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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综合范文精选

社会科学综合

社会科学综合范文第1篇

省土地学会和省土地勘测规划院联合举办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学术研讨会,经过1年多的准备,今天终于召开了。首先,我代表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土地学会,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对参加研讨会的全体同志表示热烈的欢迎!向战斗在土地规划第一线的同志以及全省土地科技工作者和土地管理工作者致以衷心的感谢和亲切的问候!

自1999年以来,经过积极而富有成效的探索,我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日益显现,重要地位逐步被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所认识。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面临多方面的严峻挑战,当前已进入了一个十分关键的发展时期,提高规划科学性和严格规划实施管理的双重任务已历史性地摆在我们面前。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客观评价规划工作的成效,冷静分析存在的问题,科学判断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并在此基础上系统提出加强和改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的对策措施,十分重要而紧迫。因此,本次学术研讨会的召开,非常及时和必要,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次研讨会共收到165位作者的127篇论文,将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地位和作用、规划体系、规划内容和方法、规划实施机制、规划监督管理、规划新技术应用等方面进行研讨,内容十分丰富。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正确把握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态势

土地是经济社会发展最主要的因素,正确把握浙江经济社会发展趋势,是编制浙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和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浙江人民发扬“自强不息、坚韧不拔、勇于创新、讲求实效”的精神,走出了一条富有特色的发展路子,已进入工业化中后期阶段,实现了从“经济小省”到“经济大省”的历史性跨越。从1978年至2003年,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由124亿元增长到9200亿元,在全国省市区的排名,从第12位跃居第4位;人均GDP位于全国各省区之首;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3180元,仅次于上海、北京,跃居全国第三;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5431元,连续18年列全国各省区第一。今后一段时期内,在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五个统筹”战略思想的指导下,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将面临以下变化:

(一)以长江三角洲地区为重点的区域经济交流与合作将不断加强。

以上海为核心的长江三角洲地区是全球第六个即将兴起的大都市区,优化区域发展环境,提高区域整体国际竞争力,实现共同发展、共同繁荣,已成为江苏、浙江、上海三省市的共识。随着浙江“融入长三角、接轨大上海”战略的实施,将积极推动浙江与江苏、上海的交通对接、旅游联动和信息共享,科技、人才、环保、物流、质检、市场准入、境外投资、对外经济技术等领域的合作和交流将进一步加强。

(二)基础设施的制约将逐步缓解,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步伐将进一步加快。

“五大百亿”工程、“确保三个1000万千瓦、争取三个1200万千瓦”的电力工程、“万里清水河道”工程、交通“六大工程”等基础设施项目的提前上马,将明显改善浙江经济发展环境。环杭州湾产业带发展规划、温台沿海产业带和金衢丽高速公路沿线产业带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将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整合和提升各类开发区(园区),提高产业竞争力,浙江成为先进制造业基地的步伐将进一步加快。

(三)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将逐步改变。

城市是区域内经济社会的重要载体。1999年,省第十次党代会作出加快推进城市化战略决策后,浙江城市获得了较快发展。全省城镇建成区面积,不包括独立工矿占地面积,已从980.93平方公里增加到1348.13平方公里;若包括独立工矿占地面积,则已从1850.16平方公里增加到2750.26平方公里;城市化水平已达52%(“五普”口径);城市主导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随着统筹城乡规划和完善规划体系,城乡居民点布局和结构将逐渐优化;随着提高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以及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各项举措的开展,中心城市对区域经济的集聚、辐射和带动作用将不断强化;随着“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和“千万农民饮水”工程等项目的实施,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将不断改善;随着户籍、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改革,城乡居民平等就业、就学、社会保障水平将不断提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将逐渐得到改变。

(四)海洋经济和欠发达地区发展步伐将进一步加快。

舟山大陆连岛工程、温州半岛工程等举措的实施,将加快海洋基础设施建设和港口资源整合进度,推进宁波、舟山两港一体化建设,推动金塘岛的联合开发,临港型产业和新兴海洋产业将得到进一步发展,海洋综合管理水平和海域使用效益将进一步提高。通过实施“百亿帮扶致富”工程、“山海协作”工程、“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劳务输出”和“下山移民脱贫致富”工程,将有利于欠发达地区做强特色优势产业、完善基础设施、优化发展环境、提高人口素质,实现区域的共同繁荣。

(五)生态省建设全面启动,环境保护力度将不断加大。

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了建设绿色浙江的战略目标,把发展绿色产业、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百亿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将加快推进,生态示范区、生态公益林建设工程将大力推动,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污染防治工作将进一步加强。

(六)认真实施科教兴省战略,逐步向文化大省和教育强省迈进。

随着农村中小学布局优化和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高教园区配套设施加快完善、重点学科建设加大扶持力度、重点文化设施和文化企业加快建设、“新世纪人才工程”加速实施,文化教育事业将位于更加突出的位置,建设文化大省和教育强省的目标有望提前实现。

(七)继续大力发展效益农业,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将逐步提高。

农业、农村现代化是浙江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战略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后将进一步深化农业结构调整,发展高效生态农业,促进农村土地适当规模经营;积极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创立品牌;加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增加农村基础建设投入,建设1500万亩标准农田,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和效益将不断提高。

(八)继续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证国家粮食安全。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总目标要求下,预计至2020年期间,我省建设用地需求量较大,占用耕地需求量估计在300—400万亩之间,土地供需矛盾将十分突出。浙江人多地少,必须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重视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在继续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尤其是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的同时,将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完善地方粮食储备体系和粮食安全应急预案,确保粮食供给安全。

(九)公众政治参与程度将不断提高。

社会舆论将在经济社会生活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对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利益失衡、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问题将更加关注。人民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将逐渐增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监督力度将逐渐加大。

二、正确把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

可持续发展是转变传统经济增长方式的发展,是在控制人口、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永续利用前提下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在全球经济一体化日趋明显的今天,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区域发展的公平性、发展过程的持续性、人和自然的和谐性等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是遵循经济发展规律和自然环境规律的必然要求,也是浙江现代化建设的必然选择。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合理布局发展空间,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这些正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的职责所在。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要保证浙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基础。必须保有足够数量和品质的耕地,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必须保护好土地生态环境,遏制生态恶化,提高城乡环境品质;必须妥善安排各项建设用地,支持经济快速发展;必须建立良好的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资源的生产能力。实现这样一个四重目标,解决好当前与长远土地利用问题,必须搞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有限的土地资源进行科学规划、合理配置。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家调控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

只有严格按规划控制土地供应总量,实行土地用途管制,才能有效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只有通过规划合理配置土地资源,才能促进城乡建设合理有序进行,达到城乡统筹、区域统筹、协调发展的目标。曾培炎副总理在全国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指出:“土地的科学规划,关系到土地资源的利用和保护,关系到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是国家调控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个重要手段。”这既是对新的历史条件下土地利用规划本质和作用的科学概括,又是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提出的总要求。

三、正确把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的发展趋势

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和目标,深刻审视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经验教训,深入思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的发展趋势,理出新思路,找出新方法,以更好地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定位应向区域规划转变。

浙江的城镇化已进入到快速发展阶段,随着城市经济实力增强和区域基础设施外延,城市与区域间、城市与城市间、建设与资源保护间的联系和矛盾日益突出,必须通过区域规划加以协调。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区域统筹、城乡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理念,使得区域规划的重要性日益显现。从近几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效果来看,它能弥补长期以来计划等部门编制的区域规划难以实施、可操作性较差的问题,为区域规划的发展作了新的探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抓住机遇,从土地供需平衡迈向区域统筹各个领域,进一步发挥区域规划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工作任务应向资源保护和集约利用并重转变。

保护土地资源和促进土地资源合理集约利用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任务。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强调了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以及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忽略了土地利用效益提高的同等重要性,使近几年土地利用粗放型方式未能得到根本性改变。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必须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研究土地集约利用指标体系,探索建立土地供应量与土地利用效益挂钩的机制,促进土地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方法应由指标控制型向空间控制型转变。

随着政府职能向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转变,规划职能也应由计划经济时期的定规模、定速度、定项目和分钱、分物、分指标向空间管制和控制合理的开发时序、环境容量、建设标准为主转变,规划体系应由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为主体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空间规划相结合并逐步加强空间规划转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淡化原有的各项规划指标的控制和分配,加强各类用地布局整合、结构优化和用途管制规则。

(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内容应由耕地保护研究向综合研究转变。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具有整体性和综合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针对的是区域内的全部土地,要协调各个部门的土地利用活动。不仅要加大保护耕地资源的力度,巩固农业基础地位,而且要保护生态林地、水资源、湿地、自然保护区、文物古迹、重要矿产等影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各类土地资源;不仅要研究以新增耕地为目的的土地开发整理,而且要加强研究改善农民生活水平的农村居民点整治,工业用地整合,城镇群的合理布局等;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跳出单纯耕地保护的圈子,实现对各类土地开发、利用、整治、保护的综合安排。

(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决策逐步由领导决策向民主决策转变。

随着公众政治参与程度的不断提高,要求规划编制过程应重视民主化,强调公开编制规划,强调专家咨询和公众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探索公众参与的内容、程序和方法。

(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应由目标导向型向过程导向型转变。

“三分规划,七分管理”,严格按规划实施管理是发挥规划宏观调控作用的关键。我省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编制实施中对规划的弹性、可操作性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较好地解决了土地管理中遇到的困难。新一轮规划应继续贯彻动态规划的理念,从纯技术规划到实施规划,注重服务于土地资源管理的各项功能,使规划从原来对规划结果的严格控制转为对土地利用过程的严格控制,以充分发挥和强化规划的过程导向作用。

四、正确把握当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重点

当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一定要按照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抓紧开展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

由于我省近几年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国家、省一系列重大工程提前组织实施,致使我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目标、任务、重点项目布局等都已提前实现。为实现土地资源在浙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保障作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已迫在眉睫。目前,新一轮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试点和前期准备工作已全面展开。

