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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组工作方案

调研组工作方案

调研组工作方案范文第1篇

二、省人民政府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由主任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

省人民政府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举行三十日前,将拟提请会议审议的地方性法规案送交常务委员会。

三、省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由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

四、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不列入会议议程的,应当向常务委员会会议报告或者向提案人说明。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五、主任会议认为地方性法规案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可以建议提案人修改完善后再向常务委员会提出。

六、地方性法规案提出后,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前,主任会议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审议意见。

专门委员会应当对地方性法规案的立法必要性、主要内容的可行性和是否列入会议议程进行审议,提出意见,并向主任会议报告。

主任会议决定列入会议议程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意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专门委员会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可以邀请其他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七、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除特殊情况外,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应当在会议举行五日前将地方性法规草案及有关材料发给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八、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一般应当经过两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

地方性法规案涉及本省重大事项或者各方面存在较大意见分歧的,经主任会议决定,可以经过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的,经主任会议决定,可以经过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

九、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一次审议地方性法规案,应当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提案人的说明,结合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意见,由分组会议进行审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二次审议地方性法规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制委员会关于地方性法规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由分组会议进行审议。

实行三次审议的地方性法规案,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二次审议时,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制委员会关于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改情况和主要问题的汇报,由分组会议进一步审议;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三次审议时,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制委员会关于地方性法规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由分组会议对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改稿进行审议。

实行一次审议的地方性法规案,在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上听取提案人的说明和法制委员会关于地方性法规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由分组会议进行审议。提案人为法制委员会的,在全体会议上不再听取法制委员会关于地方性法规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十、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根据需要,可以召开联组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进行审议,对地方性法规草案中的主要问题进行讨论或者辩论。

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地方性法规案,应当安排必要的时间,保证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充分发表意见。

十一、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根据小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十二、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经主任会议决定,可以邀请全国和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列席、组织公民旁听。

十三、地方性法规案经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一次审议后,由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将地方性法规草案及时印发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各市、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机关、组织和专家、学者征求意见。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重要的地方性法规案,经主任会议决定,可以将地方性法规草案或者草案修改稿在全省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公布,征求意见。

十四、地方性法规案经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一次审议后,法制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应当就地方性法规案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听取意见和调查研究可以采取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重要的地方性法规案,经主任会议决定,举行听证会听取意见。

十五、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和其他有关方面提出的意见,对地方性法规案进行统一审议。

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后,提出审议结果或者修改情况的报告和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改稿,由主任会议决定交付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法制委员会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予以说明。对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重要审议意见没有采纳的,应当向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反馈。

法制委员会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可以邀请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法制委员会与有关的专门委员会之间对地方性法规草案的重要意见不一致的,应当向主任会议报告。

十六、常务委员会会议对草案修改稿提出修改意见的,由法制委员会再进行研究、修改,提出地方性法规草案表决稿,由主任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

表决前,由法制委员会对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改情况进行说明。

十七、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主任会议同意,并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对该地方性法规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十八、地方性法规案表决前,仍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由主任会议提出,经联组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同意,可以暂不付表决,交法制委员会进一步审议。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对交付本次会议表决的地方性法规案表示异议的,可以向主任会议书面提出,由主任会议按照前款的规定处理。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地方性法规案,因各方面对制定该法规的必要性、可行性等重大问题存在较大意见分歧搁置审议满两年,或者因暂不付表决经两年没有再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审议的,由主任会议向常务委员会报告,该法规案终止审议。

十九、地方性法规草案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二十、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由常务委员会公告予以公布。

二十一、提出地方性法规案,应当同时提出地方性法规草案文本及其说明,并提供必要的材料。

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说明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制定法规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有关依据;

(二)法规草案的适用范围和主要内容;

(三)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二十二、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地方性法规案,在列入会议议程前,提案人有权撤回。

二十三、交付省人大常委会全体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的地方性法规案,如果提案人认为必须制定该地方性法规,可以按照法定程序重新提出,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二十四、地方性法规应当明确规定施行日期。

二十五、地方性法规公布后,应当及时在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浙江日报》上全文刊登。

在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地方性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

二十六、地方性法规的修改或者废止程序,适用上述有关规定。

地方性法规部分条文被修改或者废止的,必须公布新的地方性法规文本。

二十七、地方性法规自公布后的三十日内,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二十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发现地方性法规的内容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或者与相关地方性法规不协调,或者不适应新的形势要求的,可以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修改和废止的意见、建议。

