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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信息研究

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信息研究

一、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1.信息披露内容不够全面

就看目前来看,我国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的财务信息仍然只向特定的对象提供,且财务信息内容和格式也较为单一。基金收支表和基金资产负债表是目前现有的两种会计财务报表,报表形式的单一化不能很好的满足使用者多样化的财务信息使用需求。实际的财务信息管理涉及的面较广,对会计信息要求的涉及面也较广,不仅要对社会保险基金自身的财务运行状况进行分析,还需对基金的净资产变动情况、基金预算执行情况等信息进行分析。但目前普遍存在财务信息报表形式及披露面狭窄问题,对信息披露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2.披露内容的透明度较低

就目前来看,我国的社会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体系是由政府主导建立起来的,是一种完全的政府主导型管理体系。在这种管理模式下,导致了机构管理人员职责不明、权责界定困难、政事不分等问题,市场化的监督管理机制缺乏,因而想要实现信息披露透明的提升比较困难。

3.披露内容可靠性较差

由于我国基金财务报表编制后缺少必要的审核过程,因而其可靠性较差。而通常情况下,财政部门往往重视对保险基金的收入、预算、支出等情况是否符合财经相关法律规定,对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是否符合《社会保障基金财务制度》等规定涉及较少,因而对资金的真实运行情况的掌控力度较小,这就造成财务信息披露内容可靠性较差问题的出现。

二、完善信息披露体系的有效途径

1.规范财务信息公开披露制度

首先,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应根据相关的财务信息披露要求,使基金财务信息披露能够更为充分。其次,财务信息不能只向特定对象提供,财务报告除了要向仅仅宏观管理部门提供之外,还应向广大投保人员提供。最后是我国采用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保险方式,账户资金变动会对个人利益产生密切的利益联系,因而社会保险机构应根据投保人员的需求,强化自身服务意识,向社会公开个人账户的有关财务信息,逐步提升相关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社会公众的保险安全意识,以此来做好社会监督工作。

2.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提高披露透明度

在进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信息管理过程中,建立和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是确保披露质量的重要保证,信息披露制度是在国内外各种基金监管的成功管理经验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自国家首次社会保险基金基本情况的报告以来,我国各地将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逐渐建立起来,但由于管理制度还不完善,因而只涉及和披露部分典型违规事件,很少对社会保险基金的各种日常运行信息情况进行披露。因此,想要建立一个完善的财务信息披露制度,应以保值增值、完整安全为主要原则,对财务信息进行多角度、多方面(如财务状况、基金覆盖面、基金规模、运行成果等)考虑,并详细披露保险基金的各项管理信息,采取多种方式(传统书面方式、互联网)定期(月、季、年)对外披露公布社会保险基金整体以及个体的财务发展运行状况,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亏空、结余、财务指标预警等情况进行揭示,使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信息能够全面、系统、方便、及时等先社会以及个人准确传达,整个实现对社会保险基金运行状况、资金状况的及时反馈和监督。

3.重视财务信息披露的审计工作

外部独立审计是确保财务信息准确性、真实性、可靠性的重要手段,通过评价、监督、鉴证等一系列方法实现对财务信息的有效监督。该项工作的重点是对各类核算数据进行核查,以检验其是否能够真实反映基金的运行状况、财务状况业绩以及是否符合国家制定的相关财务制度等。就目前来看,我国大部分企业已建立了外部独立审计鉴证制度,实现了财务报告信息的有效管理和控制。近年来,我国的社会保险机构也开始实行外部独立审计制度,我国自颁布《审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以来,独立审计工作被逐渐重视起来,其在财务信息管理中的实行,极大的提高了财务信息的可靠性,使财务信息管理披露工作获得了更好的发展。

三、结语

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已基本建立和完善,但在保险基金的财务信息披露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信息披露内容不够全面、披露内容的透明度较低、披露内容可靠性较差等。我们只有从中找出导致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并针对这些原因制定出相关的政策法规,约束财务信息披露行为,才能从源头上解决我国社会保险基金运行问题,才能使国家的社会保险制度、保险基金管理工作不断完善,使国家的社会保障工作能够获得更好的发展。

作者:姜汶 单位: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