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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工作管理办法

社区工作管理办法

社区工作管理办法范文第1篇

第二条社区工作人员是指社区党总支、居委会、社区工作站人员和社区其他工作人员。

第三条社区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的国家的政策,办事公道,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

第四条社区工作人员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指导下,在党员大会和居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下,自觉履行职责,认真完成各项工作。社区工作人员要接受党员、居民的工作询问,并做出答复。

第五条社区工作人员要主动学习政策法规、时事政治、业务技能、文化知识等,参加街道组织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六条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按区委、区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并按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第七条社区工作人员任职以后,必须进行上岗培训。教育培训作为社区工作人员日常管理的基本内容,两委成员主要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负责培训,其他工作人员主要由社区党总支和居委会以及街道的各职能科室进行培训。

第八条对社区干部的教育培训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体现时代要求,做到按需施教、学以致用。培训以下列内容为主:

(一)政治理论学习,包括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各级党组织关于城乡统筹的各项方针政策,各级党组织和政府的重要文件精神等;

(二)思想作风教育,包括理想信念、宗旨观念、服务意识、街道规范、廉政规定等;

(三)基本知识培训,包括党建基本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城乡统筹和社会管理知识等。

第九条社区工作人员请(休)假实行书面报批制度。

社区党总支、居委会主要负责人请(休)假1天以内须报经街道联系领导审批,请(休)假1天以上的,须经街道联系领导审查,并报请街道主要领导批准。

社区其他工作人员请(休)假1天以内由社区权责领导人审批,请(休)假1天以上的须经街道分管业务科室负责人审查,报经街道业务分管领导批准。

社区两委人员在3年任职期内,每年可享受5天的正常休假,连续工龄每超过1年,增加1天假期,累计不超过15天。婚假、产假、丧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工作站人员休假按街办聘用人员休假执行。请(休)假到期后及时销假。

社区工作人员的请(休)假实行备案公开制度,每季度向群众公开,并报街道党政办和社事科备案。每半年进行民主测评时,在党员代表大会和居民代表大会上公布。

第十条社区党总支、居委会和社区工作站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考勤结果每月由社区党总支负责人签字后及时上报社事科备案,以此作为评定社区工作人员工作表现的依据之一。社区党总支、居委会和工作站负责人在考勤中不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该社区当年工作评优资格,并扣除社区主要负责人年终奖。

两委成员及工作站人员考勤情况由街道社事科进行汇总,涉及扣发工资及奖金的,报由党政办审查执行。

第十一条社区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一)迟到、早退、旷工

1、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发工资10元,30分钟以上1个小时以内的,每次扣发工资20元,超过1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扣除相应工资后,计旷工一次,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工资。年度内旷工连续三天及以上或者累计旷工十天及以上者扣除年终目标奖。

(二)请假

1、病假

(1)社区工作人员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30分钟内,致电社区权责领导人,请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区、县级以上医院就诊证明。

(2)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街道党政办核定后,再行给予工作安排。

(3)病假(工伤除外)全年累计超过三天的,超过的天数扣除相应工资的20%;全年累计超过十天的,超过的天数扣除相应工资的40%;全年累计超过三十天的,超过的天数扣除相应工资的60%,全年累计超过六十天的,超过的天数扣除相应工资的80%。

(4)病假(工伤除外)全年累计超过三十天的,扣除年终目标奖的50%。

2、事假

(1)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社区权责领导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规定程序批准,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

(2)事假全年累计超过十天的,扣除年终目标奖的80%。

第五章 考核与奖励

第十二条根据《成都市社区班子成员考核奖惩试行办法》,社区工作人员实行绩效考核制度。

(一)社区工作人员的考核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负责组织,对德、能、勤、绩、廉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二)对社区工作人员的考核,就当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街道、社区党总支、居委会考核与社区群众考评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

(三)社区工作人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民主评议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的基础。

(四)民主评议参照《武侯区社区党组织书记民主评议试行办法》执行。

(五)民主评议结果将纳入年度考核,原则上每半年举行一次,由街道党政办

、社事科牵头组织,社区党员代表、居民代表和驻辖区单位代表参与进行测评。(六)年度考核由个人总结,再由社区党总支部、居委会在听取党员代表、社区居民代表(或楼组长)意见的基础上写出评语。

