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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范文精选

考勤管理

考勤管理范文第1篇

1.1为了确保出勤的准确统计,维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公司。

2、考勤方式及对象

2.1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均使用卡钟进行打卡考勤。

2.2集团总部副总级以下员工、下属公司副总经理级以下员工为考勤对象。集团及下属公司经理级(含)以上员工每天打卡二次(上下班各一次),集团及下属公司经理级以下员工每天打卡四次(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各一次)。2.3市场业务人员在公司上班应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员凭《因公出差申报单》记录考勤。

3、工作时间

集团总部实行六天工作制。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集团的某些特殊岗位及下属公司可依据营业特点、工作岗位性质调整上班时间和休息时间,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批并备案。

4、打卡管理

4.1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经发现即予以记大过处分,再次发现即予以开除。

4.2人事部门负责考勤制度的执行与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结果直接与工资挂勾。

4.3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记录,违者扣薪50元/次。

4.4员工在打卡时,应自觉遵守秩序,打卡完毕将卡依位插入本部门区域,不得乱放。

4.5因卡钟出现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门登记上下班时间。

4.6因公出差若预计会影响正常打卡者,须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经规定的审批人审批后,由本部门文员于每周六下午交至人力资源中心,作为考勤的依据。如因特急事而无法预先填单者,可事先电话知会人事部门,待出差返回后及时补卡。补卡时间为每周六下午。

4.7每月25日,各部门文员到人力资源中心领取考勤卡,按员工工号填写下月考勤卡,于每月末前一天晚上依位插入本部门区域。每月于1号将上月考勤卡送交人力资源中心,并附考勤原始报表。

4.8在市内办理公务不能按时打卡或已按时上、下班但忘记打卡者,须在次日填写《出勤解释单》,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由主管副总/总监初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下属公司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下属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否则作缺勤处理。

4.9因公外出当天不能往返的为出差。出差人员须提前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一式两份,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由主管副总/总监初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集团总部副总级(含)以上员工及下属公司总经理由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初核,集团总经理审核,集团董事长批准。下属公司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下属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否则作缺勤处理。

4.10需到国外出差的,出差人员须提前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一式两份,并附申请报告(说明内容、目的、地点、时间、费用预算等),由集团总经理审核,集团董事长批准。

5、请假流程

5.1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申请单》,并在批准后交人事部门备案,未在人事部门备案的请假无效,强行请假作旷工处理。

5.2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请假三天(含)以下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复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请假三天以上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复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并交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5.3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请假三天(含)以下由主管副总/总监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请假三天以上由主管副总/总监初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并交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5.4集团总部副总级(含)以上员工及下属公司总经理请假报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复核,集团董事长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

5.5下属公司员工请假由部门经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下属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5.6员工请产假必须提前三十天向人事部门申请,并附医院或当地政府相关证明。

5.7.凡请假员工,假期未满上班或超假必须到人事部门办理销假或续假手续。未办理销假手续者假期内上班不计工资,超假但未办理续假手续者以旷工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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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缺勤处理

6.1迟到、早退者,5分钟以内每次扣薪5元,15分钟以内的每次扣薪15元,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薪30元。每个季度考勤有迟到、早退记录,将不能获得年度的晋职、晋级资格。

6.2当月忘记打卡超过一次(含)以上,没有合理理由的;迟到或早退30分钟(含)以上的;没有事先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的,以旷工论。

6.3无故不上班或故意不打卡者作旷工处理,当日旷工0.5-2小时以内的计半天旷工,2-4小时以内的计全天旷工。旷工扣当天工资总数并进行相关的行政处罚,旷工一天扣薪100元,旷工二天扣薪200元,依此类推。连续旷工三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达四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计发当月工资,不做任何经济补偿。

7、加班管理

7.1公司提倡高效运作,员工的本职工作应于正常上班时间内完成,不得故意拖延。

7.2实际加班时间应与考勤纪录相符,加班工资计算以考勤纪录为准。如有加班考勤纪录而实际并未加班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扣薪50—100元的处罚。

