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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镇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探析

我国城镇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探析

一、城镇医疗保险建设的意义

医疗保险是国家为了保障人民健康而采取的医疗资金筹集、分配制度,能够使人民群众享受公平的医疗服务。城镇医疗保险既具有社会保险的共性功能,还对我国医疗事业的发展具有助推作用,能够有效分担病患的经济压力。城镇医疗保险建设具有非凡的意义,它能够改善病患所享受的医疗卫生条件和环境,减轻人们的医疗负担,提高他们的疾病防范意识,激励他们的工作热情,使他们更加坚信未来美好的生活,增加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因素,对加速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也有着不小的作用。同时,城镇医疗保险建设还为人们提供了同等就医的机会,维护了公平与效率的统一性,提高了人民坚持社会主义的信心。另外,城镇医疗保险制度作为我国保险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与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机结合,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人口增长,有利于提升城镇居民的综合素质和身心健康,促使他们将更多的精力到生产劳动中,进而拉动了国民经济增长。

二、我国城镇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现状

随着我国城镇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的推进,我国医疗保险体制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在此过程中,我国城镇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在扩大覆盖面、实现规范管理、抑制医疗物价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纵观我国整个城镇医疗保险制度体系仍有不少客观问题存在,改革工作需要持续进行下去。首先,政府方面的支持力度不足。我国城镇医疗保险费用基本由政府、单位及个人共同分担。各地政府在这方面的投入还比较短缺,还没有完全解决人民群众的看病难问题,缺少对城镇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物质保障。而且部分地区政府的权责不明,尚未根据本地区的医疗保险情况制定完善的政策体制和监管体制;其次,医疗保险集资渠道较少。目前,城镇居民的保险基金主要来自于个人,部分来自政府和供职单位。某些单位受经济效益或职工老龄化的影响,无力支付过多的保险基金,甚至出现不给职工参保、虚报人数等不良现象,降低了医疗保险的筹资水平。由于医疗保险集资渠道单一,导致居民个人账户资金不足,影响了人们的参保热情;再次,相关立法不健全。城镇医疗保险制度必须要依靠法律的有力保障才能顺利实施。通过法律途径明确各方权责以及保金筹集和分配准则,才能使相关制度平稳、有效运行。而我国当前还没有建立完善的医疗保险法律体系,导致城镇医疗保险监督松懈,管理较为混乱。

三、加强我国城镇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的措施

笔者基于对城镇医疗保险制度建设意义的认识,结合上文对我国城镇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现状的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以下几项加强我国城镇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的措施,以供参考和借鉴:

(一)加大政府支持力度。

各地政府应该充分发挥自身的主导作用,逐年增加对城镇医疗保险的支持力度。政府在明确各部门职责的基础上,加大城镇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重要性和意义的宣传,并根据本地区的财政收入情况,适度增加资金投入以及其他资源的投入,保证医疗保险事业的持续发展。与此同时,各级政府还应该加大对保险筹资和分配的调控力度,倡导社会各界共同筹集保险基金,有效监管保险基金的流向,保证财政支出的同时给予相关医疗单位政策支持,协调好保险体系中各方的利益,增加社会的稳定性。因此,政府部门需要给予弱势群体更多的关怀和帮助,了解他们参保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并采取有效的方式予以解决,从而扩大城镇医疗保险的覆盖面,让更多的人享受医疗保险服务。另外,各地政府应该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结合本地医疗保险建设情况,构建完善的监管体制,规范医疗机构和保险管理组织的行为,坚决打击一切违法犯罪,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

(二)拓宽保险筹资渠道。

目前,造成我国城镇医疗保险资金短缺的重要原因之一是人们对医疗保险的认知不足,参保积极性不高。因此,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加大医疗保险的宣传力度,对非公有制单位进行引导,让用人单位和个人都主动、积极地参加保险。加强公益教育,树立人民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和精神品质,倡导城镇中较为富裕的人群帮助弱势群体,利用善款筹措形式增加医疗保险基金。政府还需要在发出财政补贴的基础上成立公积金,用来补足困难职工或企业保险费用上的缺口,分担医疗机构所承受的压力。其中,城镇医疗保险公积金的筹集渠道主要有:发行福彩获取的收益;各种所得税收入中的一部分;国有财产所创造的收益等等。政府只是单纯地筹措医疗保险资金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强化这部分资金的管理,才能缓解资金压力。政府应该协调好医疗保险的收支平衡关系,实现统一分配和管理,维系城镇医疗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转。

(三)完善相关立法建设。

针对当前阶段我国城镇医疗保险立法方面的问题,国家有关机构应该仔细分析我国医疗保险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完善相关法制建设,规范医疗保险操作程序,保证城镇医疗保险体制的正常运行。政府应该提升对医疗保险法律法规建设的重视,加速城镇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同时推进医疗保险体系完善。完善的医疗保险法律体系中应该明确参保者、医疗服务者、医保机构等各组成方的权利和义务,颁布保险基金管理举措和流程,并制定与之匹配的惩罚措施。医疗保险法律中要规范参保者的行为,要求其严格按照法律标准来参保,不得肆意骗保、逃保等,否则将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甚至刑事处罚。而对于用人单位,医疗保险法律要加强收缴力度,让有投保义务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投保。另外,该法律条文中还要规定医疗保险管理机构有义务向参保人披露相关信息,并能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在完善医疗保险相关立法建设的基础的上,政府还应该成立执法监督部门,及时解决医保制度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必要时给予问题单位或个人相应的处罚,从而净化医疗保险环境。

四、结语

总之,加强城镇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非常重要,需要我们持久地进行下去。由于个人能力有限,笔者对有关我国城镇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的探析还不够深入,未来城镇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中还有可能遇到更多问题和挑战,因此希望广大学者重视和关注我国城镇医疗保险事业的发展,并不断提出改进和完善建议,让更多人享受优质医疗保险服务,促进社会和谐。

作者:尹晓靖 单位:河北经贸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