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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调查报告

政务调查报告

政务调查报告范文第1篇

为进一步促进我乡的行政服务工作,本人于近日到部门和群众中,以乡行政服务中心为重点进行了专题调研,听取了相关工作汇报,与中心有关人员进行了座谈,查看了有关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等工作台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建议和意见。

一、我乡行政服务工作取得的成绩

(一)政府的服务理念逐步树立。乡政府在政府院内设立建筑面积达200平方米,其中办证大厅150平方米的行政服务中心,为方便群众办事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平台。20xx年6月,乡政府启动职能归并改革工程,制定了职能归并工作实施意见,明确规定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统一集中到乡行政服务中心办理,逐步实现政府职能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初步形成了一个办事公开、廉洁高效的现代行政管理体系。自行政服务中心成立以来,共办理各类申请件2800件,日均办结50件,承诺件在承诺期限内办结率为100%。

(二)部门的大局观念明显增强。政府各职能部门转变思想观念,自觉投入到职能归并工作中。一是大多数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并对外承诺和公告“中心的窗口是本部门唯一的审批事项受理点”。二是多数单位授权较为充分,给窗口工作负责人以充分的事项审批权,由其独立审批并承担责任。这种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的模式,为广大群众和企事业单位办理各项手续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三)行政服务工作机制日趋规范。经过近几年的实践和探索,行政服务中心的管理机制不断得以深化,管理逐步走向规范。突出窗口管理,强化制度建设,严格执行考勤、请假、作息等制度,建立窗口办事首问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积极开展争创“红旗窗口”、争当“服务明星”等活动。公开中心监督电话和投诉电话,加强对中心效能行为的检查监督,积极开展群众评议工作。

(四)服务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以创“人民满意机关”为抓手,创新服务形式和服务内容,不断完善告知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传真服务和绿卡服务等运作机制,大大提高了审批办理的效率。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乡行政服务工作在为民便民、改善服务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困难和问题。

(一)职能归并工作认识还不够到位。从我们调查的情况看,个别单位领导观念还未彻底转变,对职能归并工作不够重视,把行政管理工作仅仅停留在行政审批上,科室之间的职能还未理顺,存在着交叉现象。有的单位不能保证派驻中心人员的正常上班,今年上半年,有极个别人员从未到中心进行考勤。个别单位还把表现不好、业务或身体素质差的人员派入中心工作,雇用临时工的现象也较为普遍。

(二)职能归并工作还不够彻底。从调查的数据中可以看出,职能归并工作的任务还相当艰巨,有的项目授权不够彻底,把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当作“收发室”,所有的项目都要送到原单位进行核定审批。

(三)服务态度与工作水平还需进一步改善和提高。乡直有关单位设在乡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科人员缺岗比较多;少数人员在窗口工作不安心,“临时”观念较重,业务学习缺乏,素质提高不快,对于不能一次性办结的事项告知不清,造成办事群众来回跑的现象,引起群众不满,遭到投诉。(四)硬件设施和办公条件有待于进一步改善。目前我乡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场所是借用工商、房管部门的办公用房,办证大楼的建设还未列入乡委、乡政府的规划之中。启动职能归并后,每个窗口设立审批办公室,新增工作人员45人,现加上招投标中心的设立,使办证场所显得更加紧张;办证中心周边停车场地有限,致使办事群众停车困难,发生投诉等情况。建设电子监控系统正处在准备阶段,但经费问题尚未得到落实解决。

三、几点意见和建议

上述困难和问题,虽然受到了一些客观条件的限制,但也有主观因素的影响,需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分析研究,切实加以解决。为此,我们建议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服务工作的领导和协调。要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总体要求,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打造“法治政府”、“阳光政府”和“服务政府”。乡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服务工作的领导,成立综合协调机构,统抓统管,统筹协调。要把改革审批制度,加强窗口建设,实行充分授权,提高窗口服务质量,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政务调查报告范文第2篇

关键词:公共服务

政府测评

服务体系

政府的公共服务是政府行为的最终产出,是政府行为与公民需求最主要的结合点,也是公民评价政府及其领导者的主要尺度。从当代西方国家的行政改革实践看,注重政府的服务功能已经成为趋势。美国克林顿政府发起的“政府再造运动”明确提出了“顾客第一”(PuttingCustomersFirst)的口号,并通过颁布“联邦政府内部革命”的行政命令,要求联邦政府设定顾客服务标准,还出版了政府的服务标准手册《顾客至上:服务美国民众的标》。英国政府在1991年开展了提升公共服务的“宪章运动”;1997年又发起了以“服务第一”(ServiceFirst)为口号的“新宪章运动”。加拿大政府也在20xx年颁布了《政府公共服务20xx》。这些做法都是为了提升政府公共服务,建立所谓“顾客导向”型的政府,也就是能够满足顾客需要和受顾客驱使的政府。西方国家的这一改革取向值得我们重视和借鉴。

为了全面、深入地研究我国政府公共服务的现状,探讨政府公共服务的质量标准和测评方法,东方公共管理综合研究所在广泛搜集国内外资料的基础上,对“入世”后政府的公共服务和公民的需求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并选择浙江省湖州市织里镇作为试点进行了问卷调查。织里镇以“中国童装之都”而享誉全国,区域面积135.8平方公里,辖46个行政村,总人口16万人,城市建成区面积为5平方公里。20xx年全镇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0.86亿元,增长21.07,高出全市近10个百分点,人均GDP达2.1万元,高出全市6000元。织里镇作为湖州市最具经济活力的工贸新区,无论从经济规模、城市化程度还是政府管理的角度看,均走在全国镇级经济的前列,具备了进行公共服务状况研究的基本条件和代表性。

