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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经费管理范文精选

科技经费管理

科技经费管理范文第1篇

一、完善科技资源配置的统筹协调和决策机制

(一)完善市级科技计划及重大科技事项的决策机制。新设立的市级重大科技计划以及涉及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的重大科技事项,要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报请市科技工作领导小组或市政府决策。

(二)建立市级部门之间科技资源配置的协调机制。定期交流部门年度重点科技工作,加强部门之间科技资源配置的协调沟通,推动科技资源共建共享,减少重复、分散和浪费。

(三)加强对县(市、区)科技资源配置和科技经费管理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构建全市地方信息沟通平台,发挥地方资源优势,联合推动重大科技项目实施和区域创新体系建设。

二、优化市级财政科技投入结构

(四)财政科技投入主要用于支持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应用基础研究、社会公益研究、产业共性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建设等促进科技事业发展的公共科技活动。

(五)根据科研活动规律、科技工作特点和财政预算管理要求,优化市级财政科技投入结构。市级财政科技投入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市级科技计划经费。主要支持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科技发展具有重大作用的产业共性技术研究与开发和应用基础研究。

——科研条件建设经费。主要用于支持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科研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机构基础设施维修和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等。

——科研机构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从事科技研究机构的运行保障,结合科研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公益性科研经费。主要用于支持市属社会公益科研机构组织开展卫生、劳动保护、计划生育、环境科学、计量检测、农业等社会公益专项研究。

三、创新财政经费支持方式,推动产学研结合

(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改进市级科技计划支持方式。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要更多地反映企业重大科技需求,在具有明确市场应用前景的领域,应当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同参与实施。建立健全产学研多种形式结合的新机制,推动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七)财政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支持要符合WTO和公共财政的原则,主要用于对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研发的支持。要综合运用无偿资助、贷款贴息、风险投资、偿还式补助、后补助、以奖代补等多种投入方式,加大对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的支持,积极推动产学研有机结合。

四、健全科研项目立项及预算评审评估制度

(八)根据不同科研项目的特点,建立健全专家咨询、政府决策的立项机制,以及重大科研项目预算的编制与评审制度,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估,提高科研项目立项及预算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九)完善专家参与科研项目管理的机制,建立评审专家库,完善评审专家的遴选、回避、信用和问责制度。

(十)提高科研项目管理的透明度。在符合国家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全面实行网上申报,逐步推行网上评审,积极实施公告、公示制度。

(十一)建立全市科研项目数据库。在符合国家保密规定的条件下,财政支持的科研项目,从申报、评审、立项、执行到验收等信息必须全部纳入数据库,避免或减少重复申报、重复立项等现象,同时,方便科研人员和科研管理人员了解全市科研项目的信息。

五、强化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十二)建立和完善市级科技计划经费管理制度。严格规定科研项目经费的开支范围与开支标准,重点规范人员费、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协作研究费等支出的管理。

(十三)加强科研项目经费支出的管理。科研项目经费支出要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严禁违反规定自行调整预算和挤占挪用科研项目经费,严禁各项支出超出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禁层层转拨科研项目经费和违反规定将科研任务外包。健全科研项目经费报账制度。

(十四)健全科研项目经费的内部管理制度。各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的规定,健全科研项目经费内部管理制度。科研项目承担单位要明确科研、财务等部门及项目负责人在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与管理中的职责与权限。科研项目经费必须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设账,专款专用。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和市财政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得归项目组成员所有、不得长期挂账,严禁用于发放奖金和福利支出。

(十五)加强科研项目经费的监督检查。建立包括审计、财政、科技等部门和社会中介机构在内的财政科技经费监督体系,建立对科研项目的财务审计与财务验收制度。

科技经费管理范文第2篇

第一条为规范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管理,优化科技经费配置,提高科技经费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以下简称项目经费)是指用于省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的经费,包括省级财政资助经费和其他渠道来源的经费。

