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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的问题

合同管理的问题

合同管理的问题范文第1篇

【关键词】合同管理;招标理论;问题分析

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建设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综合了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对工程建设项目内容进行了分析,并以此作为工程建设的标准,促进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展和进步。建筑双方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就双方的权责进行了规定,并以此作为约束,保证双方能够尽到责任和义务,以保证建筑工程顺利完工。建筑工程发展过程中,招投标工作确立了合作方,并结合招标理论,就合同管理相关内容进行界定,从而为建筑行业发展奠定重要基础。

1合同管理概述

合同订立是根据缔约人意思表达合意的状态。在进行合同订立过程中,需要考虑到承诺理论。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就是要约和承诺,只有这两个条件同时达成,合同具备的法律效力才能够实现。1.1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见表达。从这一点来看,要约是当事人的需要,并且对当事人的意思进行表达。要约的者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为受要约人。要约的提出,希望与他人签订合同,并希望签订合同者能够对要约内容予以遵守。针对于这一情况,要约人必须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要约人签订合同后,需要对合同内容进行遵守[1]。同时,要约人需要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并且针对于实际情况,对要约的内容予以具体化规定。1.2承诺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对要约人意思的遵守。受要约人与要约人进行合同制定过程中,需要对要约人提出的条件进行遵守,并在具体工作过程中,能够完成要约人的相关要求[2]。合同订立,必须具备承诺和要约两个条件,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够使合同具备法律效力:①承诺必须对要约人提出的条件予以确认,并自觉遵守相关要求;②承诺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对要约人提出的要求予以满足,若是未在期限内达到要求,视为承诺迟到,并且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③承诺内容与要约内容保持一致性,要约人对承诺人未表示反对,则表示承诺有效[3]。

2基于合同管理的招标理论实际实践问题分析

合同管理是促进建筑行业发展的基础,但是在实际应用过程中,仍旧存在诸多问题。合同制定从招标理论出发,注重分析市场,把握博弈论、排序理论和可靠性分析理论,从而保证招投标工作更好地满足实际建设需要。但是招投标理论在实际实践过程中,受到相关因素影响,导致其很难满足合同管理的具体需要,从而给工程建筑行业发展带来了一定的问题[4]。关于招标理论实际实践问题,我们可以从下面分析中看出:2.1缺乏合同意识,市场经济理论难以体现招标理论中,市场经济理论是其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当下建筑行业发展必须把握的一个重点内容。建筑施工企业从原有的计划经济过渡到市场经济,这一过程中,合同意识有所增加。但是仍旧受到计划经济体制影响,这就导致一些建筑单位缺乏合同意识[5]。承包商在发展过程中,更加关注于经营承揽,拿到项目,是承包商考虑的首要问题。缺乏合同意识,导致对合同内容的关注度较低,这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可能无法考虑到经济性,从而使建筑成本增加,这一点与招标理论中的市场经济理论所违背。2.2缺乏对博弈论的考虑,导致合同风险较大承包商在与业主合作过程中,人情观念较强,对合同的关注度较低,认为所有问题都可以进行协商。在进行合同签订过程中,缺乏对双方责任和义务进行有效规定,这就导致合作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双方受到经济利益影响,关系可能出现破裂,这给承包商带来了较大的风险。合同管理过程中,对招标理论中的博弈理论关注度较低,没有对双方的权责和义务予以明确,导致工程建筑风险加剧,造成工程建筑质量可能受到较大影响[6]。除此之外,人情问题的存在,也导致合同管理意识缺失,违背当下工程建筑行业发展规律。2.3可靠性分析理论关注度较低,桌上桌下两份合同现象较为普遍承包商在进行工程建筑合作过程中,一些承包商并未构建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或是这一部门对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视度较低,导致部门对合同缺乏分析,给工程建筑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同时,在进行合同签订过程中,桌上合同具有正规的形式,并且符合合同签订的相关法律规定。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双方并未对合同内容进行真正履行,导致招投标的可靠性降低。这种情况下,由于缺乏合同管理,为双方履约埋下了较大的安全隐患。在工程建筑竣工后,可能存在质量、结算纠纷等一系列问题。