省国土资源厅在抓紧组织编制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同时,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通过调查研究制定了规划修编的相关规范,如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情况调查和评价办法,新一轮建设用地需求量调查和预测办法,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编制办法,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研究,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图件格式等等。

各地在修编中应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和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五个统筹的要求,正确处理好保护国土资源与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对用地的合理需求、规划引导与市场调节、内涵挖潜与外延扩大等重大关系,以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土地生态环境保护和改善、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为重点,继续抓紧做好优质园地划为基本农田和村庄整治复垦规划,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的衔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运用规划编制的先进理念和方法,有所创新,促进土地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严格按照规划用地,规范土地利用规划审查。

严格按照规划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是土地利用规划工作的重点和核心。编制是基础,审批是保证,实施是目的。针对当前实施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必须坚持规划用地。

首先,切实增强规划意识,提高按规划管地用地的自觉性。教育干部群众尤其是各级领导充分认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作用,树立起“执行规划就是执法、违反规划就是违法”的观念。

其次,加强土地利用计划调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作为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手段之一,对调控年度用地规模,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随着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和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进,以及强化土地宏观管理的需要,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工作。要改进计划的编制主体、时间、期限、程序和下达方式,提高计划的科学性;要调整充实计划内容,将年度土地整理折抵指标、建设用地规模、房地产开发用地和存量土地利用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要严格审查追加计划指标项目,加强对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管。

再次,强化建设用地预审。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是《土地管理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引导建设项目按照规划集约用地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法律赋予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依法管理土地的一项重要职责。我省目前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还不够到位,各地对预审的重要性、预审的范围、受理单位、审批权限、审查内容都还认识不足,尚存在“重农转用和供地审批,轻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倾向,“规划审查应前置”的原则未得到较好的体现。今后要通过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强化预审的效力,落实国家九部委联合文件(建规[2002]204号)和国土资源部文件(国土资发[2003]388号)精神,凡未按要求进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或未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国土资源部门不得受理农用地转用和建设用地申请。

再者,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和修改。由于国家和省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行政区划的调整、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控制指标提前实施完成等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确实要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修改和调整的,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同时规划调整、修改工作要细化、科学化,必须进一步明确修改调整的条件、类型、审批权限、阶段、程序和修改调整方案内容要求等等,制订相关实施意见或办法,使规划调整、修改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三)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一项综合性、技术性、政策性都比较强的工作,虽然才处于起步阶段,但其发展将日新月异,没有一支具备相当素质的规划队伍,是难以做好这一工作的。目前我省现有在岗人员的数量和素质远不能适应,使规划得不到准确理解和有效执行。当务之急必须研究探索规划编制机构的资质认证审查制度和规划师职业制度,并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在工作中结合实践不断学习、充实更新知识和技术,建立规划事业长远的可持续发展机制,从根本上促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保障规划质量和有效实施,维护土地利用的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四)加快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由于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实施管理涉及大量的指标、图件等空间数据的维护和更新,对规划成果和管理的时效性要求较高,所以必须加快信息系统建设,才能提高土地利用规划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随着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开展,我省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已由探索阶段进入扩大试点阶段。省级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应在即将完成验收的成果管理系统和正在试运行的审批管理系统的基础上,不断充实完善,并着手开发市级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县级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应总结部级试点单位——嘉善县、海宁市、鄞州区的经验基础上,着手研究制订《浙江省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电子数据成果规定》、《浙江省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电子数据成果测试软件》和《浙江省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信息系统检查验收规定》,以规范和推广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为加快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必须明确要求新一轮规划修编要与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同步进行,规划管理信息系统成果应作为规划修编成果之一进行验收审查。

(五)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监督管理。

要对规划实施进行动态监测,建立建全规划实施情况检查制度,一方面实行定期专项检查,另一方面应建立和完善社会监督制度,依法落实规划公告制度和举报制度,接受群众的查询和监督。对于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地和用地的,要依法查处,以维护规划的严肃性,真正把规划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

五、正确把握学会工作的重点

学会作为民间学术团体,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过渡时期即将结束,随着国家体制和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随着政府职能的逐步转变,其地位和作用越来越显现。去年省委2号文件,即《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对科协工作领导的意见》指出,“学会(协会、研究会)的挂靠单位,要在保证人员、经费和活动场所等方面,支持学会开展工作。”省国土资源厅挂靠有13个学会、协会、研究会。我作为省国土资源厅厅长、省土地学会理事长和省地质学会理事长,在这样的会议上,还要强调一下学会的主要工作。

(一)继续加强学会自身组织建设。

组织是学会的基础,也是学会力量之所在。首先,要加强学会领导机构建设。学会领导机构,主要是会员代表大会及其选举产生的理事会。省土地学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及其选举产生的第二届理事会,任期已满,原定去年召开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后因种种原因,未能如期举行。学会已在着手进行各项准备工作,争取今年年内召开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并选举产生第三届理事会。希望全省土地科技工作者和土地管理工作者共同努力,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上下一致,完成省土地学会换届选举工作。全省11个省辖市中,已有10个市建立了市级土地学会,嘉兴市土地学会筹备已久,可谓“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希望嘉兴市国土资源局尽早召开嘉兴市土地学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并选举产生第一届理事会,把嘉兴市土地学会正式成立起来,并开展活动。其余10个市级土地学会,凡任期届满的,要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并选举产生相应的理事会,把学会领导机构健全起来。县级土地科技学术团体,有玉环县土地学会,有丽水市土地学会各县级工作委员会,有宁波市土地学会各县级联络处,各地可以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建立相应的土地科技学术团体,请各市国土资源局和各市土地学会加强对县级土地科技学术团体建设的领导和指导,尽早形成一个省、市、县土地科技学术团体网络,上下促进,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发展,把全省的土地科技工作推向前进。

其次,要加强学会办事机构建设。学会应按自身特点和工作需要,在理事会内部设立分支机构、工作机构、学术机构和办事机构。学会是非赢利性的民间学术组织,其领导人员和工作人员,基本上都是兼职的,不可能配备很多专职人员。但学会毕竟有许多具体事情要经办,各分支机构、工作机构、学术机构之间的关系也要有具体工作人员来协调,没有专职从事学会工作的领导人员和工作人员,学会活动很难开展起来。学会必须加强办事机构的建设。学会办事机构,可以叫学会办公室,也可以叫学会秘书处,名称不必强求一致,但一定要配备专职干部。学会秘书长尽可能专职,秘书长是兼职的,学会办公室主任要专职,学会办公室或学会秘书处至少要配备一、二名专职干部,做到专兼结合。学会干部,不论是专职还是兼职,都要热爱学会工作,热心为会员服务。

再次,要加强学会会员队伍建设。会员是学会的组织基础,也是学会的服务对象。学会要以会员为本,为会员服务。经过近两年来的会员登记工作,省土地学会已经登记的会员有1603人。但是,根据原来掌握的会员名单,还有相当数量的会员没有登记,更有相当数量已经具备条件要求入会的土地科技工作者和土地管理工作者尚未发展入会。学会要继续做好老会员登记和新会员入会工作,要按照学会《章程》规定的会员条件和“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以及《关于进行会员登记工作的通知》精神,登记老会员,发展新会员。去年12月,中国土地学会发出《关于对各省中国土地学会个人会员进行摸底调查的通知》,决定建立“个人会员登记号制度”和“个人会员登记和管理信息系统”,开展个人会员重新登记工作,第一批统计的会员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副处级以上职务的会员。省土地学会在今年1月召开的市级土地学会秘书长工作会议上作了布置,要求于2月份完成登记统计,但至今还有个别单位没有完成。希望各市土地学会要借中国土地学会开展个人会员重新登记工作的东风,在完成中国土地学会个人会员重新登记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省、市土地学会会员队伍建设。会员队伍建设的关键,是要加强和保持学会与会员之间的联系,使每个会员都能尽到会员的义务,享受会员的权利,充分发挥会员的作用。

(二)继续加强土地科技学术研讨。

科技学术研讨活动,是学会工作的主要内容,也是学会生命力之所在。土地学会要充分发挥土地科技学术团体的优势,开展调查研究,进行学术研讨,提供科学依据,提出意见建议,为贯彻土地管理基本国策,推进土地管理事业服务。近两年来,省土地学会先后与杭州市土地学会、宁波市土地学会、省土地整理中心等单位,举办了“土地市场和土地储备机制与推进城市化进程”、“土地整理与城市化”学术研讨会,编辑出版了《土地市场与城市化》、《土地整理与城市化》研究文集,既为广大土地科技工作者和土地管理工作者提供了发挥自己聪明才智和学识专长的平台,又为他们提供了拓展思路和学习参考的资料,还为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增强了调查研究和科学探索的氛围。这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学术研讨会,共收到165位作者的127篇论文,内容相当丰富。在征集论文过程中,各市土地学会广泛发动土地科技工作者和土地管理工作者积极撰稿。金华市土地学会和金华市国土资源系统从市局局长到乡镇土管员都积极撰写论文,先后征集了200余篇文章,经过评选,向省土地学会推荐了51篇论文。舟山市土地学会理事长、副理事长和舟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副局长也都撰写了论文。金华、丽水、舟山等土地学会还先后召开了研讨会进行专题研讨,并对上报的论文进行了评选。从而,浓厚了全省国土资源系统的理论和学术氛围。这种风气应当保持下去,发扬起来。这次研讨会后,省土地学会要着手编辑出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研究文集,同时要发文征集下一次研讨会的论文,下一次研讨会的主题可定为“征地制度改革和集体土地流转”。请各市土地学会和各有关单位,广泛发动土地科技工作者和土地管理工作者积极撰写论文,主动参与土地科技学术研讨活动。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三)继续加强民间土地科技交流活动。