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考核等次建议,由街道党政办综合各业务科室意见及民主评议、平时考核的结果后提出,上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确定考核等次。

各社区工作人员的考核等次建议,由各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综合民主评议、平时考核的结果后提出,上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确定考核等次。各社区工作人员(不含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人员不超过应考核人数的20%。

(七)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八)社区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结果要及时在社区内公示,并作为对个人的奖励的依据。

第十三条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绩效考核为优秀,有其他突出事迹的社区工作人员给予奖励。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年度考核优秀者,奖励当年本人1个月工资。对连续3年以上考核为优秀的,执行《成都市社区班子成员考核奖励办法》。

第十四条社区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行为;

(二)散布有损政府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政府的集会、游行、示威和其它非法活动;

(三),不服从工作分工的安排,贻误工作;

(四)对组织安排布置的工作缺乏执行力,履职不到位,重点工作推动不力;

(五)弄虚作假,欺骗领导的群众;

(六),侵犯社区、群众利益,损害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关系;

(七)作风专断,党务、居务大事不召开党员大会和居民代表大会进行讨论的;社区财务管理混乱,群众意见较大的;不按规定公开党务、居务和站务或党务、居务、站务公开不实,造成恶劣影响的;

(八)违公德,造成不良影响;

(九)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迷信、等违法活动;

(十)工作时间或工作场所喝酒、打牌、利用电脑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等;

(十一)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休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十二)在工作中有重大失误的;

(十三)违反纪律的其他行为;

第十五条社区工作人员有本办法第十四条所列尚未构成犯罪的或者虽然构成犯罪但是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者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不称职者,应当给予惩戒;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的,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也可以免于惩戒。

第十六条惩戒分为:诫免谈话、通报批评、诫免、停薪、停薪停职、免职或启动罢免程序。

(一)诫免谈话:对于违纪违法行为较轻微的或者年度考核基本称职的,进行诫免谈话。

(二)通报批评:对于违纪违法行为较轻的或者民主测评连续两次基本满意票数超过实际测评人数的20%,或年度考核两次基本称职的给予通报批评。

(三)诫免:对于违纪违法行为较重的或者民主评议连续两次基本满意和不满意票超过实际测评人数的30%,或年度考核一次不称职的,给予诫免。诫免时间为2个月,诫免期工资按60%计发。

(四)停薪:诫免期满仍无法改正的,或者民主测评连续三次基本满意和不满意票超过实际测评人数的30%,或年度内连续旷工三天及以上或者累计旷工十天及以上者扣除年终目标奖。

(五)停薪停职:年终考核两次不称职的给予停薪停职处理并劝其辞职。

(六)免职或启动罢免程序:违背十四条所规定的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成都市社区党组织成员班子成员罢免试行办法》予以免职或启动罢免程序。

第十七条社区工作人员辞职,应按照《》、《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程序办理。

第十八条对社区党支部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及与财务工作相关的居委会工作人员辞职的换届卸任的,进行离任审计。

第八章 附则

社区工作管理办法范文第2篇

一、办理站工作性质

办理站是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在街道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在社区居委会的管理下办理居民事务的工作机构。办理站是社区承接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平台;是为居民提供便利服务的窗口;是倾听居民意见、反映利益诉求的渠道。

二、办理站主要任务

办理站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受理、承办、代办、转办社区居民事务。具体任务:

(一)开展再就业政策和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提供就业信息服务,对社区失业人员进行动态化管理,开发社区就业岗位;

(二)对社区退休人员进行社会化管理和服务,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报销医药费及其相关服务等工作;

(三)做好接受社会救助申请、公示、核实基本情况、动态管理和就业援助等工作;

(四)做好社区育龄妇女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统计、计生管理等工作;

(五)做好社区居家养老工作;

(六)做好社区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解困、法律维权等工作;

(七)完成政府在社区内的其它公共服务;

(八)负责社区民间组织登记备案和志愿者的注册工作;

(九)负责社区综合信息的汇总;

