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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幼儿园伙食费收支现象与建议

论幼儿园伙食费收支现象与建议

一、造成额外经济负担的因素

通过调查分析,笔者认为,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是部分学校将食堂经营权对外承包后,经营者为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就采用虚报经营成本,增加伙食费开支的办法营利。

二是一些学校虽然自主经营,但对参与协助管理就餐的老师免收餐费,有的甚至拿伙食费给协管老师发补助,发生的费用却让就餐学生负担,增添了学生额外支出。

三是个别单位法规意识淡薄,财务管理不规范,乱花乱支现象严重。有的学校将伙食费当作自己的“小金库”,巧立名目,随意开支,或为老师谋福利、发奖金,或将一些学校组织的师生课外活动开支、校际考察交流费用、公用水电费等也纳入伙食费开支。

四是内部管理不到位,贪污浪费现象时有发生。如采购、进货渠道不规范、白条充账等,加之管理水平低下,缺乏必要的监管措施和制度等。

五是相关政策操作难度大,监管难到位。陕西省有关文件规定:伙食费属服务性收费。中小学向在校生收取服务费,必须坚持自愿非盈利的原则,按月据实收取,多退少不补。学校为学生提供餐饮服务的,服务价格管理实行毛利率控制,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育主管部门按保本原则核定,并向上级报备。

民办幼儿园伙食费实行备案制。且不说每年物价都在上涨,有关部门要对报备内容进行核定,单就核定毛利率的要件、计算方法而言,文件并未做统一详解,而且毛利率形成也会受就餐人数、人工工资上涨等可变条件的影响,难以相对稳定,因而操作难度较大。另外,据笔者所知对民办教育机构实行“报备制”,仅在伙食费的实际执行上,政策要求极度欠缺,而对不执行报备规定的单位,相应的制裁措施更无明文规定,监管工作暂“无法可依”,加强监管实为一句空话。

二、结合本地实际,现就伙食费监管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更新管理理念,创建“放心食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要求各办伙单位成立学生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学生伙食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应吸纳一定数量的学生家长代表参与管理,使伙食费收支各环节都处在学校和家长的监督之中。

二、建章立制,加强管理。以区县为单位在遵循自愿原则的前提下,由相关部门统一建立健全《学生食堂管理规定》。规范细化伙食管理模式和制度,提倡自主办食堂,减少外包模式。小学、幼儿园可实行按餐次计费,明确主、副食花样品种、数量规定;中学生可刷卡,按需付费。要设立专(兼)职财会人员,实行单账单建,独立核算,日清月结,定期公布收支账目,自觉接受监督。

三、强化成本核算,实行动态管理。相关部门应统一明确规定各类学生伙食费核算要件和方法,必要时先行调研、测算、试点,逐步实行按学生年级、类别分别确定伙食“基准价”或“最高限价”的方法,控制伙食费无序上涨。还可依据每年居民消费价格上涨指数,试行伙食费动态管理的“变价机制”。

四、联手监管,杜绝漏洞,维护学生利益,保证学生健康。城市中小学校食堂的设立,目的是解决中小学生中午就餐问题,由此产生各种各样的伙食费问题。教育、价格主管部门应联手共管,要定期派员加强对学校食堂伙食费收支状况进行监管、审计,适时进行价格和收费检查,一旦发现多收乱支、贪污挪用等违规行为应及时果断制止和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实施必要的问责和处罚。若要继续执行毛利率控制的“报批”、“报备”规定,也应尽快出台与之相配套的“不执行规定”的《处罚规定》,以切实维护好学生利益,保障学生身体健康,进而解除家长后顾之忧,减少家长不必要的负担,把好事真正办好。

作者:张天正单位:西安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副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