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高等教育融资分析

高等教育融资分析

1.加快高等教育融资的必要性

我国高校从1998年起就逐步实施扩招计划,200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实际完成本专科招生数480万人,即在2004年实际录取440万人的基础上再增40万人。2004年在校研究生82万人,到2005年9月份后将近100万人,在校博士研究生13万人左右,平均每年授予的博士学位2-3万人,2004年招收博士研究生53000人,2005年计划招收54000人。所以几年后每年授予博士研究生学位的人数会有所增加,估计能达到5万人左右。2005年4月15日全国各类高校在校生人数是1990年的4.3倍、2000年的2.09倍。[1]中国高等教育初步迈入了国际公认的大众化发展阶段,实现了由精英高等教育到大众高等教育的转变。据统计,在最初的三年扩招过程中至少拉动了800亿元以上的社会资金投入高校基础设施。到2010年,我国高等教育需要新增投资额150~210亿元,其中政府投入只有38亿元,资金短缺112~172亿元。如果不及时解决高等教育的融资问题,将限制高等教育的发展,使之不能达到高等教育既定的目标。另外由于高等教育收益率的计量非货币性和退出机制的不完善,使得民间资本进入高等教育处于进入障碍和退出障碍都高的情况,在这种双壁垒效应下,潜在投资者不易进入,更加剧了高等教育资金短缺的困境。因此,单纯依靠财政投入和高收费来解决高等教育经费短缺问题是不现实的,创新金融工具、构建融资平台,是我国高等教育持续稳健发展所必须解决的重大课题。

2.利用金融工具融资的可行性

首先,国家政策的宏观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国家鼓励运用金融手段、信贷手段,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国家有关部门的项目贷款贴息政策,为高等教育融资提供了经济保证。教育部[1999]10号文件中,同意高校贷款。而现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借入款项”的会计核算内容是“财政主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金融机构借入的有偿使用款项”,即可以向财政及上级主管部门借入财政周转金,向银行及非金融机构贷款等。同时,国家积极、稳健的货币政策环境和银行始终处于低谷的存贷利率,都给高校举债融资提供了大好机会。其次,社会对人才渴望和家庭的投资期望为高等教育融资提供了微观环境。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人们改变了以往的价值观并形成一种共识:一个人知识的多少,直接决定了他的价值高低。有资料显示,在知识经济社会中,一般受教育年限越长,其收入水平越高,即教育程度与收入水平成正比递增。任何家庭都希望子女能找到好的职业。同时社会现实对人才的渴望与日俱增,也为高等人才留出了较好的职位。所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就业机率大、安全系数高、融入社会的能力强。在“一切为了孩子”传统观念支配下的中国居民,始终不轻易消费银行的存款,即使偶有购买房产等行为,也是满足子女读书上学之后的投资行为。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调查表明,居民储蓄的7%用于购房,10%用于教育支出。再次,企业与学校的有机结合为高等教育发展提供了舞台。目前,我国高校拥有100多个部级重点实验室,23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13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一批省市级科研基地。企业如果能利用高校的物资资源和人力资源,就能达到优势互补、共同收益的效果。所以在近年的高校扩招中,许多企业纷纷和各高校联合办学成立二级学院,如湖南农业大学的东方科技学院、南昌大学的泰豪软件学院等等。企业和大学的携手合作推动了教育与生产相结合,促进了科技成果的转换。