(十)完成社区居委会交办的其它临时性任务。

三、办理站工作人员

(一)人员配备。按照“设岗不设专人,换人不换岗”的原则配备工作人员。办理站设站长1人,副站长1-2人(1500户以下的社区配备1人,1500户以上的社区配备2人),社区事务助理3-5人(1500户以下的社区配备3人,1500-3000户的社区配备4人,3000户以上的社区配备5人)。站长由社区居委会常务副主任兼任,主持办理站全面工作;副站长按照分工各负其责,协助站长做好办理站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完成所承办的具体事务。社区事务助理在站长和分管副站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人员管理。办理站副站长、社区事务助理由街道统一招聘,社区居委会负责日常管理。街道制定考核办法并组织进行年终考核,考核时要吸收街道有关职能部门、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居民的意见。办理站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合格后,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聘用期为一年,并报区民政局备案,年终考核合格的可以继续聘用。办理站人员要接受政府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

(三)人员待遇。办理站副站长除不享受届期津贴外,其他待遇参照社区居委会委员待遇执行。社区事务助理待遇参照社区公益性就业组织人员的标准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办理站建设的重要意义,积极支持办理站建设工作,认真做好政策、财力、人力等方面的支持和保障。

(二)区相关职能部门要明确在办理站的工作内容,加强对办理站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社区工作管理办法范文第3篇

积极做好我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

改革开放以来,我区民间组织迅速发展,数量正在不断增多,现我区经核准登记的民间组织143个,其中社会团体23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20个,此外,还有一些单位内部团体。近年来,我区根据中央、省、市的精神,在加强民间组织管理方面下大力气,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了登记管理力度,使民间组织走上了健康发展轨道,在促进我区的社会、经济、科技、文化事业发展和对外交往中发挥积极作用,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近年来,为进一步做好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理顺民间组织管理体制,我区先后两次开展了社会团体清理整顿工作,今年又高标准地完成了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赋予了新的内容,成为新时期我区民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因此,局领导明确表示,要把民间组织管理工作作为增创民政工作新优势和工作的重点来抓,做到思想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特别是广州市召开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会议后,深刻地认识到加强民间组织管理,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民间组织管理、引导得好,其积极作用就会得到充分发挥,反之,则会带来消极甚至破坏作用。同时,我局积极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召开协调会议,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关于加强民间组织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明确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归口登记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要求,是法律法规赋予民政部门的重要职责,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摆上重要位置。

二、认真做好社团的清理整顿工作,理顺社会团体内部管理体制,提高社团的整体素质

我区在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开展了社会团体清理整顿工作,积极做好组织动员、社团自查、业务主管部门审查、社团整改、重新登记及发证等工作,对全区原有的46个社团开展了全面清理整顿,合并、注销了一批不合格的社团。在清理整顿的基础上,按照新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对社团进行重新换证工作,完成了清理整顿工作任务,达到了清理整顿的目的,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加强了社团的自身管理,提高了社团的整体素质。所有社团对照清理整顿5项检点和保留社团10个条件进行认真自查整改,健全了组织机构和制度,加强了自身管理。有名无实或甚少开展活动的社团被合并或注销,改变了社团软弱、涣散和依赖行政的状况,整体素质得到提高。二是有效加强了社团的财务管理,使社团财务初步走上规范化轨道。通过严格审计验资,使原来无资金或资金短缺的社团按要求注入了资金,充实活动经费。原来无银行帐户的开设了银行帐户,并建立独立帐册,配备了专(兼)职财务管理人员。三是业务主管单位增强了责任感,初步落实了双重管理体制。各主管单位对所管社团进行了较认真的审查,并对存在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整改意见,不少业务主管单位还给予社团资金扶持,大大增强了社团的实力。

三、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做好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

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情况新,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为更好地完成上级交给的工作任务,我局反复研究如何启动我区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首先是切实解决好机构、人员和经费等问题,成立了区领导为组长的复查登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民政局在编制紧缺,人手较少的情况下,抽调了2名干部充实到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负责做好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等工作。区财政拨出专款,解决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复查登记工作经费问题。其次是为取得各业务主管单位的支持和配合,积极主动做好沟通协调工作,一是召开座谈会,共同研究搞好复查登记工作的有关问题,使登记机关和各业务主管单位达成了共识,消除了顾虑,统一了思想,理顺了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关系。二是与业务主管单位做好配合工作,增强业务主管单位的信任和支持,在复查登记工作中,主动配合业务主管单位搞好调查摸底,整理资料,界定登记单位,搞好上门服务,得到各主管单位的一致好评。

