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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指标论文范文精选

科技指标论文

科技指标论文范文第1篇

一、评选范围

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或学术会议、学会论文集上发表的论文(不含专著、教材)。

二、等级标准

科技论文的等级评定分一等、二等、三等。

㈠在理论上、技术上在国内同学科、同专业属先进水平,对科学技术发展或国民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一等:

1、在基础研究、可用研究或技术开发的某个方面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2、在应用上,对经济建设具有重要作用,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实践证明有较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3、在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宣读或在全国性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㈡在学术上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在应用上有一定的技术经济价值,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选为二等;

1、在基础或技术开发的某个方面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2、在应用上,对经济建设具有较大作用,技术经济指标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实践证明有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3、在省级学会和市科协召开的学术会议上宣读或在全省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㈢在学术上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在应用上有一定的技术经济价值,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三等;

1、在基础研究、可用研究或技术开发的某个方面达到市内先进水平;

2、在应用上,对经济建设具有一定作用,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市内先进水平,实践证明有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三、申报规定

1、申报参加评选的论文应符合本办法评选范围的规定;

2、申报评选的科技论文,应该具有科技论文的一般格式,其中有下列部分:标题、作者、摘要、关键词、引言、正文、结论、结束语(建议和说明)、致谢、参考文献附录、外文摘要等;

3、申报论文作者填写“**市科技论文评选申报表”,交所在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加具意见后,将“申报表”和刊物目录及内页的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所在学会(或科协);

4、同一篇论文只能向一个单位申报;

5、科技论文评选每年一次。申报参加评选的论文可通过所在学会或直接向科协报送,未按本办法规定填写,手续不完善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评选办法

市科协组织专家组,对申报论文的科学性、先进性、实践性、逻辑性提出评定意见并进行投票表决、确定等级。

五、奖励办法

科技指标论文范文第2篇

一、当前高校科研成果评价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一)期刊的等级等同于论文的质量

在科研成果的评价中,最为普遍的是用期刊的等级等同论文的质量。学术期刊质量与论文质量之间并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目前人们普遍公认的是,虽然文章刊登在核心期刊,但并不表明核心期刊的每篇文章都比一般期刊的质量高,核心期刊的文章也有不少平庸之作,而一般专业期刊也往往有高质量的文章。而且核心期刊的测定方法有20多种,无论是布拉德福法、累计80%法、相对百分比法,还是引文法、文摘法、专家法等都存在着自身的局限性。如布拉德福法定律中“期刊载文的绝对量最多的核心区期刊”等同于代表该学科发展水平的核心期刊,这显然是不科学的,因为载文的绝对数量越多不等于该期刊上的质量越高。又如引文法是根据期刊所载论文被引次数的多少来作出评价。期刊质量是论文质量的整体反映,而引文是论文质量检验的标准。用引文法测定的核心期刊能较全面地反映该学科的内容和水平,受到科研人员的好评和欢迎,但文献被引用要通过一定的时间才能反映出来,一般情况下,应用性的学术期刊被引用的频率低于理论性期刊。论文是否被引用不仅与论文质量有关,也与该论文选题是否为当前研究热点、学科发展阶段和该领域的研究人员数量等因素有关。所以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一种从期刊质量、学术及技术水平等方面来为期刊定级的规定。由于缺乏国家统一规定,且期刊质量与论文质量之间也不是一一对应的,所以目前科研成果评价中用期刊质量代替论文质量的做法是不科学的,因为核心期刊与任何评价方法、评价指标一样明显存在着自身的局限性。

(二)SCI作为较重要的评价工具被普遍应用

目前,SCI已发展成为国际权威性的科学技术评价工具。一个国家或地区科技期刊和论文被SCI收录和引用的数量多少,普遍被认为是评价该国家或地区基础科学研究水平、科技实力和科技论文质量高低的重要标准之一。在我国,国家有关机构每年都会公布各个高校、科研院所被SCI收录的论文数以及收录论文被引频次的排行榜,以此反映各个单位的科研水平。许多高校也专门定出条例,对论文被纳入SCI的本单位人员进行奖励。为此,在SCI的实际应用中,高校教师只关心自己有几篇文章被收录和引用,从而作为晋升职称或领取奖励的依据,对SCI的科学研究功能反而有所忽视。普通高校尤其是一些新兴的地方普通高校,由于师资队伍水平的限制和学校发展历史的局限性,用SCI作为重要的评价工具是不符合实际的。

(三)影响因子逐步成为更为客观的一项标准

要衡量一篇论文的学术水平,国际上习惯的做法是首先看的刊物水平,而衡量学术刊物水平的常用的客观标准就是它的影响因子。所谓影响因子(1F,Impact—Factor),是代表该刊物所发表的论文在国际上被引用的情况。被美国科学情报研究所(1S1)收录的刊物,仅为影响因子达到一定水平(影响因子0.001以上,即发表一千篇论文,被引用1次)的刊物,国际上常用的较好刊物的影响因子一般在1~3之间,4以上被认为是有影响的优秀刊物。SCI收录的学术刊物仅为3300种,我国学术刊物在1988年被SCI收录的只有10种,如中国科学A辑影响因于仅有0.265,B辑仅为0.318。同为“国外发表”的一篇论文,由于发表刊物不同,其影响也可以相差千倍以上。因此,根据影响因子衡量刊物水平只能在同一学科内才可以进行直接比较,不同学科刊物的影响因子不能直接互为比较。