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开展

监督工作有哪些程序

一、提出监督工作议题

(一)每年9月上中旬,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提出关于制定下年度监督工作计划方案,经秘书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印发机关有关处室,明确提出监督建议议题有关工作的具体要求。

(二)每年10月中旬,办公厅印发通知,向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委和“一府两院”等征集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等监督议题,对有关工作进行具体部署。

(三)各专工委和“一府两院”办事机构按照要求,紧紧围绕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提出专项审议、执法检查等监督建议议题及具体说明,并于10月底前报送研究室汇总。

(四)提出建议议题的途径和分工

1.省人大常委会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以及有关方面提出的建议意见,由有关专门委员会汇总整理分析,并提出具体的议题建议。

2.省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集中反映的问题,由代表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汇总整理分析,并提出具体的议题建议。

3.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比较集中的问题,由研究室主要根据常委会会议简报汇总整理分析,并提出具体的议题建议。

4.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在调查研究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由有关委员会汇总整理分析,并提出具体的议题建议。

5.人民来信来访集中反映的问题,由办公厅办公室汇总整理分析,并提出具体的议题建议。

6.社会普遍关注的其他问题,由研究室汇总整理分析,并提出具体的议题建议。

7.“一府两院”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监督议题建议,由其办事机构汇总整理,并提出具体的议题建议。

(五)常委会工作报告起草小组结合报告起草赴市县人大调研,听取市县人大关于监督议题的建议,重点听取对全省统一部署开展的执法检查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议题的建议,并将有关情况汇总交研究室整理。

(六)秘办分管领导召集有关方面对建议议题进行沟通协调后,提出若干项备选议题及具体说明,经秘书长办公会议原则同意后,分别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省人大代表、专工委和市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并根据征求意见反馈情况对议题作进一步完善。

二、制定监督工作计划

(一)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的编制,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既突出重点,又考虑可行,注重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整体性,努力增强监督实效。

(二)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包括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计划预算审查监督、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工作的具体内容、组织实施主体、时间安排等。

(三)11月中下旬,研究室综合各方面的意见,草拟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及说明。

(四)秘办分管领导召开专工委及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会议,就计划所涉及的内容、时间等安排情况进一步听取意见,进行沟通协调。

(五)年度监督工作计划草案经秘书长办公会议讨论后,通过召开全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座谈会等方式,进一步听取各市人大的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征求“一府两院”意见,对工作计划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六)12月上中旬,研究室将年度监督工作计划草案提交主任会议讨论通过。

(七)工作报告起草小组应将主任会议通过的年度监督工作计划主要内容写入常委会工作报告稿。

(八)代表大会会议批准常委会工作报告后,即将年度监督工作计划以办公厅文件印发“一府两院”、专工委以及市县人大常委会。

三、监督工作前期准备

省人大常委会每年开展的监督工作,除常规性议题之外,另有以全省统一部署的方式开展专项审议、执法检查和审议五年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三方面的监督,议题重大、涉及面广、需要投入的人力和精力比较多,准备工作也要更加充分。具体如下:

(一)常规性监督的准备工作流程

1.根据年度监督工作计划,有关委员会一般在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报告的2个月前,提出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等方案,就组织实施工作进行安排。

2.有关专门委员会提出的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等方案经秘书长办公会议讨论后,及时提交主任会议研究通过,并以办公厅文件印发“一府两院”和有关市人大常委会。

3.有关专门委员会或执法检查组听取省级有关部门的汇报,专门听取各有关方面、人大代表的意见,赴基层调研,采取多种形式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4.根据主任会议通过的工作方案,有关专门委员会会同代表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省人大代表就有关监督工作进行视察或专题调查研究,提出具体意见,并做好服务保障。

5.根据前期调研、检查情况,有关专门委员会或执法检查组起草调研报告或执法检查报告。

6.在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20日前,“一府两院”办事机构将专项工作报告送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征求意见。

7.有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通过召开会议等形式,对专项工作报告、计划执行、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等报告进行研究,并及时将意见反馈“一府两院”。“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应认真研究,并在有关报告中作出回应。

8.经秘书长办公会议讨论后,有关专工委向主任会议汇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计划执行、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执法检查等报告有关准备情况,由主任会议决定将报告列入常委会会议建议议程,并决定将有关调研材料由办公厅印发常委会会议,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参考。