一、调查研究的对象与方法

为了准确、全面地把握织里镇的公共服务状况,我们将研究对象群体定为八组:(1)湖州专家,指湖州市委、市府对织里镇情况比较熟悉的专家和领导;(2)织里镇政府工作人员,指编制在织里镇政府的工作人员;(3)派出机构的政府工作人员,指编制在湖州市,但在织里镇的派出机构工作的政府工作人员;(4)大企业的管理阶层,指年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织里镇的企业管理人员;(5)手工业主,指织里镇的家庭企业主;(6)市场交易人员,指织里镇的市场摊主;(7)农民,指织里镇的务农人员;(8)外来打工人员,指在织里镇务工的外来人员。

自20xx年4月开始,课题组多次赴织里镇考察、搜集资料,6月份完成调查问卷的设计和评议工作,第一次正式的问卷调查时间为20xx年7月10日至7月13日。实际发放问卷1626份,回收有效问卷1592份,有效回收率97.91(见表1);经统计检验,回收样本对织里镇总体公民具有较好的代表性。表1

调查问卷的发放和回收情况

在研究方法上,课题组主要以英国的公共服务为“标杆”,具体参照了英国1997年“新宪章运动”提出的九项原则(见表2)。表2

 

参照上述九项原则,并结合对织里镇的调查研究,课题组最终提取了20个评价织里镇政府公共服务整体状况的指标。在测评方法上,也借鉴了联合国、世界银行、透明国际(TI)等权威机构的成熟经验,采用8个调查群体、政府工作人员与公民共同参与的研究方法来抵销误差。

二、织里镇公共服务测评情况

(一)整体评价

调查表明,织里镇政府公共服务的整体状况有待改善。按照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课题组以得分0.4作为“标杆”。测评结果,织里镇20个指标的平均得分值为0.41,刚刚达到标杆水平;20个测评指标中,得分接近和超过标杆水平的仅占一半;在公共服务方面起到关键性作用的指标,如政策的无倾向性、维护社会公平、服务意识、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工作效果等,得分均在0.5以下,但集中在0.3~0.5的区间;节约开支、住处公开、投诉的实际作用等6项指标的得分低于0.3,处于较差和很差的状况(见表3)。表3

织里镇公共服务的整体状况?注:指标的得分依据问卷的调查结果,得分区间为0~1;得分0~0.19为很差,0.20~0.29为较差,0.30~0.49为一般,0.50~0.69为较好,0.70~1.00为很好。

此外,对整体测评情况的分析表明,有3个问题值得特别关注:

第一,投诉通道与投诉实际作用之间的得分差距很大。调查表明,76的调查对象认为能够对政府的工作

失误进行投诉;但是仅有22认为投诉有实际效果。

 

第二,节约开支的得分最低,仅为0.13,反映了群众对镇政府在节约开支方面意见较大。但这一得分又与同样得分很低(0.21)的“信息公开程度”有直接关系,反映了政府在财务公开方面做得不够,直接影响了群众对政府的评价。

第三,政策倾向偏差较大。织里镇作为经济高速发展的地区,政府的政策明显地倾向于企业主(见表4),对企业主与外来打工人员的政策倾向偏差高达0.55。表4

政策倾向问题注:指标的得分依据问卷的调查结果,政策倾向偏差为极差;得分区间为0~1。

(二)具体测评

在整体评价的基础上,我们对织里镇政府公共服务的5个重要方面进行具体的测评(见表5)。表5

织里镇公共服务的具体状况注:指标的得分依据问卷的调查结果,得分区间为0~1。

调查表明,织里镇政府的公共服务在5个重要方面的具体测评也不甚理想。

(1)治安能力一般。调查对象中认为在织里镇有安全感的只有43,认为治安状况越来越好的更少,仅有24.7;影响政府治安能力的重要因素之一是外来打工人员约占到总人口的1/3。

(2)提供教育服务的水平一般。调查对象中仅有29.6对镇里的教育水平持肯定意见,仅有28.7对镇里教师的水平持肯定意见。

(3)廉洁状况一般。调查对象中仅有29.2对镇政府的廉洁状况持肯定意见,其余46.6持中立意见,24.2持否定意见。

(4)安全生产(消防能力)较差。织里镇的支柱工业是童装业,以生产、生活、仓储“三合一”的加工方式为主,但目前织里镇的消防队仅有一辆消防车;因此,安全生产,其中主要是消防问题十分突出。

(5)社会保障较差。调查对象中仅有22对镇里的社会保障工作持肯定意见,其余50.6中立,27.4持否定意见。

除了上述五项重要指标之外,我们还深入研究了织里镇的遵纪守法情况。调查表明,在织里镇的4个主要群体中,遵纪守法情况由好到差依次为:本地居民,政府人员,企业老板,外来人员(见表6)。表6

主要群体的遵纪守法情况

三、公共服务状况对政府及其领导的影响

在对织里镇公共服务状况的测评基础上,课题组进一步研究了公共服务状况对政府及其领导的影响。

(一)织里镇公民对政府及其领导的评价

调查表明,织里镇公民对政府总体工作的满意度为0.39,对政府的信任程度也是0.39,接近标杆水平(见表7)。表7

织里镇公民对政府的评价注:指标的得分依据问卷的调查结果,得分区间为0~1。

调查表明,织里镇公民对政府领导的支持度超过了0.5,为0.52,状况较好;而公民对政府领导的总体满意度也略微超过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为0.40,达到标杆水平(见表8)。表8

织里镇公民对政府领导的评价注:指标的得分依据问卷的调查结果,得分区间为0~1。

(二)公共服务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公民对政府及其领导的评价

调查和统计分析表明,织里镇政府公共服务的整体状况得分为0.41,这与表6和表7所反映的公民对政府及其领导的评价得分非常接近,说明这些指标之间具有很强的相关性。课题组抽取其中的核心指标“服务的实际情况”作为代表,分析该指标与公民对政府及其领导评价的相关程度(见表9)。表9