3基于合同管理的招标理论实际实践问题解决对策分析

3.1注重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强化合同管理项目法人在进行合同管理过程中,要注重把握招标理论,体现出市场经济的特征。项目法人单位要注重对合同管理知识予以掌握,并且能够灵活的运用招标理论,对可能影响到工程项目的问题予以分析,加强对工程项目合同的管理工作。在合同内容中,就双方的权责予以明确,保证工程实际建设严格按照合同中的规定进行,切实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工程建设周期,更好地实现工程建筑企业的经济效益。3.2做好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降低合同风险招标文件在编制过程中,要注重对合同内容予以把握,保证合同内容更加明晰,能够与实际建设情况保持一致性。只有这样,在实际建设过程中,才能够针对于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招标文件编制,必须保证人员的专业性,考虑到承包商与业主之间的博弈关系,就双方权责予以明确,一旦发生纠纷,可以根据合同内容,对双方的权责进行划分。同时,招标文件编制完成后,要做好合同管理工作,使合同内容在具体的施工建设中得以有效应用。合同是建筑施工管理的依据,必须保证合同的完善性,对招投标双方的利益予以保护。3.3保证合同具有较高的可靠性,加强招标理论的实际应用招标主要是指招标人为购买物资,发包工程进行其他活动,通过对标准和条件进行公布,邀请投标人进行投标,并择优录取。投标则是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的投标人,提出自己的报价和相应条件对招标人进行回复的行为。招标投标在合同管理中具有重要意义,是建筑行业发展的一个重要途径。通过招投标行为,为工程建筑提供优质开放商,能够在成本和质量上,更好地满足实际建筑需要。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需要保证合同的可靠性,能够对合同进行有力执行。

4结束语

针对于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来看,在对问题解决时,要注重对招标理论进行应用,对实际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予以把握,保证问题解决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同时,要切实地把握招标理论内容,使其更好地指导实践,保证合同管理的效果和质量。

作者:郑重 单位:福州市城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参考文献

[1]杜亚灵,李会玲,闫鹏,尹贻林.初始信任、柔性合同和工程项目管理绩效:一个中介传导模型的实证分析[J].管理评论,2015,07:187~198.

[2]敬乂嘉.社会服务中的公共非营利合作关系研究———一个基于地方改革实践的分析[J].公共行政评论,2011,05:5~25+177.

[3]龚晓蓉.浅析电力招投标管理中的常见问题及解决对策[J].中华民居(下旬刊),2013,02:234~235.

[4]王少卿.完善工程合同管理的有效方法探索[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3,12:249~250.

合同管理的问题范文第2篇

关键词:施工合同;管理;现状;措施;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迅猛发展,建筑企业之间的竞争已经逐渐转变成了价格竞争。工程造价在建筑企业的竞争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在这样的背景下降低工程造价就成为了建筑企业的必然选择,而要想降低工程造价,就必须要加强造价管理,尤其是对施工合同的管理。

施工合同的管理涉及到建筑项目的各个方面,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主要包括合同价款与支付的管理,工程签证的管理,违约、索赔和争议的管理和设计变更的管理。

我国合同管理现状

合同管理是造价管理的核心,建筑工程有着周期长、施工难度大、周围环境复杂的特点。正是因为各种因素的作用下,才导致我国合同管理面临着诸多变数。在几十年的发展中,工程计价依据和方法不断改革,合同管理体系得到了不断完善,但是总体来说现在的合同管理制度还存在诸多问题,其中三个最为典型的问题:合同造价管理机构不健全、合同拟定不规范、存在违背合同的现象。

(一)合同造价管理机构不健全。当前我国合同造价管理制度、合同授权管理与分级管理机制、合同监督机制均不完善;同时也缺乏专业的机构来进行有效控制管理,不能对合同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同时施工单位自身也无法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以上种种因素导致合同管理的效力降低。

(二)合同拟定不规范。建设项目的工程周期很长,面临形势复杂,因而拟定合同条款对于双方来说非常重要。当前,建设单位多采用格式条款,在拟定合同的时并没有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更多地考虑自己的利益,而较少考虑另一方当事人的权利或者附加种种限制条件。在拟定过程中采用的格式条款不规范,拟定合同内容含糊不清、存在歧义,易引发争议,增加造价管理的难度。