9.在常委会举行会议的10日前,“一府两院”办事机构及省有关部门应将修改后的专项工作报告签发稿和电子稿送办公厅,办公厅一般在常委会举行会议的7日前将专项工作报告印送常委会组成人员。

10.常委会执法调研一般委托有关专工委组织实施,起草执法调研报告,并向主任会议汇报有关执法调研情况。必要时,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将执法调研报告列入常委会会议建议议程。

(二)全省统一部署开展的专项审议的准备工作流程

1.一般在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4个月前,有关专门委员会在调研基础上提出工作方案,经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由办公厅印发市县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方案内容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审议重点内容、组织安排、审议要求及其它工作安排等。

2.成立以有关专门委员会为主的审议工作小组,承担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审议工作小组组长由分工联系的常委会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由有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秘办1名成员担任,成员由有关专工委组成人员担任。审议工作小组设办公室,工作人员以有关专门委员会处室为主,也可从机关其他处室抽调。

3.审议工作小组适时召开工作会议,对审议工作进行具体部署。

4.“一府两院”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专项审议工作方案,及时向省有关部门及有关方面下发通知,就配合审议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5.一般在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个月前,各市县人大常委会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开展调研和审议工作。

6.审议工作小组分成若干调研小组,赴市县调研,了解情况。围绕审议重点,以适当形式直接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形成情况反映,由办公厅印送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参阅。

7.在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个月前,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将调研、审议情况报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8.审议工作小组及时汇总有关情况,并就有关问题与省有关部门进行沟通联系,起草好调研报告。

9.经秘书长办公会议讨论后,审议工作小组向主任会议汇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有关准备情况,由主任会议决定将专项工作报告列入常委会会议建议议程,并决定将有关调研报告和材料由办公厅印发常委会会议,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参考。

(三)全省统一部署开展的执法检查的准备工作流程

1.一般在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报告4个月前,有关专门委员会在调研基础上提出执法检查方案,经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由办公厅印发市县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及省级有关部门。执法检查方案内容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和目的、内容和重点、组织安排、检查要求及其它工作安排等。

2.成立以有关专门委员会为主的执法检查组,承担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执法检查组组长由分工联系的常委会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由有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秘办1名成员担任,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为成员,一般应邀请若干名省人大代表参加。

3.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召开全省执法检查电视电话会议,由执法检查组组长和“一府两院”分管领导分别讲话,对开展执法检查进行动员部署。会务工作由执法检查组会同办公厅落实。

4.“一府两院”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要求,下发通知,对开展自查自纠、配合执法检查提出要求。

5.执法检查组适时召开工作会议,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研究和具体部署。

6.为配合执法检查工作,结合常委会理论中心组理论学习与法制讲座年度计划,一般在开展执法检查前安排一次与执法检查内容有关的法制专题讲座,有关专门委员会也可会同办公厅举办以市县人大同志为主的法制培训班。

7.在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报告2个月前,执法检查组听取“一府两院”及省有关部门执法情况的汇报,赴有关市县调研,进行前期检查摸底,提出执法组赴各地检查方案。

8.执法检查组分成若干检查小组,赴市县开展执法检查。各小组由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带队,成员由常委会委员、有关专工委组成人员、秘办成员和省人大代表担任,工作人员由人大机关抽调的干部担任。“一府两院”有关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

9.受委托的市人大常委会一般在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报告1个月前将检查情况书面报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并抄送有关专门委员会。

10.一般在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报告1个月前,主任会议听取各执法检查小组的汇报。根据主任会议研究的意见,执法检查组汇总整理有关情况和材料,起草执法检查总报告。

11.经秘书长办公会议讨论后,执法检查组将检查报告提交主任会议研究,由主任会议决定列入常委会会议建议议程。一般由执法检查组组长向常委会会议作执法检查报告。

(四)审议五年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的准备工作流程

1.在规划实施的第三年上半年,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前与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联系沟通,要求其做好有关评估准备工作。

2.一般在常委会审议报告3个月前,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工作方案,经主任会议研究通过后,以办公厅文件印发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作方案内容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审议范围和重点、组织安排、审议要求及其它工作安排等。

