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依法管理城建档案思考

依法管理城建档案思考

依法管理城建档案是依法治国新常态下的必然要求,是新时期城建档案工作的基本策略,也是城建档案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和现实需要,更是实现城市管理法治化与现代化的客观需要。2014年,浙江省“两办”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作出了积极推进依法治档、加快构建档案开放服务新格局的具体部署。形势要求城建档案工作必须以依法治档为中心,不断提高城建档案收集、整理、利用等各环节的法治化水平。然而,当前依法管理城建档案的过程中仍存在不少问题。例如,城建档案馆不注重对依法治档的宣传引导,社会公众对城建档案依法管理缺乏足够认识;依法治档未得到上级领导的重视,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难以得到保障;依法治档不受相关建设单位的重视,工作中问题较多且不配合城建档案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等等。分析城建档案馆开展城建档案行政执法困难重重的原因,主要在于以下方面:一是社会各界特别是相关建设单位对城建档案馆依法管理缺乏足够认识,单凭城建档案馆一己之力难以开展行政执法;二是县(市、区)城建档案馆人员配置不足,难以保质保量完成行政执法工作任务。下面,笔者就此展开分析、提出建议,以期对依法管理城建档案有所助益。

1加大依法治档的宣传力度

首先,要明确宣传内容。宣传内容是《档案法》、由国务院及所属各部委制定的与城建档案工作有关的行政法规,以及由地方权力机关、人民政府出台的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还包括依法治档背景下城建档案管理的工作程序、依法治档的工作成效以及违背法律法规要求而引发事故的案例等等。其次,要明确宣传对象。既要向本地区主管城建档案工作的领导及其他相关领导进行宣传,也要针对一般的社会公众开展宣传,努力实现宣传面的全覆盖。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不同群体,宣传侧重点应有所不同。比如,对相关领导以及学者、教师等知识分子进行宣传,内容应侧重于法律法规及依法治档背景下的城建档案的工作程序等;对普通公众宣传,内容可侧重于依法治档工作成效介绍、相关案例分析等,以满足他们“快餐式”的信息阅读需求。再次,要明确宣传方式。第一,借助多种媒体平台进行宣传。可借助报刊、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面向中老年群体进行宣传,也需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针对青少年群体开展宣传。可以在媒体上开辟依法治档宣传专栏,还可结合相关时间节点开展宣传,如在“6•9国际档案日”、国家宪法日进行宣传。第二,城建档案馆自身要做好宣传。应把对法律规章的宣传作为全馆重点工作,可印发依法治档宣传手册,组织依法治档讲座,深入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提供现场咨询服务,通过城建档案馆官网进行宣传,利用对相关建设单位进行业务指导的契机进行宣传,多措并举营造依法治档的良好环境。

2规范开展档案行政执法工作

一方面,必须“巧借外力”,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合作开展执法。以兰溪市城建档案馆为例,市城建档案馆与市住建局开展合作,争取市住建局把城建档案行政执法工作纳入每年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做到与其他执法工作同步布置、同步检查、同步考核。这样既提高了相关建设单位对于依法管理城建档案和城建档案行政执法的认识,又弥补了城建档案馆人员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城建档案行政执法应当提前介入,并实施“事先”“事中”“事后”检查制度。具体来说,“事先”检查指检查相关单位是否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项目开工前期文件的收集情况等;“事中”检查指检查工程文件收集工作与工程进度是否同步、是否制定出符合建设项目特点的档案分类方案、立卷与装订等工作是否规范、参建单位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向建设单位移交工程资料且是否具有完备的接收手续等等;“事后”检查指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检查是否及时向城建档案馆移交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等等。

作者:沈时金 单位:兰溪市城建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