服务的实际情况与公民对政府及其领导评价的相关程度注:以上指标为定序变量,相关度分析采用Gamma系数,取99置信区间,均通过显著性检验;得分区间为-1.0~+1.0。

以上统计分析表明,政府的公共服务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公民对政府及其领导的评价。因此,在我国当前的情况下改善政府的公共服务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

第一,改善政府公共服务是公民的普遍要求。织里镇的调查表明,调查对象中认为政府的工作应该侧重于服务的占79.5,其中以湖州市的专家和领导最多,高达95.7;

第二,改善政府公共服务是提高政府的回应力和扩大群众基础的有效途径。公共服务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公民对政府及其领导评价的情况下,改善公共服务将是当前政府获得公民满意,进而得到公民信任和支持,扩大群众基础的有效途径。

四、改善政府公共服务的政策建议

对全国公共服务行业的全面研究表明,织里镇公共服务状况具有较广泛的代表性。例如,据安徽省消费者协会统计,该省20xx年针对公用行业的投诉量较上年上升了45.76。特别是在加入WTO以后,改善政府公共服务已具有相当的紧迫性,应当提上政府的议事日程。对此,我们的政策建议如下:

(一)加紧研究我国政府公共服务的薄弱环节

课题组经过对织里镇政府公共服务的调查研究,发现了该镇在公共服务方面的关键性弱项,例如:政府开支的浪费、信息公开程度低、投诉的实际作用差、未能按照规定的服务时间完成工作等,见表3。通过区分很差、较差、一般、较好和很好几个等级,镇政府就能够有针对性、重点突出地搞好公共服务的改善工作。

针对政府公共服务因行业、地域等因素而差异性较大的情况,建议在中央的统一指导下,全国各地积极开展政府公共服务的调查研究,首先表明政府注重改善公共服务的姿态;在充分了解公民需求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政府公共服务的承诺或改善公共服务的方案,鼓励创新与实践,积极探索符合“三个代表”思想、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公共服务。

(二)尽快确立我国政府的公共服务原则

就我国的行政体制而言,大范围地推行政府公共服务改革,首先需要由中央政府确立统一的公共服务标准和原则。在这方面,我们可以积极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并结合我国的行政传统和经验,尽快制定政府公共服务的指导原则。例如:(1)重回应(Responsiveness):强化公众的知情权,了解公众的意见,对此作出快速有效的回应;(2)高质量(Quality):公布综合性的公共服务指导,改善服务质量和连续性,更好地满足用户的需求,制定行之有效的实践指南,运用高新技术改进关键领域的服务绩效;(3)高效益(Effectiveness):引入先进的服务标准,改进程序追求持续的绩效提升,为公众提供有用的公共服务;(4)联合办公(Workingacrosssectors):鼓励跨部门的合作,提供“一站式”服务。

(三)研究建立有中国特色的政府公共服务体系

课题组在织里镇的试点研究表明:政府的公共服务具有体系性;公民对于公共服务的要求已经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以织里镇为例,该镇公民对政府的大多数公共服务都提出了迫切的需求(见表10)。

另外,统计分析表明,织里镇公民对上述各项公共服务的需求之间具有较强甚至很强的相关性;这些都说明目前公民对于政府的需求是提供体系化的公共服务。

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以研究公共服务领域的薄弱环节和确立公共服务原则为基础,以提供完善的公共服务为标的。政府部门的差异性并非阻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因素,因为无论是提供单一服务的行业部门,还是提供综合服务的政府部门,在建设公共服务体系的过程中都以3个共性的环节为关键:第一是明确服务的承诺,第二是服务的流程管理,第三是服务绩效的评估与反馈。目前国内外表10

政务调查报告范文第3篇

按照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工作要求,为实现“两手抓、两促进”,把主题教育成果和实际工作绩效相融合,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沉下身子调查研究。本次根据中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精神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乡镇财政建设和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11〕8号)和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管理的意见》(川财基﹝2015﹞4号)要求,充分发挥乡镇财政在巩固基层政权建设、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落实强农惠民政策、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进行调研,现就进一步加强基层(乡镇)财政财务管理调研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基层(乡镇)财政财务管理的现状

(一)基本情况

机构设置。至2018年底,全市198个乡镇单独设立财政所,146个乡镇设立核算(支付)中心。共有人员658人,其中:公务员295人,财政补助人员356人,聘用人员7人。

(二)基层(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机构人员管理不统一。如通江县、平昌县实行“县乡统管、以乡为主”的模式,人员机构全部由乡镇管理,财政仅承担业务培训指导。巴州区、南江县实行“县乡共管、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恩阳区除扩权强县试点镇的乡财政所会、计核算中心人员调整职务任免实行以乡为主,其余乡镇财政所人员调整、职务任免以财政管理为主。

(2)财权与事权不对等。目前“乡财县管”模式中,乡镇预算由县乡两级共同编制或县级代编,乡镇没有自主权,实际上剥夺了《预算法》规定的乡镇政府的预算管理权,使“一级政府一级预算”的原则无法真正落实。二是削弱了乡镇政府的职能。财政手段是政府进行调控的重要杠杆,财权与事权并行,但乡镇政府没有真正的财量权,每做一件事都要看上级的资金安排和要求,无异将政府捆住了手脚,政府的职能得不到有效的发挥。三是形成了财政支出的“双审批”。实行“乡财县管”后,乡镇的各项支出,都是由乡镇财政和县级财政的双重审核,影响了乡镇政府的相应权限。四是影响乡镇挖潜增收的积极性。农村税费改革后,乡镇的财政收入总量变小,几乎忽略不计,“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目标实现主要依赖上级财政的转移支付,逐渐形成等靠要的思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乡镇发展和当家理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五是增加了行政成本,降低了办事效率。“乡财县管”后,由于管理更加精细,导致工作量大,管理程序增多,必然导致行政成本上升,办事效率降低。

