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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统筹完善工伤保险论文

市级统筹完善工伤保险论文

一、工伤保险市级统筹现状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提高工伤保险统筹层次,加强工伤保险基金抗风险能力,从2010年起我市开始做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工作,一是成立了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工作领导小组,副市长李建豫任组长,办公室设在人社局,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为了抓好市级统筹工作,组织人员在新乡、开封、平顶山等地进行了调研学习,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二是制定工伤保险市级统筹方案。在学习外地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组织人社局、财政局、国资委等部门研究制定方案,2010年12月底经市政府同意,下发了《南阳市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工作意见》,《意见》对市级统筹的方法、原则、操作要求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从2011年1月1日起我市正式启动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工作,标志着我市工伤保险又上了一个新的层次、新的台阶。三是完善运行制度。为进一步做好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工作,市人社局制定下发了《南阳市工伤保险市级统筹经办工作实施细则》,对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后的运行做了进一步详细规定,为了落实《实施细则》,市工伤保险处制定下发了《南阳市工伤保险参保征缴暂行办法》《南阳市工伤保险待遇审核支付暂行办法》《南阳市工伤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使工伤保险实际统筹工作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逐步走向规范,实现了“六统一”。

1.统一参保范围。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统一了参保范围,规定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均须参加工伤保险。2.统一缴费标准。根据劳社部发〔2003〕29号文件规定,按照参保单位所属行业风险类别,对辖区内参加工伤保社会保障险单位的行业基准费率进行了重新确定。

3.统一待遇计发项目标准。下发了《关于南阳市工伤职工住(转)院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因工负伤人员住院伙食补助费及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交通食宿费用标准的通知》,统一了待遇支付标准。

4.统一基金财务管理。对工伤保险基金实行市级财政专户统一管理,市工伤处统一负责基金会计核算、业务管理和待遇审核支付工作。县级开设工伤保险基金支出户,用于工伤保险待遇支付。

5.统一经办服务流程。按《南阳市工伤保险业务经办规程》和内控制度的要求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操作流程,并明确划分了机构之间的工作职责,在参保登记、费率确定、申报缴费、待遇审核、待遇支付等各个环节上明确了操作办法,使整个工伤保险业务经办工作在一个有序规范的制度下运行。

6.统一信息管理。鉴于目前还没有建立统一的工伤保险信息网络系统,我市建立了信息报送制度。将各县参保缴费信息细化并制成电子表格,由各县(市)区经办机构于每年12月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工伤保险参保缴费信息和单位参保缴费总表,及时准确地掌握各县参保人员信息变动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

市级统筹以来,经过两年多工伤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工伤保险经办工作平稳运行,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机构还不够健全,13个县市区只有6家有专门的经办机构,7家还与医保或养老合署办公;人员方面,既使有专门机构的,人员也还没有配足,存在缺编现象。二是工伤保险待遇拨付周期较长。从申请到拨付要经企业、县市区、工伤处、财政等多个环节,由于未实行信息化管理,对工伤人员待遇拨付进行的是手工开票,拨付时间长,影响工伤职工的待遇享受,引起了不必要的矛盾。三是各县市区的人员、经费没有上划,不便于管理,影响了大家的工作积极性。

三、思考与建议

1.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呼吁,统一县市区经办机构规格,增加人员编制,及时将专业人员补充到经办机构,形成一支高素质的工伤保险经办队伍。

2.加快信息化建设。对完善市级统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要尽快建立起信息化服务平台,通过网上银行对工伤待遇进行拨付,减少拨付周期,在确保工伤人员合法权益的同时,可既减少工伤保险基金被挤占挪用的风险,又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能在不考虑基金支付风险的情况下放手推动高风险企业扩面工作,实现扩面参保与待遇享受之间的有机结合。二是要尽快建立起“金保工程”,实现与县市区远程数据连接,可既满足县市区工伤保险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又可极大地提高工伤保险业务处理的准确性、及时性,进一步提高工伤保险经办业务水平。

3.尽快实现人员上划。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后,对各县市区只上划了基金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人员、经费没有上划,致使管理体系不相匹配,导致了市级协调管理的成本额外增加。建议尽快实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市级垂直管理,为向更高统筹层次过渡奠定基础。

4.加强业务培训。重点是加强对各县市区经办机构人员的培训,促进对工伤保险工作中热点、难点问题的探讨和研究,使大家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做到工伤保险政策“一口清”、办事“一站式”。

作者:杜书安马振华单位: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