第三条项目经费的管理坚持优化配置、专款专用、讲求效益、加强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项目经费的管理实行全额预算、过程控制和全成本核算,并建立与项目申请、立项资助、项目实施、检查评估、结题验收、追踪问效等相适应的项目经费管理模式。

第二章项目经费安排及使用

第五条项目经费的安排坚持突出重点、竞争择优、分类配置和目标管理的原则,重点支持获取自主知识产权、提升核心竞争力、能够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的自主创新活动,提高省级财政资助经费的引导和整合作用。

第六条省级财政资助经费的配置方式以定额补助为主,积极探索配套经费、事后补助、奖励经费、贷款贴息、政府采购等多种配置方式。

第七条项目经费是指项目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一般包括:人员费、设备费、能源材料费、试验外协费、技术引进费、差旅费、会议费、知识产权保护费、管理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人员费,指直接参加项目研究开发人员支出的工资性费用。项目组成员所在单位有人员事业费拨款的,由其所在单位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从人员事业费中及时足额支付给项目组,并按规定在项目经费预算的相关科目中列示,不得在财政资助的项目经费中重复列支。

设备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必需的专用仪器、设备、样品、样机购置费及设备试制费。

能源材料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原材料、燃料动力、低值易耗品等费用。

试验外协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租赁费用、带料外加工费用及委托外单位或合作单位进行的试验、加工、测试等费用。

技术引进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购买专有技术、技术成果等费用。

差旅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调研、考察、现场试验等工作的交通、住宿等费用。

会议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组织召开的与项目研究有关的专题技术、学术会议的费用。

知识产权保护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申请国内外知识产权保护所发生的费用。

管理费,指项目承担单位为组织管理项目而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现有仪器设备和房屋使用费或折旧、直接管理人员费用和其他相关管理支出。管理费占项目经费总预算的比例原则不超过5%,特殊情况根据项目实施内容及承担单位的性质核定。

其他相关费,指除上述费用之外与项目研究开发有关的其他费用。

第三章项目经费预算申报与核批

第八条项目申报单位按有关要求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时,应当编制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

第九条项目经费预算包括经费来源预算和经费支出预算。经费来源预算包括用于同一项目的各种不同渠道的经费,经费支出预算包括与项目研究开发有关的所有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项目经费预算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条项目申报单位科技主管部门应对项目申报单位申报的项目经费预算进行审核,并签署书面审核意见。

第十一条根据项目立项程序,在项目组织遴选过程中,由省科技厅或受省科技厅委托的管理机构,组织有关专家或中介机构对项目进行经费预算评审。

第十二条经费预算评审的主要内容:

(一)综合评审经费预算与项目研究目标的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与国家政策的相符性等;

(二)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结合单位性质,对项目经费预算进行综合分析,确定项目所需经费的总量以及各支出科目的合理性,重点对申请省级财政资助的经费预算进行审查,提出调整意见或建议。

第十三条经费预算评审采取合并式评审和分离式评审两种方式进行,以合并式评审为主。

合并式评审是指项目可行性论证与经费预算评审合并进行的评审方式;在项目可行性论证专家组中应当有2名财务专家。

分离式评审是指项目可行性论证与经费预算评审分开进行的评审方式;在项目可行性论证后,组织评审专家组对项目经费预算单独进行评审,评审专家组由3名财务专家、1名管理专家和参加过项目可行性论证的1名技术专家组成。

第十四条经费预算评审专家(专家组)提出的经费安排意见,作为省科技厅安排立项项目定额资助经费的参考依据。

第十五条根据项目立项程序,在报厅长会议审定(审议)的综合立项议案中,由省科技厅计划综合管理部门提出项目经费资助额度建议。

第十六条厅长会议审定(审议)的项目经费预算,经会签或报批等程序后,正式下达项目经费预算批复。

第十七条经批准的项目经费预算不作调整。因客观原因确需对项目经费预算进行调整的,由项目承担单位提出书面调整申请,经科技主管部门同意,报省科技厅分管计划部门审查,省科技厅计划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并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对经费预算进行调整。