近年来,省、市土地学会充分发挥民间科技社团的特点和优势,积极开展海峡两岸和国际民间土地科技考察和学术交流,受到了广大土地科技工作者和土地管理工作者的欢迎和支持,不仅增强了学会自身的活力,而且为推进浙江国土资源管理事业的发展和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的进程做了贡献。今后,省、市土地学会要加强协作,互相配合,创造条件,拓展渠道,积极组织广大土地科技工作者和土地管理工作者开展海峡两岸和国际民间土地科技交流活动。中国科协多年来一直在组织科技工作者的科技交流和联谊活动,省科协根据去年省委2号文件精神,通过中国科协科技交流与联谊活动浙江省接待站,充分利用中国科协系统现有场所,开展科技交流与联谊活动。省、市土地学会可以充分利用这一条件,组织土地科技工作者参与有关活动,从而进一步团结广大土地科技工作者,努力把土地学会建成“土地科技工作者之家”。

(四)继续推进学会改革,努力增强学会实力。

2001年12月,中国科协印发了《关于推进所属全国性学会改革的意见》,随后,中国土地学会、浙江省科协也印发了相应的改革意见,至今,学会改革工作已经进行了两年多的时间,取得了比较明显的进展。中国科协的《意见》,部署了五年改革进程。省、市土地学会必须急起直追,加大改革力度,完成改革任务。

首先,要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标志着我国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学会必须进行改革,成为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符合科技团体发展规律,充满生机活力,具有中国特色的科技社团,随着国家的发展而发展,随着国家的前进而前进。故步自封没有出路,等待观望没有前途,要通过改革来求发展,要在发展中加以完善。

其次,要坚持民主办会,开门办会,按章程办会。核心的问题是坚持和完善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制度,各种会议要按规定召开,并且不能流于形式,从人员结构到议事规程要进一步完善,解决好“理事不理事”的问题,充分发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的领导作用。

再次,要做好会员登记和会费收缴工作。学会必须有自己的会员,会员一定要缴纳会费,这是会员权利与会员义务的统一;发展会员,收取会费,这是做好学会工作的基础性和根本性的措施;必须加以落实。去年7月,民政部和财政部联合了《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3]95号),规定“经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批准成立的社会团体,可以向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收取会费。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财政部门不再核定统一的社会团体收费标准,社会团体可依据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工作成本等因素,合理制定会费标准。”省土地学会自成立以来一直没有收取会员会费,前年起对15个单位会员收取一定的会费,此项工作还不健全和完善。省、市土地学会要在改革进程中加以调查研究,制定会费标准,建立健全会员定期缴纳会费制度。相应的,学会应该对会员做好服务工作,要增强服务意识,改善服务质量,为充分发挥会员的聪明才智和科技特长更好地服务,真正把土地学会建成“土地科技工作者之家”。

再者,要提高学会能力,接受政府职能转移。政府部门在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中,有一部分职能要转移给中介机构和社团组织。学会要提高自身的能力,接受政府转移的职能。例如,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学会完全可以承担。会费应该成为学会活动经费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会费不可能解决学会活动的全部经费,学会必须通过对会员和社会的服务来解决自身的活动经费。学会要在改革进程中不断提高自身的能力,逐步增强自身的实力,真正做到以会养会。

(五)继续加强对学会的领导和指导,支持和帮助。

社会科学综合范文第2篇

一、提高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质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能力和成果是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水平体现着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思维能力、精神状态和文明素质。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提高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质量,对努力回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程中亟待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对构建以当代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和教材体系,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2.大力提高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质量是当前的紧迫任务。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四个同样重要”的重要论断,把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性提升到前所未有的历史高度,为哲学社会科学的进一步繁荣发展开辟了广阔前景,也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提出了更高要求。高等学校是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主力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密集,力量雄厚,学科齐全。长期以来,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为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为服务党和政府的决策,为弘扬民族文化、培育民族精神,为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做出了重要贡献。但与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要求相比,与党和人民的要求相比,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还有较大差距。低水平重复现象比较严重,理论脱离实际比较普遍,应对重大社会问题的能力还不强,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条件保障也不能适应哲学社会科学快速发展的需要。大力提高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质量,是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紧迫任务和长期目标。

3.提高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质量必须坚持正确方向。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方向正确与否关系到中华民族的兴衰和社会主义的命运。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为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做出新的贡献。

二、创新是提高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质量的决定性因素

4.创新是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灵魂。创新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品质,是推动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不断深化的不竭动力。大力提高哲学社会科学创新能力,是大力提高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质量的内在要求,也是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根本保证。

5.增强创新意识,提升研究境界。要增强创新意识,努力发现新问题、把握新情况、明确新任务,自觉推动社会变革和理论进步;要积极接受新知识、学习新方法、形成新观念,勇于超越别人和自己。要把创新意识贯穿于研究的全过程,落实在选题、立项、成果产出和转化等各个关键环节。

6.确立创新目标,明确战略定位。要根据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长期目标,发挥高等学校的优势和特色,努力构建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教材体系和人才队伍。要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强化应用对策研究,使高等学校成为哲学社会科学的学术研究中心、文献辐射中心、先进文化孵化中心和决策咨询服务中心;使高等学校成为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发动机和推进器。

7.确立创新重点,寻求重点突破。要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主题,准确把握时代特征和中国国情,认真研究和回答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不断总结实践经验,不断扩展理论视野,不断做出理论概括,取得一批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国际影响的标志性成果。通过研究和回答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提高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综合研究水平。

8.理论联系实际,探索创新方法。要关注实际、了解实际、深入实际,坚决克服学术研究脱离社会、脱离群众、脱离生活的倾向;要善于从实际问题中抽象出理论并回到实际中接受检验,不断丰富和发展理论;要自觉运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不断解决实践中提出的新问题,推动实践不断前进。要重视方法论的转换与创新,重视不同学科研究方法的借鉴与整合;要加强调查研究,注重实证研究,通过继承创新、综合创新、原始创新,不断提高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整体水平和社会效益。

9.建立创新机制,激发创新活力。要深化高等学校科研体制改革,探索更加灵活高效的科研组织形式,形成更加有利于哲学社会科学创新的宏观管理体制和微观运行机制,营造更加有利于创新型人才脱颖而出和发挥作用的良好环境,充分调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升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质量和创新能力。

三、建立健全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管理制度

10.完善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领导体制。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形成领导有力、机构独立、责任明确、管理到位的领导体制,为不断提高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质量和创新能力提供有力保证。

11.完善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管理机制。要围绕提高研究质量,形成质量导向明确、评估监督有力、成果转化迅速、组织运行高效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管理机制。以多出高质量成果为目标,不断提高职能部门专业管理水平。

12.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的多渠道研究经费投入体制。要加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经费的投入,确保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经费逐年增长,合理确定并逐步提高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经费在整个科研经费中所占的比例。要制定鼓励哲学社会科学创新的政策,经费向质量高、创新力度大、有利于综合解决社会重大问题的研究领域和研究课题倾斜。要拓宽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经费的筹资渠道,鼓励设立各种类型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调动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支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形成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经费多元投入的格局。

13.创新高等学校研究组织形式。完善以项目为纽带、以课题负责人为龙头、人才组合灵活、有利于激发科研人员创造性的研究组织形式。突破阻碍研究人员有机组合和资源共享的学科壁垒、院系壁垒、学校壁垒和区域壁垒,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跨学校、跨地区、跨国度组合研究力量,形成机构开放、内外联合、良性竞争、优胜劣汰、有利创新的研究合作体。进一步加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鼓励和支持进行体制创新和管理创新的新探索。建立和扶持一批学科综合、人员开放、资源集中、成效显著的新型研究联合体,推动高等学校与政府、企业、民间团体建立紧密的合作联系,为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深入社会、拓宽视野、扩大资源创造条件。

14.建立健全吸引人才、平等竞争的人才聚集与流动机制。深化科研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建立重创新能力、重研究质量、重实际绩效的人才选拔和激励机制,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人员流动和淘汰机制,不断优化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队伍。

15.改进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管理办法。按照好中选优和透明、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立项、申报、评审制度,选好题、立好项、出好成果。强化科研项目的目标管理,设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着力支持基础理论研究。建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信誉制度。对信誉好、成果优的研究人员优先资助;对信誉不良、项目成果不合格的研究人员予以批评、终止资助直至停止申报资格。

16.建立健全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转化机制。高度重视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转化工作,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搜集、展示、、推广、应用、反馈系统的建设,畅通高等学校与政府、企业、社会的联系渠道,促进科研成果向课程教材、社会普及、政府决策、文化产品方面的快速转化,培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转化中介机构和经纪人才,不断提高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建立鼓励高质量研究成果的评价体系

17.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评价标准。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评价,既要有数量、规模指标,更要有质量指标,当前尤其要强调质量指标在评价体系中的重要性。要克服重数量指标轻质量指标的倾向,改变简单以数量多少评价人才、评价业绩的做法。创新程度是衡量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质量高低的核心要素。要把是否发现新问题、挖掘新材料、采集新数据,是否提出新观点、采用新方法、构建新理论,作为衡量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质量高低的主要内容。推广优秀成果和代表作评价制度,充分发挥高水平研究成果对提高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质量的导向作用。

18.建立符合哲学社会科学特点的分类评价标准。评价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要坚持科学性与价值性、国际性与民族性、继承积累与自主创新的统一。对哲学社会科学的各个具体学科要有与之相适应的评价标准,对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研究要有切合实际的评价尺度。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不同成果形式要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的标准和方式进行评价。

19.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评审制度。发挥专家与同行评议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中的主导作用,完善专家评审、成果受益者评审等多种不同评审制度;实行公开评审与匿名评审制度。建立全程评价机制,重视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对于学术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贡献。改变重项目申报、轻成果评价的偏向,加大对研究项目管理的力度,推动研究项目高质量地完成。注意培育民间学术评价机构,维护评审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20.建立科学合理的评审监督机制。建立评审结果的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对评审结果的监督。建立学术评审申诉制度,设立专门机构受理对评价结果的质疑和投诉。加强对学术评价机构、评审专家的监督,建立评审专家的信誉制度,促进评价制度的不断完善,杜绝在学术评价中徇私舞弊。