(三)存在违背合同的现象。当前在施工过程中经常会发现建筑相关的某一方违背合同的现象。这将对整个工程施工造成影响,同时也会对建筑工程的造价管理造成严重影响。产生违背合同的现象,主要由以下两个原因造成:一是工程各方都从自身利益的角度出发,在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过分追逐自己的利益而违背合同;二是施工合同本身不合理,导致工程各方权责不明确,最终造成了扯皮推诿现象。

加强施工合同中造价管理的措施

上文详细分析了我国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在充分了解存在的问题之后,接下来就来详细分析如何加强施工合同中的造价管理。为了加强造价管理必须从以下几点着手:加强设计变更管理、加强索赔管理、要规范工程各方之间的关系、加强工程签证管理。

(一)加强设计变更管理。设计变更是建筑项目施工过程中经常会发生的,设计变更会对工程造价造成深远的影响。实现有效的造价管理,就必须要加强设计变更管理。设计变更主要指的指设计单位依据建设单位要求调整,或对原设计内容进行修改、完善、优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中的任何一个单位均可提出变更要求,但设计变更需征得建设单位的同意,无论是哪一方提出的,都可能会对工程总造价进行调整。有时工程总造价的调整幅度很大,我们必须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来执行。

为加强设计变更管理必须要做到以下三点:一是,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二是,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三是,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加强索赔管理。建筑工程中由于发生了施工过程中有关方面不能控制的干扰事件,这些事件往往影响了合同的正常履行,造成工期延长、工程造价的增加,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对索赔管理。在发生工程变更与索赔的时候必须要做到以下两点:一是,首先要判断变更的性质,在建筑项目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的变化以及前期设计缺陷,导致在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往往不可避免,当工程变更发生后首先就是要正确判断变更的性质,而后再根据工程变更性质来决定是否进行变更;二是,要完善变更程序,工程变更程序本身对于工程造价造成一定影响,完善的索赔管理程序能够保证索赔时能够有法可依。

规范工程双方之间的关系。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造价管理不规范的根本原因是建筑工程双方关系的不规范,要加强造价管理就必须要规范相关各方的关系。在施工过程中首先是要明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之间的权责关系,要本着责权分明的原则来进行施工;其次是要明确双方的利益关系,必须要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对双方的应有利益进行公正的规定,在明确利益关系的时候,要专门制定赔偿机制,要明确规定当一方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从而给其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时候必须要进行赔偿。

加强工程签证管理。加强工程签证管理主要指的是在工程管理过程中应注意两点:一是要确保工程签证的内容准确无误。工程量签证的过程中要详细列出各项内容,并计算工程量,对于那些有计算公式的地方必须要标明公式。在工程签证管理过程中计算结果必须要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所规定的计价规则,要保证计算单位一致。二是要保证内容合理。工程签证的内容必须要符合实际,不得与国家相关规定相违背,对于那些违背相关规定的工程签证一律视为无效。

综上所述,工程造价控制涉及到工程建设的诸多方面,它与工程建设中的每个环节紧密相连,需加强对设计变更、索赔、工程各方之间的关系、工程签证四方面的管理,做到有的放矢,以实现对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

参考文献:

[1]陆斌.如何加强合同管理控制造价[J].现代商业,2009(26).

合同管理的问题范文第3篇

【关键词】施工合同管理;问题;原因;对策

一个企业经营成败与合同管理有密切关系。因此,必须重视合同签订与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我们不仅要重视合同签订前的管理,更要重视合同签订后的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已推行10余年,它在众多业主及施工单位眼里早已是件必不可少的程序了,操作起来似乎是件格外轻松的事情;只需在网上下载合同文本并逐条填写即可。事实上,这种做法极不恰当。

1.当前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实践中暴露出来的常见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发现当前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发生在合同签订阶段和合同履约阶段。

1.1合同签订阶段

(1)合同主体不当。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而合格主体的首要条件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当事人。这里要防止两种理解偏差:一种虽然具有上述两种能力,但不是合同当事人,即当事人错位,也是合同主体不当;二是虽然是合同当事人,但却不具有上述两种能力,同样是合同主体不当。

(2)合同文字不严谨。不严谨就容易引起歧义或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履行时引发争议。依法订立的有效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而这种体现只能靠准确清晰的合同文字。可以说,合同讲究咬文嚼字。

(3)只有从合同没有主合同。所谓主合同是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比如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等;而从合同是指以主合同存在为前提才能成立的合同,如建筑工程分承包合同、保证合同及抵押合同等。没有主合同的从合同是没有根据的合同,如同无源之水,毫无意义。