第十八条根据批复的项目经费预算,由省科技厅分管计划部门参考经费预算评审意见确定项目任务书中经费预算的有关内容。

第十九条项目任务书签定后,由省科技厅按规定程序拨付或商请省级财政部门拨付项目经费至项目承担单位。

第四章项目经费预算执行与评估

第二十条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和项目任务书的要求,严格执行项目经费预算,落实约定的项目匹配经费。项目经费实行单独核算管理,并加强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加强对项目的成本核算,对跨年度的项目,应当保持其核算对象、核算口径的连续一致,发生重大调整时应加以说明。

第二十二条项目承担单位的科技主管部门应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对项目经费的执行情况和财务管理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向省科技厅报送相关检查报告。

项目承担单位按照有关要求于每年11月30日前向省科技厅报送项目执行情况时,应当反映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第二十三条项目执行过程中,省科技厅对项目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中期检查评估。主要采用定期检查和专项审计两种方式:

(一)定期检查。每年由省科技厅组织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时,在评估组中设1名财务专家,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一并进行检查。

(二)专项审计。需专项审计的项目,由省科技厅组织或委托中介机构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第二十四条中期检查评估的主要内容:

(一)经费落实情况:主要考查省级财政资助经费是否及时拨付,其他经费是否及时到位;

(二)实际支出情况:主要考查支出的合理性、合规性和相关性;

(三)财务信息质量:主要考查财务信息的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四)财务管理状况:主要考查财务制度的健全性和管理的有效性。

第二十五条在研项目的年度结余经费,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通过验收的项目,省级财政资助经费的结余超过5万元的,经省科技厅批准后,方可用于补助项目承担单位科研事业发展的支出。

第二十六条终止实施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经费审计报告,将结余或被挪用的省级财政资助经费退回省科技厅,形成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知识产权等)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处置。

第五章项目经费决算及问效

第二十七条项目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形成的资产,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管理。

第二十八条项目申请验收时,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提交项目经费决算报告,重大项目应当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经费审计报告。

第二十九条项目经费决算报告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任务书下达的经费预算情况,若调整经费预算的,应当附相应的证明材料;

(二)项目经费收支情况;

(三)项目经费决算表;

(四)项目原定经济技术指标的完成情况。

第三十条项目经费的管理及使用情况,将作为对项目承担单位及责任人进行信用记录和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一条项目通过验收后,应当对项目的执行成效及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进行问效。

科技经费管理范文第3篇

[关键词]医院;内部审计;科研经费

在《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实施的大背景下,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以及科研成果应用的不断强化,国家近年来对医院的科研经费投入也在不断地增加,同时配合科研经费“放管服”改革的不断推进,科研经费管理变得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为科研经费的管理模式带来调整与挑战。提升科研经费的管理能力与服务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仅有利于促进医疗科研事业的健康发展,更有利于加强人才建设,提升医疗质量,实现科教兴院的目的。

1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现状

1.1项目资金来源渠道多医院的科研经费按照来源的不同,可以分为三种:一是通过承担国家、地方政府常设的计划项目或专项项目取得的科研项目经费,一般由财政拨款,简称纵向经费。二是通过承接企业/社会科技项目、开展科研协作、转让科技成果、提供科技咨询所取得的收入,简称横向经费。三是由科研项目承担单位用自筹资金按一定比例匹配经费,简称配套经费。不同的项目资金来源适用于不同的经费管理制度,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科研计划项目(课题)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等文件对科研经费管理要求不一,容易造成多头管理、监督混乱的情况。

1.2片面注重预算执行率目前,医院的科研项目负责人大多专注于科研项目的开展,对科研经费的使用较为粗放,仅在即将结题时关注预算整体执行率以通过验收审计;而科研管理部门也往往侧重于科研经费的预算完成情况,以评价项目组是否达到可结题验收状态,通常对如何合理、合规地使用科研经费关注度不够。