(3)资金管理不规范。一是对上级各部门安排的交通、水利、农业等项目,乡镇财政所不能参与管理,对所报账单位支出的真实性无法很好掌握,只能审核票据的合法性。二是监管工作有待加强,还存在监管意识不强,监管能力不足的现象。

(4)队伍不稳定。一是人员流失严重,近年来,乡镇财政干部因种种原因不断通过各种渠道流向其他部门,而这些被提拔和调走的干部,大都是业务骨干,但为了他们的前途着想,财政部门不得不忍痛割爱,如通江县有一年招收10名财政人员,两年内调离9名,2017年杨柏镇仅有一名财政人员且年龄在55岁以上,现在也只有两名财政干部,不仅承担乡镇财政管理核算职能,还正当村级财务管理核算职能。南江县2015年有14个乡镇财政所无人员,其中寨坡乡财政所会计核算中心均无人员。加之我们贫困山区,交通不便,经济落后,待遇不高,更难长期留住人才,人才的流失,直接影响到基层财政队伍的整体素质,影响了乡镇财政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岗位设置不全。部分乡镇均存在所长、会计、出纳“基本岗位设置不全,一人多岗”的现象。

二.对策及建议

(一)明确基本原则

1. 财权与事权相统一。坚持一级政府一级财政,合理划分县、乡两级政府支出责任,从有利于乡镇政权建设、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和监管责任落实出发,将适合乡镇管理的事务全部下放,并赋予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权,实现财权与事权统一。

2. 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结合乡镇财政收入、城镇建设规模、社会事业发展、工业总产值等综合因素,分类调整县乡财政体制,扩权强镇试点乡镇率先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有条件的乡镇分步推行,其它乡镇统一实行“收入上缴、支出核定、专项补助、结余留用”财政管理体制。

3. 财力下移,重点保障。财政支出坚持“财力下移、缺口上移”,足额保障乡镇和村级组织基本支出财力,凡是上级安排的建设项目不得要求乡镇配套资金,凡是上级出台的政策性增支项目不得要求乡镇承担。

4. 协同推进,信息互通。凡是在乡镇实施的项目,各部门要事先征求乡镇意见,由乡镇向上申报。凡是下达到乡镇的政策性补助和项目建设资金,县级相关部门要协调配合,主动及时将立项和资金文件传递到乡镇。

(二)科学界定职责职能

(1)履行预算管理职责。预算管理是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乡镇财政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县区财政部门预算编制要求,认真做好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

细化预算编制。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的保障顺序,将本级政府所有收支编入预算,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不列赤字,不新增债务,留足预备费,并按法定程序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确保乡镇和村级(社区)组织履行公共管理职能和提供公共服务等必要的支出。

严格预算执行。督促各部门严格执行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定期向同级人大和县区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切实增强预算约束力。及时公开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加强收入征管。协助税务部门加强税收征管,主动做好非税收入征缴管理,防止收入流失。

(2)履行资金监管职责。乡镇政府是辖区内财政资金监管的责任主体,乡镇财政具体履行监管职责,将各级各部门安排用于辖区的财政资金全部纳入监管范围。

实行分类监管。凡是本级财政预算支出、上级拨付的各类项目建设资金和民生保障资金,由乡镇财政直接监管,重点加强补助性资金和项目类资金监管。凡是上级部门直接实施并实行县区报账制的项目,由乡镇财政协管,参与项目事前的立项申报、事中的实施巡查、事后的评估验收,其监督审核意见作为上级有关部门项目立项和报账的重要依据。凡是国家和省级财政部门没有明确规定必须实行县级报账制的专项建设资金,一律不得实行县级报账制,把项目实施权和资金监管权还给乡镇,市、县确定的个别重大项目需直接监管的除外。

严格执行制度。落实中央财税改革政策,建立部门预算制度。全面实施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公务卡消费制度等改革政策。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的重大民生建设资金,全面推行支出绩效管理,做到决策科学、管理精细、民主监督。

强化监管措施。建立公示制度,对各项惠民补助资金,要会同相关部门采取有效形式及时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建立抽查巡查制度,对纳入监管范围的财政补贴资金,要深入农村和农户对发放标准、补助对象、发放程序、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抽查;对项目建设资金,要深入项目点开展巡查,实地查看执行进度。

建立内审机制。乡镇要成立以人大、纪检、财政、工会等部门组成的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定期对本级财务和上级专项资金执行情况进行审查、分析、评价。

(3)履行乡村财务和资产债务监管职责。乡镇财政是乡、村财务的监管主体,是乡镇债务的化解主体,是乡镇资产的管理主体。

加强乡镇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财务会计制度,完善乡镇财务管理制度,统一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和会计核算。

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积极推进村级财务“村财民理乡监管”模式,每个乡镇要明确一个村级财务会计核算机构,确定1-2名专(兼)职人员进行会计核算,并与每个村(社区)级组织签订记账合同。每个村要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定期对村级财务收支进行会审,对社账进行抽查。乡镇财政要加强委托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加强人员业务培训。

加强资产管理。强化乡镇国有和城镇、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做到实物与价值管理相统一,村级组织对建设类项目实行县级报账制形成的资产要进行登记造册,防止资产流失。

加强债务管理。对纳入政府债务管理系统锁定的乡镇债务,要通过清收债权、盘活资产和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等方式筹集资金偿债,对化债情况进行动态管理。严禁新增债务和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凡违反规定新增债务的,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追究责任。