(4)违法法律法规签订的无效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52条规定: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而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目前不少建筑企业所签订的合同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实质上也是无效合同。

(5)境外合同文本的疑问。我国加入WTO后,有些合同使用境外文本。由于国情不同、语言文字不同以及翻译问题,境外合同文本存在不少疑问。对这些疑问不能回避,必须弄清其含义或修补其漏洞,以免造成损失。

(6)关于质保金的返还方式。通常关于质保金的返还,均只简单地约定“质保期届满后X天内返还”这种约定表述不严谨。因为各分项工程的质保期不一样,况且结构性安全的质保期是设计年限,而基础及主体工程均与结构性安全密不可分。因此,可以说设计年限是基础、主体工程及结构性安全的质保期。以“质保期届满后X天内返还”约定质保金的返还方式,将意味着施工单位有可能数十年后方能拿回质保金。因此,明确约定某一期限内返还多少分项工程的质保金比较合适。

1.2合同履约阶段

(1)发生合同变更。履约过程中合同变更是正常的事情,但是不少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及时变更意识,结果导致了不必要的损失。作为建筑施工企业,首先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其关键在于合同变更要及时。

(2)工程款不到位。建筑行业拖欠工程款情况相当严重,有些被拖欠方没有及时运用法律武器,当时才发现已超过诉讼时效,无法挽回损失。超过了诉讼时效等于放弃债权主张,相当于权利人放弃胜诉权。

(3)维权意识淡薄或缺失,企业应当行使的正当权利往往被束之高阁。其实,《合同法》赋予了合同当事人的抗辩权,但部分建筑企业不会行使。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建筑企业可行使抗辩权停工,但却没有行使,唯恐单方面停工要承担违约责任,结果客观上造成垫资施工,发包方的欠款数额越大,问题就越难解决。

2.造成合同管理问题的原因

2.1未能正确理解市场与合同的关系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与合同是一种相互存在的关系。一方面,市场的运作需要合同。《合同法》规定合同有三种形式:口头、书面和其他形式。这三种形式概括了市场全部交易行为方式,也就是说,市场主体各方都是靠合同去履约其权利和义务的。另一方面,合同的成立必须以市场为前提,没有市场谈不上合同。合同是市场的产物,是市场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有些业内人士不了解市场与合同的必然联系和相互依存关系,只顾从市场上承揽施工任务,却不去签订合同或者草率签订,结果遇上纠纷却没有协商与调解的依据,或者依据不足。

2.2合同管理不科学

任何一项合同管理与使用都必须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之上。合同管理是合同洽谈、草拟、签订、履行、变更、中止、终止或解除全过程的管理。合同产生在合同管理的前期阶段,在这一阶段往往受到高度重视。一旦合同签订完成,施工任务到手,合同就被束之高阁了,有些单位甚至忘记了合同履行过程是实现权利与义务的过程,而仅仅把它看成是生产过程,回到了计划经济的旧观念上。因此,合同管理的问题大多数出在中期和后期履行阶段上。前期阶段所出现的问题多数是由于急于签成合同而过于草率或者对发包人的迁就。

其实,若对整个施工合同文本仔细研究会发现,企业合同管理本身就是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其中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是合同管理的内容;审查、监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对于市场来说,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于实现企业对社会和业主的承诺,体系企业的诚信,提升企业的品牌和形象,使企业更牢固地立足市场,实现可持续发展。对于企业来说,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于:一方面使企业的生产经营与市场接轨,满足市场的需求,提高企业适应市场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另一方面使企业在履约过程中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实现其最大化的经营效益。

由此可见,企业合同管理是市场条件下企业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都应围绕着核心展开。成功的企业合同管理是把合同的权利与义务按职能分工分解到各部门,有各部门去履行自己职能范围的权利与义务。只有这样,合同管理才能真正到位,履行责任才能真正落实。可以说,企业合同管理是系统工程,需要各子系统、分系统共同配合。

3.解决合同管理存在问题的对策

解决当前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应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

(1)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企业领导可依据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本企业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也可通过公开和竞争招聘方式选拨人员。使用过程中应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把优秀人才放在该岗位上。