2医院科研经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

2.1科研项目负责人重立项轻预算

2.1.1预算编制、调整随意性大医院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一般都是临床科主任或技术骨干,缺少专业的财务知识,因而在编制项目申报书预算经费时更多依靠的是以往经验的预估,随意性相对较大,缺少事前的精确测算以及相应的依据,从而容易造成所提交的预算缺乏合理性,由此则会造成后期经费实际使用时擅自改变资金使用用途、不经预算调整程序即随意频繁调整预算等一系列的问题。

2.1.2预算执行环节问题突出一是期末预算执行率低会导致科研项目组人员在中期检查或者临近结题时“拆东补西”,账务调整较为频繁[1];二是有些项目前期几乎没有支出,导致结题时为避免产生大量结余而突击花钱,造成子项目超支的现象。

2.2科研经费管理缺乏完善的内控机制

2.2.1制度修订不及时相关制度缺失一是国家相关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制度陆续更新出台,医院科研管理部门却仍沿用多年前制定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二是存在制度空白,比如缺乏对横向科研协作/合作项目经费的管理制度,对委托外单位开展的科研项目缺乏相关的招投标流程,对未达到政采要求的检测费等服务类支出缺乏竞争商谈或内部邀标机制等。

2.2.2科研部门审核职能淡化目前医院科研部门对课题组上报的经费使用审批流于形式,仅审核该笔费用支出是否在预算内。忽视审核该支出与课题的相关性、真实性;忽视课题组是否有存在重复购买、拆分发票以规避合同签订或规避招标的情况;忽视审核科研项目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外购服务是否按规定招投标等现象。

2.2.3科研试剂、耗材采购自主化缺少出入库手续由于科研试剂、耗材等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且个性化采购较多,医院没有形成统一采购模式及采购平台,科研项目组一般自行采购,凭发票直接报销,缺少出入库环节,易存在虚开发票、套取现金的潜在廉洁风险。

2.3科研项目结题环节管理不到位

2.3.1项目结题财务决算未按实际使用情况编制项目结题决算书一般由项目组自行编制,在审计时常常会发现项目组编制的决算书执行率往往高于实际执行率。由于项目组成员缺乏财务知识,通常容易将已支出但尚未进行财务报销、已签订合同尚未实际支付或分期支付但未全部支付的金额都作为已执行项目计算;同时也存在为顺利通过结题,高估、高冒经费支出的情况,这样就会导致决算书执行率高于财务系统计算执行率的现象,增加科研项目结题财务验收风险。

2.3.2结题后结余资金管理混乱按照当前的政策文件规定,一般允许科研项目结题后在规定时间内继续使用。许多科研人员为了避免项目经费被收回而过度支出,导致科研经费的浪费和过多的预算外支出行为。

2.4劳务费支出审批不严由于不同课题对于劳务费发放的规定细则不尽相同,劳务费的支出审批不严,容易造成违规发放劳务费的现象。主要表现为违规发放给课题组成员、违规发放给有工资薪金收入的人员、发放比例不符合规定、发放超标准。

2.5资产管理薄弱容易造成资产流失由于科研资产是通过科研经费购置的,特别对于通用设备或金额较低的专业设备,容易存在监管盲区。设备的采购事前论证不足、事后监管不够,往往会造成重复购买相同的科研设备,如笔记本电脑等,造成仪器设备的闲置和科研经费的浪费[2]。

2.6转拨经费监管缺失目前,医院科研经费管理中对转拨经费监管尚处于空白阶段,对于项目任务书中签订的课题合作协议,尤其是与企业的横向合作协议,一般在协议书中仅写明总金额而缺乏详细的经费预算,存在承担单位对合作单位监管不力的情况,如合作企业对科研经费未单独核算,经费使用未严格按照子课题预算执行等问题。