 (4)履行公共服务职责。乡镇财政要充分发挥贴近农村、贴近群众和直接服务“三农”的优势,强化公共服务。

落实惠民补助。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补贴资金申报、认定、审核等基础数据台账,实行惠民补助资金“一卡通”发放机制,简化程序,提高效率。

加大政策宣传。充分发挥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作用,加大财税法律、法规和强农惠民政策宣传力度,完善补贴政策、标准和金额等公示内容,确保惠民补贴资金政策透明、分配公正、发放公开,提高群众知情权、监督权。

支持经济发展。采取财政贴息、保费补贴、政策奖补和PPP模式等形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充分调动农户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支持乡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

    (三)合理划分支出范围     

合理划分乡镇事权和财权,实现事权与财权相统一。各县区要根据乡镇发展和管理需要,坚持方便基层和群众的原则,统筹安排,分步下放县区部门驻乡镇办事机构的管理权,依法分批下放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社会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权。各项财政政策和财力要向基层倾斜,到2017年底前,将适合乡镇自主管理的支出全部下放到乡镇。上级安排的民生保障和发展类专项资金,县区要如数安排到乡镇。乡镇财政基本支出责任应包括下列几项,县乡两级财政可根据财力状况增加保障范围。

(1)乡镇人员支出。主要包括政策规定的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含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优待补助、因公致残人员的伤残补助、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生活补助和乡镇工作人员工作补助等支出。

(2)乡镇公用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交通费、会议费、培训费、网络维护费和办公设备购置等。

(3)村级组织运转支出。主要包括村(社区)组干部报酬、办公经费、服务群众经费等。

(4)专项保障经费支出。主要包括重大会议(含党代会、人代会)、党建工作、乡人大代表活动、政协联络组工作、纪检办案、人武部工作、资金监管工作等专项经费。

(5)其他基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包括乡村基础设施和场镇街道维护、环境卫生整治、乡风文明建设、防灾应急救助、安全生产监管、维稳信访调解、创新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四)调整完善体制机制

(1)积极推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规范县乡财政分配关系,充分调动乡镇增收促支积极性,对市委、市政府2014年开展扩权强镇试点的16个乡镇和2015年确定的8个成长型建制镇,进一步完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对单项指标中税收收入(全口径)达到500万元、城镇常住人口达到1万、工业总产值达到1亿元并具备条件的乡镇,分步推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科学建立收入分享机制。各县区要科学划分乡镇固定税、共享税、非税收入分成比例。原则上辖区内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收入省财政返还县级部分、土地出让金扣除政策规定的各项基金和成本后的净收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所有非税收入县级留成部分100%返还乡镇。

合理确定收入基数。原则上以乡镇近2-3年实现税收收入、非税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剔除一次性增减因素)平均数,作为体制调整后的补助基数。

(2)探索建立“收入上缴、支出核定、专项补助、结余留用”财政管理体制。不具备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乡镇,各县区要在确定乡镇支出责任的基础上,统一预算编制口径,在坚持法律主体地位、预算管理权、资金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资金审批权、乡镇债权债务“六不变”的原则下,建立“收入上缴、支出核定、专项补助、结余留用”的财政管理体制。

    财政收入全额上缴。乡镇辖区内实现的财政收入全额上缴县级金库或县区财政非税收入专户。

基本支出科学核定。县区对乡镇的基本支出财力补助按乡镇人员编制、幅员面积、辖区人口、与县城的交通距离等综合因素进行科学核定,并以核定补助额上浮1-3%作为乡镇机动财力,以上浮后的补助数确定为乡镇财政体制补助基数,于上年11月份前告知各乡镇。

专项支出据实补助。县区安排用于乡镇的各类专项资金,除实行县级报账制的资金外均直接补助到乡镇。

超支不补结余留用。乡镇财政体制补助基数一经确定,若无国家出台重大的人员支出增支政策,年度内一律不作调整,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结余资金原则上用于消化债务和结转下年使用。

(3)建立基本财力保障和收入稳定增长激励机制。县区财政是乡镇基本财力保障的责任主体,市县两级应建立奖补机制。从2016年起,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   万元的乡镇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对县区落实基本财力保障情况进行考核奖励,对乡镇财力进行补助。

建立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乡镇新增政策性人员支出由县级以上财政承担,乡镇公用经费标准不得低于县级部门预算的平均水平,村(社区)组干部报酬和公用经费不得低于省政府规定标准。加大村级公益性建设投入力度,用好用活村级“一事一议”和农户投工投劳政策,支持村级开展公益事业活动。

积极完善转移支付办法。各县区对乡镇要建立科学、完善、全面的转移支付办法,确保乡镇支出责任所需财力得到保障。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乡镇,其辖区内实现的一般预算收入全额安排支出后,基本支出财力不足部分由县区财政通过转移支付方式给予保障。实行“收入上缴、支出核定、专项补助、结余留用”财政体制的乡镇,其所有支出由县区财政通过转移支付方式给予财力保障。

建立收入稳定增长激励机制。各县区要对乡镇建立以“税收增长激励、消赤减债以奖代补、缓解乡镇困难补助”等激励约束机制。对未实行“分税制”的乡镇,将其辖区内实现的税收收入县级留成部分增量的20-50%安排给乡镇,将非税收入县级留成部分的60-80%安排给乡镇,由乡镇自主安排支出。将符合条件的产业、社会民生事业和基础设施项目优先安排到乡镇。充分调动乡镇发展经济、组织收入、强化管理、消赤减债的积极性,增强乡镇财政实力。