3.成立审议工作小组,组长由分工联系的常委会副主任担任,成员以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为主,其他相关专门委员会负责人、秘办成员各1名担任,承担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4.五年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由一个主报告加若干专项规划评估报告组成。主报告由审议工作小组负责调研、初审,专项规划评估报告由相关专门委员会负责调研、初审。

5.根据工作方案安排,审议工作小组听取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关于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汇报,相关专门委员会听取省级有关部门关于专项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汇报,并分别赴市县开展调研,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

6.省政府办事机构将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主报告送审议工作小组、部分省人大代表等征求意见,省有关部门将专项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送相关专门委员会征求意见。

7.审议工作小组召开会议,听取有关专家、省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对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的意见,并进行初审。

8.相关专门委员会将有关研究审查意见交审议工作小组汇总,由审议工作小组进行分析整理,并起草初审报告。

9.经秘书长办公会议讨论后,审议工作小组向主任会议汇报审议五年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有关准备情况,由主任会议决定将中期评估主报告、专项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和审议工作小组初审报告列入常委会会议建议议程。

四、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

(一)有关专门委员会在会前准备过程中,应与有关方面沟通了解向常委会会议作报告的“一府两院”领导和省有关部门负责人,并将沟通情况反馈给办公厅。

(二)在常委会举行会议的2日前,办公厅通知落实到会作报告的“一府两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全体会议,听取有关监督方面的报告。

(三)分组审议时,“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派人员到会,听取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计划执行、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执法和检查等报告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执法检查组、审议工作小组也派人到各组听取意见。

(四)联组会议一般由分工联系的常委会副主任主持,省政府和省高院、省检察院领导列席。一般安排参与前期调研或检查的若干位常委会委员发言,必要时可安排若干名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省人大代表发言。发言的委员由各小组推荐,市人大常委会发言人选由审议工作小组、执法检查组指定,并报主任会议同意。审议工作小组、执法检查组负责草拟主持会议的常委会领导讲话稿和组织委员发言材料。办公厅负责会务、起草主持词等事宜。

(五)举行联组会议时,与报告有直接关系的省有关部门派人员到会听取审议发言,办公厅负责落实,有关专工委、审议工作小组、执法检查组协助。

(六)会议期间,研究室根据每组联络员的记录整理,及时编辑审议有关报告的简报,由办公厅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并送“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

(七)有关专工委、审议工作小组、执法检查组根据审议情况、简报,汇总整理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提出的意见建议。

五、审议意见的交办落实

(一)常委会会议结束后,有关专工委、审议工作小组、执法检查组结合前期调研情况,认真提炼并充分发映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发言内容和意见建议,起草审议意见初稿。

(二)有关专工委、审议工作小组、执法检查组对审议意见初稿进行研究后,交办公厅修改完善,提交秘办会议讨论。

(三)一般在常委会会议结束后10日左右,经秘办会议讨论后,有关专工委、审议工作小组、执法检查组向主任会议汇报有关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由主任会议讨论通过。

(四)审议意见经主任会议通过后7日内,以办公厅文件送“一府两院”研究处理,并附有关调研报告或执法检查报告。

(五)对上下联动的专项审议、执法检查及其它重点监督工作的审议意见,有关专工委、审议工作小组、执法检查组可以适时召开审议意见交办会,当面交办,提出整改落实要求。

(六)对上下联动的专项审议、执法检查以及其它重点监督工作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有关专工委认真研究,并向主任会议汇报有关情况,由主任会议决定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必要时,可以将有关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列入下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开展跟踪监督,视情组织开展审议意见研究处理落实情况的满意度测评。

(七)其它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由专工委进行研究,并向主任会议汇报有关情况,由主任会议决定将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

六、监督工作的公开公布

(一)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印发后,办公厅、研究室及时将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在省级主要媒体、浙江人大门户网站、《浙江人大》公报版等向社会公布。

(二)研究室对年度监督工作新闻报道进行研究,对重点监督工作提出新闻报道方案,经秘办会议研究同意后组织实施。

(三)对上下联动的专项审议、执法检查等重要监督工作,研究室联系落实新闻媒体对有关工作会议、调研、检查等组织实施过程进行宣传报道。

(四)对常委会审议重要报告的情况,研究室负责联系新闻媒体对报告审议情况进行深度报道;办公厅联系安排浙江人大门户网站、浙江在线网站对监督议题重要的常委会全体会议、联组会议进行网络视频即时直播。