二、普通高校科研成果评价方法的改革

(一)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是相对客观的评价

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能够准确反映科研成果的价值。首先,科研成果的价值具有潜在性、模糊性,评价时如果采用单纯的定性评价,就更增加了评价的不准确性和模糊性。科研成果本身是一个具有多重价值的整体,通过分解价值的指标并量化,可以在全面评价成果各方面价值等级的基础上,准确评价成果的价值大小(有具体的数量)。其次,科研成果评价是一种主观评价,在评价成果价值时,主评人多从自己的经验和理解出发,即通过他对某一学科领域研究现状的深入了解,来对一项成果的价值作出判断。如果这一判断没有建立在定量的基础上,即没有可比的分项指标量,没有详细的定量标准,而单凭感性直观进行定性评价,就很容易导致评价标准的自由度过大,给主评人人为地拔高或贬低某一成果带来方便,进而导致评价失去客观性、公正性、准确性。

可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是消除或减少评价中主观因素的干扰,使同行评议能在更规范、更清晰的条件下运作的一种措施,是促进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科学、客观、准确的一种重要方法。

(二)充分考虑文理科科研成果评价方法的差异性

1.理工科成果的评价

普通高校传统的科研成果评价方法只重视评奖或的数量,比较片面。科学的评价应当是:既要重视的数量、获得奖励的等级、科技成果的转让收益,还要重视潜在的社会效益的定性考察。科学研究分为三个层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其中只有基础研究成果主要表现为科学论文、专利等形式,也最适于利用SCI进行评价,而应用研究成果价值主要体现在应用前景上,开发研究成果的价值则表现在商业价值的实现方面。虽然这些研究成果都会以科学论文形式表现出来,实际上,技术类研究成果的论文,被引用率要比基础研究类论文的被引用率低得多;由于理论成果效益的非直接性(间接性、隐蔽性和滞后性),使得对其进行评价十分困难,至今尚没有完善的评价方法。在以往的实践中,一般多采用专家评议法,但随着形势的发展,专家评议法缺乏量化指标的不足日益暴露出来,而准确评价科研成果对量化指标的要求则越来越高。为此,我国科学界在多年实践的基础上已趋向于接受由“SCI”、“ISTP”、“EI”等大型检索工具提供的文献计量学指标作为统计、分析和评价科研成果的主要指标体系,并认为这是一种比较客观、公允和能量化的评价方法。

2.人文社会科学成果的评价

目前采用的各种对科研成果的评价方式可分为两类不同性质的评价标准,即学术性评价和管理性评价。学术性评价着眼于成果的创新点及其在学科中的作用和意义的判断,同时考虑到成果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而管理性评价则着眼于成果的外部表现特征,如成果形式、发表刊物、鉴定级别、转载引用情况、获奖情况等,并从中归纳出一些量化的指标。两种评价从不同的侧面反映了科研成果评价概念的内涵,着眼点不同,观察问题的角度也不相同。因此将两种评价体系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修正管理性评价中客观评价的非客观性,提高学术性评价中主观评价的客观性,建立更加科学、更加完善的社会科学成果评价指标体系,才能促进社会科学研究事业更加蓬勃地发展。

在自然科学和技术科学领域内,普遍采用SCI和EI两大检索目录作为评价依据,尽管对这两套目录的权威性也有不同的看法,但无论是教育部还是各高校仍愿意采用它们。由于哲学社会科学本身的特点以及我国具体国情,在社会科学领域内须使用我们自己的检索目录。笔者认为,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CSCI)就应该成为我国社科领域内的“SCI和EI”,但是目前该索引的权威性是很不够的,还没有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因此,如何提高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的权威地位是应该研究的问题。

3.文理科成果评价方法的差异及对策

目前科技界普遍强调SCI等检索系统收录的文章篇数、申请专利项目数、科技成果转化的数量和金额等等,无疑这些都是科研发展的正确方向。但仅仅某一个指标是不够的,不但要强调全面考察各项科研产出指标并对其进行综合评估,还要区别对待不同学科的科学产出。在执行科研成果评价时各有侧重,在量化管理中,还要针对不同性质的情况采用合理、科学的量化标准。如对科研成果绩效的量化,就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注重处理好理工科成果和人文成果之间的关系。人文和理工两大类学科具有不可比性,制定计分方案时应充分考虑二者的差异,尽可能做到顾及学科特点,并对论文的转载以及社科成果奖励都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出相应的办法,尽量做到公平合理。二是要处理好成果的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在评价科研成果时不能单纯以发表文章的刊物档次和科研项目立项部门的级别评估、科研成果计分为依据,同时还要考虑引用率、转载率、获奖情况以及发表文章刊物的影响因子等因素,尽管同是核心期刊,影响因子也有很大差别。另外,还要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应用技术成果应通过市场进行评价。实际应用是知识转化为生产力的最重要的途径,任何科技成果在没有投入生产之前,以潜在的生产力存在,只有被推广应用到生产中去,才能转变为现实的生产力,知识才能体现其经济和社会价值。技术成果只有具备新颖性、先进性和实用性才能有现实的载体,并得到充分的体现;而且实际应用为技术成果评价提供了基础,没有实际应用,评价也就无从谈起,市场的认可是对技术成果水平高低较权威、较直接的评价。