3从内部审计视角看新形势下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的侧重点

3.1新形势下审计重点的转变突显科研经费管理侧重点自2018年以来国家与地方政府陆续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确保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的要求,给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提供良好的外部政策环境。国家对科研经费管理方面进行较大程度的权力下放,为科研人员使用科研经费带来诸多便利,同时也让原来科研经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已不完全适用于新形势下科研经费管理的要求,内部审计方式与重点的转变同样也影响科研经费管理模式与重点的转变。首先,从改革内容来看,严格预算细化、严格子项目预算执行、严格预算调整审批流程等不再是新形势下审计重点;其次,审计内容不再是单一的经费使用情况,而要涵盖资金使用效益、廉洁风险以及内部控制建设等内容。合作经费收支、结余经费使用、资金支出规范、采购程序完善、资金使用效益等都是科研经费内部审计需要检查评价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新形势下科研经费管理的重点内容;再者,科研经费内部审计从简单的财务收支审计逐步向制度审计、效益审计转变,由此可见科研经费管理也要从简单的经费支出管理向内控管理、科研诚信管理、科研绩效管理的管理模式转变。

3.2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注重科研成果社会效益目前大部分医院对科研项目结题与评价仅停留在经费执行率及论文的发表数量上,而没有建立绩效评价机制,忽视科研成果产出效益。新形势下,如何在松绑式的大环境下,在防范科研管理漏洞的同时,改变科研成果单纯流于纸质论文的现状,提高科研成果转化率,带来较好的社会效益,将成为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的核心内容[3]。

4内部审计视角下医院科研经费管理优化策略

4.1改进预算管理方式关注预算编制合理性预算编制工作是科研项目申请的首要环节,预算编制的内容要有可执行性[4]、合理性。虽然当前政策改革在很大程度上下放预算的调整权利,预算调整的灵活性更强,但如果项目预算在执行过程中频繁进行调整也必然会影响到项目开展的进程[5]。因此,建议可参考采用概算管理方法,确定项目总经费的支出方向与使用范围,减少经费使用过程中频繁的预算调整工作,强调预算使用范围的合理性以及经费支出与科研目标的相关性,同时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动态管理,避免出现经费后期突击使用和不同课题交叉使用的情况,提高科研项目开展效率。

4.2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流程管理增强过程风险防范加强医院内部科研经费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纵向经费、横向经费、专项经费、合作(转拨)经费、配套经费等各项经费的实施细则,建立统一适用的制度规范,明确审批权限、强化流程管理;同时完善医院内控机制建设,构建科研试剂、耗材统一采购机制,建立科研试剂的出入库机制,并按规定实施实物验收程序,统一物资及服务采购流程;通过加强合同管理、采购管理、预算管理等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提高管理效能,增强科研经费使用过程风险防范。

4.3加强项目结题验收控制科研经费管理部门在结题验收环节,应做到全过程控制,在账务梳理环节,在关注执行率的同时也应核实项目组编制的决算书与财务账户的实际支出金额,避免出现实际支出与决算金额脱节的情况。在第三方验收审计时,建立沟通反馈机制,对验收审计中提出的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解决,以“审计问题”为导向,促进科研项目财务验收管理规范化。科研项目结题后,要做好结余经费使用的管理工作,审核后续经费支出的合理性与延续性,避免过度使用、重复购买等情况,防止科研经费的闲置与浪费,提高科研资金的使用效益。

4.4防范资金廉洁风险建立科研信用体系在新形势下相对自由的经费使用环境中,对有效管控科研经费使用和防范资金廉洁风险提出更高的要求,防止在经费使用过程中出现虚列支出、套取科研资金,暗箱操作、关联交易,重复立项、骗取科研资金等行为。可以采取实施科研人员信用管理的方式,通过建立科研信用体系,强化科研诚信管理,采取如罗列负面清单或红线管控的方式,对科研人员进行信用评级机制,并与下一次科研立项相关联,对信用评价良好的科研人员适当简化程序;而对于存在违纪违规、学术不端、项目不能如期完成等情况的科研人员则要加强检查和内部审计,且在一定程度内公开,通过加大违纪违法成本的方法,从源头上遏制科研诚信问题,做好科研经费管理的风险防范工作。