(五)常委会会议结束后,办公厅及时将专项工作报告、计划执行、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执法检查等报告以及审议意见、有关调研报告,编入《浙江人大》公报版,同时通过浙江人大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调研组工作方案范文第2篇

一、 民营经济组织档案的概念

对民营经济组织档案的界定,是做好民营经济组织档案工作的前提。依据国家档案局、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2002年7月22日联合印发的《企业档案管理规定》,结合民营经济组织调研的实际,我们对民营经济组织档案进行了界定。所谓民营经济组织档案,也就是民营经济组织在其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所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企业本身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它主要包括:国家、省、市及地方政府规范民营经济组织发展的方针、政策、法规等;企业法人的资产、产权、资信等方面的材料;企业为规范自身发展所制定的各种内部规章、制度;企业生产、经营方面的各种技术材料、业务合同等;企业用人方面的劳资合同、保险等方面的材料;地方政府在企业开展党建、工会工作等方面的材料。

二、 民营经济组织档案的特点

了解民营经济组织档案的特点,是做好民营经济组织档案工作的基础。通过调研,我们发现民营经济组织档案除了具备档案学理论描述的各种特性外,还突出表现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特性。

1.档案所有制形式方面的“私有”性较强。这是由民营经济组织法人性质及法人主观意识所决定的。在对全县80家民营企业法人的访谈中,认为他们所保管的各种形式的材料,是属于他们个人所有的占到96%,可以任意处置,忽略了对国家、社会及他人的作用,表现出了较强的“私有”观念。

2.档案内容形式的单一性。在我们所翻阅的民营经济组织的档案里,很少发现红头、白头文件,即使有,也多为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文,约占3%左右,绝大部分为格式合同或契约,占全部档案的80%以上,档案内容形式较为单一。

3.档案载体形式的多样性。从调研的情况看,民营经济组织所形成档案的载体形式有纸质、光盘、软盘、照片、录音、录像带、实物等,呈现出了载体形式的多样性。

4.档案利用的原始性。在我们调研较好的80家民营企业中,要么企业法人档案意识淡漠,要么档案管理原始,在有些企业里,还存在着不知档案为何物的现象,更谈不上档案的利用了,即使有所利用,也停留在就档案用档案的程度。他们重视档案的现实价值,原始地利用档案,忽视档案为企业文化、企业形象、企业精神等方面服务的二次及深层次开发。

三、 民营经济组织档案管理方法

民营经济组织作为独立法人,他们自主经营,自我发展,具有很强的独立性,这种特殊性质决定了政府只对其负有引导、服务、监控的义务和照章收税的权利,行政干预在逐步减少,针对这种特殊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作为政府职能机构,也要适时改变传统的工作模式,对民营经济组织不能用对机关、事业、国有企业档案管理的那一套,要坚持企业自愿、档案行政管理主动的原则,在服务引导上大做文章,从宣传入手,少用行政干预,多做宏观指导。具体来说应注意:

1.加大对民营经济组织档案的宣传力度。从调研中,我们了解到大部分民营经济组织档案意识淡漠,对档案知之甚少,少部分具有档案意识的企业法人,也有意愿得到档案部门的专业指导,可是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情况不甚了解,这完全是档案部门自身宣传不够,影响了对民营企业档案业务指导的服务。怎样让更多的民营企业自愿接受或上门求教业务,就要在档案宣传上狠下工夫。具体做法是:一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现代传媒手段,系统宣传档案法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职能、档案工作的重要性等,使民营经济组织树立档案意识,关注档案工作。二是抓重点,出典型,示范宣传。三是积极协调与民营企业组织联系较多的国家行政部门,如工商、税务、经贸委、民政、统战等单位,借力宣传。四是要深入调研,广泛收集总结民营经济组织档案利用效益事例,利用事例宣传。实践证明,这是最具说服力的一种宣传形式,往往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强化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教育培训职能,举办民营企业组织档案培训班。充分发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业务精的优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组织专门培训材料,为民营经济组织培训档案管理人才。这可以说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深入实践“三个代表”,服务经济中心工作,服务群众,为社会做贡献的一种具体体现。

调研组工作方案范文第3篇

根据《绥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方案》的部署安排,落实“坚持把深入调查研究贯穿始终”要求,制定如下调研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此次调研重点围绕贯彻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及局党组有关决策部署,围绕解决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干部职工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解决党的建设面临的紧迫课题等开展。要通过调研,真正把情况摸清楚,把症结分析透,研究提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办法措施,推动地质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参加人员