3创新高等教育融资金融工具

3.1发行高等教育债券

与其它有价证券相比,债券具有收益稳定,风险小、流动性和兑现性强、可偿还性的特点,我们可以考虑发行高等教育债券。一是发行具有国债性质的高等教育债券。具有国债性质的高等教育债券是指由国家教育部面向社会发行的用于高等教育支出的专项债券,它可以在不增加国家财政支出负担的情况下,弥补高等学校教育经费短缺。同时,又可以为投资者增加新的投资渠道。另外,从投资的价值看,考虑到高等教育债券的高度公益性,政府在发行高等教育债券时,必然会在债券利率、税收等方面制定出相应的优惠政策,并且高等教育债券是由政府财政做担保,还款有保障,属于高信用等级债券,在资本市场应能吸引更多的投资者。二是发行企业债券性质的高等教育债券。企业债券性质的高等教育债券是指由高等学校为发行主体,面向全社会发行的类似企业债券性质的专项债券。与具有国债性质的高等教育债券不同,企业债券性质的高等教育债券是由学校发行,以学校的信誉和偿还能力做担保的,其信誉等级就相应比由国家教育部门发行的高等教育债券低,这就对发债学校的地位实力等提出较高的要求。因此,并不是所有的高等学校都能够发行企业债券性质的高等教育债券,这种模式运作成功的关键在于增强高校自身的实力和声誉,拥有稳定的生源,获得稳定的财政拨款和自身的运营收入,从而拥有稳定持续、数额巨大的资产流以支持债券的发行,提升债券的信用等级。

3.2创建高等教育投资基金

创建高等教育投资基金是指可以考虑让高等学校将财政拨款学杂费收入、科研收入、社会捐助收入、高等教育收入等汇集成专门的投资基金,由基金托管人(一般是信誉卓著的银行)托管,由基金管理人,即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和运用资金。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投资。创建高等教育投资基金,将暂时不用的教育经费进行投资,由专业的基金管理公司来运作管理;基金管理公司的管理人员一般都受过高等教育和专业训练,具有丰富的证券投资实践经验,信息资料齐全,分析手段先进,可以提高资产的运作效率,取得比银行利率更高的经济效益,实现资本增值,进而把由此产生的收益再投资于教育,解决高等教育经费短缺问题。

3.3设立高等教育年金

我国已开始实行非义务教育阶段收费制,虽然向受教育者所收的费用只相当于国家培养费用的1/4,但是,对于广大工薪阶层的人来说,每年要拿出几千元甚至上万元的学生学杂费、生活费是一笔不小的负担为了使工薪阶层的孩子不因学费问题而不能接受高等教育,可以考虑通过教育信托投资公司或保险公司设立学生高等教育年金。在孩子上小学或初中时,就开始交纳年金,通过专家运作使年金更快、更多地增值。当孩子上大学时,就可以用高等教育年金基本保证缴纳学费。

4.目前我国高等教育融资的障碍

4.1传统融资(银行贷款)体制上的障碍

一是贷款担保问题。高校是事业性单位,按照目前的担保法规定,其资产不能用于担保和抵押,这使得金融机构在一定程度上独自承担金融风险,这是商业银行所不情愿的。二是学校贷款归还存在不确定性。学校还款来源主要是财政拨款、教育费附加和一些赞助费,而收费权又不会完全属于学校,因此,学校很难为自己的还贷做出一个明确的计划。三是对学生的就业薪金过于乐观,没有考虑学生投资教育的就业风险。如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学生毕业后即开始偿还贷款,其实不少大学生毕业后不一定就能马上找到工作。四是教育产业的本质属性是基础产业,因而必然具有投资大、回收期长、平均利润率低、资本凝固性强等特点,这使得银行与学校双方合作的基础并不牢靠。例如,中国政府自1999年开始推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到2004年6月止,实际发放贷款52亿元,享受贷款的学生大约有83万人[2]。这样,享受贷款的大学生人数,只占2004年在校学生人数的4.15%。远远低于农村学生有50%支付学费困难覆盖面。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我们在完善政策法律、制定风险评定标准、建立高校财政预算、拓宽高校财政自主权等多方面做出努力。

4.2创新融资政策上的障碍

一是国家对社会资本投资教育回报的规定比较含糊。如《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社会资本投资教育只能从办学结余中取得报酬,而不是从办学收入中取得报酬,这就加大了社会资本投资教育的风险。二是我国的民办高等教育进入资本市场采用什么方式?是否合法?有待探讨。目前,由于法律规定限制,证券途径必须是间接的,即必须借助公立经济实体融资,再利用该实体对学校进行投资的方式解决担保。显然民办高等教育无法直接入市,民办高等教育要从证券市场中融资,需要国家财政政策的支持以及我们在实践中不断利用市场、非市场手段来实现二者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