7.3员工加班需提前半天提出申请,详细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总监批准后交人事部门备案,未经批准而擅自加班的,公司不予计算加班费。如加班时间与所填报时间不符的,部门经理需在次日上午补填《加班申请单》,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交人事部门备案。

7.4如确因工作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并经过相关领导审批的,可计为加班:

7.4.1在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内,公司因为生产、业务等原因要求员工加班的。

7.4.2必须利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进行物资盘点、对帐或不影响日常工作而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召开会议的。

7.4.3由于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灾害,为避免公司财物遭受损失而进行抢救的。

7.4.4突发性、不属于正常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而必须通过延时工作或利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完成工作的。

7.5下列情况不属于加班:

7.5.1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经理级(含)以上员工(除司机)在星期日、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延时工作时间。

7.5.2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在正常上班时间以外的延时工作时间。

7.5.3凡属正常工作范围之内,但因个人工作效率必须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继续上班的。

7.5.4因工作需要出席社交场合的。

7.5.5因公差旅期间。

7.5.6加班时的就餐时间。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7.5.7市场销售人员的业务时间。

7.6加班工资计算

7.6.1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经理级以下员工(除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及司机)在正常上班时间外(非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时间发放150%的基本工资。

7.6.2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员工(除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在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时间发放200%的基本工资。

7.6.3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员工(除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加班时间发放300%的基本工资。

7.6.4加班时间不足30分钟者不予计算加班费.

8、其他

8.1本制度解释权归集团人力资源中心。

考勤管理范文第2篇

本公司上班时间为春冬季节:早上8:00—12:00,下午1:30—5:30;夏秋季节:早上8:00—12:00,下午2:00—6:00(后勤人员工作时间按《后勤人员岗位职责》规定另执行),每周6个工作日(周一至周六,周日休息)。

二、考勤管理办法

公司考勤实行上午、下午分别打卡制度,员工本人应按实际到达公司时间打卡(包括迟到人员),不允许代替他人打卡。遇到紧急情况应及时致电公司领导,并交接安排好工作者,可补办有关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1.迟到、早退:参照本制度第一条之规定,以本人打卡时间为准,处理如下:

A:迟到/早退0---5分钟,每次罚款2元;

B:迟到/早退5---10分钟,每次罚款3元;

C:迟到/早退10—30分钟,每次罚款5元;

D:迟到/早退30—60分钟,每次罚款10元;

E:迟到/早退60—120分钟,每次罚款20元;

F:迟到/早退12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2.代打卡:代替他人打卡每次罚款100元,公司内通报批评。

3.忘打卡:忘记打卡的员工,需要在24小时内向直接上级说明忘记打卡的原因,到行政部补签。超过24小时的一律不得补签。每个员工每月补签次数不得超过3次,否则,每次罚款5元。

4.不打卡:无故不打卡者,以旷工论处。

5.涂改考勤卡:擅自涂改考勤卡,按当日旷工处理。

6.短时外出:员工上班时间因私外出,应填写外出登记表,经直接上级签字后方可离开公司。返回公司后,必须在外出登记表上填写返回的准确时间。外出超过半个小时者,按请事假处理。每个员工每月短时外出不得超过三次。

7.私自外出:员工未经公司同意,在上班时间内私自外出,按旷工处理,并承担一切后果。

8.公出:一个工作日内的公出必须告知直接上级和办公室同事,方便转接电话和留言。出差、事假等需事前得到部门主任或总经理批准,并到行政部登记。

9.全勤奖:公司为员工提供全勤奖。有迟到早退、请假、旷工等行为者扣除本月全勤奖。在“五一”,“十一”,“春节”当月,凡请假两天及以上者,本月工资按当月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取消公司相应的节假日补助。

11.考勤结果公示:每月1号到5号公布上月考勤结果,由行政部吴会计负责。

12.考勤罚款收支:实行员工考勤罚款收支公开化,每月5号由财务部吴会计负责公布上月考勤综合收支情况,全体员工监督。拒不交纳罚款者,从其当月工资中扣除。罚款所得全部用于公司员工福利事业支出。