(五)健全机构稳定队伍

(1)健全财政机构。按照“一级政府一级财政”要求和依法行政需要,每个乡镇必须设立财政所,为乡镇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各县区编制管理机构要综合考虑乡镇规模大小、经济发展状况、公共服务强度等因素,在给乡镇下达人员编制时单列财政所行政编制,每个乡镇财政所人员编制不得少于3人,实行“分税制”的乡镇和城区街道办事处财政所编制不得少于5人。

(2)规范管理方式。乡镇财政所由同级党委、政府领导,接受县区财政部门的业务指导。乡镇财政干部实行“县乡共管、以乡为主”的管理方式,乡镇政府要发挥管理的主体责任和作用,主要负责干部的考核、任免和奖惩等行政管理工作,对财政干部年度考核应书面征求县区财政部门的意见,对财政所长的任免应书面征得县级财政部门同意;县区财政部门要发挥业务指导作用,主要负责干部的政策、业务培训和区域内调动的审核工作,干部在县乡财政系统内调整岗位的,由县区财政部门书面征求乡镇意见后按干部管理程序办理。

(3)加强队伍建设。财政工作专业性较强,财政人员专业化要求高,各级各部门要通过适当解决乡镇财政干部政治待遇和后勤保障等措施,保持干部队伍相对稳定。新招考录用有最低工作年限的人员,在工作年限未满前不得调动,市、县级部门不得随意从乡镇财政所借用人员。对优秀的年轻干部可优先充实到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对长期在乡镇财政所工作的行政编制老同志可优先解决非领导职务,人社部门对取得专业职称的事业编制财政干部给予优先聘用。市、县区财政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定期轮训、持证上岗”的要求,创新培训方式,对乡镇财政干部每3年轮训1次,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廉洁自律的队伍。

(六)切实加强业务指导

(1)配强业务指导力量。市、县区财政部门要成立指导和管理乡镇财政的内设机构,配强专职人员,负责指导乡镇财政建设、建立乡镇财政考核和激励机制、研究乡镇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规范乡镇财政管理、建立完善乡镇和村级财务管理办法、指导乡镇财政改革和信息公开等工作。县区财政部门要建立对乡镇财政直接联系点制度和对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巡查制度。

政务调查报告范文第4篇

1、商品市场蓬勃发展,经营门类齐全,品位不断提升

4、商品市场为社会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全市337个商品市场共有从业人员15.6万人,其中安排下岗职工近十万人。

二、我市商品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1、商品市场布局不合理。一是区县之间发展不平衡。芦淞区、荷塘区、攸县商品市场较多,而石峰区、天元区、**县商品市场数量很少。芦淞区有商品市场79个,占全市的近四分之一。二是市场空间布局不合理,全市93个专业市场,其中在城市83个,农村仅10个;城市专业市场又集中在芦淞区,芦淞区专业市场有63 个,占全市专业市场的67.8%,大半江山坐落芦淞,石峰区除住宅产品市场、天元区除建材市场外,几乎没有象样的专业市场。

2、组织化程度低。我市商品市场基本是各自为营,市场之间缺乏联系,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不能相互流动,互通有无;我市虽有过亿元市场21家,但大而不强,没有组建一个市场集团。组织化程度低导致市场之间,经营户之间恶性竞争,互相拆台现象严重,无法与国内外组织严密的商业巨人竞争。

3、没有产业作依托,市场辐射功能不能充分发挥。我市专业市场数量不少,但除服饰市场外大都销售额不大,市场销售的绝大部分是外来产品,服饰市场销售的服饰80%以上来自沿海城市和武汉,本地生产有服饰所占比重很小,没有产业作依托,势必增加销售成本,减弱商品竞争力,从而进一步制约发展空间。

造成以上问题的根本原因是商品市场规划滞后,政府部门宏观调控乏力,商品市场建设管理主体虚位,仍然存在多头审批现象,这种状况与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新形势变化要求极不相适应。加入世贸组织,我国于去年12月11日取消对外商对商业批发、零售和物流业的限制,为减少国外商业航母的冲击,需要采取国际通用的办法,对大型商业设施的设立必须进行规划和管理。目前,**市已开始着手开展这方面的工作。

三、下阶段商品市场建设的发展思路

1、大力发展现代批发市场,奠定区域商贸中心地位。

没有现代化的专业批发市场就没有现代化的商贸城市。批发市场仍然是21世纪我国商品流通的主渠道。**发展批发市场有条件和基础:批发经销以远远超过零售经销,尤其是近几年来,限额以上批发业突飞猛进,成为我市经济的一个亮点;芦淞区服饰市场等批发市场已形成品牌,具有较强的辐射力;良好的区位优势和交通优势奠定了便捷的运输体系。发展批发市场的原则是: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经销、仓储式配送、电子商务为业态,以发展、壮大市场的依托产业为核心,改造、提升现有批发市场,适当发展新兴、配套市场。

重点要选择一批上规模、上档次的市场进行两改一提,重中之重是芦淞服饰市场群的两改一提,巩固其龙头地位,建设成为区域性、全国性的经销中心。

一是以集约化、集团化经营为方向,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全面完成市场改制,组建公司制,实现集约化、集团化经营。尽快完成芦淞服饰有限公司的组建,改变业主多元化(40多个产权单位)、恶性竞争、粗放经营的局面。

二是加强市场硬件改造,加强软件升级,营造适合本批发市场的交易环境和市场形象特色,为商户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服务,形成更具价值的无形市场。

三是把市场改造与市场物流整合结合起来,强化与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技术的结合。结合资产重组,成立专业性的物流公司,建立多层次的配送、体系,重构市场的营销网络,推动批发市场由以摊位式经营为主向以配送、经营为主转变,由分散的个体经营向建立公司制经营转变,由传统交易向现代化交易转变。