4.5对转拨经费实施源头化管理细化转拨经费管理要求,不得签订简单总额合作协议,将转拨经费同其他经费支出一样纳入子项目预算管理,对于转拨经费的支出要有支出明细表并附相关支出凭证,同时要求合作企业对转拨经费单独核算,做到专款专用。

4.6建立科研经费管理绩效评价体系加快成果转化目前,绩效评价在医院的科研经费管理中尚处于起步探索阶段,新形势下的科研经费管理应将“注重绩效”作为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制定科研经费的绩效考核制度,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构建相适应的科研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从项目资源、项目管理以及科研产出等多个方面对科研项目进行科学的评价与分析,全面考核科研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经费结余率等[6],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将经费使用与科研成果产出建立勾稽关系,从而建立科研经费管理绩效评价体系,并从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对科研项目进行综合评价,配合相应的奖惩机制,在激发科研人员研发动力的同时,也能促进科研人员高质量地完成科研项目,加快成果转化。

【参考文献】

[1]刘佳.科研项目经费内部控制管理研究[J].纳税,2019(26):206-207.

[2]杨莺.浅谈医院科研经费管理问题及对策[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9(14):28-29.

[3]申小梅.“放管服”背景下的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研究[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8(19):39-40.

[4]胡羽佳.综合型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煤炭工业,2019(3):72-73.

[5]李广林.审计视角下事业单位科研经费管理问题探究[J].当代会计,2019(13):107-108.

科技经费管理范文第4篇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科学技术(以下简称科技)经费投入,是指用于科学研究后与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服务、科技普及以及相关科技活动的经费投入。

第三条本市从事科技经费投入与管理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均应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逐步建立和完善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人为主体、金融机构贷款为支撑、其他投入为补充的多渠道、多形式的全社会科技经费投入体系。

第五条逐步提高科技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全市科技经费投入的总额按人均应当高于全省水平,全社会研究开发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国家规定的指标以上。

第六条科技经费投入的使用坚持科学论证、优化投向、支持重点、注重效益和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七条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当把科技经费投入纳入本级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预算,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

各级科技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科技经费投入工作的管理、指导和协调;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编制本级财政科技投入预决算,并检查、监督其使用情况;其他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科技经费投入和管理工作。

第八条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增加财政科技投入,其年增长幅度要高于本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

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当把科技三项费用(即新产品试制费,中间试验费,重大科研项目补助费)、科学事业费等分别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九条市和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在编制预算时,科技三项费用占本级当年时政预算支出的比例应当逐年增长,到2000年分别达到3%和2%以上,以后逐达到3%和2%以上,以后逐年增加。

科技三项费用主要用于新产品试制、中间试验、重大科研项目补助以及相关的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服务等科技活动。

市、区、县级市科技三项费用由本级科技行政部门掌握使用,并根据所支持项目的不同情况,实行无偿使用和有偿使用相结合的原则。

第十条各级财政预算支出的科学事业费,以上年度的数额为基数,按财政预算支出的增长幅度逐年增长。

调整市属独立科研机构,需要改变科学事业费的数额和划拨方式的,由市科技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商定。

第十一条市、区、县级市应当筹集科技发展资金,并逐年扩大规模,重点用于支持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产业化和科技成果转化等。资金的筹集和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科技三项费用有偿使用的回收部分,主要用于补充本级科技发展资金。

第十二条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每年应当从基本建设经焚中安排一定额度的科研基本建设费。每年度的具休项目安排,由同级计划行政部门和科技行政部门共同确定。

第十三条市人民政府应当逐年增加科技机构科研设备设施更新改造专项资金,择优支持市属独立科研机构、工程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

第十四条全市科技普及经费应当按省规定的标准以上安排,并逐年增加,由市和区、县级市财政分担。

科技普及经费用于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实用技术等的教育和普及活动。

第十五条各级科技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做好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和招标工作,立项时要注重研究、开发和产业化的衔接。

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和实施,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项目管理制度,确保项目经费的合理有效使用。