13.旷工:员工在一个月内旷工一次,扣发当月全勤奖,并处罚双倍基本薪(旷工半天,扣一天基本薪;旷工一天,扣二天基本薪;以次累计)。在一个月内连续旷工三天(含三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自动离职的员工相关手续一律终结)。

14.加班:经总经理批准,在节假日或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加班,可调休或发放补贴。节假日或公休日因工作需要要求加班或值班而不愿加班或值班者,或不接受部门或公司领导交办的任务或临时性工作者,据实际情况一次处罚30—50元。在本年度内累计违反此规定3次以上者,按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三、休假种类和假期待遇

1.病假:员工因病请假,需出示区、县级医院证明。病假第一天发放工资的70%,第二天发放工资的60%,第三天发放工资的50%,第四天发放工资的40%,第五天发放工资的30%,第六天发放工资的20%,从第七天开始按照请事假处理。

2.事假:员工因私事请假,需提前一天填写请假申请单,经部门主任审批后提交行政部。如假期超过两天的,需经总经理批准,方可准假。(请假期间的工作应交接清楚,并保持电话畅通,方便转接电话和留言。)员工请事假时间在半小时以上一小时以内的,扣除基本工资5元/次。请事假时间在一小时以上两小时以内的,扣除基本工资10元/次。请假时间在两小时以上者,扣除本人半天基本工资。请事假一天以上者扣除相应的基本工资。

3.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可以享有四天有薪(基本工资)丧假。(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非直系亲属去世可以享有一天有薪(基本工资)丧假。(非直系亲属指兄弟、姐妹、姐夫、妹夫、兄嫂、弟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儿媳)。

4.婚假:员工可以享受7天有薪婚假(公休、节假日计算在内),婚假必须提前向行政部申请并附上结婚证书复印件。婚假期间工资及补贴照发。无结婚证者不享受此待遇。

四、特别说明

8.1本制度修改解释权归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

考勤管理范文第3篇

干部职工因病(事)不能上班时,必须办理请假手续,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因特殊原因,本人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及时电话或委托他人代为请假,事后再补办正式请假手续,否则,按缺勤论处。请假期满,应及时销假。

严禁越权请假、不请假,不得在考勤和请假中弄虚作假。

一般干部请假一天以内(含一日)由分管副主任批准;二至五日内(含五日)由办公室主任批准;五日以上十日以下,⑴病(事)假:干部职工因病、因事等正当理由可请病(事)假。

但应写出书面假条或出具县以上医院证明(急诊例外)经批准后方可执行。由主任同意后报分管副区长批准。请假十日以上的由主任签署意见,报区长审批。

⑵婚假:达到晚婚条件的干部职工。结婚可准假一个月。

⑶丧假:干部职工直系亲属去逝。可准假七天。

⑷产假:女职工在生育期间。产前、产后累计准假50天,晚育并在产假期满前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再增加100天。本单位男职工准予护理假15天。

⑸计划生育假:办公室干部职工一胎后放环、引产、结扎的可按医嘱准假。

⒉签到

无故不签到者,办公室全体人员每天上班前必须签到签到时间为上午下午每次签到结束后由值班主任签字。按旷工对待。迟到累计5次者,按旷工一天对待。

考勤管理范文第4篇

一、工作人员守则

1、拥护党的领导,忠于宪法,忠于政府,严守纪律,保守秘密。

2、爱岗敬业,清正廉洁,诚实守信,团结合作,乐于奉献。

3、仪容整洁,热情饱满,保持紧张有序、高效的工作节奏。

4、办事公正,认真负责,不敷衍推卸,不徇私枉法。

5、实行“首问制”,对前来办事、查询的外来人员,要热情接洽,以礼(理)相待,文明用语,微笑服务。

6、保持办公桌、办公室内和周围环境整洁卫生。

二、考勤管理

1、工作人员考勤管理由各办、局组织实施。

2、本机关上下班作息时间按市府办通知执行。

3、全体工作人员上班,实行考勤签到制度,不得迟到或早退,迟到或早退每月累计5次或全年累计15次以上者扣除相应奖项。遇到特殊情况,迟到或早退者,应主动说明原因,征得所在办局领导同意,可以不作处理。办公室对出勤、迟到、早退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4、因工作、出差在外不能当日签到,回单位做好补签手续。

