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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转型期大学生法律信仰管窥

社会转型期大学生法律信仰管窥

一、当代大学生法律信仰危机的表现及其原因分析

(一)法律信仰与行为选择脱节

这种脱节是指大学生信仰理念与行为的矛盾性,即对法律信仰的理念追求与自身行为表现的脱节。例如,据我们做过的一项调查问卷显示,对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原则,有68.9%的大学生认为“经过努力最终可以实现”,有15.6%的大学生认为“是一种宣传”;而对于“当你个人的利益受到侵犯时,你首先会选择的解决途径是什么”这一问题的调查,有65.6%的大学生选择“诉诸法律”,但有14.4%、12.2%的大学生选择了“找关系”和“自认倒霉”。这表明大学生对于法律的信仰还是值得肯定的,但是一旦涉及到个人利益时,又往往置法律规范于不顾,盲目行动,表现出法律信仰与法律责任感的缺乏。

(二)法律信仰的功利性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追求物质利益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必然结果。与此相适应,大学生的价值选择无法回避功利主义色彩,这种价值选择无疑会表现在法律信仰上。市场经济所特有的竞争等现象也影响了大学生法律信仰的价值取向。

(三)法律信仰的迷失

大学生被人们誉为“天之骄子”,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然而,少数大学生却无视法律,最终坠入犯罪的深渊。令人震惊的大学生犯罪频繁发生,北京的大学生蒋晓峰从小学到中学一直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然而在大学宿舍里因为一瓶开水,竟然用铁管尖刀将一名同学扎伤致死;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殷兆辉是全村唯一的一名大学生,却因恋爱问题掐死女友并将尸体扔到宿舍楼下,还有马加爵事件,2003年3月28日,在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挂牌成立了全国首家大学生犯罪预防中心,南京大学、东南大学等南京1”所高校成为首批中心成员。之所以要建立这个“大学生犯罪预防中心”,是因为该院通过调查分析发现,2001年该区在校大学生的犯罪率比上年上升300%,2002年比2001年上升120%。这些现象固然与社会家庭教育等有密切的关系,但不可否认,大学生自身的法律素质不高,缺乏法律信仰是主要原因。甚至许多涉案大学生几乎对法律一无所知,把违法犯罪当成一般道德问题,已经犯了罪还不自知,法律信仰更无从谈起。通过综合分析,笔者认为,导致当代大学生法律信仰危机产生的原因有以下方面:第一,教育原因。我国高校法制教育不到位。我们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往往追求对法律体系大而全的把握和法学知识点的讲授,而忽视大学生对宪法和法律信仰的培育,这不得不让我们深思。现行的学校“法制教育”课,根本没有让学生真正懂法。正如“硫酸伤熊”案当事人清华大学学生刘海洋所言:“我们大一就学了5法律基础6课,学了民法和刑法等,但我只知道猎杀野生动物违法,但用试剂烧伤动物园里的动物是不是违法就不清楚了,”从这段话中,我们不难得到启示:我国高校的法制教育模式亟需改革。第二,社会转型期国民的法律意识对大学生的影响。信仰危机就是法律信仰的缺失。对对象的知识是形成信仰的一个必不可少的因素,无知很难产生信仰。目前我国社会存在的法律信仰危机的一种普遍表现是:对法律的无知,也无“欲知”的内在动力。这是一种普遍的、最深层次的信仰危机。当然不同的社会主体还有不同的表现,一般民众表现为对于法律的不信任、失望、遇事很少用法解决。对于执法、司法人员而言则典型地表现在:规避法律、曲解法律,缺乏敬重法律的意识。个别甚至表现为以法谋私。在社会现实与法治的差距如此大的环境中成长的一代大学生很难形成对于法律的信仰。第三,法治现状的影响。依法治国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也影响到了大学生的法律信仰。过去我们的立法在“宜精不宜细”的思想指导下,大而无当,难以适用。没有完备的法律怎会有健全的信仰?近几年,立法数量急剧扩大,范围无所不至。但与此同时,不注意立法的质量,日益拉大立法与司法的距离。当一国无法时,民众心理是求法,希望有法,而当一国有法却不依,有法而无用时,民众心理便是对法律的绝望。司法方面,人情案、关系案、徇私枉法等司法腐败现象也严重影响了法律在民众心中的尊严与权威。第四,大学生自身的原因。处于象牙塔中的一代天之骄子,现在多数大学生都是独生子女,没经历过大风大浪的冲击,缺乏挫折感、责任感、宽容心、独立意识。他们中不少人不可避免的在人生观、价值观方面存在种种弱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大学生们承受着各种竞争的压力,承受着观念的更新与价值多元的冲击,各种腐化的思想不时侵入校园中,脆弱的心灵经受着严峻的考验。“法律无用”的思想普遍存在,因此学校里提供机会他们也不知道学习法律,把法制教育课当作枯燥的理论课,应付了事。即使学过法律也不知在实践中应用,甚至铤而走险。大学生自身不注重学习,如果学校的教育机制不完善,社会中风气不佳,在内外因素综合作用下,很难确立起对于法律的信仰。