四是有目的地引导建立一些源头型专业批发市场。如原提出的在荷塘区建立一个大的家具批发市场,并带动家具制造业的发展。

2、以流通带动产业,促进产业与市场联动。

以市场兴产业,以产业带市场,形成产业与市场共同繁荣的局面,这是许多城市成功的做法。义乌、石狮的崛起,靠的就是商贸与工业企业的良性互动。我市批发市场还缺乏强有力的产业支撑。以芦淞服饰市场群为例,市场销售的产品80%以上产自沿海城市和武汉,本地生产服饰所占比重很少。服饰产业发展滞后的原因是辅料市场如面料、拉链、扣子、配饰等市场还没有形成,设计、开发、制造落后,仓仓储、配送、流通没有形成链条。市场没有产业作依托,销售成本势必增加,市场竞争力减弱,市场辐射功能不能充分发挥,从而进一步制约了市场的发展空间。

发展市场的依托产业,扩大**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是市场转型、升级的核心工作。政府和市场要把它作为一项共同的任务来抓。

政务调查报告范文第5篇

一、行政执法部门、人员职务犯罪特点:

⒈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主要集中在权力相对集中,监督机制尚未健全,审批项目涉及社会热点的一些部门

从我市情况来看,近年来,我市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主要集中在土地批租和林业监管两个部门。我市地处半山区,地理特点导致我市石材多、砂资源多、林区面积大。这些部门的监管人员手里掌握着资源审批权、资源管理权和一定的处罚权,因此成为投机分子拉拢腐蚀的重点对象,而这些人也极易利用手中的权力进行利益交换,,以权谋钱。年我市林业局某林场场长侯某、副场长魏某违规私批滥伐林木,导致关山林区余亩林木被毁一案就是典型例子。作为林业部门基层管理人员,他们忘记了自己的监管职责,违规越权审批,放纵滥砍滥伐,最终导致自己走上犯罪道路。

⒉犯罪主体年龄多为中年以上,学历偏低

行政执法的特殊性质决定了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社会阅历。但综合最近三年来我市行政执法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的情况来看,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偏低,年龄偏大。通过分析发现,我市某年至某年期间涉嫌职务犯罪的这些人当中,高中以下文化的几乎占了一半。这些人也正处于生活、心理负担相对较重的中年年龄段。他们往往都是靠自己多年的辛苦努力才走上行政执法领导岗位的,心理上存在着捞一把的想法。从自身来看,这些人法制观念淡薄,极易在各种利益引诱之下迷失自我,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⒊犯罪嫌疑人都是业务骨干,处在重要的工作岗位

在我们所查处的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都是部门中层以上领导或部门骨干人员。他们都担任一定职务,或主管某项重要工作,既有部门负责人,也有一般工作人员,这些人手中都掌握一定的行政职权,而这些权力一旦失去机制制约,就很可能成为犯罪的源泉。

⒋趋于团伙化

在行政执法领域,单纯由单个人实施的职务犯罪比例不大,从调查中我们发现,这类案件往往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共同实施。因为在行政执法领域,某项执法行为的实施往往并不是由哪一个人说了算,通常有一定的审批制度或领导把关制度。因此,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往往表现为基层执法人员与中层领导人员合伙作案,欺上瞒下。他们在某一事项的决策过程中互相联系,互相关照,互相利用,结伙作案。

⒌犯罪行为公开化

与其他类型犯罪相比,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具有公开性的特点,行政执法人员往往是共同组织和实施犯罪,他们之间没有太多的秘密。例如,某年我院查处的某镇土地所所长段某和副镇长白某受贿案件中,段某和白某收受辖区某村村委会贿赂元后违规批准其非法用地,而后二人将元钱予以私分。在行政执法机关内部,执法人员之间对于的事实达成一种默契。

二、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

(一)主观原因

⒈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偏低

行政执法人员个人素质差是导致职务犯罪的最根本原因。表现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意识淡薄,执法犯法。如今我国对法官、检察官这两类司法工作人员的选拔实行统一考试制度,以提高司法人员的素质。但对行政执法部门从业人员的选用却缺乏相应的制度和法律,也没有完善的公务员法律对他们的执法行为进行约束,导致行政执法人员鱼目混珠,素质偏低。

⒉存在趋利心理

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的动机主要是因为物质需要和与此相联系的精神需要引起的。面对名目繁多的物质享受,日渐增多的娱乐性消费形式,人们的消费结构由过去单一化转变为多样化。而当个人的支付能力不能满足这种强烈膨胀的私欲的时候,涉案人员往往在贪图物质享受,追求奢侈生活方式的动机刺激下,利用手中的执法权力攫取非法利益,这是导致案件发生的普遍心理。

⒊不注重世界观的改造。

在调查中发现,行政执法人员中职务犯罪人文化素质偏低,但他们工作时间较长,因此在业务方面又都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在各自的岗位上都能独当一面,可以称得上是业务上的好手。但他们都有一个共性的问题,那就是不注重学习,特别是不注重政治学习,不注重自己世界观的改造,面对复杂的外部环境和个人工作、生活上的一些挫折,迷失了正确的政治方向,在关键时刻把握不住自己,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有的嫌疑人长期处于中层自认为应该得到提拔重用而未被提拔重用,因而心理失衡,以身试法;有的犯罪嫌疑人是带着一种你捞我也捞、不捞白不捞和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市侩心理索贿受贿,从而放纵违法犯罪,该移交司法机关做犯罪处理的仅做罚款处理了事。我市林业局林业派出所原所长任某、指导员任某就是收受贿赂,视滥伐林木的违法事实不顾,不积极予以制止,也不移交公安机关立案处理,致使辉县市某镇发生盗伐林木立方的特大毁林案件。