(2)组织在职人员学习。可根据企业与市场的实际情况,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方式方法可以多种多样:布置学习任务,定期检查;进行短期培训;结合实际进行正反两方面的事例分析总结。通过以上努力,使其在岗位上成才。

合同管理的问题范文第4篇

【关键词】水利工程 建筑施工 合同管理

一、前言

水利工程花费大、工期长、施工程序复杂、牵涉面广,施工管理和合同管理都比较繁杂而且有难度。合同管理是水利工程建设的重要前提,所以一定要侧重合同管理,才能确保工程的质量取得投资效益。

二、目前水利工程合同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合同管理中常见的问题

(1)合同签订阶段。合同的主体选择的不适合。合同主体合格,是能够有效确立合同的前提条件之一。合格的主体,首先应该是拥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以及民事权利能力的合同本人。合同签订时,应该杜绝两种状况:一是即使拥有以上两种能力,可不是合同的本人,也就是当事人出错,也就是合同的主体不对;二是即使是合同的本人,但是却没有以上两种能力,这也是合同的主体不对。

合同上的文字表述很含糊。按照法律制定的有效应的合同,就应该表达出双方的真实的意思,字面写的含糊不清的,容易出现分歧和误会的,就会使合同很难实施或者会引发争议。

合同上的条款以及内容有缺失,而缺失的常常是有可能违约的那一部分。有的合同只说好话,不说丑话;不明白 “先小人后君子”的签合同秘诀,一旦出现了违约的现象,在合同中就不能找到违约应该怎样解决的条款了。

(2)合同履行阶段。本来应该更改的合同却没有得到更改。合同更改有合同内容的改变以及合同主体的改变这两种形式。按法定程序对原来的合同进行的修改是合同更改的目的,确保合同能够更好实施以及相应目的能够完成。作为承包方,更应该注重的是确保自己的合法的权益,重点是要及时地进行相应更改。签证在履约过程中的是十分正常和重要的。可是有一部分现场管理人员对这件事却不注重,当出现矛盾的时候,因不能拿出有力的凭证致使败诉。工程结束却不能及时拿到工程款的状况还是有存在的,但却没及时维权,当时才发觉已经超出了诉讼期限,导致不能追回相应的赔偿。

能够使用的权力却没有使用。《合同法》给予了合同的本人反抗辩驳的权力,可是很多的施工单位不会使用。如果发包方不能依照合同上所约定工程进度付款,施工单位就能够使用反抗辩驳的权力停止继续工作,可是却没有使用,因为害怕一方面停止工作会担负违约的责任,所以在客观上导致了自己垫钱施工,导致发包方的欠债越来越多,问题就越来越难处理。同时应当注重拥有法律效应的凭据却没有非常重视,真正有效应的字据,应该是有真实的内容、相应的原件、有签名以及盖章、没有超过限定日期等相关的程序。没有法律效应的书面字据仅仅是没有用的纸一张罢了。

(二)市场行为不够规范,合同管理形同虚设

招投标过程中还有非常多的问题产生,例如:发包方特意用不合理的条件来减少得标的价钱,可是更多的承包方为了企业的利益和自己的生存,就不得不接受发包方这样苛刻的条件;还有承包方为了得到标而与其他的承包方串通,来增加得标的价钱,或承包方中途不继续进行投标,所以导致了发包方损失了一定数目的X财。这些不正规的做法侵扰了建设市场的经济秩序,也使发包方招投标根本无法成功,施工的项目就不能顺利的完成,也就不能确保工程的质量。

(三)水利工程合同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

在水利工程的合同中缺少束缚的力度,工程招投的规则相对简单,对应该重视的地方没有重视,而使合同在签约和实施的过程中产生了很多的问题。有的也会因为没有足够的经验而不能对工程进行深层次的探索,合同不能提前知道事物的发展状况,所以在合同施行的过程中产生问题的时候,双方又要再次商议,导致在工程建设上出现了很多的麻烦。不能确保工程的质量,而且也使工期变得更长。

(四)合同双方不按合同办事,影响工程的顺利实施

在施工的过程中,有的发包方不能做到像合同上所写的那样,不能及时给予本应给予的资源条件,甚至根本不能给予,导致了工程的作业不能按时的开工,或者实施的过程中进行十分的慢,有的时候由于开始的工作还没有好好地准备就急忙地开工了,致使工程的问题陆陆续续的产生,而且也导致了项目的工期被长期的推脱,不能完成所有合同中所写的,导致了项目根本就不能顺利进行。