二、培养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对策

要培养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进而树立起对法律的信仰,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努力:第一,加强法制教育改革,培育大学生的法律素质。首先,改革法制教育的内容,不能简单的开设一门5法律基础6课便了事。除普及国家基本法律外,还应当根据不同专业特点开设一些与大学生切身利益相关的课程如义务教育法、劳动法等。其次,法制教育的实施方式要改革。一是在法制教育过程中首先要让大学生自觉守法,这是法律信仰形成的基础。二是增强大学生的权利意识,这是树立法律信仰的前提条件。法制教育的一个重要任务便是培养大学生的权利意识,使他们意识到自己作为社会主体的存在。三是当前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往住停留在教室内“纸上谈兵”,而法制实践几乎是空白。笔者认为,在法制教育课程中增加必要的社会实践内容,通过组织大学生参加校内外法制宣传活动、到法院旁听法庭审理、参观依法治理的优秀单位或者监狱等形式,在实践中让大学生切实感受到法律的作用,从而学以致用,提高法律素质。再次,高校法制教育的师资队伍必须优化。高校的法律教师不仅要深谙学校教育规律和当代大学生成长规律,而且要具备比较系统的法律学科知识和较高的法律素质。高校可以聘请部分从事司法实务和法学教育工作的老师,形成一支高素质的法制教育队伍。第二,努力消除法治过程中的障碍。首先要健全法制,完善立法,改变法律多而杂的现象,提高立法的质量,这是公民有法可依的前提。此外,应健全体制,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加大社会、舆论监督力度,严厉惩治腐败。通过这种措施,能使当代大学生看到依法治国的成效,树立起对法律的信心。第三,依法治校,实现高校的法治化管理,营造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氛围。任何观念的形成都需要一定的氛围,法治观念的形成也不例外。高校是社会的组成部分,是整个社会的一个缩影。在实行依法治国的今天,高校应当结合新颁布的5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6的要求,用法治观念指导各项工作,必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每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制定学生利益密切相关的管理制度时,应该进行认真的研究,注意听取学生的意见,某些问题可以实行类似听证的做法,使制度科学化、合理化。学校的各种规章不能与宪法、法律等上位法相冲突。高校学生管理应当法制化,不仅理念法治化、程序法治化、实体制度也要法治化。应当构建包括听证制度、申诉制度、仲裁制度、复议制度、司法诉讼等在内的高校学生管理制度,以求协调高校管理权与大学生权利。总之,当代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培养之路很漫长,可以说任重道远。但是相信随着我国法治的完善,依法治国的逐步实现,大学生会树立起对我国法律的信仰!

作者:王春艳杨军单位:中国石油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