绥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党组成员。

三、调研时间

2019年9月20日至10月10日。

四、调研安排

根据前期查找出的突出问题、短板问题和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党组成员结合自己分管的工作确定调研课题,在主题教育期间深入开展专题调研,提交一份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五、调研方式

调研工作要充分体现务实作风,坚持走群众路线,确保调研工作取得实效。主要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一)蹲点调研,深入了解情况。到局所属各单位,通过参加党支部会议、召开座谈会、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深入基层听取、了解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具体调研单位和时间由负责调研课题的党组成员决定。

(二)个别谈话,充分交流思想。有针对性地选择部分党员干部、职工群众,通过面对面的交流、心对心的沟通,真实了解党员干部的意见、建议。专题调研组要提前拟定好谈话提纲、设定好谈话范围、充分做好谈话准备。

(三)书面调查,收集相关资料。根据课题需要,可将实地调研与书面调查相结合,设计调查提纲,收集相关资料。

六、调研要求

(一)改进调研工作作风。开展调查研究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局党组有关要求,务必做到“接地气”,坚决杜绝“作秀式”“盆景式”调研和不解决实际问题的调研,使调研的过程成为加深对党的创新理论领悟的过程,成为密切同干部职工联系的过程,成为推动队伍健康持续发展的过程。

(二)认真做好调研方案。要做好调研方案,调研方案包括调研题目、调研背景、调研对象、调研方法、达到的预期效果等。调研题目要明确具体;调研问题的背景情况要交代清楚,说清调研的必要性;调研对象问题要界定清晰;调研方法要具体明确,包括访谈计划、调研日程表、调研阶段划分、达到预期的效果等。

(三)把握调研方式方法。要依据《绥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紧扣当前文体广电旅游领域突出问题、主要矛盾,调研过程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杜绝形式主义,提倡深入到工作对口的基层一线去,到服务对象和群众中去,真正把情况摸清楚,查找出存在问题的原因,拿出解决问题的措施,体现边查边改的要求。

    (四)认真撰写调研报告。调研结束后,要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并及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调研报告要简明扼要,文字简练,说明问题要抓住要害,要有针对性和可行性,切合队伍实际,对今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有重要参考作用。

(五)加强成果转化应用。要认真梳理调研情况,把问题找清楚,把症结分析透,把措施落扎实。及时汇总优秀经验做法,上报工作经验与亮点做法,以便宣传推广。要注重调研成果运用,切实把调研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的具体行动、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办法措施。

调研组工作方案范文第4篇

根据县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安排,我局于3月20日启动了“学习实践活动。从4月1日起,严格按照我局“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和县“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求,狠抓各项活动落实,完成了第一阶段(学习调研阶段)工作,并对照《实施方案》要求进行了回头看和查缺漏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有力,准备充分

全县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动员培训会后,局领导高度重视,4月2日,组织党组“一班人”认真学习县委郎书记,胡副书记的重要讲话和有关文件精神,专题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了学习实践活动各项工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和股室以上负责人为成员有“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在局办公楼三楼设置了办公地点,落实了办公设备和经费,确定了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加强宣传发动,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活动设施、人员、经费保障落实到位;《实施方案》比较结合实际,做到活动主题明确,实践载体多样,党员干部职工参学率达到100%。

二、深入发动,调动党员干部职工的积极性

从3月20起,我局除组织党员干部职工收看××新闻有关报道和专题讲座外,采取召开动员大会、拉宣传条幅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4月7日,集中召开了党员干部职工动员大会,党组书记、局长曾勇作了动员讲话,要求大家必须把这次学习实践活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深入进行宣传发动。通过宣传发动,干部职工的责任感、紧迫感明显增强。第一阶段我局拉宣传条幅2条、出简报5期、报信息简讯8条、并利用网络、宣传栏等方式,边学习实践边营造舆论氛围。