(三)科学应用期刊质量、SCI、影响因子等评价指标

1.不要将核心期刊作为一个行政标准

由于在科研成果评价、内部考核、评奖、晋职等多方面都需要的情况下,核心期刊得到了社会的迅速认同,首先得到了人事部门职称评定机构的认可,它被使用者当作一种不用细读具体文章、不必具备某一专业造诣就能将一切专业学术水平划分清楚的一种标准。由于这种方法简单易行,很快被许多个部门所接受,并在使用中成为一种泛化的行政标准。长期以来,这种不注重具体文章的价值,而只注重登载刊物的做法,具有明显的势利性和盲目性,把对文章学术水平的辨别转移到对刊物名份的注重上,又会造成新的不公平,所以不能将核心期刊变为一个行政标准。

2.灵活应用SCI作为评价标准

我国高校有很多层次,科研方向及科研环境等相差较大,普通高校、尤其是一些新建的地方高校,如果一味地追求在SCI收录期刊上,多少带有绝对化的色彩。在一些著名高校建立包括SCI等在内的科研成果评价系统是科学、务实的,规定一些与自己相匹配的期刊作为主投期刊,并提出较具体的要求是提高普通院校科研水平所必须考虑的。在进行科研成果评价时,科学应用SCI来评价在不同刊物上发表的不同学科的论文,使评价更合理、更有利于高水平科研成果的产出。

3.正确理解和应用影响因子

有关影响因子的研究和应用涉及面很广,因此在科研评估时,如果单凭影响因子,往往会得出片面的甚至错误的结论。因此,应采用多项指标评价,如论文总数、科研经费获得情况、国际会议的参加次数、成果鉴定数及申请专利数等,都可作为量化的指标。在使用引用数据时,必须在正确理解影响因子及其存在的有关问题的基础上,合理地、科学地使用这一指标,进一步分析学科发展和交流的现状,与被引刊物平均影响因子值比较,以此鉴别质量。

4.重视科研成果评价的社会化

科技指标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科技“核心期刊”;评定问题;遴选方法;指标体系建设

“核心期刊”已经成为当前衡量一个杂志学术地位的基本指标。能否进入“核心期刊”的队伍,对一个杂志社,特别是学术期刊和技术期刊来说,已经成为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因为被评为“核心期刊”就意味着杂志学术水平被社会承认,杂志上发表的文章可以得到中国所有的高校、研究所等职称评定机构的认可。杂志能否进入“核心期刊”,更是杂志社能否生存和发展的导航标!

一、中国科技“核心期刊”评定现状

中国科技期刊的发展与繁荣,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数量的增加,以满足社会多元化的需求。1949年建国时,我国有科技期刊80种,1956年增至200种。1978年新闻出版署成立,根据国务院、的指示,对全国正式出版期刊进行了重新登记,换发了新的期刊登记证,获准正式出版期刊6000种,其中,自然科技期刊2800种(占48%),10年增长了7倍。2005年经过整顿提高,期刊稳定在4957种。[1]二是已办期刊质量的不断提高,这是期刊整体质量的根本保证。在期刊总量迅速上长的同时,如何有导向性提高期刊质量,成为期刊管理部门的重要工作之一。因此,评价“核心期刊”就产生了。

1992—2004年,《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先后有4版问世。纵观4版《总览》中的核心期刊,特点显著:一是刊源数量不等:第1-3版《总览》的候选刊物约1万种,分别遴选出2174、1596和1571种核心期刊。核心期刊约占期刊总量的21%、16%和15%。第4版《总览》待选刊源约1.2万种,最后筛选出1798种核心期刊,入选率为15%。[2,3]二是核心期刊的筛选指标不同:编制第1版《总览》,主要采用载文量、文摘量、引文分析综合筛选;第2、3版《总览》增加了“影响因子”;第4版《总览》将“他引量”和“获国家奖或国内外重要检索工具收录”2项指标纳入筛选指标,去掉了“载文量”。[4,5]

二、中国科技“核心期刊”评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科技“核心期刊”的学术引导效应不力

科技核心期刊是科学技术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核心期刊”战略的实施应该结合我国科技计划重点方向、科技发展的学科优势和新生长点的实际格局,遴选一批国内领先和国内重点培育两个层次,进行重点支持。可是,在我们现行的“核心期刊”遴选指标体系中,没有这方面的指标要求,使其学术引导效应严重不力。

(二)“影响因子”对“核心期刊”的学术质量评价存在较大的局限性

作为“核心期刊”评定的重要指标之一的影响因子,与两个因素直接相关:一是分子,该刊前两年发表的论文在统计当年被引用的次数;二是分母,该刊前两年发表的有实质性的论文和述评的数量。活跃的学科其期刊的影响因子要大大超过不活跃学科的期刊。有的学科领域的研究比较窄,从事同一领域或相关领域研究的人数不是很多,即便所有有关的科学家都加以引用,其引用次数也不会很高。所以,某一期刊的影响因子高,只能说明该刊的总体质量高,并不能得出该刊上发表的所有论文质量都高。[7,8]

