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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小额信贷信用风险成因及措施

农村小额信贷信用风险成因及措施

一、农村小额信贷中信用风险的介绍

农村小额信贷是提供农户信贷的金融机构基于农户的信誉,在限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向农户发放的不需要实物抵押品,以个人信用保证贷款本息偿还的一种小额贷款。农村小额信贷项目起源于上个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初,以孟加拉的“乡村银行”、印度尼西亚人民银行的农村信贷部为代表的机构为其发展做出了先驱性的工作。目前,农村小额信贷已经覆盖世界上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和一些发达国家。在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从1994年初开始试点工作,经历了试点初期阶段(1994初-1996年10月)、项目扩展阶段(1996.10-2000)、全面试行并推广小额信贷活动阶段(2000-2005)和商业化运行试点阶段(2005年至今)等四个阶段。在中央颁布农村小额信贷发展政策的同时,各个相关部门也按照中央的指示精神,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和制度,促进了农村小额信贷的健康有序发展。农村小额信贷风险因素是很复杂的,就其主要风险来说,有自然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利率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信用风险是农村小额信贷风险中最主要的风险。农村小额信贷信用风险是指由于借款人或者市场交易对象的违约而导致损失的可能性,也包括由于借款人的信用评级的变动以及履约能力变化所有导致其债务的市场价值变动而导致损失的可能性。

二、农村小额信贷信用风险的成因分析

1、农民的贷款意识及还款意识相对薄弱

首先,农民在接触经济活动的过程中,对信贷方面的知识缺乏足够的信任,我国农村现阶段推行的是一种持续低利率的小额信贷服务,它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具有一定的劳动能力,且有小额资金需求的农民,以便帮助农民解决资金投入问题,缓解农民贷款手续及相应政策复杂的问题,从而更好地发挥信用社在农村的支持作用。而在实际的贷款过程中,由于农民自身对金融的了解有限,对各种市场信息的变化不能准确掌握,在加上自身的对贷款及还款问题的认识不够准确,从而导致了农民的贷款及还款意识相对薄弱。其次,农民缺乏及时的还款意识。在进行农村小额贷款的活动中,一些农民误认为小额贷款是政府的扶贫专项拨款,在加上农民在平时想亲朋好友借款的过程中往往不打字据,没有明确的还款日期,这就导致了农民在进行小额贷款活动的过程中也容易出现这些问题,而且许多小额贷款机构在进行服务客户的管理过程中没有进行认真及时的还款通知,造成了农民的按时还款意识薄弱。

2、农村小额信贷的信用体制不完善

首先,农村信贷信息记录的不完善。在我国,很多农村小额信贷机构成立的时间比较短,通常信贷队伍力量、资源都很有限,而且大多数农村小额信贷机构管理条件也有限。加之农村小额信贷机构开展工作的农村往往交通不畅,贷款农民人数众多且遍及农村各个角落,且每笔贷款业务的金额比较小,通常需要用手工操作完成信用档案建设,从而造成信贷业务量大。其次,农村小额信贷信用评级的问题。信用信息的采集工作缺乏准确性。在我国,在进行农村小额信贷农民信用评级的实际操作中,用来评定农民信用等级的信用信息主要是由各信贷机构的信贷员收集获得。

3、农村小额信贷机构的还款机制不健全

在进行农村小额贷款的过程中,由于还款机制的不健全,导致了农民在还款过程中出现了诸多问题,在整体的还款流程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有:缺乏还款激励机制、缺乏有效的还款监督机制、缺乏保险机构的还款保险机制,由于农村小额贷款的整体效益及整体机制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导致了农民在贷款及还款的过程中容易产生误区甚至偏差,而且还款机制对于整个贷款流程来说至关重要,也是相对复杂的一步,如果存在机制的不健全,就使其成为了贷款风险的主要因素。

三、农村小额信贷信用风险防范的对策

1、加强农户的信贷意识和还款意识

首先需要加强在农村地区普及金融知识的力度,使广大申请农村小额信贷的农民了解其与国家扶贫转向款项之间的区别。其次,需要提高农村小额信贷贷款人按时还款意识,向他们详细讲解及时还款对他们未来继续贷款及申请其他金融服务时带来的好处,以及不及时还款可能带来的潜在影响。

2、完善农村小额信贷信用体制

首先,完善农村小额信贷信息记录。小额信贷机构应该及时详细地记录贷款农民的个人信誉、还款记录、经营能力等信息,并且当发生变动时及时更新农民的信用信息。使农民的信贷信息能够准确地反映该农民的信誉状况。其次,完善农村小额信贷信用评级制度。农民的信用评级信息应该具有及时性和准确性的特征。并且在选取信用指标时,应该指定一套符合地方实际的、科学完整的信用指标选取方法。第三,在信用评级的过程中,应该尽量减少主观因素的影响,使用更客观的评级方法。第四,积极完善并落实信用等级评定的复审制度。根据农民的资金使用情况、资金缺口情况等,及时对贷款农民的信用等级、授信额度等进行适当调整。

3、农村小额信贷机构的还款机制创新

首先,积极灵活的配合使用利率、信贷额度和惩罚性条款等激励手段鼓励农民积极、及时地还款。通过对积极、及时还款的农民给予优惠的贷款利率和更高的信贷额度,对不及时还款的农民给予高贷款利率、减少信贷额度或者不再贷给以及收取较高的惩罚性费用等方式促使农民积极、及时还款。其次,为贷款农民设计符合其现金流的分期还款方案。根据不同贷款人贷款数额、生产经营状况和特点等设计与其实际收入现金流吻合的分期还款方式,从而保证其能正常、及时的还款。最后,实行农村小额信贷信用保险制度。由财政部、全国的农村小额信贷企业、参与小额信贷信用保险的保险公司等相关机构共同出资建立一个农村小额信贷信用保险基金。

四、小结

农村小额贷款在农村经济建设及乡镇发展的过程中起到了关键性作用,不仅为农民提供了一定的小额资金来源,而且促进的资金的流通。但实际操作过程中应注意的是,要根据农村小额贷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问题原因进行综合分析,从而减少信用风险的影响,促进农村小额贷款在一个良性有序的环境下健康发展。

作者:刘丁 单位:东北农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