⒋不注重道德修养

在调查中发现,涉案人员的道德修养低下,他们不注重道德观的培养。从他们贪污受贿的所作所为来看,什么职业道德、公仆意识、党性意识、服务意识等等,在他们的思想观念里都已荡然无存。他们原本也是一些业务骨干,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过程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从这些嫌疑人的交代来看,每个人对自己的第一次贪污受贿的经过都记忆犹新,交代的最清楚,最详尽。而多次犯罪之后,他们已不再记得那么清楚。这说明,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那一刻也是有过思想斗争的,他们的道德天平并非一开始就倾向犯罪的一边。正是由于他们平时不注重道德修养,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才一步一步陷进犯罪的泥潭。

⒌法制观念淡薄,存在侥幸心理版权所有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涉嫌职务犯罪的这些犯罪嫌疑人都不是法盲,都知道什么是犯罪,也知道犯罪的后果,但他们之所以明知故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心存侥幸。一些受贿案件和渎职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往往认为向自己行贿的都是自己的老朋友、老部下,或者是有求于自己的人,而且他们也通过自己的行为谋取了利益,认为他们绝不会出卖自己。还有一种心理,认为行贿和受贿双方是一个利益共同体,你给我钱,我给你办事,互利互惠,为了双方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行贿方不会出卖我。他们没有深思,行、受贿双方的心理基础是不一样的,双方之间的关系完全受利益支配,毫无情义可言。一位行贿人坦称:那些接受他贿赂的人让他从心底里看不起,而那些不接受他贿赂的人,虽然不一定使他得到他想得到的利益,但他却从心底里敬佩他们。

二客观原因

⒈利益驱动,见利忘义

一些部门受利益驱动,在行使行政管理职能时违反法律、超越职权,将本不该自己部门管辖的案件自行处理,一些案件本来已违反刑事法律构成犯罪的也只是做罚款简单处理,使犯罪分子长期逍遥法外甚至重新犯罪,给社会安定造成严重隐患。年月,我市某派出所所长刘某在处理其他案件时发现本辖区任某等人有贩毒事实,在部门利益驱动下,仅对犯罪嫌疑人作行政罚款处理而未将其作为刑事案件向有关司法部门移交;一些部门在得到一定好处后对应当属于自己管辖的违法案件听之任之,放纵违法行为一再发生,直至造成严重后果。年月,市林业派出所所长任某、市林业派出所指导员任某在接到我市某镇发生渭河防护林滥伐余株的违法事实后,得到好处后未积极履行监管职责,追究周某等涉案人员的责任,致使周某等人于同年月再次在同一地段盗伐林木株,造成严重后果。所有这些,无不是受部门利益或个人私利所驱动造成的。

⒉内外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不落实

对付职务犯罪的有效措施是健全内外监督制约机制,只有健全监督机制,才能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使有犯罪倾向的人慑于制度和法律的严厉而不敢涉足违法犯罪。目前,行政执法领域权力过于集中,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对于某一行政执法机关而言,其部门的最高行政长官就是一言九鼎,说一不二,成为违法犯罪的根源;对于行政执法部门而言,有些权力集中的部门由于管理和监督机制不健全,执掌着面向全区的某一项职权,他们执掌的这些相对集中的权力因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在行使过程中很容易走样,不仅诱发了诸多的社会矛盾,而且容易造成在权钱交易过程中,由于有关工作人员不履行或怠于履行职责,导致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

⒊与经济利益挂钩的执法管理模式,易成为滋生违法犯罪的温床。

行政执法人员是代表国家行使行政管理权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地方政府因为人员超编等原因而使一部分行使国家工作人员职能的人员成为自收自支人员,这些人员的工资及其他开支均来源于这些部门的收费项目。于是,行政执法单位成了自负盈亏的另类企业。这些部门为了给部门创收,弥补经费不足不惜以利为本,依钱行政,使监督缺省,一些行政执法人员在完成了经济指标之后,其余本应成为国有资产的款物就通过各种渠道流失,他们私设小金库,私分罚没款,贪污行贿。

三、预防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的对策:

⒈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执法队伍素质。

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法制观念是依法行政的基础。行政执法队伍庞杂,执法任务繁重,法律政策性强,行政执法机关要树立公正廉洁的形象,使其执法行为高效廉洁,必须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只有从思想教育入手,我们在办案的同时坚持抓犯罪预防工作,通过上法制课、看展览,进行警示教育等活动,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感,提升正气。同时通过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以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按照依法行政,加强监管,提供服务的要求去做,促使行政执法机制正常运转,形成良性的行政执法人文环境。

⒉公开执法流程,增加执法透明度。

执法行为中的暗箱操作,是导致执法违规性和随意性的重要原因。要杜绝暗箱操作,就必须对行政执法的每一部门、每一岗位、每一环节,及内部各部门、各岗位、各环节之间的责任和衔接、协调,都具体清晰的加以规范,并将全部执法流程公示于社会,从而提高执法透明度,使行政执法人员在行使权力过程中,始终处于上级、各部门、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行政执法部门的政务公开是一项艰巨的事项,许多行政执法部门自恃自己执行的是国家的行政法规,他们视之为“尚方宝剑”,认为无社会监督的必要性。事实上,要促进依法行政,必须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要从源头上遏止职务犯罪现象,必须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增加行政执法的透明度。

⒊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建立健全一整套规范的群众监督、内部监督、审计监督和检察监督机制是预防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的关键。一是加强管理监督,主要是上下级监督和不同职能部门之间的监督,并实行监督连带责任制,对因监督缺失造成职务犯罪发生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连带责任;二是加强审计监督,建立经常性的、规范性的对罚没款进行审计监督的制度,及时揭露已发生的罚没款违法违纪问题;三是完善举报监督机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实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对违法处罚行为的举报。