在复查登记工作中,为了使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少走弯路,我区按先易后难的原则,在做好宣传发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自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检查验收等阶段进行复查登记。在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中,积极实践,大胆探索,对有些界定不了的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复查登记中反映的实际问题,及时请示上级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和局领导研究解决。为理顺这方面工作,我局还专门下发了《关于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云民民[2001]3号文),对一些单位反映的比较有代表性的有关开办资金验资、单位性质界定、变更事项、表格的填写规范等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并制定了《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程序》,印发登记资料样本,供各单位在申请登记时作为依据,大大加快了复查登记工作的进度。经过上半年的不懈努力,目前全区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已基本告一段落,取得了良好成效。

四、加强监督管理力度,依法打击民间组织的违法行为

由于社会中介组织的迅速发展,民间组织的监督管理问题已摆上日常工作日程。近年来,我区积极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民间组织的斗争,例如,在一次村民联宗祭祖过程中,我区发现有人进行非法的活动,并由此引发了大规模的群体性闹事,事件,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和严重的经济损失。区委、区政府非常重视,迅速组成工作组进行调查,区公安分局、民政局也积极配合工作组认真做好调查工作,并依法取缔了该组织,及时消除了社会隐患。

社区工作管理办法范文第4篇

为主动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战略进程,按照**区委第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的有关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区委第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化“213”发展战略。自觉服从并服务于工作大局。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服务意识,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和职能向下延伸,扩大城市管理覆盖面。配合全区做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努力建设“民富、村美、人和”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城乡同发展共繁荣。

二、工作重点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加强以卫生整治、水环境整治、风貌整治、拆除违法违章建筑为内容的村庄环境整治;切实配合镇(街办)抓好城镇改造、新居工程、集中居住区的建设;帮助镇(街办)宣传、引导农民逐步向城镇集中,向居住区集中居住;进一步加大对集中居住区、安置区市容秩序的管理力度,并积极将城市管理服务功能向农村延伸。

三、工作任务和职责

局直属执法大队和各镇(街办)执法中队要充分发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职能,主动融入,积极参与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确保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根据各镇(街办)的工作重点,现将各执法中队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安排如下:

(一)**执法中队:负责整治镇政府所在地及新居工程周边市容秩序;抓好芙蓉家苑市容环境执法管理工作;创建省级市容示范镇;配合镇党委、政府巩固全国文明村镇建设;对八角、花篱、天王、新庄即将建设的社区,协助镇党委、政府建好社区和做好对拆迁农户的宣传安置工作。

(二)**执法中队:负责抓好交易区、**路旅游快速通道沿线的市容市貌;配合镇党委、政府巩固省级文明村镇成果;配合抓好**新城区及花乡民居集中居住区(**、**、**)市容环境卫生的规范管理。

(三)**执法中队:负责加强对**城镇的市容市貌管理;加强对惠民、正宗社区市容环境卫生的规范管理和治理整顿;配合新城办搞好新城区公平片区和做好城郊结合部市容环境卫生秩序的管理;在城镇改造进程中,主动协做改造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议,促进城镇改造的顺利进行。

(四)**执法中队:负责对**、**社区市容环境卫生的整治管理;对**大道、**园周边的流动摊点、商贩给予取缔;配合新城办搞好**片区和做好城郊结合部市容环境卫生秩序的管理;配合街办搞好城镇改造中人员安置等工作。

(五)**执法中队:负责对街办所在地和科技园周边流动商贩进行清理,整治违章摊点和出摊占道;配合街办搞好**、前进社区的安置工作,配合街办清理整顿前进社区违章搭建物;对需进行二次安置的**、**集中居住区协助街办做好人员安置工作。

(六)**执法中队:负责管理规范**大道沿线的市容市貌;管理镇政府所在地和科技园周边的市容市貌。配合镇党委、政府做好光明苑、鱼凫家园建设的规范管理和人员安置工作。

(七)**执法中队:负责抓好城镇市容市貌;主动参与**集中居住区的建设,配合做好各项基础建设管理工作,为下一步安置新居的执法管理工作打下基础。

(八)**执法中队:负责抓好城镇市容市貌;配合镇党委、政府及建设部门,抓好柳岸花邻新居工程建设的规范管理以及人员安置工作。

(九)**:由**执法中队和城区执法大队抽调的人员负责抓好**城镇的市容市貌;配合镇党委、政府搞好农贸市场的市容秩序;配合镇党委、政府做好永盛场社区的市容环境卫生规范管理。