21.鼓励积极健康的学术批评。健康的学术批评是加强学风建设、维护学术尊严、提高研究质量的重要社会评价手段。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遵守学术规范,鼓励积极健康的学术批评,鼓励潜心研究,鼓励学术精品,反对粗制滥造,驱除学术伪劣产品。

五、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提高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质量

22.加强领导,不断深化对哲学社会科学重要性的认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要不断加深对哲学社会科学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哲学社会科学摆在与自然科学同样重要的地位。要研究制订哲学社会科学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可持续发展。教育部将继续大力实施“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启动实施“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质量提升计划”,为提高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质量和创新能力提供切实保证。

23.构筑高地,大力促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平台的建设。要以国家“985”工程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为核心,以研究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为主攻方向,结合学校学科建设实际,以基础研究为中坚、应用研究为重点、对策研究为突破口,逐步形成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创新体系。

24.面向社会,大力促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快速转化。要把个人学术兴趣与国家利益紧密结合起来,把学术研究与服务党和政府决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把学术研究与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把学术研究与增强我国文化竞争能力、扩大国际影响紧密结合起来,逐步形成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社会服务体系。

社会科学综合范文第3篇

根据医学院校及医学生的特点,医学院校人文社会科学课程体系的构建应遵循以下原则:

1.1突出重点原则

人文社会科学课程体系的构建,应根据高等医学教育的总体目标及不同人文社会科学课程的功能和作用,结合医学模式的转变和医学生的现实需要,确定若干门主干课程。主干课程的选择,应体现重点性、综合性、全面性的要求,在不同类别的课程中分清主次。如我院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就把《医学伦理学》作为加强医学生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的重点课程来抓,该课程先后被评为广州市重点课程、广东省重点课程、广东省优秀课程、广东省精品课程。在2001年国家教育部对我院进行的本科教学随机性评估中得到了有关专家的充分肯定。

1.2循序渐进原则

人文社会科学课程需要按照不同门类、不同课程的内容和特点进行设置。不能简单地认为开设人文社会科学课程就是为了扩大学生的知识,不需要考虑开设顺序等问题。人文社会科学课程的安排要形成系列,按照不断深化、不断扩展的原则构成前后顺序关系,并根据医学生心身发展和不同阶段的教育目标,确定不同阶段的教学内容,纵向连贯,贯穿于高等医学教育的全过程。

1.3整体性原则

人文社会科学课程体系的构建,应打破原来的学科界限,重视学科之间的交叉与融合。要研究不同学科之间的内在规律,注重内容上的衔接性、综合性,避免重复和分科过细的情况,将分散在不同学科的知识整合在一起形成新的学科群,美国哈佛大学医学院的《医生与病人》课程就是贯彻这一原则的典范。

1.4主辅相承原则

在人文社会科学教育实践中,可以根据各门课程在内容、功能等方面的逻辑关系,将其分为不同的“课程模块”,每一模块内含有若干门相互联系的学科理论知识体系,标明在每一模块内哪些为必修课程,哪些为限选课程、哪些为任选课程。我们不同意国内部分学者主张“以必修课为主,辅以选修课”[2]的观点。笔者认为,医学院校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的目的不是为了造就一批高素质的人文社会科学专业人才,而是为了提高医学生的人文社会科学基本素质,因此必修课程不宜太多,应充分扩大学生选课的自由度,以便提高学生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人文社会科学课程的设置应遵循“以选修课为主,辅以必修课”的原则。这不仅有助于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需要,最大限度地自主选课,独立安排自己的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同时,也有利于提高教学效果。

1.5显隐结合原则

人文社会科学课程的设置不能仅仅局限于单一的显性课程模式,还应充分挖掘隐性课程的作用。因为人的素质包含多个方面,有认知的,也有情感、态度等方面的。任何单一的教育都不可能达到提高综合素质的目的。因此,应当在改革显性课程的同时,重视隐性课程的作用,融人文社会科学知识于校园文化环境之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使医学生的综合素质在良好的校园文化环境中,得到全面、协调、持续的发展。

2课程设置

依据以上原则,结合广州医学院的人文社会科学课程实践情况,我们认为,高等医学院校人文社会科学的课程体系应由显性课程和隐性课程两大模块组成。显性课程模块又可分为不同的子模块,每一子模块承担不同的功能,经过组合后产生整体的预定功能,以实现教学目标。在显性课程的各个子模块中可根据课程的不同作用和地位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规定不同专业及专业方向的学生在每一模块中应当选修多少学分,明确不同模块、不同课程的具体要求等内容。

2.1显性课程模块显性课程模块需要在教学计划安排中明确课程名称、性质(必修或选修)、时间进度、学时、考核方式等内容。笔者认为,该模块可分为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模块(以教育部98课程方案为例)、人文基础知识课程模块、人文基本技能课程模块、人文社会医学课程模块等四个子模块。笔者对我院不同年级、不同专业的248名学生进行了调查,回收问卷238份,回收率为96%。调查结果显示,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模块最感兴趣的有6人,占2.5%,对人文基础知识课程模块最感兴趣的有131人,占55.5%,对人文基本技能课程模块感兴趣的有18人,占7.6%,对人文社会医学课程模块最感兴趣的有81人,占34.3%。由此可以看出,在四个模块中同学们最感兴趣的是人文基础知识课程模块,其次是人文社会医学课程模块,而最不感兴趣的是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模块。这一结果,值得我们进一步研究和深思。一方面,我们不能因为学生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不太感兴趣就放弃该类课程,课程的设置不能仅仅以学生的兴趣为标准。但是,教育者也必须正视现实,必须弄清学生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不太感兴趣的原因,以便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另一方面,在确保思想政治教育方向的前提下,应合理地增加学生感兴趣的课程,压缩可有可无的课程,提高教学实效。

在对学生就每一模块中不同课程的感兴趣程度进行调查时,在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模块中学生最感兴趣的是《法律基础知识》(占36.2%),其次是《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占29.4%),最不感兴趣的是《思想概论》(占0.4%)。该调查结果与我院开展的学生网上教学评价的评分结果基本上一致。这说明同学们对课程的感兴趣程度与教师的授课效果成正相关。为此,“两课”教师应在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教学手段等方面狠下功夫,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热情,增加教学实效。在人文基础知识课程模块中,学生最感兴趣的是《电影欣赏》(占27.8%),其次是《大学生心理发展与调适》(占14.5%),最不感兴趣的是《基础乐理与视唱练耳》(占2.1%)。该结果说明,医学院校的学生对较难于掌握的人文理论知识不太感兴趣,而倾向于感性的、具有指导意义的人文基础知识。在人文基本技能课程模块中,学生最感兴趣的是《体育舞蹈》(占45.7%),其次是《形体知识训练》(占20.9%),最不感兴趣的是《应用写作》(占12.8%)。该结果说明,部分同学尚没有充分认识到实际工作技术的重要性,或者没有看到作为未来卫生工作者也需要一定的写作技能,而乐于选择轻松易学的实用课程。

在人文社会医学课程模块中,学生最感兴趣的是《医学心理学》(占23.7%),其次是《医学美学》(占13.2%),最不感兴趣的是《医疗保险原理实务》(占2.6%)。这一调查结果表明,医学生对选修课程的选择倾向于与医学结合更加密切的人文社会医学课程,而对于具有较强人文社科性质的课程则不太感兴趣。基于以上分析,我们认为,除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模块之外,可以根据对其他课程模块调查中学生感兴趣的程度,以及一般的教育教学规律,来确定哪些作为必修课、哪些作为选修课及学时的分配等内容。在表1中带“*”号的课程即为相应模块中学生较感兴趣且专业需要的课程,应作为必修课程开设。从对我院人文社会科学教育情况的调查结果来看,6.0%的学生对我院已开设的人文社会科学课程门类感到很满意,82.1%的学生感到较满意,感到不满意的仅占11.5%。从教学效果来看,感到很满意的占6.8%,较满意的占81.6%,不满意的占10.7%。但在感到不满意的同学中,有的提出了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如“选课太随便,学时少”、“形式化较强”、“应像平时一样严格要求课堂纪律”等。尽管反映此类问题的人为数不多,但它说明,学生希望教学管理人员及教师应象对待必修课一样对待选修课,确保教学质量。

总之,人文社会科学课程的设置应当充分兼顾到学生的意愿和需要,四个模块应有所侧重,在确保思想政治教育的前提下,以强化学生的基础人文知识,提高学生的人文社会医学素质为重点,适当开设人文基本技能课程,并以必要、够用为原则。此外,课程的设置还应考虑到开设顺序问题。笔者认为,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模块应当实行“靠前置”,放在本科教育的第一至第五学期。但是,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结束并不意味着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终止,思想政治教育应贯彻于大学教育的始终,渗透到各门课程的教学过程之中;人文基础知识课程模块也应实行“靠前置”,即安排在第一至第三学期;以必修课形式开设的人文基本技能课程应实行“靠中置”,放在第五至第六学期,而且学时不宜过多;人文社会医学课程应安排在第五至第八学期,实行“中后置”,在学生掌握了一定的医学基础知识之后开设,使学生能够更好地适应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及社会发展的需要,为医药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服务。

2.2隐性课程模块

大学教育的目的在于培养人,但培养人的方式并非仅仅局限于显性课程,隐性教育也是人文教育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而隐性教育的作用就是通过潜移默化、耳濡目染实现的。所谓隐性课程,是相对于显性课程而言的,隐性课程的作用是在无形的教育中进行的。它包括校园文化、社团活动、学术讲座等形式。校园文化在医学生人文素质教育中有着特殊的地位和作用,是提高医学生思想觉悟和道德品质的重要渠道,是完善医学生知识结构和思维方式的重要手段,是培养医学生适应能力和交往技能、发展医学生人格的有效途径。