三、认真学习,把握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要求

我局狠抓学习落实,除抓好个人自学外,用5天时间集中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规定内容。局长曾勇、副局长仲物钿、尹定均、纪检组长刘正菊分别作专题辅导,重点学习了《邓小平论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等著作。除集中学习、辅导外,还以各股室为单位进行学习讨论,确保学习落到实处。通过集中宣讲、专题报告、知识竞赛、召开学习交流会等多种形式学完了必读书目,人人撰写了心得体会,领导干部结合学习实践和工作实际,深入基层调研,寻找破解工作难题的良策,分别撰写了调研报告,严格按照我局实施方案“五个一天”抓落实,即:读一天:组织党员干部和职工有针对性进行自学和集中学习精读,注重提高运用科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结合学习实践活动还组织了一次有关知识测试;听一天:由局领导分别作专题辅导;访一天: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党员干部深入新寿库区和坝尾槽移民安置区走访基层干部和移民党员群众,听取基层的意见建议,边学边改;调一天: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研,研究破解移民工作难题及对策;谈一天:组织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大家谈座谈会,加强勾通,交流经验,谈体会、提意见建议,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学习理解,力求取得实效。各项工作做到有活动简报、有情况报告,有竞赛试卷、有调研报告和心得体会。

四、深入调研,集中智慧,理清工作思路

我局根据调研主题,制定了调研方案,局领导带头调研,局长曾勇就当前我县移民工作的难点及对策;副局长仲物钿就我县移民后扶工作应走项目扶持路子、尹定军就向家坝水电站移民搬迁安置与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纪检组长刘正菊就我县移民与和谐库区建设的思考,分别进行了调研,提出一些观点鲜明、有较高深度、有较强说服力和指导意义、有较强针对性的工作思路。做到“五有”有调研方案、有调研课题、有调研活动、有调研笔记、有调研成果。为了使学习调研阶段取得实效,我局分别向本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县直有关单位印发专题调查问卷和征求意见函。4月21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方面代表的意见建议,会后向与会人员通报了热线电话、电子邮箱和反馈意见方式等,多渠道征询和掌握移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做好下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4月20日,局党组成员仲物钿带领股以上负责人深入马脑移民安置区、新寿库区和向家坝镇移民办进行调研;调研报告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调研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并按时形成专题报告上报。4月30日上午,曾勇在第一阶段小结会上组织交流了调研成果。

五、通过案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提高

4月20日,我局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进行案例分析。根据几年来,我县移民工作取得的成绩,特别是利用20*年,全县移民搬迁工作提前20天完成任务的正面案例和云南孟连县发生的胶农与执法人员冲突的反面案例,举一反三,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开展分析。党员干部在这些典型案例分析中深刻认识到,无论做什么工作都要加强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指示要求,提高班子的执行力、战斗力和凝聚力,严格按有关规定制度办事,才能完成任务并取得实效;处理等人民内部矛盾纠纷问题时,首先要坚持以人为本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指导思想,要突出宗旨意识;其次要关注民生,平等(易)待人,不能高高在上。在各项工作中要注意工作方法,照顾人民利益,视群众为兄弟姐妹;第三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时、在处理棘手问题时,要沉着冷静,讲究策略,特别是在处理接待移民事项等问题时,要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按照党和政府有关要求和规定认真研究解决,不要积案,使矛盾激化。通过案例分析,党员干部受到了启示和警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了提高。

六、通过主题实践活动,解决突出问题的能力明显增强

4月24日,我局围绕以“深入基层办实事,深入群众解难题”为主题,结合移民工作的特点和党员干部思想工作实际,把“三走进、三破解”活动与主题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一同进行。曾局长、仲副局长、刘组长分别带队深入向家坝电站新寿库区渔池一二组、向家一二组和马脑村攻坚克难,指导库区渔池一二组、向家一二组的土地分解到户工作,解决了这些组土地分解到户遇到的难题,还从工作经费中挤出3000元人民币支援马脑村的公益事业,帮助基层和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主题实践活动做到有活动方案、有活动记录,有专项汇报材料。通过主题实践活动,党员干部解决棘手、突出问题和办事的能力有了明显提高。

七、大家谈活动互相启示,科学发展的意识有了增强

4月21,局学习领导小组组长曾勇主持召开大家谈专题讨论会,对大家谈活动进行部署,局领导班子结合我县移民开发事业的实际、近年来取得的成绩和做好今后的工作,推动我县移民开发事业科学发展提出了自己思路,分别发表意见。曾局长以题为“集聚各方智慧,推动我县移民开发事业科学发展”作了专题发言。同时把大家谈与学习调查、“三走进、三破解”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使大家谈活动收到了实效。做到大家谈有专题记录、有书面发言材料、有专题讨论活动纪要。

