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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保险在产业扶贫中的机制创新

农业保险在产业扶贫中的机制创新

摘要:河北省作为我国的农业大省,农村人口众多,截止到2018年,河北省总人口7556.30万人,农村人口3292.28万人,农村人口众多。河北省地区经过国家扶贫政策支持,取得初步成效,已经有多个县退出贫困县之列,为了到2020年实现全面脱贫,以及防止脱贫后返贫,本文对农业保险在我省的产业扶贫中的效果进行了分析,发现农业保险在产业扶贫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同时提出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完善巨灾风险保障机制,安排再保险方式和因地制宜创新农业保险产业扶贫模式的建议。

关键词:农业保险;产业扶贫;机制创新

2012年,河北省有贫困县62个,其中部级贫困县39个,经过多年的攻坚克难,扶贫工作效果显著,每年都有数十万人退出贫困人口序列,经过7年的努力,截止到2018年底,我省贫困发生率降到了0.78%,贫困人口减少。累计到2018年底,实施的产业扶贫项目达到了3万多项,为88.4万贫困人口增加了收入,实现了产业扶贫项目的广覆盖,激发了产业链的规模效益。

一、农业保险产业扶贫模式

隆化县“政银企户保”产业扶贫模式,主要是为贫困户、支农企业提供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以财政资金撬动金融资金,财政扶贫资金作为贷款资金的担保,以1:10的比例,撬动银行的贷款资金,贫困户偿付能力不足时,由保险公司、政府、银行共同承担风险,保证贷款资金的安全性。产业经营风险、自然风险、价格风险、成本损失风险由保险公司承担,积极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为产业扶贫提供全面保障。同时严把贷款风控关,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实现贷款资金有保证,产业发展有保障。阜平县农业保险“联办共保”模式,政府与人保公司对政策性农业保险实行“联办共保”方式,双方根据业务具体情况确定各自承担风险的比例,各自设立扶贫专项账户,用于保费的收入与赔款的支出,保险产品包括中央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和地方特色农业保险险种,为农业生产全链条的各个环节提供风险保障,实现农业保险全覆盖。阜平县产业扶贫“政融保”模式,也是为农业生产提供资金支持,由政府牵头,激活保险公司保险资金,双方筛选符合条件的客户,为其提供贷款保证保险,农业保险和借款人意外保险,防止借款人因故、因经营、因自然灾害、因意外不能及时还款。政府设立的惠农担保公司为贷款提供担保,政府为扶贫保险产品提供财政补贴,同时做好贷前、贷中、贷后风险管控工作。以政府信用作为担保,激活金融资金,以农业保险分散产业风险,同时充分利用保险资金,解决贫困户融资难问题。

二、农业保险在产业扶贫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绩效评价体系不健全。扶贫工作的完成程度以及扶贫效果的好坏,都需要制定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目前,我省的绩效评价体系是建立在国家基础之上,针对减贫效果、贫困户的精准识别、精准帮扶及扶贫资金运用情况等进行考核,单纯从政府层面考核扶贫效果,但是在此过程中会存在贫困户识别不准确,农业保险扶贫产品覆盖面不够,扶贫数据造假、扶贫资金非法占用、扶贫资源浪费等情况,没有从农户、保险公司、政府角度多方位进行考核,贫困户的满意度,收入水平的提高、种养技术的提高,保证贫困户脱贫后不再返贫,保险公司农业保险用于产业扶贫的险种数量、覆盖面大小、保费收入、赔付率高低,贷款资金支持力度、农险专业人员投入数量以及为贫困户和支农企业贷款提供保证等,政府用于产业扶贫的资金高低、精准识别贫困户的投入成本、精准帮扶工作的落实、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等都需进行考核。目前扶贫绩效评价体系还不完善,有待将农户及保险公司包括在内,同时缺乏对脱贫后防止返贫工作的考核机制。(2)缺乏巨灾风险转移机制。目前,农业保险产业扶贫模式主要是提供风险保障与资金支持,保障贫困户的基本生活水平,最初提供的保险产品多是保成本的,政府给予保费补贴,贫困户负担一部分,当遭遇自然灾害造成经济损失时,保险公司给予种养殖成本的赔偿;但农业生产遭受的自然灾害往往涉及范围广,造成巨额损失情况较多。巨灾损失很难通过分散风险的方式降低,随着标的物数量的增加,损失增长速度极快。近年来,我省因恶劣天气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事件频发,农作物减产,甚至绝产,承包大面积作物的农户可能会因为一次恶劣天气遭遇几十万的经济损失。巨额损失意味着保险公司要承担巨额风险,但目前农业保险扶贫险种比较单一,巨灾风险管理机制不健全,农业巨灾风险得不到分散,农户有致贫的风险,贫困户有脱贫后返贫的风险。(3)成熟农险产业扶贫模式不能完全复制。农业保险扶贫阜平“联办共保”模式,产业扶贫“政融保”模式,以及隆化县“政银企户保”模式的成功运行,离不开国家的政策倾斜以及财政资金的支持,同时离不开地方政府的财政支持,保险公司的风险保障、资金投入以及银行的贷款支持。但扶贫任务的完成更依赖于地方的作为,但往往贫困县由于经济基础薄弱,财政资金不足,用于扶贫的资金有限,以盈利为目的保险公司不愿经营风险性高的农业保险,投入人力、资金和农业保险扶贫产品少,造成农业保险扶贫模式不能被推广,不能被充分利用。离开政府支持、资金支持,贫困地区很难依靠自身力量完成脱贫,甚至出现深度贫困现象。另一方面,对贫困户识别不精准也造成了扶贫模式达不到减贫效果。