(五)违法转包等现象

在合同的法律上有确切的规定:承包方不能把自己承包的所有工程转让给其他人,或者是把自己承包的工程通过分解,而以分开承包的方式来转让给其他人。并且也不允许承包方把自己的工程转让给一些没有法律效应的建设单位。但是在实际施工的过程中,却依旧有非法转让的现象,并且越来越严重。这就会导致在实施合同上有很大的困难,就会很难确保工程的质量,致使产生一些钱财上的矛盾,而影响了工期。

三、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认识根源

(1)对市场与合同的关系缺乏认识。随着市场经济慢慢地向前发展,合同与市场两者存在着一种相互依靠的关系。由于市场的运行要有合同的存在,《合同法》制定合同存在三种方式:书面、口头以及其他方式。

(2)这种认识也是一种两者相互依靠的关系。合同管理是合同更改、终止、谈判、或者签订等整个过程的治理。合同出现比合同管理的早一个时期。

(二)法律根源

(1)合同法律滞后。如:我国的《经济合同法》直到1981年12月才出台,到1985年3月出台了《涉外经济合同法》,1987年6月出台了《技术合同法》。可是以上三部合同法却都不能跟上市场经济的脚步,很多新的合同问题在法律上都是没有的。到了1993年又修改了《经济合同法》,可是这次的改动却仅仅是暂时性的,而且没有除去合同法等其它法律共同存在和有关法律规定相互矛盾的现象。一直到1999年3月才制定了统一的合同法。现代水利工程管理复杂,法治建设要与时俱进。

(2)合同法律意识滞后。最显眼的做法是不明白合同和合同法律的关系,制定和实施合同常常与合同法律分离,想如何写就如何写,想如何签就如何签,没有依据法律制定和实施的意识,而导致出现了问题,造成了很多的失误和损失。合同法律是合同制定和实施整个过程中的法律准则,换句话说就是合同要依据法律来制定。

(三)部分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责任感,是合同正确履行的人员要素。合同管理人员要有一定的工程管理知识和相关的合同管理法律知识,方可及时发现问题并妥善解决。作为工程合同管理人员除了要有学习能力外,还要有不断提升能力的内在动力,积极探索、提升素质,方能保证工程合同管理科学、规范。

四、结语

目前我国的水利行业正在飞速进展,管理制度也在慢慢地提高,建筑行业的生产模式和其单位人员内部管理都有了很大的变化。自从我国成为WTO一员以来,在我们面前出现了更多的挑战以及机遇,要想让企业在经济上取得更大的利益,更好的贡献于社会,就一定要更加侧重工程合同的管理,紧跟时代的脚步,和全球顶级技术相连接,把合同的管理工作做得更加出色。

参考文献:

[1]任玉振,艾明明.浅析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J].东北水利水电,2010 ,(04).

[2]王宇,张玲霞,李世光.对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问题的探讨[J].科技信息,2009,(9).

合同管理的问题范文第5篇

一般企业,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企业与企业之间通常都订立一些经济合同,但多是根据不同情况,有选择地按照特定标准签订的一定范围内的产供销类合同。此类合同执行后的结果,虽然也会带来相应的经济效益和经营影响,但毕竟只是其生产经营活动中局部的、个别的经济关系,它不可能全面地反映整个企业生产计划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执行情况。至于某些工业企业实行的承包经营责任制,虽也具有合同的形式和内容,但目的在于确定国家与企业相关的责、权、利关系,是一种使企业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管理制度。因此,生产业务中对外订立的横向经济合同和承包经营责任制与建筑合同三种合同的主体和形式都是各自独立的,并没有必然的联系或相互的权利义务关系。

建筑企业全部的生产经营活动,都必须根据工程承包合同来进行。没有建筑合同,就无法实施与监管后续的生产活动,而合同一经签订,企业所有的生产计划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都随之纳入承包合同的规范之中。建筑企业实行的总包、分包、内部承包等,也正是按照其与建设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所承担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来确定划分的,其内、外合同的关系不但一脉相承而且标的、权责也高度一致。也就是说,所有内部承包的具体内容,就是企业对外承包合同所含各项指标的分解与落实。这就使建筑企业的合同管理从形式、内容和管理范围都不同于其他企业,而是一个格局完整的、自成系统的管理方式。