(三)科技“核心期刊”缺乏人力资本质量评价

纵观4版《总览》中的“核心期刊”评价指标体系,期刊采编人员综合素质评判指标缺乏。期刊业是知识密集的智力型产业,采编人才是最重要的生产要素。期刊出版质量的差异,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办刊人员素质的高低。有的科技“核心期刊”编辑部只有1个固定编辑,为了节约出刊成本,其他采编人员都是聘用无业人员,他们没有学术专长,也不懂期刊行业知识,只是完成错别字校对等低级工作。所以,科技“核心期刊”缺乏采编人员素质考量,“核心期刊”的核心竞争力就会受到极大的质疑。

(四)科技“核心期刊”的行业分类不明确

科技“核心期刊”不在于多,而在于精,“核心期刊”应该起到行业风向标的作用。随着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的广泛发展,人们对科技期刊多样化需求增大,综合科技期刊远远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各种专业期刊应运而生。同一行业、同一研究领域可能出现多种刊名的科技期刊。这些期刊如何提升其质量,行业内的科技“核心期刊”的设立就显得尤为重要,它将为同行业科技期刊标准化、规范化、高学术水准起到排头兵的作用。

三、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的遴选原则与方法

(一)遴选原则

1.科技“核心期刊”实行三年动态管理:三年评定一次,一次评定三年有效。这对所有科技期刊都是一个动态激励机制。也给科技“核心期刊”管理和评定办法的进一步改进留有一定空间。

2.严格科技“核心期刊”学科领域总量指标限制:同一学科领域最多一两种“核心期刊”,宁缺勿滥,使评定出来的“核心期刊”真正起到该学科领域的风向标作用。

3.确保学术专家对科技“核心期刊”评定的权威性:在期刊管理部门的组织下成立科技“核心期刊”评定动态专家委员会,某个学科领域的科技期刊的学术水平如何,一定要是科学学术专家说了算,不能由期刊管理部门独家评定。每次期刊评定,专家委员会人员应该有所调整,不能固定,以免走“后门”,以保证科技“核心期刊”的学术质量。

(二)遴选办法

1.遴选范围。创刊5年以上的公开发行的科技期刊;按国家有关规定,期刊社必须满足采编人员数量和质量规定的科技期刊;优先考虑我国优势学科和特色学科的科技期刊,优先考虑具备集约化发展趋势、由全国性学术社团或科研机构主办的优秀科技期刊。

2.遴选指标体系建设。(1)定量指标:一是根据来源期刊的引文数据,进行规范化处理,计算各种期刊总被引频次、影响因子、即年指标、被引半衰期、论文地区分布数、基金论文数和自引总引比等项科技期刊评价指标,并按照期刊的所属学科、影响因子、总被引频次和期刊字顺分别进行排序。二是知名度指标,包括被国内外要数据库,特别是与专业相关的重要数据库收录情况;被国内外重要文摘期刊收录情况;被国内重要图书馆,特别是与专业相关图书馆收藏情况。(2)定性指标:一是编辑队伍考核。对编辑人员从数量到质量进行严格审核,这是保证期刊质量的持续提升的基础。执行主编或常务副主编必须具备该专业期刊高级职称或相当于该职称的学术水平,并在本专业有持续的在研项目,使其学术水平有不断的提高。其他编辑人员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和必要的数量都要有所要求。二是期刊编辑部要有良性的经济循环和较高的社会效益考核。三是期刊在评定期内的获奖情况,以及期刊中论文获奖情况。

(三)遴选程序

1.自愿申报。由期刊主办单位直接向当年的“核心期刊”评定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

2.资格审查。由“核心期刊”评定办公室按照遴选原则、范围和评定指标的要求对报送的“核心期刊”评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本着宁缺勿滥的责任精神严格资格审查。

3.评审。对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材料,交送当年的科技“核心期刊”评定动态专家委员会进行集中评审,由申报单位简介报送材料,然后进行评委质疑答辩,最后,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择优选出不同学科领域的科技“核心期刊”。

4.公示。由中国科技“核心期刊”评定办公室对评审通过的被选“核心期刊”进行为期3个月的公示。公示期内,“核心期刊”评定办公室对于有异议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进行严格处理,还公正于民。

5.审定。公示期满后,根据公示反馈意见,由“核心期刊”评定办公室对反馈意见进行整理,上报当年的科技“核心期刊”评定动态专家委员会进行审核,最后研究正式批准当年科技“核心期刊”,并向社会公布当年入选的期刊名单。

四、强化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管理的措施建议

(一)强化科技“核心期刊”组织管理体制

我国现阶段,科技“核心期刊”评定工作没有统一的国家标准,政出多头,管理分散,即新闻出版总署、科技部、中国科协、国家各个部委、部分大学图书馆、还有一些经济实体都可以进行“核心期刊”的评定工作,形成科技“核心期刊”评定的各自为政的局面。这不仅给科技“核心期刊”有效实施宏观调控和微观管理增加了难度,也给科技界科技评价和人才激励造成导向混乱,无所适从。因此,必须强化中国科技“核心期刊”评定的统一管理和监督。笔者建议: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下设中国科技“核心期刊”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由该办公室牵头组织三年一度的科技“核心期刊”评定和监督工作。

(二)实施科技“核心期刊”的分类指导,个性化管理

不同学科领域和不同性质的期刊,有时缺乏可比性。要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和有针对性的管理,应对不同类型的科技“科技期刊”实行分类管理,制定相应的管理政策和措施,克服“一刀切”管理带来的弊端,使科技期刊遵循不同性质、社会功能、社会需要而科学合理地发展。国家主管部门对其实施正确引导和宏观管理。