未经专家进行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的重大科技项目,不予立项和安排经费。

第十六条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当运用经济、政策手段,引导、鼓励各类企业增加科技经费投入,使其逐步成为科技经费投入的主体。

第十七条市人民政府对本市支柱产业发展领域的研究开发以及产业化科技项目,应当择优给予贷款贴息支持。

第十八条企业事业组织从事科技活动享受税收减免部分,必须用于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

第十九条企业的技术开发费用,按实际发生额计入成本。

盈利企业每年用于技术开发的费用占上年度产品销售额的比例应当不少于1%,高新技术企业应当不少于5%。

企业技术开发费用年增长幅度高于10%的,可再核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应税所得额。

第二十条银行按国家规定设立科技开发贷款科目,增加科技贷款规模,经安排的科技贷款规模不得挤占。

对列入市级以上的科技计划项目,银行应当按规定优先投放贷款。对本市重点科技项目,主办银行可协调有关金融机构采取联合贷款方式予以支持。

第二十一条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多渠道筹集市科技贷款风险担保资金,为科技开发贷款提供担保。

第二十二条市、区、县级市科技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本级科技贷款项自的管理,协助金融机构进行科技贷款的审查,投放和回收,并对贷款项目进行跟踪、评价。

第二十三条鼓励和支持非银行金融机构依法开展科技风险投资,信贷、担保和金融租赁业务。

第二十四条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的企业事业组织,可依法向社会筹集资金。

第二十五条境内外组织和个人可依法在本市设立科技风险投资机构,开展科技风险投资及有关业务。

第二十六条境内外组织和个人可依法在本市设立科技基金,或以捐赠等形式,资助科技活动和奖励科技人才。

科技基金实行国家规定的管理制度,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二十七条境外组织和个人可依法在本市独资或者合资、合作设立科技机构。

企业事业组织可引进境外资金,开展合作研究和开发。

第二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本条例的规定保证本级财政科技投入,未达到条例规定的,必须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报告。

第二十九条市、区,县级市人民改府及其有关行政部门对在科技经费投入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取得显著效益的组织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奖励。

对捐赠资助科技经费数额较大的组织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三十条挪用、克扣、截留科技经费的,由经费下达部门责令限期归还,并视其情节轻重,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科技经费管理范文第5篇

1.1存在的问题

1.1.1预算编制不合理一方面,在科研项目进行申报的时候,大部分高校只注重技术,预算书随意撰写,甚至出现由学生撰写的现象。高校对经费的管理不够重视,对课题研究经费的总体支出状况分析不够客观,预算编制不具备合理性、规范性和科学性。另一方面,对科研预算的审核也易出现问题,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对预算的审核不够严格,在立项后,经费使用很难按预定计划执行。

1.1.2科研经费到账时间周期长经费到达高校需要经过科研部门确认下发,到账后需要财务管理部门进行相关信息的确认、经费分配使用等一系列步骤。在这个过程中缺乏快速、有效、科学的方法,常常出现下拨滞后、经费与科研项目不对应、转拨不及时、变相截留科研经费等现象。

1.1.2经费支出不合理理论上,科研经费在报销、支出上均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应该具有合理性。但在实际的工作中,由于种种原因,财务部门不能准确地掌握科研项目的预算信息,从而导致核实支出时发生与预算不一致的现象。另外,有的科研人员对经费的管理经验尚浅,不能按照规定办理业务,加大了科研经费在执行时与预算的误差,影响了科研项目的整体绩效和竞争力。

1.2解决对策

1.2.1统一管理方法在科研经费的管理上需要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力求建立科学、合理的经费管理体制,在各个部门之间建立统一的目标,使所有人朝着一个目标努力。高校科研经费的管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经常出现预算与实际情况相背离的情况,这就要求相关单位及时了解科研项目最新发展的信息,自主合理地对高校经费进行调整。建立全过程、全员参与、全方位监控的网络化科研经费质量管理体系,实现高校科研经费从预算、核算、使用到经费结算的全方位管理、全程管理。