3实施建议

完善的课程体系是确保医学院校人文社会科学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的基本条件,除了制定明确的教学目标、采取有效的教学方法、合理的课程定位和优良的师资队伍外,还需做好以下工作:

3.1组织保障

医学院校人文教育的顺利开展必须得到政府、高校领导的大力支持和高度重视。近年来,随着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进行,高等院校的人文教育问题日益受到教育部门的重视,尤其医学院校与综合院校的合并,更进一步推进了该项工作的实施。但是,在部分高校尚存在认识不够到位的现象,还有部分医学院校的领导没有充分地认识到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的重要性。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文素质教育的全面开展。实践表明,加强组织和领导是确保人文社会科学教育教学效果的重要保证。为了加强我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我院专门成立了“两课”教学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成员包括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等党政领导。并确立了每学期一次的“两课”现场办公会议制度,参加人员包括学院党政领导及其相关部处负责人,说明了组织保障在人文社会科学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3.2教材建设

在人文社会科学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中,必须将教材建设纳入整体规划中,以教材内容改革为突破口,推进人文社会科学课程建设。近年来,我院的《医学伦理学》课程之所以能够取得可喜成绩,关键之一就是狠抓教材建设。通过教材的编写,不仅可以帮助教师更好地了解最新的学科进展及内容,使教学内容更加切合学生实际,提高教学效果;而且,可以培养一批师资队伍,巩固教学内容。

3.3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教学是人文社会科学教学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高等医学院校要组织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医学生文化底蕴和审美情趣。通过实践使医学生认识自我、体验人生,更深刻地领会人文素质的具体内涵,强化教学效果。在教学中,为了巩固学生课程所学的医学伦理学理论知识,学以致用,我们与多家医疗卫生单位建立了固定的联系。通过调查实践,不少学生写出了具有一定质量的调研论文,目前已有20多篇论文在公开刊物上发表。

3.4改革考核形式

社会科学综合范文第4篇

英国科学哲学家吉勒斯不久前在他的一部新著《20世纪的科学哲学:四个核心论题》中认为,20世纪的科学哲学主要集中于下面四个主题的讨论:(1)归纳主义和对它的批判;(2)约定论和迪昂-奎因命题;(3)观察的本性;(4)科学和形而上学的划界。他还进一步指出:“虽然所有这四个主题对科学的分析都是重要的,但只有划界问题才是关系到超出科学王国范围之外的普遍知识的论题。”[1]所以,在科学哲学中,划界问题往往被人们认为是衡量一种科学哲学学说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志。

科学划界问题其实不限于科学与形而上学的关系,按波普尔的说法,划界问题是一个“在经验科学的陈述或陈述系统与一切其他陈述(不论宗教性的,形而上学性的或干脆是伪科学的)之间划一条线的问题(就尽可能做到而言)”

[2]。这个问题由来已久,可以说,远至巴门尼德时代,西方哲学家就认为,区分知识与纯碎意见、实在与显象、真理与谬误是重要的。随着近代科学的兴起,就存在着一个把科学与形而上学、宗教以及其他非科学和伪科学意识形态区分开来的问题。虽然划界问题由来已久,但这个问题真正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倒确实是本世纪的事情。这是因为:

首先,本世纪人类社会借助科学技术的力量得到了飞速的发展,科学不仅几乎渗透到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而且也获得了从未有过的权威地位,似乎成了衡量任何事物正确与否的标志。这就使得一些非科学甚至反科学的意识形态、江湖骗术都企图披上科学的外衣,一时鱼目混珠、泥沙俱下,清除这类貌似科学、实则严重财坏科学声誉的伪科学已成为当务之急。

其次,本世纪初以相对论和量子力学的诞生为标志的物理学革命使人们对科学基础认识的传统观念受到了巨大的冲击,迫使人们重新审视科学的本质。这就不得不把科学与其他知识形态进行更加深入的比较,并试图找出它们之间的根本区别。

第三,逻辑实证主义继承了自孔德以来的“拒斥形而上学”的传统,并极力从逻辑和方法论上寻求划分科学和形而上学的标准。这个问题由于本世纪上半叶逻辑实证主义的影响日增而引起哲学界的广泛关注,许多科学哲学家都对此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并产生了激烈的争论,从而使其成为本世纪科学哲学的主题之一。

虽然本世纪科学哲学中讨论的科学划界问题一直是围绕诸如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天文学、地质学等经验自然科学而展开,其标准也主要是针对这些学科的特性而制订的,但有关社会科学的划界问题,或社会科学的科学性问题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逐渐成为划界问题这一主题下不可回避的重要议题之一。社会科学划界问题在本世纪之所以变得越来越重要,有其历史的原因。

首先是本世纪的历史与现实使人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深刻感到了社会科学的重要性。本世纪至少有三件震撼全球的大事与社会科学有关:一是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使马克思、恩格斯的科学社会主义从理论变成现实,极大地改变了整个人类社会历史的进程;二是凯恩斯经济学的应用对资本主义世界摆脱20—30年代严重经济危机起了重大作用,开创了国家干预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先河;三是法西斯主义的滋生与蔓延导致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使人类遭受了一次空前的浩劫。虽然这些历史事件的发生有其深刻和复杂的历史和现实(当时社会条件)的原因,但人们无法否认上述社会科学或伪科学“成果”所起的重大作用。时至今日,人们已能比较清醒地认识到真正社会科学的重要性和伪社会科学的危害。当今困扰人类生存的环境、生态、资源、人口等等问题的解决,已决不是单纯自然科学的问题,必须依赖包括社会科学在内的多学科综合研究,而任何有关政治、经济、社会问题的“科学决策”也主要是依赖真正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即所谓“软科学”研究成果)的决策。

其次,本世纪社会科学现代化进程日益加快。社会科学像自然科学一样,也是在哲学的母体中孕育并逐渐分化出来的。

本世纪从经济学开始,社会科学日趋成熟,并逐渐走上现代化的进程,有些学科(如经济学、社会学、人口学等)已开始具备了过去只有自然科学所具有的形式化和定量化的特征,其标志是本世纪30年代计量经济学的诞生。不过,直到1947年萨缪尔逊在他所发表的《经济分析基础》一书中才明确论证,经济学只有通过把文字表述变为数学命题才能取得进展。1971年2月,美国哈佛大学的卡尔·多伊奇等人在《科学》杂志上发表了一项研究报告,对从1900年到1965年社会科学中62项成就的研究表明,本世纪早期的成就全是理论性或定性的,而后来的成就甚至早期发现的后来发展,都主要是数学和统计方法的革新,或者是由定量方法推导出的理论,诸如信息论或经济学中的增长模式,只有个别的例外。他们认为:

定量的问题或发现(或者兼有)占全部重大进展的三分之二,占1930年以来重大进展的六分之五,完全非定量的文献——认识新的模式但没有任何明确的定量问题的含义——在整个时期中是稀少的,而自1930年以来特别稀少。[3]

美国社会学家丹尼尔·贝尔根据上述情况指出,社会科学的定量化正是1940年以后社会科学获得新的威望和影响的理由之一。随着尖端新技术的急剧进展,特别是在引进计算机以后,理论不再仅仅是一些观念或辞藻,而是一些可以用经验和可检验形式加以阐述的命题,再用专门的术语来说,社会科学正在变成像自然科学一样的“硬”科学。(同上)

值得指出的是,本文强调形式化和定量化是社会科学迈向现代化的一个标志,并不是说所有社会科学都要形式化和定量化了才算现代化或算是成熟科学了,即使是自然科学也不能完全形式化和定量化,也有一些需要定性解释的内容,如量子力学物理诠释问题。任何科学,尤其是社会科学,一定要建立在定性与定量研究相结合的基础上,至于何时用什么方法,用到什么程度才合适,这要看解决什么科学问题而定。[1]我这里只是想表明,只有当一门学科变得成熟起来、变得特征鲜明时,它的划界问题才有取得进展的可能性。

既然社会科学的划界问题已经变得如此重要和可能,那么,究竟应当运用一些什么标准来给社会科学划界呢?首先遇到的一个问题就是能否应用现今科学哲学界已充分讨论过的、主要是以自然科学为例得出的那些划界标准。有人认为社会科学不能应用自然科学的划界标准,一个原因是因为社会现象远比自然现象复杂得多,而且具有不可重复性,因此难以用实验来检验。这种说法当然有一定道理,国内外对这个问题已有很多讨论和论述,尤其是从社会认识和自然认识联系与区别的角度研究得比较深入,这里不想重复;我只是想从科学哲学划界问题的角度,从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陈述或陈述系统的比较中再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对于任何特定时期人类的认识而言,无论是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都是很复杂的,例如,天气变化就是一个涉及到大量随机因素的极其复杂的过程。人们不可能穷尽对客观事物的所有认识。因此,无论是自然科学的陈述系统还是社会科学的陈述系统,都不可能是对它所要反映的客观对象的详尽无遗的完整描述,而只可能是对忽略了许多次要因素的理想化状态模型的描述,或者说,是对客观实际状态某种程度的近似反映。

例如,物理学中几乎所有的定律都是在假定存在诸如“完全弹性碰撞”、“绝热状态”、“理想气体”、“刚体”、“质点”等等理想状态下得出的。物理学把理想的实体作为研究对象,而这种理想实体不具有真实实体的那种属性,正是这些属性使得关于真实实体的那些运动定律变得异常复杂,有时甚至几乎无法应用。例如,理想气体状态方程为:

PV=RT任何一个物理学家都十分清楚,把这个方程应用于实际气体时只能得到近似的结果,尤其是在低温高压下会出现很大的偏差,必须改换成可以更准确表述的范德瓦尔斯方程的形式:

(P+a/V[2,](V-b)=RT而其中的a和b却不再是像R一样的普适气体常数,而是要靠实际情况测定的经验常数。

社会科学同样可以忽略许多复杂的因素得出简化的理想模型,并运用这些模型所得出的规律作出有一定精确度(当然仍然是近似的)的预测。例如,现代经济学也总是假定诸如“完全竞争”、“完全垄断”、“充分就业”、“理性经济人”等理想状态。而且许多理论最初都是从假定只有最简单的两个变量,如两种商品、两个消费者等理想状况着手分析,得出某种结果,然后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某些修正和发展,同样可以近似地推广到一般情况,作出某种预测并接受实践的检验。当然这种检验可能不同于自然科学中实验的检验,但仍可以得出在可允许的范围内带有一定客观性的检验结果。

根据普里高津等人的耗散结构理论,无论是自然系统还是社会系统,只要这个系统的行为具有足够的随机性,它的历史进程就是不可逆的。天体的演化、生物的进化和社会的发展都是不可逆的过程,不可逆并非是人类社会所特有的现象。同时,在人类的社会生活中,又确实存在着大量在只考虑主要因素情况下可以重复、或至少在一段时间内可以重复的现象,如企业的生产、学校的教学活动等等。因此,是否描述重复现象不是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根本区别,甚至不是区别,关键在于社会科学是否建立起了像宇宙学理论和达尔文进化论那样的理论体系,能从更深层次上揭示社会发展的规律。马克思的社会历史学说就是这样一个理论体系,他发现了人类社会两对基本矛盾运动的规律,并以此规律为基本假说来说明和预测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趋势,只是需要在进一步现代化的进程中不断充实和发展。

值得指出的是,由于大量随机因素的存在,上述天体、生物、人类社会历史演化的规律都只可能是非完全决定论的统计因果律,它可以对过去已发生事件作出较准确的说明和推测并预言历史发展的趋势,但并不能对未来单一历史事件作出准确的预测。例如,达尔文进化论不可能对哪一个具体物种何时会发生演变、下一个新物种是什么样子作出准确预测。同样,马克思主义可以预言人类社会发展的趋势,但不可能准确预言哪一个国家在什么时侯会发生社会形态的转变。历史演化规律不同于像牛顿力学那样的决定论因果规律,我们不能运用对单一历史事件进行检验和据此进行单纯形式逻辑推理的方法来证实或证伪某个历史演化规律,它只能对历史总的趋势(即大量事件的统计平均结果)作出某种程度的预测或估计。

许多人认为自然科学的划界标准难以应用于社会科学的最重要原因在于:自然科学的陈述系统可以不包含价值判断,而社会科学的陈述系统必须包含价值判断。

对这个问题必须作细致的分析。通常我们可以把科学陈述分为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价值判断是主体(人)对事物或事件的意义或重要性所作的描述和评价。可以明显看出的是,价值判断必须建立在事实判断的基础上,不管主体的价值倾向是什么,没有准确的事实判断,就不可能得出满足主体需要的恰当的价值判断。因此,只要是进行科学研究,无论是研究自然还是研究社会,都必须尊重事实,也就是说,都必须“实事求是”。

一个完备的自然科学陈述系统中也应当包含某些价值判断,例如像“吸烟有害健康”、“现行处置核废料的方式是不安全的”、“一种新农药的使用可能要冒破坏生态平衡的风险”之类在当今科学著作和科学论文中频繁出现的陈述,实际上都是价值判断。因为像“健康”、“安全”、“风险”之类用语都是直接与人的愿望与需求联系在一起的。这类陈述与社会科学中经常看到的“在公共场所吸烟是不道德的行为”、“现在联合国安理会的维和行动对制止地区冲突往往无能为力”、“进行债券投资要冒风险”之类社会科学中常见的陈述并无本质的区别。其实“处置核废料”、“新农药的使用”之类陈述并非是对自然事实描述,而是对人类的行为与活动的描述。实际上,科学认识的最终目的,仍然是为了人类更好地适应自然和改造自然服务的,而要达到这个目的,又只能通过人类的社会实践去完成,因此,现在任何重大科学技术成果要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都必须综合社会科学的研究。任何重大工程项目的论证和实施,也需要将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与社会科学研究综合起来考虑。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必将达到最终的统一。这正如马克思早在1844年就预言过的:“自然科学往后将包括关于人的科学,正像关于人的科学包括自然科学一样,这将是一门科学。”[5]

看来,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区别不在于研究主体(自然科学家或社会科学家)是否要在研究时采取“价值中立”的态度,[2]即不在于研究者是否对研究对象或研究结果的意义作出自己的评价,关键在于社会科学必然要研究人的思想和行为,要研究人们对各种事物的看法和评价,而自然科学的对象不会作出这种评价。例如,社会学研究离婚问题,绝不限于只调查统计一个地区的离婚率及其年龄、职业、文化程度等分布及计算其相关率等客观数据,还要了解各种人群对离婚这一社会现象的看法与态度。这当然也是可以通过访谈或问卷调查了解的客观事实,但这是不同于前面那些数据所提供的事实,它包含了研究对象(被调查者)对某一事物(离婚事象)的价值判断。我们可以称这类事实为“价值事实”,以区别于与人们主观判断无关的一般事实,并可把描写“价值事实”的陈述称为“价值事实陈述”。需要指出的是“价值事实陈述”虽然描述的是研究对象对某事物的主观看法,但这种看法一旦表露出来,就成了不可随意变更的客观事实。由于这类事实的发生和发展也存在着客观的规律性,所以,正如美国社会学家帕森斯所说:“一种现象一旦被描述下来,就有可能明显或不明显地使用一种合乎逻辑的,不以任何价值系统为转移的证明方法建立这一现象与前后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5]例如,不管后人对长城的重要性如何评价,当时广大劳动人民对修筑长城是十分反感的,以致最终爆发了农民起义,这种反感的态度(价值事实)是客观存在的,它不会以历史学家们的偏好为转移。

因此,从科学陈述系统的角度看,自然科学陈述系统只包括一般事实陈述(包括经验事实和定律、定理、假说等的陈述)和研究者对这些事实的意义或重要性的价值陈述;而社会科学陈述系统则包括一般事实陈述、价值事实陈述和对上述两类事实的意义或重要性的价值陈述。一般说来,科学陈述系统中的事实陈述可以与价值陈述分开构成单独的体系。由于这一部分陈述都是对客观事实(包括价值事实)的描述,完全可以独立进行检验,在社会调查研究中,我们完全可以通过不断提高调查者的素质、改进测量手段和方法、尽量排除外界因素干扰等方法来提高测量的信度和效度。其方法与自然科学的实验虽有所区别,但基本原则是一致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我认为包括可检验性在内的一些适用于自然科学的划界标准基本上也适用于社会科学。尤其是当社会科学已日益现代化,并可应用现代计算和检测手段的今天,再用一些似是而非、含混模糊的语言冒充社会科学陈述,拒绝对所说事实的检验,本身就是一种伪科学的表现。

现在剩下的、也是最引起争议的问题是,科学陈述系统中价值判断的那部分怎么办?划界标准是否应包含这一部分?是否科学的标准就只是科学中事实陈述的标准,这对于自然科学来说,似乎没有什么问题,因为自然科学完全可以把它的陈述系统中有关价值判断的部分交给技术去检验或实施,或交给社会科学去进一步研究,或干脆交给有关政府部门根据事实陈述去作出自己独立的(即不由自然科学家参与的)价值判断,并据此决策。例如生理学家和医学家只须提供吸烟者与癌症及呼吸系统疾病发病率的关系和吸烟对周围环境影响等事实,让人们自己去作出吸烟是否危害健康、是否不道德等价值判断,甚至让政府和议会根据大多数人对健康的态度(这是一个价值事实)、烟草工业税收与卫生福利费用支出、劳动者因病工时损耗、吸烟导致的火灾等等(注意,这些都是社会科学的研究结果)多方面事实,综合起来去作出种种限制烟草工业发展和在公共场所吸烟的法令。

对于社会科学来说,前面已经进过,对于价值事实陈述,我们仍然可以按事实陈述的标准对它们进行划界,只是在检验方法上可能不同于自然科学,但仍可用大家公认的社会科学中检验可信度的方法。虽然社会科学的检验方法目前还不如自然科学成熟和可靠,但随着技术的进步,不断提高调查统计和检验的信度和效度是可能的。这不是主要的问题,关键是社会科学中研究者的价值判断,即研究者对研究对象的意义和重要性的评价,包括对调查结果的分析、评价和建议等等是否也需要一个划界标准。在许多社会科学陈述系统中,研究者的价值判断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往往是体现社会科学研究水平和创见的标志。例如,在历史学中,我们不能只满足于列举史实,甚至不能满足于发现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而要求能对具体历史事件的意义和影响、历史人物在历史上的功过是非作出分析与评价,以使今人从中得到借鉴与启发;在经济学与管理学中,人们也不满足于原料、商品、工资、货币、利率、需求、供应等等之间关系的了解,而希望能据此得出诸如减少贸易逆差、减少预算赤字、治理通货膨胀、企业扭亏为盈、打开市场、扩大销路等的具体办法和措施。总之,许多(注意,不是所有)社会科学研究不仅要找出社会历史事实和这些事实之间的本质联系(规律性),还要对这些结果提出研究者个人的评价或根据这些结果提出(最好是切实可行的,即可操作的)具体建议。

显然,社会科学中的这些价值判断(不是价值事实陈述)虽然是研究者根据对社会历史事实(其中包括价值事实)进行研究后作出的,但仍然是研究者的主观价值判断,它与研究者所处的社会环境和本人的主观条件有密切的关系,是研究者立场、观点的体现。针对同样的事实研究结果,其他人(包括同时代和不同时代的研究者)完全可以从不同立场、观点出发作出不同的、甚至完全对立的价值判断。例如,同是秦长城,有人认为它是中华民族自立图强、反抗侵略的象征,有人却认为它是封建社会小农经济闭关自守的标志。同是离婚率升高的事实,有人认为这是妇女自主意识增强、妇女解放的象征,有人则认为这是社会风气变坏的标志等等。因此,对于社会科学中的价值陈述,我们不可能用实证科学的划界标准去评价,我们只能根据我们自己所持的价值观,即立场、观点对此作出某种价值判断,换句话说,就是不可能找到公认的、完全中立的价值标准对社会科学中的价值陈述作出一致的判断,或者说,对社会科学中价值陈述的判断,已超出了科学划界标准的范围之外。