(三)强化科技“核心期刊”评定的风向标作用

在核心期刊的评审中,期刊指标起着重要的作用。杂志要想提高自己的影响力,最根本的办法就是提高杂志的论文质量和学术水平,但是一个杂志要想在短时间内有一个大的改变难度很大,很难想象许多高水平的论文会选择一个非核心期刊来发表。提高杂志影响力的另外一个重要的办法就是让读者能更方便地读到自己杂志,杂志文章被人阅读的多了,引用的概率自然就会提高,被引频次、影响因子、即年指标、扩散因子也会随之提高。

目前,读者来阅读杂志的办法有两种,一种是到图书馆查阅或自己订阅,另外一种办法就是到互联网上查看,而且到互联网上查询的比例越来越大,互联网的影响越来越大,因此,期刊编辑部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的扩散作用,提高期刊影响力。

参考文献:

[1]朱晓东,宋培元,曾建勋.我国科技期刊现状及管理政策分析[J].中国科技期刊研究,2006,17(6):1045-1049.

[2]庄守经.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

[3]林被甸,张其苏,蔡蓉华.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M].第2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

[4]戴龙基,张其苏,蔡蓉华.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M].第3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5]戴龙基,张其苏.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M].第4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6]公晓红,冯广京.我国期刊核心竞争力研究[J].中国科技期刊研究,2006,17(2):182-188.

科技指标论文范文第4篇

1.1科技评价体系不完善

科学完善的科技评价体系在国家创新驱动战略中占有重要地位,它能有效激发科研人员的创造力,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目前,我国的科技评价体系存在着诸多问题,如重论文轻应用,重数量轻质量;工作考核、职称评定、上岗竞聘等各种评价指标都与论文、专著及奖励等挂钩。使得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将主要精力放在了论文和奖项上,一味地追求成果数量,而忽视了更具实用价值的应用成果的研发与转化和推广。同时,由于高校各种检查评比项目繁多,常常要花大量时间和精力应对各种评审、汇报、总结等,也会严重影响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工作的进行。

1.2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不健全

目前,我国高校的科技成果是作为政府投入形成的无形资产管理,尚未在政府层面建立健全一套推动和激励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的政策机制,高校和科研人员无权自主进行处置和分配科研成果,转化要经过一系列审批和备案,教师和科研人员难以从成果转化中获益,严重制约了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的积极性,这就在政策制度上造成了高校科研成果难以转化的问题。受不合理科技评价体系的导向,高校更加重视对论文、奖励及科研立项的投入和推动,而对更具现实意义的科技成果转化不够重视,没有在学校层面形成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机制,同时由于学校也未将科技成果转化情况列入到对教师的绩效考核和职称晋级等个人评定中,因此高校教师对科研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不高。另一方面,也缺少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融资机制。科技成果转化是一项投入高、风险大的工程,只靠高校单方面的经费投入难以支撑,需要政府、企业和风险投资机构等多方共同投入。没有形成一套有效的资本融资机制,造成科技成果转化经费短缺,严重影响了科技成果转化进程。

2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途径

2.1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科技评价体系科技评价

要有利于鼓励原始创新,以是否具有重大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是否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是否有重大科学发现,以及是否在相应领域、学科内产生重大影响等实质性的价值标准作为重要指标,引导和激励各创新主体和广大科技人员,重点突破带动技术革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前沿科学问题和关键核心技术。合理化评价体系的导向作用,突出科研质量和对经济社会的实际贡献。科技部门应与财政、人事等部门加强协调,消减论文、奖励、鉴定等在高校科研人员的聘任、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及工资待遇等方面的作用,引入对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评价指标,加大对经济社会更具实际作用的成果在高校考核评价体系中的比重,营造健康、活力的科技创新与产业化环境。

2.2构建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改革

高校科技成果处置方式,赋予高校或科研团队对其研发成果的使用权、经营权和处置权。对高校科研活动所获科技成果,除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外,单位可自主决定采用科技成果转让、许可、入股等方式开展转移转化活动,对此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应减少或取消审批。对科研成果转化、转让所得拥有尽可能高比例的收益,并可将收益中的个人部分直接用于创办企业或者投入受让企业所形成的股权收入,在形成现金收入后,按国家有关政策缴纳个人所得税即可。对前期基础好,有市场前景的可产业化项目成果,科研人员可以选择离岗创办企业以实施转化。高校对离岗创业的科研人员应在身份编制、人事关系、职称评定及工资晋升等方面给与政策倾斜,使其与在岗人员享有同等待遇。

2.3加强科技成果转化

科技指标论文范文第5篇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方针,推进创新步伐,以创新促发展,实施科技兴公司战略,充分调动和发挥全员开展“三大创新”活动的积极性,实现企业跨越式发展的奋斗目标,根据上级科技管理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管理机构设置及其职能

第二条公司设立“科技管理委员会”,下设技术成果评审委员会和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管理机构设置如下:

1、公司科技管理委员会

主任:公司

副主任:公司

委员:公司

2、技术成果评审委员会

主任:公司

委员:公司

3、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

主任:公司

委员:公司

第三条管理机构职能

1、在主任的领导下,公司科技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全公司的“三大创新”活动进行部署和管理;对下设的技术成果评审委员会和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平衡和协调,对出现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2、技术成果评审委员会和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在公司科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在科技成果和管理成果两个方面,分别开展管理工作。