1.2.2引入第三方预算机制科学研究具有不确定性,导致在预算的初期很难估计具体的经费数,怎样减少经费预算与实际的偏差,成为了预算环节普遍关注的问题。传统的方法是弹性经费预算,即申报合理的经费范围,只要经费的实际使用数量在此范围内即可,但是,随着科研方式的不断变化,单纯的方法已经不能满足需求,所以需要将第三方机制引进来,由第三方站在局外人的立场上对申报的项目经费进行评估,提高预算的客观性与合理性,使经费预算管理更具灵活性。

1.2.3信息化管理建立高校科研经费信息共享平台,完善信息化绩效管理机制,依托网络信息平台,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避免出现随意支出的现象。将科研经费管理的重点由结果转向过程,在管理的过程中相互协调沟通,解决信息不对称给工作带来的问题,形成相应的监督机制,为科研经费绩效评估提供基本的参考数据。随着网络时代的发展,信息化管理已成为可能,CNKI科研管理系统V2.0版是一款为高校、科研院所提供科研管理信息化解决方案一站式服务的全新软件,可以有效地实现绩效管理的目标。

1.2.4绩效管理经费管理制度的缺失使财务部门偏重于收支管理,科研管理部门偏重于对科研项目的鼓励,两者容易出现失衡的情况,没有统一的全局性目标,同时内部审计部门也没有对科研项目的绩效进行总体的考核,使得高校科研经费在管理上问题重重。使用绩效管理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一难题,落实经济责任,提高管理效率,使高校科研经费的管理更加灵活、规范。

1.2.5管理针对性要根据不同性质的科研项目进行不同的管理,实行切实有效的管理方法,建立包括学校法人、院系、项目负责人在内的责任主体体系,明确绩效管理的目标,完善绩效考核体制。

2信息化管理平台详情

信息化绩效管理在科研项目中的应用越来越普遍,这一管理方法因自身存在的优点,得到了各高校的关注。

2.1信息化管理平台结构运行表从信息化管理平台结构的运行表中可以看出,科研管理平台和财务管理平台联系得更加紧密,有助于实现绩效管理的目标。

2.2信息化管理平台经费管理

2.2.1预算管理在科研项目申报的过程中,通过信息化平台进行管理可以使预算编制和预算审核有机结合,真正实现了预算管理的科学、合理和真实。特别是在纵向上应该在项目允许的范围和计价标准内,根据课题的实际需要进行科学的预算管理。

2.2.2下拨经费管理高校科研经费信息化绩效管理平台可以实现科研项目相关信息的共享。通过信息平台,高校可以及时了解科研项目的进账信息,对资金进行及时申领,方便科研部门根据信息的具体情况对申领、到账、合同进行统一分配和管理。在合同签订后统一下发、转拨,财务部门也可以根据科研经费的具体情况统一为科研部门提供票务服务,加快了经费下拨的速度,缩短了管理的周期,提高了经费分配管理的科学性、及时性和准确性,大大地提高了经费管理的效率。

2.2.3经费支出管理管理平台可以及时准确地提供科研项目的账面明细,方便掌控。在科研项目建立之后需要将相关的信息录入信息管理平台,在项目报销时,管理平台可以快速、准确地根据预算数据对资金适用范围进行严格控制,实现经费使用科技化,在重大技术和研究内容调整上可以更加及时、动态、准确地反馈科研经费的使用状况,使各项目的支出等信息更为透明,管理更加高效便捷。

2.2.4结题、决算管理科研人员可以通过管理平台,按照财务明细,进行严格的经费决算,财务管理部门进行审批,可以提高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减少经费流失情况的出现。例如:有些高校存在科研项目结束后依然长期挂账的现象,信息化绩效管理可以有效地避免这类情况的发生。

2.2.5信息化管理与绩效管理的关系信息化管理是实现绩效管理的必要手段,绩效管理是信息化管理的最终目标,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3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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