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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供应链金融风险研究

中小企业供应链金融风险研究

一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控制的微观层面

1、整体考虑供应链各企业实力

实施限额管理银行对供应链融资企业进行限额管理,应根据集团客户风险限额管理的方法。供应链融资一般都是与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业务往来的需要。供应链融资需要多方进行参与,如应收账款融资,银行应考虑债权企业与债务企业之间的情况,把所有参与融资的企业作为一个整体,充分考虑掌握参与方的信息,来对企业的一个融资额度进行综合决策。限额管理的目的就是让银行确保所发生的风险总能被事先设定的风险资本全额覆盖,如无法全额覆盖,必须采取各种措施来降低风险。

2、基于信息共享对供应链融资

信用风险进行防范管理可对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升级,将供应链融资这一新型业务纳入到信贷系统中,针对供应链融资的特点对信贷管理系统进行升级,这个系统具有双重作用,既是信贷风险管理监控系统,又是一个信息公布系统。通过信贷管理系统对供应链融资进行监控,对供应链上的客户及时进行信息,使银行和银行之间,银行和企业之间的信息能够有效共享,又能相互进行监督,减少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带来的不利影响,通过优化供应链从而达到降低整个供应链风险的目的。对核心企业的整体经营情况进行监控,并及时各项信息,这样使得银行可以根据的信息对整个供应链融资进行及时的调整。

3、加强信贷人员管理,严格授信流程控制

授信业务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授信权限、限额管理、风险识别、风险评级、贷款审批、贷款定价及贷后管理、信用风险的预警报告、不良资产的处理、信用组合管理及经济资本配置等。银行信贷人员应严格执行授信业务的各个流程程序,银行也应建立起对信贷人员的激励机制及控制管理制度,来规范操作流程、防范信贷风险。

二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防治的宏观层面

1、建立健全我国的金融监管体系

在政府监管层面,政府应成立独立的金融管理监管机构,但其不对商业银行的内部管理进行直接参与,而只是结合国家的宏观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出一系列保障金融体系良性运转的监管措施,形成有效的政府监管系统。政府监管机构根据监管系统对商业银行进行引导、监督和管理,及时和有效地掌握各金融机构的运营情况和反馈信息,以加大风险防范力度,减少不良贷款,最大限度降低信贷风险。

2、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信贷保险制度

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可依据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对信用评估机制进行完善,制订出一套完善的信贷保险系统;加大对信贷保险业务模式的创新,提高各信贷主体之间的透明度,保障信贷资金体系的正常运转,并最终实现各信贷主体的共赢。政府可以通过成立新型的专门从事信贷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也可以对目前现有的保险公司增开信贷保险业务。但政府需要出台一系列严密性的政策来健全信贷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各参与者的权利和义务,以建设和完善我国的信贷保险制度。

3、不断推进信用体系的完善

“信息不对称”是目前我国信贷市场最典型的特征。商业银行在信贷交易之前缺乏对融资企业财务信息的准确判别和科学评估,而对融资企业往往存在一种“逆向思维”,即认为越想贷款的企业往往信贷风险越大。商业银行在信贷交易完成之后又缺乏对融资企业经营活动有效的监控方法,使企业的贷款资金可能投放于不是信贷交易约定的经营活动,从而更加加大了银行的信贷风险。由此看来,大力建设社会信用体系、降低信贷市场的信息不对称、维护我国信用秩序成为一项重要的任务。

作者:吴迪娜 单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