三、农业保险产业扶贫机制创新

(1)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从政府层面来说,每一年度都有国家扶贫机构对各省市扶贫效果进行考核,从省、市、县、乡、村,逐级对扶贫效果进行统计,对脱贫人口数、贫困县退出数、贫困人口收入状况等进行考核,对贫困人口精准识别进行考核,包括贫困人口识别与脱贫人口识别,对精准扶贫具体项目实施的考核,以及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的考核,以上四点除各省市自检上报外,还需要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或进行抽样检测,来监督实际扶贫实施效果。从贫困户来说,贫困户的经济收入高低、是否参与农业生产,是否获得贷款支持,是否获得风险保障等需要纳入扶贫考核评价体系。从保险公司来说,农业保险用于产业扶贫的险种数量、覆盖面大小、保费收入、赔付率高低,贷款资金支持力度、农险专业人员投入数量以及为贫困户和支农企业贷款提供保证等都需要进行考核。可以依托政府考核评价体系,引进第三方评估机制,同时运用AHP层次分析法,对多个指标进行多层次的分析,计算权重,最后进行打分,该种方法实现了量与性的同一,对农业保险产业扶贫效果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模拟,并对其进行分析。建立完善的扶贫绩效考核体系。(2)完善巨灾风险保障机制,安排再保险方式。农业产业风险性高,遭遇自然灾害的频率高,不确定性高,巨灾风险大,因此需要引入巨灾保险保障机制来分散风险,维护保险公司的财务稳定性,促进公司稳健经营,为预防灾年产生巨额赔款,需要安排再保险方式,目前国内再保险业务多为公司内部提供再保险服务或中国再保险公司提供再保险服务,再保险市场发展缓慢,提供的保障有限,不能有效分散巨灾风险,因此,需要将风险转移给国际上的再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根据理赔状况建立农业保险数据库,根据风险状况进行分类,选择再保险安排方式以及进行保费的计算和责任的分摊。(3)因地制宜创新农业保险产业扶贫模式。我省贫困地区的自然条件、地理位置、人文环境、产业发展、贫困程度等均有差异,因此不能照搬农业保险产业扶贫的成熟经验,必须因地制宜,结合贫困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农业保险产业扶贫政策。根据当地产业发展特点给予政策支持,做到一产业一政策,一村一政策,借鉴阜平扶贫成功经验,学习“联办共保”模式,充分发挥政府与保险公司的作用,发挥农业保险在产业发展中的兜底作用。学习“政融保”模式和隆化县“政银企户保”模式,为产业发展获得充足资金,使农业生产向现代农业发展,特色产业形成固定产业链,最终实现规模效益,既带动当地贫困户就业,提高贫困户收入水平,使当地特色产业得到长足发展,又使企业获得稳健经营,培养各地区龙头企业发展,依托企业脱贫,依托企业增收。引入“保险+期货”模式,对冲因价格波动较大,为贫困户带来的价格损失风险。

【参考文献】

[1]郭小卉,康书生.金融精准扶贫模式分析——基于河北保定市的案例[J].金融理论探索,2018(2).

[2]汤轩.农业保险精准扶贫效率研究——基于安徽省数据的AHP分析[D].安徽财经大学,2017.

作者:刘梦月 锁罗曼 王晓伟 王士心 单位:河北金融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