5、工作时间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因公外出须向办、局领导说明去向、目的;个人有急事需短时间外出(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须征得办、局领导同意。

三、请销假

1、工作人员因事请假须写请假条。请假三天及以内,由相关办、局负责人批准;三天以上,经相关办、局负责人审核,报管委会主任批准。

2、请病假须凭市级以上医院证明。七天及以内,由相关办、局负责人批准;七天以上半月之内,经相关办、局审核,报管委会分管副主任批准。半个月以上的,报管委会主任批准。

3、各办、局领导成员、党委、管委会领导成员请假报管委会主任批准。

4、凡请假返回要及时销假,按时上班;需要续假的,应及时办理续假手续。

5、请假手续须报管委会办公室备案。

6、对未经准假擅离工作岗位或超假的,均作旷工处理。

四、加班

1、工作人员确因公务紧迫,需要加班的,由相关办、局主要领导作出安排,并签发加班条。

2、工作人员加班,须在指纹考勤钟或考勤表上签到。加班后,加班人员填写加班清单,并附领导签发的加班条,经办公室审核后于次月5日前将加班批条汇总至财务以计算加班补贴。集体加班的由各办局统一办理。

考勤管理范文第5篇

为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内部管理,经研究,制定本规定:

1、全台人员实行电脑刷卡考勤。工作人员每天上下班应持考勤专用磁卡进行刷卡。

2、考勤刷卡及电脑统计实行专人管理,专管人员应不定期进行抽查,现场督促工作人员按规定刷卡。

3、考勤卡每人一张,工作人员只准持本人磁卡刷卡,不得代他人刷卡,如发现有他人替代或替他人刷卡者,一次扣发双方三个月奖金,二次以上扣发年奖。

4、工作人员应按时上班,不得早退。凡迟到早退每次超过10分钟,每月累计五次(含五次)以上,扣发月奖;迟到早退每月累计十次(含十次)以上,扣发月工资。全台大会迟到者,每次扣发奖金100元,无故缺席者,扣发月奖。

5、因公出差或请假而不能按作息时间刷卡的工作人员应及时办理补卡手续,并由部室主任签名证明,交办公室考勤人员汇总登记。部室主任若出具假证明,视同替代他人刷卡进行处罚。出差单或请假条于竖月1日前送交办公室登记、核销,逾期不予受理。

6、当班外勤记者必须按采访任务通知时间提前15分钟到位,若每月迟到一次者,扣发半个月奖金,迟到两次者,扣发当月奖金。因迟到而影响重要采访任务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给予公开批评,扣发月奖、年奖、调换岗位,台内待岗以至纪律处分。外勤记者及驾驶员允许每天早晨上班和下午下班各刷一次卡。

7、工作时间内离开工作岗位要请假,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每次超过一小时者,视为旷工。旷工一次者,扣发当月奖金;旷工两次以上者,扣发当月工资、奖金,全年旷工累计三次以上者扣发年奖;经常旷工和擅离职守者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直至下岗、辞退。

8、工作人员请假,应事先填写请假单,请假两天(含两天)以内由部室主任审批;部室主任请假两天(含两天)以内由分管台长审批;请假两天以上者,报台长批准。非突发病等特殊原因口头请假的,视为擅离工作岗位。

9、请事假一周以上,扣发当月奖金;请病假按假期长短扣发奖金;请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在国家规定期限内,按月奖比例扣发奖金。超过期限请假的,视同事假;超过准假期限没有补假的,视同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