从实际操作结果分析,有些工程公司和建筑安装公司正是缺乏对建筑合同管理的深刻认识,忽略了建筑合同管理的监督和落实,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逐步丧失了原有的市场份额而陷入经营困境,步履艰难。

二、当前合同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对合同认识及重视不够现阶段,各建筑企业基本上都是按合同管理的要求认真进行合同的标前及标后的评审,对合同的履约进行检查,力求通过严格的组织程序、严密的合同评审,把自己能否按期履约、业主的能力及不稳定状态消灭在萌芽状态。但在工程施工时如何有效地把合同贯彻执行下去,我认为各单位执行还不够。一是合同管理员只是把合同发给项目经理,没有把合同的内容及签约情况进行详细交底;二是合同执行人即项目经理),只是组织正常的施工管理,如:加强工期及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管理等,没有认真组织学习合同内容。

(二)合同执行力度不够合同作为维系双方当事人的纽带,任何一方均须按合同办事。但由于双方均没有按合同办事,且又不进行及时、必要的经济技术签证,造成双方均违约。工期不能按期交工,工程款不能按时拨付,致使合同管理流于形式。

(三)招标监督机构和合同管理机构缺乏权威性招标监督机构在审核、编制招标文件的过程中,明明知道有的条款是不平等的,甚至是不合法的,但实际上还是按照建设单位的意图办理。例如在招标时降低工程的取费类别、施工单位优惠条件的承诺、工程质量标准的提高、工期的缩短等不合理条款,他们都无意进行修改。当然也有受投资者、权力者和周围环境的干扰而改变中标结果的。合同管理机构不仅应有监督职能、仲裁职能,而且对不合理的条款应有纠正职能。

三、有效地实施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

(一)首先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1.在施工项目中设有专职的合同管理人员,使现场的合同管理专职化。

2.在合同总分析和合同详细分析的基础上,将合同总体目标分解到合同实施的具体问题和具体工程活动上。

3.组织项目小组成员和各工程小组负责人学习合同文件和合同分析文件,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使大家对合同概况、主要精神、合同总目标有较为深刻的理解,树立全局观念,避免施工中的违法行为。

4.将合同事件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并做出问题的说明完不成责任的影响和法律后果。

5.建立有效方便的文档系统,使合同的监督、跟踪和诊断工作正常进行,有利于及时正确地决策,而且在发生纠纷时能及时地提供有力的证据。

6.建立报告和行文制度,工程中合同有关各方的沟通都应以书面形式作为最终的依据并形成制度,这样才能保证各工程活动有根有据。

(二)及时做好合同跟踪

1.对合同文件和各种工程文件资料进行分析整理,或通过对施工现场的直接了解得到反应工程实施状况的信息。

2.分析工程实施状况与合同、合同分析文件等的差异和差异程度。如未完成合同责任、工期拖延、成本超支、质量不合要求等。

3.分析工程中存在的问题,评价合同履行情况,提出分析报告。

(三)根据合同分析结果,实施有效的合同监督

1.现场中对各工程小组、项目小组或分包单位工作的监督,给它们以合同方面的帮助,如落实计划、提供工作保证、协调他们之间的关系,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合同方面的解释。

2.对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进行合同监督,协调与他们的关系,如督促他们完成合同职责,检查对方合同责任情况,追究其违约责任,进行合同索赔与反索赔,处理合同纠纷。

3.参与各种检查验收,并提出相应的报告。

4.对各种来往信件、请示、签字指令、会议纪要、索赔文件、合同变更文件等做合同方面的审查和控制,并记录在案,及时预防行为的法律后果,弥补自己工作中的漏洞,而且有利于寻找对方工作中的漏洞,及时提出索赔要求。

5.经常性地解释合同,对工程中出现的特殊问题进行合,及时预防行为的法律后果,弥补自己工作中的漏洞,而且有利于寻找对方工作中的漏洞,及时提出索赔要求。

6.收集、整理、保存各种工程资料。

(四)进行有效的合同诊断

1.逐条分析各个问题产生差异的原因及内部和外部的各种影响因素。

2.分析各种影响因素达到影响程度的大小。

3.分别确定各个影响因素由谁引起,按合同规定应由谁承担责任以及承担责任的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