育思想的先驱席勒早就指出:“要使感性的人成为理性的人,除了使他成为审美的人,没有其他途径。”席勒的认识表明,在人的“知”“情”“意”三重心理结构中,情感是知觉与意志之间的桥梁和中介,是形成完美人格的动力环节。正是从这个意义上,列宁深刻地指出:“没有‘人’的情感,就从来没有也不可能有人对于真理的追求。”美育的这一特殊地位和作用,决定了美育不仅仅是艺术知识和技能的教育,而且体现了一切教育活动当中的教育艺术或教育方法。

如果只注重艺术知识和技能的传授,不注重教会学生如何理解和感悟美,如何爱护和创造美,教出来的学生也许会有一定的艺术知识和技能,甚至有一定的艺术欣赏与艺术创作水平,但很难说他们就具备了健全的现代文化人格。所以,作为美育的艺术教育必须体现美育的本质,促进学生个人修养与情操的提高,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意志品质,丰富学生的性情与情趣,最终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

美育作为教育理念,教育艺术和方法,首先表现为美育对德育、智育、体育和劳动技能教育的渗透,只有在德、智、体、劳的教育中体现了美育精神、美育艺术和方法,这些教育才是愉快的,才具有更强的吸引力。早在几千年前,我国古代著名教育家孔子所指出的“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就阐明了这一教育规律。

美育作为教育理念,教育艺术和方法,还表现为学校环境、学校氛围的教育。学校环境的美育作用,正如蔡元培先生所指出的:“每一个学校的建筑式样,陈列品,都要合乎美育的条件。”随着我国经济和教育的发展,学校环境建设正越来越受到重视,尤其在学校美育方面所起的作用也越来越明显。学校氛围的美育作用主要表现为校风和管理两方面。校风是一所学校长期形成的自觉的集体性的行为风尚,体现出这所学校的价值观、道德观、审美观与精神状态,一经形成,就会潜移默化地规范和影响着学校的每一项工作和每一个成员。学校管理对育人的作用已为“管理育人”所概括,这也成为教育工作者的共识,“管理育人”既然是育人,当然也就应该包含美育于其中。

进入新世纪,网络文化给美育带来了最新最有力的革命。首先,网络文化内容十分丰富,以超时空的方式将大量信息压缩于屏幕之上,使人们在任何时候都可以通过网络获得教育、文化、娱乐等服务。在形式上,网络文化没有以往任何文化类型所具有的种种限制,几乎无限地扩大了人们的感官经验,尤其是视觉经验,它正以最灵活多样的方式向人们输送信息、思想意识、价值观念,而且其现实性与虚拟性相兼容的新特征,极大地开拓了人们的想像力、创造力。另外,在教育方式上,网络文化一改以往教育过程中强制性的方式,通过艺术手段,以审美化包装使人们在观赏、娱乐中受到教育。这种教育方式不但不会引起人们的抗拒、排斥、逆反心理,相反会产生强烈的亲和力,做到“寓教于乐”。

当然,网络文化的消极效应与积极作用是并存的,在信息十分丰富的同时,信息的无序化,无控制倾向正干扰着人们的思维。由于网络空间没有物理边界,没有一个权威性的机构来统筹,信息的、传播极易失去控制,要么信息过量、过剩,造成网上“塞车”,要么散布的是无用的、虚假的信息,造成信息污染乃至信息欺诈。信息技术在使教育方式得到革新的同时,对教育所带来的冲击又是空前的,不良的网络文化与网络行为对教育所起的负面作用已不容忽视。这主要表现在有些传媒受商业利益的驱动,所传播的低级庸俗的内容严重影响着人们特别是青少年的审美理想与审美趣味,使人们陷入“快感文化”与“快餐文化”的泥淖。

面对这一状况,美育工作者必须善于变挑战为机遇。而美育面对网络文化的多种负面效应,恰好可以起到解毒剂的作用,尽量抑制其负面效应而发挥其正面作用,这也是由美育的本质所决定的。黑格尔指出:“按照席勒的看法,美感教育的目的就是要把欲念、感觉、冲动和情绪修养成为理性的。因此理性、自由和心灵也就解除了它们的抽象性和它的对立面,即本身经过理性化的自然统一起来,获得了血和肉。这就是说,美就是理性与感性的统一,而这种统一就是真正的真实。”因此,美育的这一本质对网络文化的无序性、虚拟性所带来的负面效应,正好可以起到消解作用。更重要的是,任何时代都会有消极的东西,但对美的追求却是人类永恒的努力,美育的任务就在于努力提升人的审美理想和审美趣味,促使社会审美意识趋向高雅。

为了打假和预防美育的先天不足,我们就不得不对美育“寓教于乐”的情感方式提出反思,如果就目前学习者被动和盲目接受的群艺模式来从事美育,反倒有可能误人子弟。如果仅仅将美育当成一种技能以及由此生发的情感教育,未免将美育看得过于单纯了。美感有美丑之分,情感有善恶之别。然而这一切在现实世界并非像童话世界那样泾渭分明,因此,有赖于正确的审美观念和敏感的审美能力作出判断。审美判断力的养成,终究离不开理性的思考和引导,仅靠“曲不离口”的技能训练,无疑是陷入了单向思维的误区。

历史的教训值得重视,中国近代的仁人志士,从认为美育即情育的王国维,到梁启超、蔡元培、朱谦之、朱光潜、林语堂等人,无不强调美育是一种“以陶冶情感为目的”的教育。一味崇拜“趣味”“情感”的梁启超,不仅以为理性无法解剖神秘的情感,并且以为只有“情感能变易情感,理性绝对地不能变易情感”。蔡元培的教育方针有主张科学与人文、理性与情感互相渗透的先见之明,但其美育观却未能消除乌托邦色彩。他天真地认为靠听一支歌、看一张画等就能使“人与人的感情便不期然而然地更加浓厚起来”,甚至毁除战争的秧苗。尽管蔡元培倾注后半生心血践行其美育思想,却收效甚微。连他本人晚年亦感叹其从前的努力不过是“纸上谈兵”。一些艺术院校长期忽视理论教学,奉行技术至上主义,造就了一些心灵空虚、思想浅薄、想象力贫乏的匠人。这些人的作品中缺乏自我的灵魂,当然更没有什么人文精神的含量。如果我们将艺术院校技术至上的教学模式套用于美育,充其量只能培养出匠人们的徒子徒孙和吹鼓手,那不仅无助于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文化素质,而且是对我们寄予厚望的美育事业的资源浪费。

美育面向全体学生以至全社会,是一种普及而全面的艺术教育,虽然要求一定的通俗性,但绝不能搞偷工减料、降低标准的“豆腐渣工程”。在历史性和共时性全方位参照中确定我们的教育坐标是明智的选择。在全球信息资源共享时代,及时关注发达国家的教育发展状况,可以帮助我们少走弯路。我们处于多元化时期,美育教育应多吸收其他学科优点,营造智情合一的“艺术化生存”环境,造就受教育者开阔的人文胸怀,深厚的艺术品位,富于创造性和进取精神的人格,以此来推动国人整体素质的提高。

参考文献:

[1]蔡元培著《美学文选》.北京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

[2]席勒著《美育书简》.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4年版。

[3]黑格尔著《美学》.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

[4]朱光潜著《谈美》.开明出版社,1994年版。

[5]《蔡元培全集》第5卷.中华书局,1984年版。

[6]《列宁全集》第20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内容摘要:美育能够培养形象思维能力,启发创新意识,同时能够陶冶情操,净化心灵,培养美德。美育在素质教育中起着综合协调的枢纽作用。

关键词:素质教育美育教育理念艺术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