既然如此,社会科学不是没有与非科学、伪科学分界的划界标准了吗?对此,我的看法是,对一项声称是社会科学的成果,可以把它的科学性与研究者的价值观分开来考虑,首先要用通常的(即也适用于自然科学的)科学划界标准去检验它的事实陈述(包括价值事实陈述)部分。这包括核对事实、检查研究方法和研究程序的合理性,检查其理论前提的事实和理论依据、检查理论内在逻辑的一致性、比较其事实结论与其他背景知识的关系,在以后的实践中检验其理论预言等等(也可以统称为实践检验的标准)。加拿大科学哲学家邦格还提出了一个值得重视的标准,他认为真正的科学总试图通过不断提出新的假说和不断寻求检验而发展自己,倒是伪科学则总是宣称自己一贯正确而拒绝修改和完善自己的体系。[6]一项社会科学成果如果符合上述划界标准,我们可以基本上断定它是科学的,否则,不管有多少人把这项“研究成果”说得天花乱坠,都应当逐出科学的殿堂,最多也只能当成虚构的文学作品去欣赏。

值得指出的是,虽然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划界标准在原则上是一致的,但检验手段和方法各有特色,如自然科学的实验与社会科学的实地调查性质类似,但方法上有很大差异。再者,划界标准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会随着理论的进步、实践的发展而有所发展和变化。在这一点上,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也都是一样的。

其次,在肯定其科学性的前提下,对那些含有价值判断的社会科学成果中的价值判断可作如下两种情况分别对待:

(1)对带有措施、建议等性质的价值陈述可再作进一步的可行性论证(前述肯定其事实陈述部分的科学性已是可行性研究的一部分)。即转入对这些措施、建议的具体实施条件是否具备、相应背景知识和技术是否配套、是否具有可操作性等技术问题的讨论,以便于转化为一种可操作的社会技术。

(2)对有关意义和重要性等带有主观评价色彩的价值陈述则只好根据当时当地社会公认的价值标准去评议,或评议者以自己的立场、观点去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对价值陈述本身无法作出、也不应当要求作出统一的标准和要求。但不管这种评议的结果如何,都不会影响已经过前述科学划界标准检验过的社会科学成果的科学性。例如,不管什么权威人物对马寅初先生的“新人口论”如何批判,“新人口论”仍是经得起实践检验的科学理论;而某些建立在主观臆断基础上的所谓“科学学说”,即使靠权势人为地制造某些既成事实的假象,最终也将被社会实践的事实剥去科学的外衣,如当年纳粹打着科学旗号宣扬的种族主义,不管其重复多少次、借助武力肆虐多久,终归被历史证明是反科学的谎言。而且,这些价值判断本身也将成为价值事实,成为他人或后人进行社会科学研究的对象。

主要参考文献

[1]Gillies,D.:PhilosophyofScienceintheTwentiethCentury:FourCentralThemes,Oxford,Blachwell,1993,P.153.

[2]卡尔·波普尔:《猜想与反驳——科学知识的增长》,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年版,第55页。

[3]见丹尼尔·贝尔:《当代西方社会科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88年版,第2页。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8页。

[5]Parsons,T.:TheStructureofSocialAction,NewYork,1958,P.594.

[6]参见(加)马利奥·邦格:“什么是假科学——只有检验许多特征才能明确区分假科学与科学”,《哲学研究》,1987年第4期。

社会科学综合范文第5篇

文明标志着社会的进步程度和开化状态。《易经》云:“见龙在田,天下文明。”孔颖达解释道:“天下文明者,阳气在田,始生万物,故天下有文章而光明也。”早期人类对社会的认识总是以自然界为参照系,而且原本就视自然与社会为一体。古人所谓“天下文明”,首先指的是一种美好的自然状态:春光明媚,万物竞生,赏心悦目;进一步则指人世间即社会的和谐、有序与清明,指社会的进步状态和积极成果。今天我们所使用的“文明”概念,已不再指涉自然,而专指社会摆脱“野蛮”的发展状态。

借助于传统的物质与精神二分法,人们习惯于把文明分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这种分类概括了人类文明中最主要、最基本的内容,能够抓住文明的这两大方面,无疑也就把握了社会文明的整体。但人类文明不仅仅是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它同时还包括制度文明。制度文明是人类社会的组织方式和规范体系。在物质与精神二分法的理解中,文明的制度方面往往被归入精神文明方面。然而我们知道,制度不仅具有精神性,而且具有物质性;不仅是观念性的,而且是实践性的。制度是社会存在的历史形式,制度的发展是人类文明发展的重要内容。有的学者将社会文明的这一方面称为政治文明。政治文明即政治制度文明,无疑是社会制度文明的核心部分,但不是其全部;因为除了政治制度,还有经济制度、文化制度等等。社会的物质文明、制度文明和精神文明相互依赖,相互促进,如三足之鼎立,使社会架构保持稳定。其中任何一足的偏废,都会导致社会的倾颓。

物质文明是人类改造自然界的物质技术能力及其创造的物质成果的总和。物质文明的创造以人类的物质生产劳动为前提,物质生产劳动又以劳动者所拥有的物质技术能力为手段,而这种物质技术能力则是以一定的劳动资料为标志的。马克思说:“各种经济时代的区别,不在于生产什么,而在于怎样生产,用什么劳动资料生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79页)物质文明的基础在于社会的物质生产力,而物质生产力的核心在于物质技术能力。因此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社会物质文明的核心在于其技术文明,社会物质文明的发展水平取决于物质技术的发展程度。从社会由农业技术、工业技术向信息技术的历史演变,可以看到人类物质文明进步的巨大步伐。

精神文明是人类改造主观世界的精神活动及其成果的总和,大体分为两方面:其一是科学文化方面。这是人们在客观知识和生存智慧上的进步状态,表现为社会的教育、科学、哲学、文学、艺术、卫生、体育等的发展程度,以及与此相应的物质设施、机构的发展规模和水平。其二是思想道德方面。这是人们在观念意识和人际协调上的进步状态,包括社会的政治观念、道德规范、风俗时尚,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表现为人们的理想、情操、觉悟、信念,以及社会组织的有序和协调。社会精神文明这两个方面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科学文化方面是精神文明中基本的、主要的方面,是精神文明的具体内容所在。思想道德方面则规定着科学文化乃至整个人的活动的方向,因而具有意识形态的性质,反映了不同社会历史条件下精神文明的不同性质。

物质文明无疑是精神文明的前提,没有一定的物质文明为基础,精神文明的建设根本就无从谈起。反过来说,精神文明又是巩固和发展物质文明的必要条件,并且通过思想观念的导引影响物质文明建设的方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是人类创造的社会文明。人类作为创造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主体,需要以特定的方式组成某种社会共同体。一定的社会共同体的形成和维系以一定的社会制度为其条件,而一定的制度文明又是由一定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决定的。制度是文明创造者的社会结合、组织和协调方式,是人类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得以在其中进行的社会关系。

在人类历史进程中,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制度文明在总体上是在互动中发展的,既有相互促进,也有相互制约。三种文明发展的曲线,总是在协调与不协调、平衡与不平衡之间摇摆。这三匹马拉动的社会文明之车,可以由于其中一两匹骏马的带动而疾驰,也可能因为其中一两匹弱马的拖累而缓行。整个社会文明的发展状态,是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制度文明各自作为子系统在系统中综合的结果。系统整合的结果,可能整体大于部分之和,也可能整体小于部分之和。社会文明的发展要求系统整体内部各部分间结构和功能关系的优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现了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这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具有全局意义的根本性转变。这一转变使我国国民经济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迅猛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但随之也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和问题。由于市场经济自身的弱点和消极作用而滋生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意识,严重干扰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新秩序的建立和运行。某些腐朽、愚昧、落后的思想观念借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转型之机沉渣泛起,严重地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思想道德条件和社会文化环境。历史再一次把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制度文明协调发展的问题提到我们面前。

针对物质文明迅速发展,精神文明相对滞后甚至出现“滑坡”的现象,中国共产党明确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强调,在把物质文明建设搞得更好的同时,必须切实把精神文明建设提到更加突出的地位,认真解决当前一系列紧迫问题,进一步开创新形势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局面。实践证明,在大力推进物质文明和制度文明建设的同时,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是实现我国新世纪社会发展宏伟目标的重要保障。

将精神文明建设纳入社会发展目标体系,是现展理论与实践的一个总趋势和总特点。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西方曾经出现过一种“经济增长=社会发展”的模式,这种发展模式的特点在于单纯追求国民生产总值和经济高速增长。20世纪60年代以来,这种发展理论及其实践模式逐渐受到来自经济发展本身的严峻挑战。能源和资源危机,环境污染、生态系统破坏等全球性问题,都是这种传统发展模式带来的恶果,如今已成为经济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提高的最大障碍。不仅如此,在思想道德文化领域还蔓延种种“社会病”,造成经济增长与社会文明某种程度衰退的共生现象。在对传统的发展模式进行反思之后,人们的发展价值观开始转变,“综合发展观”应运而生。这种新的发展观在注重经济发展和增长的同时,强调建设现代社会文明以及市场经济与社会文明协调发展。此后,“综合发展观”又进一步将人类自我发展摆到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位置上来,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