第四条公司科技管理委员会在生产技术部设科技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全公司科技工作的日常管理,主要范围包括技术成果、管理成果、QC成果、专利发明、月度创新成果、科技论文等。主要工作内容:项目的立项、监督实施、成果受理、组织鉴定(评议或验收)、申报评奖、资料归档及其它相关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项目的立项及实施

第五条公司级项目的立项。

1、每年11月由科技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公司级项目的立项工作。

2、公司科技管理委员会根据上级的计划安排,结合公司井发展规划及公司井安全、生产、经营、非煤产业等方面的需要,每年下达一次项目计划,实行立项管理。

3、公司属各单位根据具体工作情况确定研究项目(课题),经各专业负责人审查后,向科技管理中心申报立项。科技管理中心负责将申报立项的项目(课题)汇总,报公司科技管理委员会审批,由公司行文下发到各单位。

4、年度中,各单位自行研究开发的科技或管理创新项目,需要追加立项时,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科技管理中心方可受理。

第六条集团公司级及以上级科技项目的立项。

凡是申报公司级及以上立项的项目,分管专业副总必须组织承担单位课题人员对项目进行广泛调研和论证,填写《公司重大科研项目计划项目立项建议书》报科技管理中心汇总,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由科技管理中心负责逐级申报立项。

第七条凡经公司及上级部门审定并行文下达的立项项目,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要拟定项目实施方案,做到措施、人员、资金、设备、仪器等各项工作的落实到位,认真组织实施。科技管理中心人员要全过程跟踪监控,及时了解、掌握、督促、协调立项项目的实施,提出指导性建议,保证立项项目按期完成。

第四章成果的申报和评审

第八条科技管理中心对完成的项目及时协助、督促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材料整理。凡公司立项管理的项目完成后,承担单位必须及时写出技术工作报告,经专业技术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科技管理中心申报评审。

第九条对所受理的项目成果,由专业技术负责人牵头,汇同承担单位及有关部门,对成果进行现场考察,提出初评意见,为成果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提供依据。

第十条由科技成果评审委员会和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的主任,召集委员会成员,对经专业技术负责人初评的项目成果,按照科技含量、技术水平、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内容,进行综合评议,确定获奖成果及等级,并报公司科技管理委员会审定。

第十一条凡申报集团公司级及以上评奖的成果,必须经过集团公司及以上组织的鉴定或评议。科技管理中心负责协助、指导成果完成单位,按照不同层次成果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出具完备的鉴定或评议材料,提交组织鉴定或评议的部门。科技管理中心负责鉴定(评议)会议的组织和协调,并负责项目成果的申报评奖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鼓励开展月度创新活动,对在安全、生产、经营、管理、节支降耗、降低成本等方面完成的效益、效果突出的创新成果,由完成单位及时整理好评审材料,经专业副总审查后,报科技管理中心登记汇总,按季度进行评审。

第五章科技人员的管理及评选

第十三条对全公司工程技术人员实行业绩量化考核管理,具体如下:

1、月度创新成果:每完成1项,记10分,经评审获奖后,加10分。

2、公司级成果:每完成1项,记15分;通过集团公司评议的,再加15分。

3、集团公司级成果:申请报奖后,获集团公司特等奖的,记60分;获一等奖的,记40分;获二等奖的,记30分;获三等奖的,记20分。

4、省部级(包含省局级)成果:申请报奖后,获一等奖的,记80分;获二等奖的,记60分;获三等奖的,记40分。

5、部级成果:申请报奖后,获一等奖的,记150分;获二等奖的,记100分;获三等奖的,记80分。

6、论文:每发表1篇论文,部级——记30分;省级——记20分;地市级——记10分。

7、专利:1项专利成果,记30分。

8、对同一成果,属多人参与的,第一名记满分,第二名按第一名得分的90%记分,第三名按第二名得80%记分,依次类推递减记分。论文参照成果,按比成果多10%的幅度递减记分。

9、本管理规定涉及成果级别包括:公司月度创新成果,公司年度成果,获集团公司级及以上级奖励成果;涉及成果范围包括:科技成果、管理成果、QC成果、专利。本标准涉及论文为在国内外公开(含经省级批准有内部准印刊号的)发行刊物上发表的科技论文和管理论文。

10、成果评定级别以证书、公示的文件为准。

11、科技人员业绩的日常管理由科技管理中心具体负责。

第十四条公司对在技术创新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进行奖励,每年评选出十名“优秀科技创新人员”,在年度科技创新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奖励。优秀科技创新人员的评选,参照第十三条规定,以一个年度为期限,量化积分占70%,综合考察其它方面业绩占30%(由科技管理委员会委员投票评选)。

第六章论文的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公司鼓励广大职工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发表科技论文,并定期进行评选,择优奖励。本管理规定仅限于科技论文和管理论文,不包括政研论文或通讯报道等。

第十六条论文级别的划分原则

1、刊物级别界定

刊物级别界定由公司评审委员会按照刊物主办单位的级别、发行面向范围大小等要素进行界定,分为部级,省部级、地市级(包括集团公司级)三级。

由部级部门主办、面向全国发行的科技期刊,或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学术期刊定为部级期刊;由省级主办的刊物,包括省局、高等院校学报、煤科总院下属分院(所)主办的科技期刊,定为省级期刊;由地市级主办的刊物,包括集团公司级及有内部准印刊号的期刊,定为地市级期刊。

