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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律中心创建思路

地方法律中心创建思路

一、建立渝东南地区法律服务中心是城乡统筹发展的客观需要

(一)可以有力促进渝东南地区法治进程。法律服务工作,无论是在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还是在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市、依法治区(县),建设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的进程,以及依法调解纠纷、解决矛盾,依法保护国家、企业和人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通过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可以有效化解各种矛盾和纠纷,为加快以黔江为中心的渝东南一翼的发展,按市委、市政府的宏观战略构想,把渝东南一翼建设成为武陵山区经济高地、民俗生态旅游带、扶贫开发示范区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可以更好地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必须以人为本,是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是城乡统筹发展。渝东南一翼是民族地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不仅要以经济发展作支撑,同时也要以社会事业的发展作支撑,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因此,应将构建法律服务中心作为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三)可以有效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渝东南地区一区五县的法律服务机构,目前的力量还很单薄。例如成立律师协会,因每一个区县的律师人数都很少,不具备成立的人员条件,但是以黔江律协分会为依托,统一成立重庆市律师协会渝东南地区分会,条件是具备的。把一区五县的18名公证员组织起来,设立重庆市公证员协会渝东南分会,加强交流与协作,也是可行的。因此,建立渝东南地区法律服务中心,可以有效地整合渝东南这一翼的法律服务资源,促进渝东南法律服务工作的开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二、建立渝东南地区法律服务中心的有利条件

(一)有政策支持。为了解决重庆“大城市带大农村”的问题,拉动边远地区发展,市委、市政府进行了长期有效的探索。2003年,市委、市政府在《关于加快渝东南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中要求,渝东南民族地区要建成“武陵山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高地”,黔江要建成“武陵山区民族地区经济高地上的‘峰’”,要承担“承接主城、带动周边”的作用。市政府在2006年《关于创新行政管理,培育六大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决定》中进一步提出,把黔江等6区建成重庆区域性中心城市,逐步扩大其行政权项,依法界定给6个区行政权项25项,依法授予行政权项25项,依法委托行政权项42项,同时提出优化配置资源,增强6个区带动周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其中明确要求培育各类中介组织、支持法律服务等各类中介机构在6个区设置总部或分支机构。这对在黔江建立渝东南地区法律服务中心,提供了直接有力的政策支持。

(二)有“两院”依托。黔江有承载10余年地区(开发区)建制的历史,至今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第四分院设在黔江。对于片区涉法诉讼的群众和企业来说,就地提供法律服务成为首选。因此,以“两院”为依托,打造法律服务中心,为片区涉法诉讼企业、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占尽天时、地利、人和。

(三)有“中心”优势。部分中央、市属企业和管理机构以黔江为中心向片区延伸,如金融企业、保险企业、石油企业、电信企业、电力企业、盐业和煤炭管理机构等多达20多家。近年来黔江“中心”地位的凸显也使新来的企业如太平洋保险、平安保险以黔江为中心向周边辐射,一些国内知名药品生产厂家、电子产品厂家也以黔江为中心向周边延伸营销网点。顺应这些企事业单位对法律服务的需要,法律服务也以黔江为中心向片区自然延伸。市第三次党代会进一步明确渝东南“一翼”以黔江为中心,将更加突出黔江的“中心”优势。

(四)有人才支撑。10余年地区(开发区)历史使黔江积聚了一区四县的法律服务优秀人才。目前,黔江区的执业律师达37名,占渝东南一翼执业律师的1/3。仅黔江光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就达17名,比多数区县的执业律师还多。由于这些优秀人才在片区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使得他们所在的法律服务机构的法律服务业务已经覆盖片区。据统计,2005年光界律师事务所和川东南律师事务所办理的855件案件中,酉阳、秀山、彭水以及湖北省咸丰等周边地区的案件达90多件,约占案件总数的10%,其向周边县拓展法律服务市场的趋势凸显,潜力很大。此外,光界律师事务所还经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重庆办事处授权在片区及周边地区受理财产保全担保业务,已发展成为渝东南及武陵山区规模最大、实力最强、服务面最广、信誉度较高的法律服务机构。在公证领域,黔江区公证员数量占了渝东南一翼公证员数量的1/3,是其他各县公证员数量的2—3倍;在司法鉴定领域,黔江也积累了一批优秀专业人才,为构建渝东南地区司法鉴定中心提供了人才支撑。