八、丰富活动载体,十个贯穿活动始终

我局严格按照县学科办要求和我局实施方案安排,学习调研阶段坚持十个贯穿始终:一是坚持开门纳谏、走群众路线。深入基层调研,组织群众座谈,开门纳谏,问计于民。二是抓好培训发动。深入开展宣讲发动,做到边学边发动,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三是坚持“争当行业先锋、带动科学发展”。四是开展一村(社区)一课题调研活动;结合移民工作实际,我局合理选定调研课题,针对当前移民工作的难点;移民搬迁安置与我县城镇化发展,移民后期扶持,移民稳定进行调研;五是坚持督促检查考核。我局学习实践活动由分管领导主抓督促,主动接受县指导组的督查,确保活动按要求推进;六是坚持领导带头学习和挂钩联系。我局学习活动坚持领导带头,党员领导干部分别与干部职工结成学习对子,互帮互学;七是积极开展“一面旗、一团火、一盘棋”主题实践活动;我局坚持工作与学习一同推进,注重学先进,开展比学赶帮等自选活动,做到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八是坚持边学边改,注重解决实际问。我局在活动中紧密联系单位和党员干部思想实际,注重摒弃不合符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意识和思维定式,做到边学边改;九是坚持转变工作作风、推动科学发展。我局工作在基层,没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就不能完成任务,四月的学习实践活动期间,既要迎接国家审计署到我局检查工作,又要开展邵家坪安置征地拆迁工作,许多同志工作无星期天,时常加班到深夜;十是以学习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在学习活动中,我局注重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坚以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做好移民稳定工作,抓了两期移民技能培训,不断推动各项工作发展。

九、完成规定动作,创新活动内容

我局积极完成规定动作,结合实践开展自选动作。开展了学习实践“十看”活动。创新学习方法,采取知识竞赛,领导轮流辅导,集中交流,深系点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等形式,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实际效果。做到各项活动有简报、有文件安排、有活动资料。

十、档案齐全,台账资料较完善

根据县学习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考核办法〉的通知》(水学组办发〔2009〕22号)和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加强档案痕迹资料建设,建立了活动台帐,同时按照档案整洁、规范、齐全,分类科学的要求,注重收集整理归档各种资料表格,完善活动资料。

十一、存在问题

我局“学习实践活动”第一阶段工作在县委、县学科办及第六指导组的正确领导和指导帮助下,取得了一定成效,达到了预期目的。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个别干部职工对学习要求不高,对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工学矛盾处理不够好,很多活动与工作冲突,只能挤时间或占用职工的休息时间进行。三是按部就班开展活动,特色、典型活动少,方法有待创新。

调研组工作方案范文第5篇

一、检察委员会工作

年初至今,我院共召开检察委员会1次,研究案件1件1人。今年,研究室在认真做好检察委员会服务工作的同时,注重从案件的实体审查入手,充分发挥研究室的职能,对已经上会的案件进行了实体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

二、参加省院案例研讨情况

截止目前,省院组织的二次案例研讨,我院全部参加,而且在第一次案例研讨中,我院的案例研讨意见受到了省院的表彰,得到了我院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调研工作

调研工作是研究室.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具有一定的难度,所以年初在研究全年工作计划的时候,我们就将这项工作作为研究室工作的重点,放在首要位置。在工作中,我们充分调动其他科室的积极性,将市院下发的调研题目分发到各科室,号召各部门干警认真研究,结合本部门工作中实际遇到的问题认真撰写,到现在共撰写调研文章10余篇,均已经上报到市院研究室,并确立了市级的重点课题,省级课题正在进一步的运做之中。

同时,我们积极的和x日报(xx版)取得了联系,并争得他们的同意,将为我们出专版,确保目标管理基准数,目前正在进一步的完善之中,争取在六月末全部完成。

四、执法档案工作

2008年按照执法档案的工作要求,xx县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加大了对执法档案工作的重视程度,院党组书记、检察长x同志亲自召集业务部门的建档干警和执法档案的具体负责部门开会研究,着重说明了执法档案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研究室根据市院的要求对如何规范填写及案件质量评价标准等向建档干警作了详细的说明。在今年的工作中坚决实行“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问责制,确保执法档案工作的顺利进行。 到目前为止,我院共进行执法档案检查2次,建档案件数55件,评价37件,均为良好以上等级。

五、工作中存在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