2、的级别参照以上刊物级别,按照《论文量化评审表》,由评委会进行综合审定。

第十七条本公司在岗职工发表的科技或管理论文,由完成者本人持刊物原件及复印件,到科技管理中心登记建档,不登记不予受理评奖。

第十八条符合评奖范围论文的基本条件:

1、本公司在职职工撰写;

2、内容必须与公司生产管理经营活动相关联,经过审核后发表并已备案;

3、论文内容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针对本专业工作所撰写;

4、在国内外公开正式刊物上或有内部准印证刊物上发表;

5、主要包括能够反映我公司改革发展的科技、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及非煤产业等方面的论文,其它不列入奖励范围。

第十九条凡涉及我公司科研成果项目或经济技术指标的论文,必须对关键技术或数据保密,在发表前,必须得到审核批准,方可对外发表。技术方面的论文由相关专业的副总审核把关,管理方面的论文审核由副总经济师把关。经审核后同意对外发表的论文,审核者签字,作者到科技管理中心登记备案。否则,不列入奖励范围,并追究相关责任。审核者对论文涉及的数据、事项等企业秘密把关负责。

第二十条凡发表的与公司相关的论文,出现内容不实,泄露企业核心技术秘密,对公司造成形象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论文作者承担具体责任,并联带追究审核者的责任。由公司科技管理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审核后处理。

第二十一条对在公开学术会议上交流发表并获奖的论文,根据其会议级别、论文质量、获奖等级等因素,确定奖励数额。

第二十二条对同一类内容的论文,只奖励第一个发表的作者,其他发表的人员,不再重复奖励。

第二十三条对窃取别人成果作为自己论文材料发表的人员,不予奖励;对单纯以追求论文奖励为手段的人员,不予奖励。其识别界定由评审委员会负责。

第二十四条对发表的论文由科技管理中心负责受理、审核、初评,对初评合格的论文,每季度向公司评审委员会提交一次。由科技、管理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对优秀论文按相应级别的标准进行奖励,年末在公司科技大会上发文通报表彰。经管理委员会评审确认,不属实的论文,不予奖励。

第七章创新项目管理规定

第二十五条属集团公司立项的项目,实行项目负责制(或招聘制),具体落实到人,明确一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从事项目相关专业的研究,项目主要参加人员应直接从事研究工作,在成果材料中,研究人员按贡献大小依次排名。

第二十六条对列入集团公司立项的项目完成后,在运行1~3个月的基础上,写出成果评议材料及报告交科技管理中心,科技管理中心负责上报有关部门,申请组织评议或验收。公司月度创新成果完成并运行一个月以上后,将成果材料报到科技管理中心,公司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第二十七条公司创新成果由第一完成单位提出申请,并附有关成果鉴定(评议、验收)证书、经济效益证明、成果研究报告、工业性试验报告等有关材料。

第二十八条对获公司奖励成果实行公示制度。由科技管理中心负责将公司初评获奖成果的具体内容,在公司局域网和“科技橱窗专栏”内公示7天,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合理。

第二十九条申报上级奖励的成果,必须通过上级或公司组织的技术鉴定、评议或验收。凡是有争议的科技成果,在争议未解决之前,不得申报奖励。

第八章管理现代化和QC成果管理的规定

第三十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提高管理现代化和QC质量管理的思想意识,落实专人负责,积极开展管理创新活动;有条件的单位、部门都要成立质量管理(QC)小组。

第三十一条管理现代化成果管理规定

1、选题原则

管理先进性、经济合理性和现实可行性相结合,当前需要与长远需要相结合;企业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管理进步与技术进步相结合;改革与创新相结合。

2、选题范围

企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管理、体制改革研究,技术经济分析、现代化管理方法探索创新性研究,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设计与软件开发研究等。

3、立项管理

每年12月份,进行企业管理现代化立项,各单位填写企业管理现代化课题立项表,报科技管理中心。

4、申报奖励

企业管理现代化成果完成后,将材料报科技管理中心汇总,由公司推选优秀的成果申报集团公司奖励。公司级评选在年末进行,对评选出的优秀成果在科技创新大会上表彰奖励。

第三十二条质量管理(QC)成果管理规定

1、QC小组注册登记每年一次。在每年的2月份,由各单位提出申请,报科技管理中心进行审核、注册。小组活动课题的登记,每选定一个活动课题,在开展活动之前就要进行一次课题的注册登记。

2、QC小组成果申报实行逐级申报制。首先参加本公司成果评审,对获得优秀成果奖的成果,由科技管理中心统一向上逐级申报奖励。

3、公司每年组织一次QC成果,并对年度QC成果进行评选奖励,评选办法参照集团公司相关文件。对不注册的QC小组或没有小组活动原始记录的成果不予评奖。

第九章奖励规定

第三十三条公司每年召开一次科技创新工作会议,总结全公司上届科技工作,部署下届的科技规划,并对优秀技术成果和管理成果、优秀科技创新人员和优秀科技工作者等进行表彰奖励。

第三十四条公司每年评选十名“优秀科技创新人员”;对月度创新成果和发表的论文,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评选、奖励。