三、建立渝东南地区法律服务中心的主要措施

建立渝东南地区法律服务中心,是一项重要的、系统的工程,除了需要市委、市政府和市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还必须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人才培养与引进。目前,渝东南地区法律服务队伍数量少、规模小、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以律师为例,到2006年止,渝东南片区的执业律师仅有109人,对350余万人口而言,每3.2万人才有1名律师。就黔江区而言,也只是每1.4万人才有1名律师。解决这一问题,要坚持培养与引进并重。

1、培养是根本。一是要制定奖励政策,鼓励现有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等法律服务人员进一步学习深造,开展学历教育,加强执业培训。要完善人民调解员培训制度,按照懂政策、懂法律、懂调解技能的要求,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全面培训,提升整体素质。二是要鼓励未取得律师、公证员执业资格的法律服务人员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争取执业资格,使有执业资格的法律服务人员数量有一个大的增长。三是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培养方式,有计划地选派法律服务人员到市上或市外培训,并利用与全市乃至全国知名律师事务所建立的合作关系,邀请知名律师、法律专家来黔办讲座、培训班。

2、引进是补充。一是要利用黔江的“中心”地位,吸引和引进高层次的法律服务人才,为他们在渝东南地区创业营造良好的环境。二是要根据重庆市政府第200号令,制定优惠的政策措施,吸引主城区的法律服务机构在渝东南设立分支机构,并向周边县延伸法律服务。

(二)创新法律服务机制。在法律援助方面,要进一步建立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妇联、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多方联动机制,改变法律援助工作由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中心“单打独斗”的局面;要与各省区市、各区县法律援助机构之间建立异地协作机制,节省办案成本,提高办案效率,更好地为弱势群体维权,确保应援尽援。在人民调解方面,要建立跨区域、跨单位的社会矛盾调解中心,形成边区联动、部门联动机制,建立完善纠纷排查预防机制,积极探索构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格局。司法鉴定方面,应围绕构建渝东南司法鉴定中心,整合现有鉴定资源、人才,重组诉讼必需的鉴定机构,形成门类较齐全的鉴定体系。同时,还应整合各种法律服务资源和力量,积极探索法律服务新方式,以市行业协会为依托,以区域中心城市为纽带,组建律师、公证、法律服务等行业片区分会,把渝东南地区的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148”法律咨询等职能融合在一起,为有法律服务需求的社会各方提供“一条龙”、“一站式”全方位法律服务。

(三)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和地域。只有拓展领域,延伸空间,才能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才能在法律服务上领先周边,吸引周边,真正形成法律服务中心。

1、在拓展服务领域上,要围绕“武陵山区民族地区经济高地”和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为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要求的产权制度、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城乡统筹发展的机制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等目标服务;积极介入国有企业改革、公司法人治理、垄断行业改革、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完善产品市场体系等领域,特别要为渝东南地区企业和设立在渝东南地区的企业向周边区县扩张,参与周边区县国企改革提供法律服务;不断拓展为非公有制经济、混合所有制经济、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的内容,积极探索法律服务在参与信访工作、防止群体性事件等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为“武陵山区民族地区经济高地”和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继续在公益领域和传统领域拓展法律服务,解决人民群众“请律师难”等问题。

2、在拓展服务地域上,要引导和鼓励法律服务机构积极挺进武陵山地区,在这些区市县设立分支机构,拓展案源,拓展法律服务市场。同时利用当地媒体广泛宣传,以此扩大渝东南地区法律服务行业的影响。

(四)加大法律服务中心的建设投入。打造法律服务中心,必须有投入作保障。投入包括政策的投入和资金的投入两个方面。

1、对于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所等面向市场开展有偿法律服务的机构,以政策投入为主,主要在税收、信贷等方面给予优惠,放水养鱼,为其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

2、对于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具有公益性的无偿服务机构,应按市委、市政府及市主管部门的要求,以财政投入为主,建立必要的经费保障机制。

综上所述,加快构建渝东南“一翼”法律服务中心,是落实市第三次党代会提出的“一圈两翼”发展战略,加快渝东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既有政策支持,又有各种有利条件,只要加强人才培养,完善体制机制,拓展法律服务,渝东南法律服务中心就能加快和率先建成,并发挥其不可替代的保驾护航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