社会的经济发展不是一种单一的经济现象,必然涉及政治、文化、思想、道德等领域,要求社会机体各个方面与之相适应,要求社会主体以高于现实经济的科学文化和思想道德为之提供积极的文化氛围和思想动力,从而使经济增长保持健康的走势和内在的活力,并给社会带来公正、安全、平等和文明。精神文明如果长期落后于物质文明和制度文明建设,就可能积淀为严重的社会意识或精神方面的问题,造成社会发展的巨大人文障碍。而来自政治、文化、思想、道德方面的消极因素,往往要比来自市场本身的消极因素顽固得多。多年来的经验和教训,从正反两方面论证了精神文明建设在我国当代社会发展中的战略意义。

实践证明,越是改革开放,越是实行市场经济,就越是需要高度重视全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切实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和思想道德素质,并把这种建设融会到市场经济发展的各个层面和全部过程。社会的全面发展需要高度的精神文明。当今我国市场经济对于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的高度依赖,集中体现了社会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制度文明协调发展的内在要求。

哲学社会科学作为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正如同志4月28日在人民大学的讲话中指出的,“哲学社会科学,主要是帮助人们解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解决理论认识和科学思维,解决对社会发展、社会管理规律的认识和运用的科学。”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的全面发展,是哲学社会科学关注的焦点,也是精神文明建设乃至整个社会文明建设的中心。我们的哲学社会科学对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可以而且应当大有作为的。

第一,哲学社会科学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自觉的理论指导。马克思主义作为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哲学社会科学的伟大成果,是人类精神文明的结晶,是指导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理论基础,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供着思想保证。哲学社会科学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思考的对象,分析和研究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探索和揭示精神文明的发展规律。它所提供的科学成果,不断为人们开辟认识真理的道路,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思想理论武器。当代形态的哲学社会科学所提供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能够极大地增强人们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鉴别力和思想素质,帮助人们正确认识社会发展规律,掌握正确、合理、有效的实践方式。

第二,哲学社会科学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知识依据和智力支持。哲学社会科学各个学科所取得的科学成果,构成了人类对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和社会各个领域的特殊规律认识的知识体系。哲学社会科学所提供的理论和方法论成果,不仅使人们对客观世界和人类社会的认识得到深化和拓展,而且使人们的认知和实践能力不断提高。在社会认识、管理和决策方面,不仅需要自然科学专家多方面反复论证,而且需要广泛听取哲学社会科学专家的意见。所谓科学认识、科学管理和科学决策中的“科学”,应当是全面和综合意义上的大科学,既包括自然科学也包括哲学社会科学。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尤其需要重视哲学社会科学学者们的不同看法。

第三,哲学社会科学规定社会精神文明的根本性质和发展方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根本性质和发展方向体现在它的科学文化方面,更体现在它的思想道德方面。而无论科学文化的进步或思想道德的建设,都离不开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的哲学社会科学。它规定和保证科学文化进步和思想道德建设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发展方向;为人们提供价值判断标准和依据,随着社会的发展调整人们的价值观念和价值取向;提高人们的科学文化和思想道德水平,为人们确立思维方式、道德取向和行为准则提供理性规范。

第四,哲学社会科学的兴盛或衰落标志着社会精神文明的兴盛或衰落。哲学社会科学作为社会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发展和进步意味着整个精神文明的发展和进步,而它的停滞或落后则表征着整个精神文明的停滞或落后。哲学社会科学代表着社会的自我意识。一个人缺乏自我意识,他可能是处于昏睡、昏迷或盲目的状态;一个社会若缺乏自我意识,无异于处于昏睡、昏迷或盲目的状态。人在不清醒状态下的行为会对自己和身边的人构成威胁,如果整个社会都不清醒,没有起码的自我意识,却又不断地采取行动,其危险性之大可想而知。因此,哲学社会科学能否兴旺发达和发挥作用,是社会精神文明能否健康发展的重要标志。

在哲学社会科学中,哲学尤其具有这种标志性的作用。有人曾以哲学倾向来衡量一个国家、民族或社会的文明与否,是有一定道理的,因为哲学是包括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制度文明在内的整个文明的灵魂与核心。马克思指出:“各种外部表现证明哲学已获得了这样的意义:它是文明的活的灵魂,哲学已成为世界的哲学,而世界也成为哲学的世界,——这样的外部表现在所有的时代里都是相同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121页)

哲学何用?作为人对世界的一种独特的观念把握方式,哲学为人类提供理论思维。各门具体的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为社会提供确定性认识,为社会规范提供科学依据。而哲学则进一步凝结着科学中最核心、最精华的东西,形成以哲学理性为特征的理论思维,反过来又深刻地影响着科学思维。正如恩格斯所说的,“一个民族要想登上科学的高峰,究竟是不能离开理论思维的”。“但是理论思维无非是才能方面的一种生来就有的素质。这种才能需要发展和培养,而为了进行这种培养,除了学习以往的哲学,直到现在还没有别的办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84-285页)

人类积累的科学知识是哲学思考的根基,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哲学是关于自然知识、社会知识和思维知识的概括和总结。哲学的分析、综合、批判和反思,给人智慧,使人聪明。但哲学并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没有包括教育、科学、文学、艺术、伦理等在内的整个精神文明的发展,就不可能有以此为思想素材的哲学的充分发展。全部精神文明与哲学的本性都是相通的,是内在地联系着的。

马克思说,哲学家们“是自己的时代、自己的人民的产物,人民最精致、最珍贵和看不见的精髓都集中在哲学思想里。”“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自己时代精神的精华”。(《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120-121页)哲学概括了社会精神文明的精华部分,把日常认识和科学认识上升到哲学认识的高度,从而抓住了它的灵魂、本质或核心,使人们的思想境界发生质的飞跃。因此,哲学是精神文明较高的发展层次或阶段,是整个社会精神文明的结晶。任何文明的社会都不能没有自己的哲学,任何高度文明的社会都不能没有高度发展的哲学。真正的哲学总是反映自己那个时代的精神的精华,并促进一定时代整个社会精神文明的发展。在当代,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堪称“时代精神的精华”的真正的哲学。

从人类精神文明中科学文化和思想道德的内在联系看,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作用在于,一方面哲学社会科学以社会精神文明的思想道德方面为研究的对象,成为社会思想道德建设的自觉意识和理论指导;另一方面哲学社会科学与同属精神文明科学文化方面的自然科学的发展息息相关,并且自然科学的发展及其社会作用作为社会历史现象本身就是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对象。因而不仅自然科学的发展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也促进自然科学的进步。

纵向考察科学发展的历史,不难发现,今天意义上的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经历了一个由整体到分化,再由分化到整合的辩证发展过程。在古代,人类科学知识呈现整体性的特点。社会科学知识与自然科学知识一起被包容在作为“知识总汇”的哲学中,既无门类之分,更无学科之别。我们很难认定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是纯粹的哲学家还是纯粹的科学家,也很难断定中国古代的“天人合一”观念究竟属于科学还是属于哲学。古代社会的神权是既反科学精神也反人文精神的。现代意义上的科学是在经历了中世纪的黑暗之后,从神学和哲学的母体中分离开来,经过不断的“自我完善”才逐渐形成的。

在近代,科学明显呈现分化的态势。从欧洲文艺复兴到19世纪末现代科学诞生之前的数百年间,科学经历了三次大的分化,首先是自然科学从哲学中分化出来,然后是社会科学从哲学中分化出来,进一步则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哲学各自学科的分化。到19世纪上半叶,这种分化已经达到了相当精细的程度,而且越分越细。然而科学对象的整体性和统一性制约着学科的分化,“分久必合”,在当代,科学学科的发展又显现出整合的特点。

科学研究的共同使命是探求事物本质和内在联系。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本质上都是科学探索,二者有着许多共同的特征:它们从根本上讲都是以人为中心、以人为目的的;都是对人类的生活、实践、需要及其主客观条件的认识和理解;都具有共同的起源和受到社会历史发展状况的制约;都在思想的探索中体现出求实、创新和理性的精神。在此基础上,自然科学与哲学社会科学的结合并不是简单的联系,而是相互协调,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马克思非常重视自然科学与哲学社会科学结合,他曾经说过,共产主义就是自然主义和人道主义的统一。在马克思看来,自然科学与哲学社会科学的分化有历史的暂时性,“自然科学往后将包括关于人的科学,正像关于人的科学包括自然科学一样:这将是一门科学。”(《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28页)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历来有结成联盟推动精神文明乃至整个社会文明进步的传统。在当代,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正在结成服务于社会发展需要的新的联盟,自然科学与哲学社会科学越来越呈现一体化的发展趋势。这种一体化趋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科学问题相互融合。一些重大科学问题的出现,往往需要包括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在内的多学科协同研究方能解决。“人体基因组计划”是20世纪90年代初正式启动的一项全球性合作的科研大课题。这本是一个遗传学课题,但却引发了一系列有关伦理、商业、法律和哲学上值得探讨的问题。例如,关于个人基因组资料的隐私权问题,关于不以人作为实验动物、维护人类尊严、维护医德和科学道德等伦理问题,关于人体基因研究成果的商品开发所涉及的商业和法律问题等等。

二是科学学科相互交叉。20世纪中叶出现了一系列“横断学科”,将自然科学与哲学社会科学连接和贯通起来。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耗散结构理论、协同学、突变论等异军突起,横跨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在各个领域得到广泛应用。自然科学与哲学社会科学之间不再像过去那样有着很深的鸿沟,而是出现了许多交叉学科、边缘学科,成为众多新的科学理论的生长点。

三是科学方法相互借鉴和吸收。自然科学中常用的数学方法等研究方法,在哲学社会科学中也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社会科学确立的“解释学方法”已为自然科学所采用,自然科学正在经历“解释学转向”。这些表明了自然科学与哲学社会科学在方法论上的趋同和一致性。除此之外,系统方法、结构-功能方法、反馈方法、黑箱方法、模型化方法和最优化方法等现代科学思维的一般方法,也都在哲学社会科学中得到广泛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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