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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化施工合同范本

智能化施工合同范本

甲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就厦门达飞轮船智能化施工的相关技术服务项目,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工程项目范围:

1.网络综合布线系统;

2.电话综合系统。

具体详见合同附本(工程报价单)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详见工程报价单),该金额含设备费、安装调试费、保修费,施工中如需增减设备或工程工作量,则按实核增或核减结算,以当地市场最低提货价计量。

三、交货及安装地点:

四、施工时间及完工日期:

1.进场施工时间:甲方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进场。

2.完工日期:乙方应在从进场之日起25个日历天内完工并配合甲方装修工作。如遇甲方整体工程进度调整导致乙方施工停滞则完工日期应相应顺延。

五、技术标准和规定:

按<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50311-2000)、<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验收规范>(GB/T50312-2000)、<闭路监控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94)及相关工程技术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并符合设计方案的设计规范要求。

六、工程施工

1.乙方进场施工,应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规定,由于乙方不执行现场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与制度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2.从本工程开始至验收合格证书发出之日止,乙方须负责本工程的专业工程和其他专业工程的成品和半成品的保护工作。

3.乙方派出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系统调试及开通。

4.安装施工期间,乙方施工人员食宿费自理。

5.乙方承担与工程相关的本方现场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险、机械设备的保险、工具托运费。

6.工程的施工设备由乙方自备,并应符合施工标准。

7.工程结束后,须保证墙体及地面的平整,以保证下步工序可正常进行。

七、技术服务:

1.正常情况下,具备安装条件时,乙方应按甲方书面通知进场,并按要求工期完成全部施工及开通调试;

2.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对甲方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服务;合格标准为会操作、懂检查、知日常维护与保养;

3.技术资料保密:

乙方有义务对系统设计和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甲方有关资料进行保密;

甲方有义务对乙方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保密。

任何一方违约泄密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违约方应向受损方赔偿损失。

八、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叁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本合同造价的40%,即¥.00()作为定金。

2.工程完工验收后叁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本合同造价的60%,即人民币¥.00()。

九、违约责任:

1.在甲方遵守合同并按期付款后乙方须按合同条款如期完工;若未能及时完工,则每延迟一天按本合同总造价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

2.在乙方遵守本合同条款并如期完成工程后甲方须按合同条款付款,若未能及时付款,则每延迟一天按本合同总造价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工程保修

1.乙方对工程的免费保修责任期限为壹年,自“工程验收单”签发工程合格之日起计算。

2.乙方保证保修中供应的是全新的、技术先进的、成熟的、质量优良的产品。

3.保修期内,乙方技术服务免费。当工程发生故障无法正常运行时,乙方应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服务,12小时内解决问题。当发生一般性技术故障,应在12小时内到达现场服务,24小时内解决问题。

4.保修期内,如工程发生故障需要更换工程物料,乙方应免费给予更换,并承担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物料价格及乙方将更换的工程物料或部件运至甲方指定地的运输和保险费。由乙方免费完成更换、调试和测试通过。

5.保修期满后,工程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及时派有关专业人员到场维修,只收取材料成本费;工程若出现技术性故障,甲方通知乙方负责及时派有关专业人员到场调试恢复,甲方需支付乙方相关维修费用。

十一、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签字生效后发生的合同双方不能预防、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社会和自然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和爆炸等)、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叛乱、动乱等等。

2.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对因此造成的合同义务的延迟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不能由于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

3.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传真和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20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应立即通知对方。

十二、合同争议及解决

1.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不能解决,则提交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仲裁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3.由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除仲裁裁决另有规定外,应由败诉方承担。

4.在进行仲裁期间,除提交仲裁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它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十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十四、其他条款

1.合同适用于厦门达飞轮船综合楼智能化施工合同。

2.合同及所包括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4.同项下双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资料,双方除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给与本工程无关的第三方。

5.任何一方向对方提出的函电通知或要求,应采用书面形式,并按对方地址派员递送或挂号、航空邮寄、电报、传真或电传发送。

6.一式正本贰份,双方各执正本壹份。

甲方:(章)乙方:(章)

代表:代表:

地址:地址: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邮编:邮编: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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