第三十五条奖励范围

1、新研制开发的优秀科技成果(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

2、在本公司首次推广应用并取得良好效益的先进科技成果(包括新仪器、新设备的应用)。

3、在本公司生产、安全、经营、管理、物业、非煤等方面取得的优秀成果。

4、群众性的岗位小窍门、绝活等优秀成果。

5、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重大科技成果和重大创新成果。

6、集团公司及以上级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优秀技术或管理论文。

7、各种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发明成果。

第三十六条奖励等级及标准

1、公司科技成果设一、二、三等奖。授奖比例原则上分别为经批准立项成果的10%、15%、35%;奖励标准分别为*元、*元、*元;主要完成人员分别取前7、6、5位人员。

2、公司现代化管理成果设一、二、三等奖。授奖比例原则上分别为经批准立项成果的10%、15%、30%;奖励标准分别为*元、*元、*元。

3、公司QC成果设优秀奖、先进奖、鼓励奖三个级别,分别对应奖励*元、*元、*元;

4、公司月度创新成果,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其技术水平高低和所创效益的大小确定等级,每项给予100~1000元奖励。

5、公司设立效益奖项。对为本公司创造较大经济效益的科技创新成果、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进行重奖,奖励标准按本年成果转化所创净效益的1~5%。所创经济效益必须要附计算基础,由财务部门负责人审定并签字,经公司科技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后执行。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6、对优化设计方案,产生明显效益的设计,经公司科技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公司按创效益的1~3%对有关设计人员给予奖励。

7、优秀科技或管理论文的评选设立一、二、三等奖,比例分别占所评选论文的10%、15%、35%。评选时,由科技管理委员会根据的级别、内容质量、文字多少等方面的情况,按《论文量化评审表》所定标准量化评定;奖励标准分别为*元、*元、*元;与外单位合作的论文按一半奖励。

8、对公司评出的优秀科技创新人员,分别给予每月*元的科技津贴补助,执行时间一年;对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科技创新人员的,分别给予每月*元津贴补助,执行时间一年;对连续三年及三年以上年度被评为优秀科技创新人员的,分别给予每月*元津贴补助,执行时间一年。

9、公司鼓励广大员工岗位成才,对在地市级及以上级组织的各类技术比武中,获得部级、省部级、地市级荣誉称号的个人,分别按照本人上年度实发工资总额的2倍、1倍、0.5倍给予一次性奖励,同一荣誉称号,以最高级别奖励,不重复授奖。

(1)个人年度实发工资总额以公司人力资源部核定证明为准。

(2)本条款中,地市级不包括集团公司级,受奖人员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以下的所有员工。

10、对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地市级及以上级奖励的成果的完成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见附表)

第三十七条所有科技奖励要按贡献大小分配,杜绝平均分配现象;同一获奖成果由两个以上单位完成的,奖金发到第一完成单位,由其负责分配;同一成果获得多项表彰奖励时,按最高级别奖励,不重复授奖。

第三十八条获奖成果的受奖人员以项目策划和具体研究人员为主,按贡献大小排序。项目主要受奖人员是指提出项目思路和确定项目的总体方案设计,直接参与和对关键技术、问题的解决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

第十章考核规定

第三十九条采掘设计、通防、机电、运输等专业,每年至少提出1项系统优化项目,填写好《系统优化项目任务书》后,报集团公司对口专业一份,交科技管理中心1份。否则,对分管副总罚款200元,并对专业通报批评。

第四十条实行专业目标量化考核,全公司每年要保证完成集团公司级以上获奖成果10项,其中确保省部级获奖成果4项。指标分解为:采掘专业3项,通防安全专业2项,机电运输专业3项,管理经营1项,非煤产业1项。每少一项罚专业分管副总200元。每年各管理部室必须至少有2项公司级管理成果,部室主要负责人至少完成2篇论文,副总牵头完成至少2项公司级以上管理成果,副公司级领导至少完成1项集团公司级以上成果,否则,对相关人员罚款100元。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第四十一条实行专业领导责任制。公司各专业副总对本专业科技创新工作负责,每季度组织一次专业科技创新会议,落实科技项目、新技术推广项目的完成情况,筛选排查新的创新项目,对已完成的项目,要及时组织编写出材料,报送科技管理中心申请评议或鉴定。各专业副总每年至少参与完成一项集团公司级以上的成果,否则罚款100元。

第四十二条实行工程技术人员年度科技业绩考核制。高级职称人员,每年至少完成公司级成果1项,发表科技论文1篇;中级职称人员,每年至少完成1项公司级成果,或2项月度创新成果;初级职称人员,每年至少完成1项月度创新成果,或发表1篇科技论文。

第四十三条公司每半年考核一次。半年考核,对没有成果、论文的人员进行通报警告;对一项成果也没有的单位的党政负责人罚款100元/人。年终考核,没有完成个人规定指标的,对副总罚款200元/人,对工程技术人员罚款100元/人;对没有成果的单位罚款500元,并对单位党政负责人罚款100元/人;由公司年度立项的科技项目,若没有特殊情况,到期完不成的,对项目承担单位负责人每项罚款100元。

第四十四条对由集团公司立项管理的项目(包括系统优化、新技术推广应用等),不积极组织实施,到期没有完成的,所属专业承担集团公司的罚款,并对项目分管副总罚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