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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民商法中均衡问题研究

现代民商法中均衡问题研究

摘要: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快,人们对均衡的要求越来越高。在当今社会中,贫富两极分化严重,均衡没有得到有效的实施。在这种情况下,法律能够保障平等就显得尤为重要。为了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动的有序进行,本文就现代民商法中的均衡问题经行了研究。

关键词:现代民商法;均衡问题;公平公正

自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的提升,越来越多的人民紧跟国家的步伐下海经商并发家致富,造成了我国贫富两极分化严重。有些人,身价上千亿,但是在贫穷的山区,很多家庭甚至无法保证温饱问题,更加不要提及孩子的教育与健康问题。城里的孩子有条件报各种补习班,山里的孩子每天需要徒步几个小时去上学,没有好的师资力量,这样会导致贫的更穷,富的更富。新闻上有报道称,某地因土地被征用而被国家补偿了七百多万,可是在中国一些不发达的地方,农民就可靠着几亩田的收入过日子。因为贫富差别太大,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也不和谐起来。仇富心理越来越严重,同时富人也不尊重穷人,富人利用自己的财富,欺压穷人,使穷人得到不公平的待遇。这种现象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发展,为了社会的稳定发展,首先应该做到公平公正。在这种大环境下,法律的作用很重要,法律在每个人面前都是平等的,公平的对待每个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调解这种不均衡的问题。其中,民商法的均衡性尤为重要,接下来,就民商法的均衡性进行一些探讨。

一、现代民商法均衡的含义

民商法是我国的基础法律,它是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依据。民商法是民法与商法的综合体,它既包括民法,又包括商法,关乎着社会发展的各个层面,同时民商法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内在规律和本质的表现。民商法能够调解经济活动中出现的各种矛盾与冲突,使各个主体能够承担自己的义务同时也能够执行自己所应有的权利,保证经济社会有序的发展。现代民商法均衡,指的是,在经济活动中,当交易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出现不对等情况时,民商法能够从中进行调节,重新进行利益的分配,帮助利益少得者,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利益多得者,保证两者之间的公平公正。

二、民商法均衡的发展过程

以前生产力低下,人类都过着群居生活,所生产的产品只能自给自足,不能够进行买卖性的交易活动。慢慢的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人类的生产水平提高了,人类开始以物换物,进行交易,然后慢慢的产生了可以流通的货币,这又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经济的发展。随着我国封建社会体制的解体,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中国社会越来越民主。同时我国改革开放后,科技迅猛发展,民事关系主体之间的平等越来越重要。在这种情况下,法律能够保障公平公正,而在我们的经济社会中,民商法均衡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保证我们经济社会的平稳有序的运行。

三、民商法均衡的具体表现

现代社会一直在强调着以人为本,一切都是为了人的利益,民商法也是围绕着以人为本这个原则,从立法到民商法的实施都是在强调着均衡问题,调解不同主体之间的强弱关系,实现社会均衡。

(一)立法

民商法是在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后产生的,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商品交易日益平凡,在商品交换中对均衡的要求越来越高,为了满足经济社会的发展,民商法从法律的角度上,保证了社会均衡的实施。民商法可以保证交易主体之间的均衡,同时也可以保证非交易主体的均衡。民商法是我国的基础法律,它是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依据。民商法是民法与商法的综合体,它既包括民法,又包括商法,关乎着社会发展的各个层面,同时民商法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内在规律和本质的表现。民商法中民法与商法这两块是相辅相成的,相互补充,相互发展,同时相互保证着社会均衡。民商法中的民法以人为中心,更加强调人民的利益,是站在个人的角度。民商法中的商法则是站在社会的角度,它在经济社会中形成了各种条款制约,调解着社会经济活动,国家也是通过商法来调解社会均衡的。

(二)法律的基本原则

在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非常重要,它要求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应该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和主体间达成的协议,不以损害他人和社会的经济利益为前提获得自身的经济利益。我国民商法明确规定,经济活动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要遵守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规范着我们的经济活动,同时也规范着我们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各交易主体均诚实守信,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民商法的均衡。

(三)民商法均衡的未来发展

不管是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还是落后国家,人民对均衡的要求越来越高。受到不公平待遇的弱者对均衡的呼声越来越大,他们希望得到公平的待遇。法律能够保障社会公平公正,在经济活动中,民商法均衡很重要。民商法将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以满足社会的需要,将来民商法将会渗透到经济生活中的各个方面,来调解社会主体之间的关系,以期实现社会均衡。现代的社会是一个高速发展的社会,也是一个民主、以人为本的社会,人们对自身的权利与利益的要求越来越高,对社会的平等要求也越来越高。面对这种情况,民商法在不断的发展,以期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动中实现均衡,保障社会的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王鹤凝.现代民商法中的均衡问题研究[J].才智,2013(36).

作者:卢凯 单位: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