(十)城区执法大队下设四个中队:一中队和**中队协调配合抓好**社区市容环境的规范管理;二中队和**中队协同管理***、***沿线的市容市貌;三中队和**中队协同管理沙子沟集中居住区的环境卫生;四中队和**中队配合对**集中居住区环境卫生实施规范管理;城区执法大队要积极支持、协同配合各执法中队的执法工作。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切实参与加快镇(街办)执法中队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督促、协调、检查各执法中队参与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职责分工,由***局长负责**执法中队;**副局长负责**执法中队;**副局长负责**执法中队;姚水洪副局长负责**、**、**执法中队;***纪检组长负责**执法中队、城区执法大队下设四个中队;镇(街办)管理科协调相关工作,各执法中队具体实施。

社区工作管理办法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的有关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区委第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化“213”发展战略。自觉服从并服务于工作大局。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服务意识,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和职能向下延伸,扩大城市管理覆盖面。配合全区做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努力建设“民富、村美、人和”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城乡同发展共繁荣。

二、工作重点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加强以卫生整治、水环境整治、风貌整治、拆除违法违章建筑为内容的村庄环境整治;切实配合镇(街办)抓好城镇改造、新居工程、集中居住区的建设;帮助镇(街办)宣传、引导农民逐步向城镇集中,向居住区集中居住;进一步加大对集中居住区、安置区市容秩序的管理力度,并积极将城市管理服务功能向农村延伸。

三、工作任务和职责

局直属执法大队和各镇(街办)执法中队要充分发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职能,主动融入,积极参与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确保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根据各镇(街办)的工作重点,现将各执法中队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安排如下:

(一)*执法中队:负责整治镇政府所在地及新居工程周边市容秩序;抓好芙蓉家苑市容环境执法管理工作;创建省级市容示范镇;配合镇党委、政府巩固全国文明村镇建设;对八角、花篱、天王、新庄即将建设的社区,协助镇党委、政府建好社区和做好对拆迁农户的宣传安置工作。

(二)*执法中队:负责抓好交易区、*路旅游快速通道沿线的市容市貌;配合镇党委、政府巩固省级文明村镇成果;配合抓好*新城区及花乡民居集中居住区(*、*、*)市容环境卫生的规范管理。

(三)*执法中队:负责加强对*城镇的市容市貌管理;加强对惠民、正宗社区市容环境卫生的规范管理和治理整顿;配合新城办搞好新城区公平片区和做好城郊结合部市容环境卫生秩序的管理;在城镇改造进程中,主动协做改造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议,促进城镇改造的顺利进行。

(四)*执法中队:负责对*、*社区市容环境卫生的整治管理;对*大道、*园周边的流动摊点、商贩给予取缔;配合新城办搞好*片区和做好城郊结合部市容环境卫生秩序的管理;配合街办搞好城镇改造中人员安置等工作。

(五)*执法中队:负责对街办所在地和科技园周边流动商贩进行清理,整治违章摊点和出摊占道;配合街办搞好*、前进社区的安置工作,配合街办清理整顿前进社区违章搭建物;对需进行二次安置的*、*集中居住区协助街办做好人员安置工作。

(六)*执法中队:负责管理规范*大道沿线的市容市貌;管理镇政府所在地和科技园周边的市容市貌。配合镇党委、政府做好光明苑、鱼凫家园建设的规范管理和人员安置工作。

(七)*执法中队:负责抓好城镇市容市貌;主动参与*集中居住区的建设,配合做好各项基础建设管理工作,为下一步安置新居的执法管理工作打下基础。

(八)*执法中队:负责抓好城镇市容市貌;配合镇党委、政府及建设部门,抓好柳岸花邻新居工程建设的规范管理以及人员安置工作。

(九)*:由*执法中队和城区执法大队抽调的人员负责抓好*城镇的市容市貌;配合镇党委、政府搞好农贸市场的市容秩序;配合镇党委、政府做好永盛场社区的市容环境卫生规范管理。

(十)城区执法大队下设四个中队:一中队和*中队协调配合抓好*社区市容环境的规范管理;二中队和*中队协同管理*、*沿线的市容市貌;三中队和*中队协同管理沙子沟集中居住区的环境卫生;四中队和*中队配合对*集中居住区环境卫生实施规范管理;城区执法大队要积极支持、协同配合各执法中队的执法工作。

四、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